学习国务院23号文件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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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财金23号文新解(完整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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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档下载后即可编辑金融企业迎来参与PPP的新机遇一、引言近期有媒体报道PPP被清退的消息,甚至有报道称新疆PPP全线停工,加上2017年以来系列监管地方政府负债文件的出台,更引起人们猜疑,PPP是否被叫停?也引起了有些金融企业对参与PPP融资的徘徊。

其实不然!监管的目的并非限制发展PPP,或停止PPP,而是为了纠正PPP泛化滥用现象,控制风险,促进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PPP。

犹如飞机安检升级并非限制发展航空业,而是为了防止并控制风险,让大家更放心更安全的乘坐飞机,加快发展航空业近4年来,地方政府开始快速发展PPP行业,大有粗狂扩张的趋势,因国家法规暂未完全覆盖,扩张的同时难免产生了众多不规范的PPP,增加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

为此,国家在大力推进PPP发展的同时,出台系列文件,重点强调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和央企必须规范运作,严格监管地方政府负债,并且要求清理PPP项目库,将不规范的PPP项目清理退库:不属于公共服务领域:如商业地产开发;不适宜社会资本承担的;未通过两评(物有所值、财政承受能力);无运营内容;入库后因准备未到位久未实施;未按规定履行立项审批等PPP 项目。

清库的目的在于确保PPP项目规范运作,控制PPP风险,保障投资人利益,继续大力推进PPP的发展。

进入2018年3月底,清理PPP库工作已经完成。

其中不规范或未启动近2400个项目退库(其中新疆退库107个,占比超4成,这也是近期被误解为新疆PPP全线停工的原因),也就是说仍在PPP库里的以及将再入库的PPP项目都属于合规项目。

针对金融企业的疑虑,清库后,财政部于2018年3月30日颁布了《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

文件出台后,仍有部分解读为监管升级,认为不能再涉入PPP项目了。

其实只要我们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结合已经颁发的其他文件,不难看出,去年以来所有文件均是在强调地方政府、金融企业、施工企业都要规范运作PPP项目。

学习贯彻23年全国“两会”精神

学习贯彻23年全国“两会”精神

学习贯彻23年全国“两会”精神同志们: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

通过观看此次报告,本人深切感受到一年来,虽然党和国家面临着诸多挑战,如经济面临新的下行压力、出现多次聚集性疫情、国内外形势复杂严峻,但依然完成了许多历史任务,使经济稳中求进,协调了疫情防控与经济生产,也持续改善了民生,始终牢记着最初的使命,为人民谋幸福。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过去五年,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创新完善。

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民族团结进步呈现新气象。

在过去的五年,党中央站在两岸关系发展大势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深刻总结历史规律和两岸关系发展经验,就两岸关系和统一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理念、重大政策主张,形成了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

这一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党的历代领导集体关于祖国统一思想的继承与发展,更是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处理两岸关系、解决统一问题的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

现结合本人工作职责及分管领域工作,谈三点心得体会:一、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们要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统一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坚定反“独”促统,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两岸同胞血脉相连,要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推动两岸共同弘扬中华文化,携手共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已经进入了关键阶段,我们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从政治上把牢对台工作,深入领会党的政策和方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做好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国务院文件(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文件(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1、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

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习心得(通用6篇)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习心得(通用6篇)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习心得(通用6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习心得篇1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安全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大事。

学校是培养二十一世纪人才的摇篮,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着学生的安危、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

因此,做好学生安全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是十分重要的。

一、规范管理,完善制度。

学校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每学期学校都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任副组长,各年级组长任组员,层层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学校每学期还与各年级、部门负责人签订好《学校安全责任状》,实行领导承包,分片包干,做到不定期检查和随时检查相结合,并建立了安全考核奖惩细则及安全工作制度。

安全管理做到了网络化,保证了我校安全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

二、加强领导,居安思危。

学校领导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政治稳定的高度出发,增强抓好学校安全的使命感、责任感。

学校领导在安全工作上齐抓共管,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规定,讲安全、抓安全,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布置下一月安全工作的重点任务,并指定专人去检查落实安全工作。

例如我校基础条件差,学校围墙栏杆时有腐蚀断裂、联合器有松动现象;教学楼部分开关老化;教室的钢窗由于油灰老化,时有玻璃脱落等进行重点维修和及时更换,从而铲除了不安全隐患,避免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食品安全工作也是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三、宣教结合,提高素质。

学校领导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位置,逢会必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对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和文件都能做到及时传达,结合文件精神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认真落实。

例如:无锡市安全工作履职报告书、宜教字(20xx)26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的通知等等,结合文件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场地、设施,用广播利用集体晨会时间,大小会议等,采用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尤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国务院23号文学习要点

国务院23号文学习要点
➢ 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关注程度达到历史新高。
➢ 发展不平衡,高危行业、民营与地方企业仍是事故多发的 根源。重特大事故有所反弹,尤其是去年先后发生6起一 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
➢ 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仍未从根本上引 起重视。一些企业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安全管理薄弱,主 体责任不落实;无证或证照不全非法生产,超能力、超强 度、超定员违法违规生产,小煤矿整合技改期间非法组织 生产。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
3)采取了更加严厉的管理措施
➢ 更加严格的企业安全管理; ➢ 更加坚实的技术保障; ➢ 更加有力的安全监管; ➢ 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 更高标准的行业准入; ➢ 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 ➢ 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 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4)提出十个创新:
1)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 2)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3)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推制度。 4)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制度。 5)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
三、强化职工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五种权力、三项义务:
知情权、检控权、拒绝权、撤离权、求偿权 遵规履职、接受教育培训、危险隐患报告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 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河北省两办:
➢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副职、总工程师)及 技术管理机构的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 培训并由专职考核部门考试合格,高危企业 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非高危企业从业人员 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任职上岗。
国务院安委会:
➢ 非煤矿山企业要设立技术总负责人,并明确技术总 负责人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对矿山生产技 术工作负总责。

23号文件MicrosoftWord文档(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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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发23号文件精神基本原则:三个坚持重点对象:八大行业精神内涵:八个更加主要特点:五个统一创新措施:十项制度重点强调:十个强化三个坚持1、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证的基础上;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管理、制度、标准和技术方面,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3、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集中整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八大对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冶金。

八个更加1、更加严格的企业安全管理2、更加坚实的技术保障3、更加有力的安全监管4、更加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5、更高标准的行业准入6、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7、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8、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五个统一1、继承与创新的统一2、高度重视与严格要求的统一3、治标与治本的统一4、企业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的统一5、当前与长远的统一十项制度一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1、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2、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3、对事故查处实行层层挂牌督办4、重大事故查处由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

二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1、要求企业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2、其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3、对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的,要严肃处理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制推行制度1、制定和实施矿山生产技术装备标准2、煤矿“六大系统”要在3年之内完成。

3、道路专用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2年内完成4、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5、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6、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四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制度。

1、企业在制定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2、落实地方和企业对国家投入的配套资金3、研究提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并适当扩大范围4、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求助基金制度建设5、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等。

国务院下发2015 23号文件简

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对“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指明了方向。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1、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

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

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

2、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

支持发展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大力发展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推进农业现代化。

3、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

关注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等。

4、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

主要努力方向是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稳定就业岗位。

二、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1、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相关改革意见和方案,实现“一照一码”。

继续优化登记方式,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

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取消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等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

2、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

大力发展技术转移转化、科技金融、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业。

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

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企业由传统的管控型组织转型为新型创业平台。

3、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

运用财税政策,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发展。

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

4、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

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

国务院23号文解读


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 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 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 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 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 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 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 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 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 依法予以关闭。 依法予以关闭。
5670
图—5
160
2001-2009年10人以上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
3500
140
140 128 129 2566 2341 131 2606
3081 136
3000
120
2556
2500 98 2010 85
100 95 80 1570 60 1487
2000
67 1128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500
事故起数
40
1000
1200000 1020822 132916 1073434 139393 137070 963967 136755 127089 803571 717938 600000 627229 506208 400000 413752 112879 101480 91177 8319680000 60000 379244 40000 20000 120000 100000 160000 140000

国务院国发【2010】23号文宣贯课件


《通知》提高一次性赔偿标准
1、大幅度提高了赔偿额度。明确一次性工亡 补助金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的20倍计算。经测算,按2009年度全国 平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的水平, 全国平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4.35万元,比原 规定翻一番还多,加上同时实行的葬补助金和供 养亲属抚恤金(按供养2位亲属测算),三项合 2 计约为61.8万元。其中前两项为一次性支出,后 一项按工亡职工供养人口长期、按月发放。 2、具有法律效力。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牵头 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将与《通知》 规定相衔接,确保2011年1月1日公布实施时保 持一致,从而保证《通知》新规的法律效力。
《通知》的十个强化
一、隐患整改效果。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五到位”。 二、标准化。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做到岗位达 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三、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技术装备研发。健全机构,配备技术 人员。 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管理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严厉 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 五、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对当地包括中央和省属企业安全 生产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六、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七、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裁量权。 八、安全教育培训。鼓励进一步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 安全等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 九、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加大对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企业 负责人追究力度。 十、结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加快推进安全发展、强制淘 汰落后技术产品、加快产业重组步伐提出了明确要求。
企业贯彻《通知》要求的基本措施
1、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实质。 2、严格遵守法规,守法经营。 3、守好自己的责任田,遏制事故在生产经营范围 内发生(股份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 生产工作的通知》——从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 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加大现场安全管理力度、切实加大安全投入、继 续推行工程队或架子队管理、严格履行施工程序、 注重事故超前防范、加强应急管理、加强安全生 产考核、严格事故报告和处理)。 4、融洽社会关系,有效控制事故影响。 5、明确责任,确保不被法规追究。

国发(2005)23号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长期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取得很大成绩。

但随着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等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这项工作也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安置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城镇退役士兵有的长期得不到安置,有的安置后长期不能上岗,有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和优惠政策不能兑现。

为此,现就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问题通知如下:一、依法保障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现行法规政策框架内,强化政府调控职能,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挖掘安置潜力和就业岗位资源,在规定时限内安置城镇退役士兵上岗就业。

(一)坚决执行现行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

坚决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严肃性,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义务。

坚决纠正片面强调局部利益和困难,拒绝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错误做法。

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严禁下发针对城镇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限制或禁止下属单位接收城镇退役士兵。

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的部门或行业文件,一律不得执行。

(二)坚决将未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尽快安排到位。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民政、人事、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历年来未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情况进行清理,在切实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及时拟订、下达安置计划,落实接收单位。

各地区务必于2005年8月底前开出所有安置介绍信,并督促有关单位尽快落实,确保城镇退役士兵真正上岗就业。

(三)坚决落实已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工作岗位。

要督促有关单位不折不扣地落实政府下达的安置计划,认真落实分配到本单位的城镇退役士兵的工作岗位;未落实工作岗位的,接收单位要于2005年10月底前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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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7月19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就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文件分析了当前我国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提出的“三个坚持”既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对安全生产的要求更加全面。提出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更加明确。是指导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文件下发后,本人对照文件条文逐字逐句地进行了学习,对23号文件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体会。

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是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国务院23号文件与以往不同,突出了企业安全生产。从现实情况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它处在安全生产的第一线,既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者,也可能是法律法规的违反者,如果广大企业和企业人员遵章守纪,按章办事,就会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全国的安全形势就会稳定。否则,就会事故多发,灾难不断。抓企业的安全生产,就是抓住了安全生产的牛鼻子。文件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新的突破:

1、强化人的管理。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文件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 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二是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 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2、强化制度管理。一是要求企业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 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二是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四是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强化设备、技术管理。一是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 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运输危 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 水平。二是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 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 依法追究责任。三是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企业在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国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合理确定生产一线用工。“十二五”期间要继续组织研发一批提升我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项目。四是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性淘汰。各省级人民政府也要制订本地区相应的目录和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二、加强政府监管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主体,对一个地方的安全生产负监管责任。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必须加强政府安全监管。文件在以下几方面作了强调:

一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三是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五是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三、严格安全准入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

一是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

二是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修订生产、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四、政策引导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 1、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国家、地区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 2、加快产业重组步伐。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3、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 加以培育,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畴。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4、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中央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5、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 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

6、鼓励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五、严格的责任追究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清醒剂 1、追究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的责任。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

2、追究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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