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控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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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O 1 2 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理解JJF 1070-2005问题收集问题点答案4单件定量包装商品标注应该符合什么样的要求?什么是正确的净含量标注?净含量标注的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应该符合什么样的规定要求?什么是净含量?什么是标注净含量?1、净含量: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2、标注净含量:由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在定量包装商品的包装上明示的商品的净含量;净含量标注由“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三部分组成,例如:净含量500克 。

以长度、面积、计数单位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可以免于标注“净含量”三个中文字,只标注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

例如:50米;10平方米或100个.51、在定量包装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应有正确、清晰的净含量标注;2、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应当符合规定要求; (表1)3、净含量标注字符的最小高度应符合规定要求;(表2)净含量标注字符的最小高度应符合什么样的规定要求?67 8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

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净含量之差不得大于表3规定的允许短缺量。

同一包装商品有多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其标注除了应符合单件商品的标注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a) 同一包装商品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含量。

b) 同一包装商品内含有多件不同种类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和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件数,或者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

多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的应该符合什么样的要求?1、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等于其标注净含量。

2、用抽样的方法评定一个检验批的定量包装商品,应当按表4规定的抽样方案进行抽样检验,并符合以下计量要求:检验批实际含量的计量要求?10备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净含量评定准则?评定依据:如果定量包装商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强制性行业标准中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允许短缺量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做出评定;如没有规定,则按以下评定准则执行;评定准则:检验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不合格批次;a) 样本平均实际含量小于标注净含量,并按表4第三栏修正后仍然小于标注净含量;b) 单件定量包装商品实际含量的短缺量大于1倍,小于或者等于2倍允许短缺量的件数超过表4第四栏规定的数量;c) 有一件或一件以上的定量包装商品实际含量的短缺量大于规定的允许短缺量的2倍。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该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并参照国际通行规则制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以及对定量包装商品实施计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

XXX对全国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加强计量管理,配备与其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备,保证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同时,在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正确、清晰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净含量的标注由“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三个部分组成。

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应当符合本办法附表1的规定。

以长度、面积、计数单位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可以免于标注“净含量”三个中文字,只标注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字符的最小高度应当符合本办法附表2的规定。

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含量。

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和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件数,或者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

第八条规定了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不得超过允许短缺量。

第九条规定了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等于其标注净含量。

在抽样检验时,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4的规定进行,并且样本中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超过允许短缺量。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实施指南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实施指南
第二节 计量检验 计量检验是根据抽样方案从整批定量包装商品中抽取有限数量的样品,检验实际含量,并判定该批是否合格的过程。要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计量检验必须按照规定的检验程序和检验方法实施检验。本节重点介绍计量检验的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
净含量的检验程序
确定检验批
抽样
确定检验方法
检验
4) 合理保护生产者利益 为了降低生产企业的风险,增加了允许对平均实际含量进行必要修正的措施。当初,在制定原规则时,我国参考了当时的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第87号建议。原建议中就有关于允许对平均实际含量应该进行必要的修正的规定。由于当时我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为了强化对企业的计量要求,就没有采用有关修正的规定。
5 计量检验
5.1总则
5.2测量不确定度
5.4计量器具的选择
提高了测量不确定度要求
5.3统计与控制准则
新增加内容
5.4检验实施
4 检验程序、5 检验实施的准备
抽样方案有变化
5.5原始记录与数据处理
6 结果评定与报告
7 检验批的结果评定
6.1结果评定
评定要求有变化
6.2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格式有变化
2、仓库和零售现场抽样的检验批 在生产企业、进口商、批发商、零售商的仓库以及零售现场的抽样。对于这类堆放的商品,检验批规定为在企业抽样地点现场存在的同种商品的全体。即观察到的同种的商品均为一个检验批。至于同批入库但已经出售或转移存放地点的商品,不应再累加到已经确定的检验批中。 如果仓库现场堆放的单位商品数量过大,大于几万件或十几万件,这时为了保证检验的准确性,应将所见的一个大批量适当分为几个批量,每个批量一般为1万件左右,然后对每个批量分别进行计量检验。

浅谈《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浅谈《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Discussion on the Rules of Metrological Testing for Net Quantityof Productsin Prepackages with Fixed ContentZHAO Yang(Beijing Xicheng Metrology and Testing Institute,Beijing 100000,China)Abstract :The article compares and analyzes the JJF 1070—2023Rules of Metrological Testing for Net Quantityof Products in Prepackages with Fixed Content and JJF 1070—2005Rules of Metrological Testing for Net Quantityof Products in Prepackages with Fixed Content ,and describes the background and basis of the rule revision.It comprehensively introduces the main changes of the 2023version of the rules from five aspects:terminology and definitions,requirements for net content labeling,measurement requirements for net content,requirements for measurement inspection,and methods for removing tare weight,in order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relevant practitioners and promote the comprehens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2023version of the rules.Keywords :quantitatively packaged goods;net content;annotation;metrological inspection;tare weight浅谈《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赵扬(北京市西城区计量检测所,北京100000)【摘要】文章对JJF 1070—202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与JJF 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进行了对比分析,叙述了规则修订的背景及依据,从术语和定义、净含量标注的要求、净含量的计量要求、计量检验的要求、除去皮重的方法这5个方面介绍了2023版规则的主要变化,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推进2023版规则的全面实施。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75号)第一条为了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并参照国际通行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以及对定量包装商品实施计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全国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加强计量管理,配备与其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备,保证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五条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在其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正确、清晰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

净含量的标注由“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三个部分组成。

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应当符合本办法附表1的规定。

以长度、面积、计数单位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可以免于标注“净含量”三个中文字,只标注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

第六条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字符的最小高度应当符合本办法附表2的规定。

第七条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含量。

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和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件数,或者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

第八条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大于本办法附表3规定的允许短缺量。

第九条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

用抽样的方法评定一个检验批的定量包装商品,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4中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和计算。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技术监督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5.12.08•【文号】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3号]•【施行日期】1996.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5年5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1月1日)废止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已于1995年9月7日经国家技术监督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同意,现予以发布施行。

局长李传卿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八日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第一条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止利用计量手段欺骗消费者的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销定量包装商品,以及对其的计量监督,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标注的预包装商品。

第三条定量包装商品在其包装的显著位置必须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净含量由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

第四条生产、经销的定量包装商品必须保证其净含量的准确。

净含量是指去除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物的实际质量、体积、长度。

第五条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与其标注的质量、体积之差不得超过表一规定的负偏差;与其标注的长度之差不得超过表二规定的负偏差。

第六条批量定量包装商品按表三规定的抽样方法及平均偏差计算方法随机抽样检验和计算,平均偏差应当大于或者等于零,并且单件定量包装商品超出计量负偏差件数应当符合表三的规定。

第七条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应当按以下方式标注:(一)固体商品用质量g(克)、kg(千克)。

(二)液体商品用体积L(l)(升)、mL(ml)(毫升)或者质量g (克)、kg(千克)。

(三)半流体商品用质量g(克)、kg(千克)或者体积L (l)(升)、mL (ml)(毫升)。

jjf 1070-2019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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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j f1070-2019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那么RuIesofMetrologicalTestingforNetQuantityofProductsinPrepackageswithFixedContent2005-10-09公布2006-01-01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目录引言1范围2引用文献3术语和符号3.1术语3.2符号4计量要求4.1总那么4.2净含量标注旳要求4.3净含量旳计量要求4.3.1单件实际含量旳计量要求4.3.2平均实际含量旳计量要求5计量检验5.1总那么5.2测量不确定度5.3统计与操纵准那么5.4检验实施5.4.1总那么5.4.2确定检验批5.4.3检索抽样方案5.4.4抽取样本5.4.5样本旳检验5.5原始记录与数据处理5.5.1原始记录5.5.2数据处理6结果评定与报告6.1评定准那么6.1.1标注评定准那么6.1.2净含量评定准那么6.2检验报告附录A随机抽样方法附录B除皮方法附录C以质量〔重量〕标注净含量商品旳计量检验方法附录D以体积标注净含量商品旳计量检验方法附录E以长度标注净含量商品旳计量检验方法附录F以面积标注净含量商品旳计量检验方法附录G以计数标注净含量商品旳计量检验方法附录H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验抽样单格式附录I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原始记录格式附录J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报告格式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那么引言为了规范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旳计量检验工作,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治理方法》旳规定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R87号国际建议《预包装商品含量》〔2004版〕和R79号国际建议《定量包装商品标签内容》〔1997年版〕旳要求,制定本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那么〔以下简称“规那么”〕。

本规那么是对JJF1070-200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那么》旳修订,本规那么代替JJF1070-2000。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经2005年5月1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3号)同时废止。

局长李长江二00五年五月三十日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并参照国际通行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以及对定量包装商品实施计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全国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加强计量管理,配备与其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备,保证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五条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在其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正确、清晰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

净含量的标注由“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三个部分组成。

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应当符合本办法附表1的规定。

以长度、面积、计数单位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可以免于标注“净含量”三个中文字,只标注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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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控制规定
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控制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一个国家质检部门对于企业生产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介绍国家对于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控制的规定。

1. 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计量单位
根据《商品定量包装计量规定》的规定,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计量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

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国际计量单位制(SI制),即依据时间,长度,质量,电流等物理量基本单位的衍生单位。

以下是常用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计量单位:
•克(g)
•千克(kg)
•毫升(ml)
•升(L)
企业在生产定量包装产品时,净含量计量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误差限制
国家对于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误差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商品定量包装计量规定》的误差规定。

以下是常见的误差限制要求:
•净含量在50g及以下者,误差应小于等于2g。

•净含量在50g以上但在100g及以下者,误差应小于等于3g。

•净含量在100g以上但在1kg及以下者,误差应小于等于1.5%。

•净含量在1kg以上者,误差应小于等于1%。

企业在生产定量包装产品时,必须在规定误差范围内,否则将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

3. 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测试方法
企业生产的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检测所使用的测试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法规的规定。

以下是通用的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测试步骤:
1.首先根据产品的包装形式,确定测试量杯或称量器。

2.用测试量杯或称量器分别取出三个样品。

3.对每个样品进行称量并记录,计算出每个样品的重量平均值。

4.对重量平均值与规定净含量进行比对,计算误差值。

5.每个产品符合误差限制的企业方可生产销售。

企业在进行产品净含量测试时,应当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测试结果
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监督检查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于定量包装产品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

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规定》,质检部门会定期抽检企业生产销售
的定量包装产品,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生产定量包装产品要时刻保持监督检查意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的标准,也保障了企业的生产信誉。

5.
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控制是企业生产管理中重要的一环,在保障消费者权益,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中具有重要作用。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定量包装产品的净含量符合国家标准,并且时刻保持监督检查意识,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生产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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