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验室化学性废弃物管理的规定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规范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规范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确保实验室废弃物的正确处理和安全处置,制定以下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规范:
1. 废弃物分类
- 实验室废弃物应根据其性质和风险分为不同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废物、生物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 实验室成员应根据废弃物的分类要求,正确将废弃物进行分类并进行相应的标识,以便后续处理和处置。
2. 废弃物储存
- 废弃物应存放在相应的储存中,以防止泄漏和交叉污染。
- 临时存储的废弃物应保持密封,储存于指定的区域,并定期清理,以确保实验室环境的安全与整洁。
3. 废弃物处置
- 废弃物的处置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确保环境污染的最小化。
- 不同类别的废弃物应由专业的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或委托处理,禁止随意倾倒或私自处理实验室废弃物。
4. 废弃物培训与意识提升
- 实验室成员应接受废弃物处理与安全知识的培训,了解废弃物的分类、储存和处置要求。
- 实验室应定期组织废弃物处理与安全意识提升活动,促进全体成员对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规范的理解和遵守。
5. 废弃物监测与记录
- 实验室应建立废弃物监测与记录制度,记录废弃物产生量和处置情况,以便对废弃物管理进行评估和改进。
以上是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规范,希望实验室全体成员能够遵守并加以执行,共同维护良好的实验室环境与健康安全。
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办法

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安全管理,防止废弃物污染校园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废弃物”,是指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在教学、科研等过程中产生的有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或存在安全隐患,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污染物。
第三条凡在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涉及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第四条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实行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
第五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负责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的主管部门。
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并落实学校实验室废弃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二)实验室废弃物的收集、暂存、转移等;(三)与相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四)联系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办理相关处置手续;(五)监督检查实验室废弃物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等。
第六条学院是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
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并落实相关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等;(二)监督、检查与指导实验室废弃物相关工作;(三)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废弃物集中回收、转运工作;(四)组织开展本单位教育与培训工作;(五)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废弃物资料档案。
第七条实验室是废弃物管理的具体执行单位。
主要职责是:(一)严格执行国家、学校、学院的有关规定;(二)落实实验室废弃物的存放区域和相应设施;(三)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存放等管理工作;(四)建立实验室废弃物资料档案。
第三章废弃物的回收与暂存第八条各实验室应根据实验所产生危险废弃物类别、特性配置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收集容器或装置。
容器不能有破损、损坏或其它可能引起废弃物泄漏的安全隐患。
第九条实验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须进行分类收集,禁止将易发生化学反应的废弃物混装、固液混装,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放,严禁将实验室废液直接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将实验室固态废弃物随意丢弃。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1.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的处理与管理。
2. 废弃物的分类根据废弃物的来源、性质和危害程度,将其分为以下几类:2.1 生活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包括食品残余、纸张、塑料袋等生活垃圾。
生活废弃物应按照学校及当地相关规定处理。
2.2 常规废弃物常规废弃物指实验室日常使用中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如纸张、硬纸板、废玻璃容器、废塑料部件等。
常规废弃物一般被视为无害废弃物。
2.3 有害废弃物有害废弃物是指有毒、有腐蚀性、放射性等性质的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废酸、废碱、废油漆、废涂料、废药品、废化学试剂等。
3. 废弃物的处理流程3.1 生活及常规废弃物生活及常规废弃物应当按照校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分类,如定期清运或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
3.2 有害废弃物有害废弃物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对于实验室产生的有害废弃物,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分类,如废酸、废碱、废溶液、废药品等。
2.按照相关规定,将有害废弃物储存在安全的容器中。
3.找到具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公司或合法的危险废物处理场点,委托其处理有害废弃物。
4.将有关部门告知有害废弃物的去向,保存好有害废弃物的处理证明,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记录。
4. 废弃物处理注意事项4.1 废弃物的收集废弃物的收集应当严格按照废弃物的分类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不发生交叉污染和安全事故。
4.2 废弃物的运输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储存在固定、密封、标识清晰的容器中,避免泄漏和交叉污染。
废弃物运输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对公共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3 废弃物的处理废弃物的处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倾倒。
4.4 废弃物的记录实验室必须保留废弃物的处理记录,包括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处理单位、处理证明等信息,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5. 废弃物安全处置的责任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责任由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共同承担。
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维护学校环境和公共安全,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TDCQ)》、《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和《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须进行统一分类收集处置,不得擅自丢弃。
为确保各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安全合理,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处置范围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范围包括实桶装验室废液、试剂空瓶、有毒有害物质、瓶装废化学试剂、实验室沾染物等五大类。
含放射性废物严禁擅自处理,联系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统一申报北京市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中心处理。
二、处置要求(一)各实验室危险废物需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设置专用容器,进行分类包装,具体包装方式见附件1;(二)包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外需张贴危险废物标签;(三)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等不得混放的的废液、废物严禁混放包装;(四)实验室内不得大量储存,移送途中注意安全,切勿遗洒。
三、收集说明(一)收集时间每周五 9:00-16:00(如有特殊情况会提前通知)。
(二)收集地点危险废物暂存库(化学楼北侧药品库)。
(二)收集要求以院系为单位,由院系指定人员携带废物处置详单(见附件 2)按照要求及时将危险废物送到指定地点。
附件:1. 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分类及包装方式2. 北京师范大学危险废物处置详单(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TDCQ处2023 年9 月14 日附件 1: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分类及包装方式注:未知药品和含放射性药品不得擅自处理!附件 2:TDCQ公司险废物处置详单申请院系全称:联系人:电话:申请人签字确认:日期:。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规范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规范1.目的规范医疗废物实验室的管理,防止医疗废物外流影响公共安全,保护工作人员。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检验科,包括血库。
3.职责3.1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本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3.2科室负责人:监督全科室人员遵守此规定,对于违背此规定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
4.具体制度要求4.1 实验室废弃物实验室废弃物主要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等几类医疗废物。
4.1.1、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包括:①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②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③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④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⑤废弃的血液、血清;⑥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物。
4.1.2、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包括:①医用针头、一次性的指血针;②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③手术刀等各类医用锐器。
4.1.3、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包括:①废弃的化学试剂;②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③废弃的汞温度计等。
4.2、废弃物处理设立常规收集程序,严格分类收集和处理,每日收集各室废物,密封运送。
所有容器和袋子应贴标签,盛3/4满的容器应立即更换。
设置三种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红色待装放射垃圾),要求垃圾袋坚韧耐用,不漏水。
4.2.1 感染性废物:检验标本均具潜在感染危险,应按感染性材料处理。
采集检验标本或接触装有检验标本的容器,特别是装有肝炎和结核病的检验标本者,应戴手套,一次性使用的手套用后放收集袋内,集中烧毁;可反复使用者用后放消毒液内集中消毒。
夹取标本的工具,如钳、镊、吸管等用后均应消毒清洁。
进行微生物检验的工具,应重新灭菌。
金属工具可灼烧灭菌或消毒液浸泡。
玻璃制品可干热或压力蒸汽灭菌。
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规定范文(4篇)

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规定范文微生物实验室是进行微生物研究和培养的场所,在实验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废弃物。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员的健康安全,必须对这些废弃物进行正确的处置。
以下是一份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规定范本,以供参考。
1. 废弃物分类和标识1.1 废弃物应根据性质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危险废弃物、化学废弃物、固体垃圾、液体废弃物等。
1.2 废弃物容器应进行标识,标识上应包含废弃物的名称、性质、危害等信息。
2. 生物危险废弃物的处置2.1 生物危险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实验中产生的细菌培养物、病毒培养物、含有遗传物质的废弃物等。
2.2 生物危险废弃物应放入专用的标有生物危险标志的密闭容器中。
2.3 容器中的生物危险废弃物应在实验结束后立即密闭。
2.4 生物危险废弃物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消毒处理。
3. 化学废弃物的处置3.1 化学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已使用的培养基、试剂、溶液、酶等。
3.2 化学废弃物应收集在标有化学废弃物标识的容器中。
3.3 制定化学废弃物清单,明确废弃物的名称、数量和性质,并在实验结束后及时清除和处理。
4. 固体垃圾的处置4.1 固体垃圾包括但不限于纸张、塑料、金属等实验室日常使用的一次性物品。
4.2 固体垃圾应投放到专用的垃圾箱中。
4.3 应定期清理垃圾箱,保持实验室环境的整洁。
5. 液体废弃物的处置5.1 液体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废弃的培养基、溶液、试剂等。
5.2 液体废弃物应先进行安全包装,然后投放到标有液体废弃物标识的容器中。
5.3 容器中的液体废弃物应在实验结束后及时密闭。
6. 特殊废弃物的处置6.1 特殊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放射性废物、玻璃废物等。
6.2 特殊废弃物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置,不能与其他废弃物混合处理。
7. 废弃物的存放和运输7.1 废弃物应存放在指定的地点,禁止堆放在通道、楼梯等区域。
7.2 废弃物的存放和运输应符合安全规定,避免废弃物的泄漏和散布。
7.3 废弃物的运输应由专门的运输人员进行,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xx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规定
xx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规定1. 引言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正确处理对于保障实验室环境的安全和实验人员的健康至关重要。
为此,xx学校制定了以下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规定,以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合规和环保处理。
2. 定义2.1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指在实验室工作中产生的、具有有害性、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或其他危险性质的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废液、废化学品、实验室用的污染材料等。
3. 废弃物分类和包装要求3.1 废液分类:根据废液的性质,将废液分为酸性废液、碱性废液、有机溶剂废液和其他废液等四类。
3.2 废液包装:将每类废液分别装入相应标有废液分类和性质标识的中,并确保密封完好,防止泄漏。
3.3 标识:每个废液上应标明废液的分类、性质、生产日期、实验室名称和实验人员姓名。
4. 废弃物存放和转移4.1 废弃物存放区:实验室应设立专用的废弃物存放区,合理划分不同种类废弃物的储存位置,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4.2 废弃物转移:实验室废弃物需要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转移操作,并确保转移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或事故。
转移过程中应注意防护措施,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5. 废弃物处置5.1 国家法律法规: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2 与当地环保部门合作:实验室应与当地环保部门合作,委托合法的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废弃物的处置和处理。
5.3 环保意识培养:实验室应加强对实验人员的环保意识培养,提倡实验室绿色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6. 废弃物处理记录和报告6.1 废弃物处理记录:实验室应建立废弃物处理的记录,包括废弃物产生时间、分类、处理方式等。
6.2 废弃物处理报告:实验室应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废弃物处理报告,包括废弃物产生量、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以确保废弃物的合规处理。
7. 处罚措施7.1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规定的行为,实验室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 结论xx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规定的实施将有效保障实验室环境的安全和实验人员的健康,提高废弃物处理的合规性和环保性。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三废处理规定编号:RCCDC-HF002—2014 1为了加强实验室废弃物和染菌器材处理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实验室废弃物包括各类废弃的健康相关产品、生物样品、中毒样品、终止保存的菌(毒)种、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实验废弃物等。
本制度也适用于可重复使用的染菌器材的处理。
3实验室废弃物采取分类收集处置的原则,由产生废弃物的科室、技管科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管理。
4各类废弃物的处理4。
1各类食品、饮用水、卫生用品等检验后其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虽不符合但其不会引起环境污染,按体系文件规定的保存期满后,液体类经稀释后由下水道排放,固体类经毁形后按生活垃圾倾倒在中心集中的垃圾存放地,统一清运处理。
4。
2实验室产生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医疗废物,按下列方法处理:4。
2.1所有污染材料应放置在防渗漏的容器中高压灭菌。
4.2.2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应分类收集,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且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4.2。
3细菌性食物中毒样品和病毒阳性标本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min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4染菌玻璃试管、玻璃吸管、滴管、镊子等:经121℃压力蒸汽灭菌20min后,对试管进行清洗、晾干。
4。
2。
5染菌的一次性平皿、移液头等:经煮沸30min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
2.6病毒类病源性培养物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min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
7细菌类病源性培养物经121℃压力蒸汽灭菌20min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8一次性手套、工作衣帽等防护用品经消毒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
沂南县卫生防疫站 医疗废弃物处理原则
1. 定义: 腐蚀性(Corrosive):在接触人体组织后可造成肉眼可见损伤的任何物质. 锐利物(Sharps):能够造成刺透或撕破的废物。此类废物包括针、刀、玻璃或塑料碎片。
废物(Waste):使用者不再使用的一切物质。可产生于生物活动、日常生活或科研活动.
2. 化学废物安全处理:本章所涉及的废物因其化学特性而具有危害性. 3.1 化学废物的特性:为了正确地处理化学废物,所有临床实验室都应对化学废物的产生及其危害程度加以分析和确认。有害化学废物的危害通常可分为可燃性、腐蚀性、活性和毒性。
3。1。1 可燃性废物:液体可燃性有害废物的燃点通常低于60℃或具有一些可引起火灾的其他特性.非液体可燃性有害废物可通过磨擦、吸湿或自发化学反应而造成火灾,或在燃烧时剧烈、持久。此类废物如:有机溶剂、烷烃、硝酸盐及过氧化物等。
3。1.2 腐蚀性废物:具有腐蚀性的液体有害废物一般为强酸(pH≤2)或强碱(pH≥12。5)或具有腐蚀钢材的能力。如:硫酸、盐酸、磷酸、氢氧化铵等.
3.1。3 活性废物:活性有害废物包括了那些性质不稳定、易发生巨变、能与水剧烈反应或有爆炸可能性的化学废物.氰化物或亚硫酸盐废物,及能产生毒气、蒸气或烟的废物也属于活性废物.如:碱性金属、固体苦味酸、氰化物或亚硫酸盐溶液。
3.1.4 毒性废物:一切可引起人类或其他生物急性或慢性中毒、对环境有潜在污染性的废物。 3.2 废物安全处理:有害化学废物从其产生到处理完成的全过程都必须注意安全。 3.2.1 废物分离:有害化学废物不能与一般废物、无害化学废物、放射性或感染性废物相混合。稀释通常不能使有害化学废物的毒性减低。有害化学废物在产生后应分别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理;必需混合时,应注意不兼溶性。
3.2.2 工程控制:为保证有害废料在产生、堆集和保存期间不发生意外、泄漏、破损等,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如:通风措施、相对封闭及隔离系统、安全措施、防火措施和安全通道。
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收集处理规定
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收集处理规定1. 引言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是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液体、气体废弃物以及废旧设备等。
加强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是保护环境、保障健康的必要措施。
本文档旨在规范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收集、储存和处理,减少废弃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危害。
2. 废弃物分析及处理方法针对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种类和量,需要对其进行严格的分类、处理和储存。
根据废弃物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可以将废弃物分为以下几类:1.酸类废弃物:酸类废弃物包括硫酸、盐酸、硝酸等酸性物质。
处理方法有稀释后中和处理、浸泡处理等。
2.碱类废弃物:碱类废弃物包括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碱性物质。
处理方法有稀释后中和处理、酸性处理等。
3.溶液类废弃物:溶液类废弃物破坏生态环境并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威胁,特别需要注意其处理方法。
常见的处理方法为中和、固化等。
4.有机溶剂类废弃物:有机溶剂类废弃物包括酒精、苯、氯仿等易燃有机物,处理方法有稀释、催化燃烧、化学交联等。
5.金属类废弃物:金属类废弃物包括汞、铅、铬等重金属及其化合物。
这类废弃物极具毒性,在处理上需要高度重视,常用的处理方法包括沉淀分离、还原处理等。
3. 废弃物收集和储存1.废弃物必须在实验室内充分分类后,放入相应的集中处理桶中统一存放。
2.酸类、碱类废弃物储存在特定贮存槽内,其它废弃物应分别存放于合适的容器中,并在袋与袋之间加以隔离。
3.每个废弃物桶或贮存槽上都应标明存放的废弃物类别名称,利用字母和数字的组合编写相应的标记,以便后续管理人员可以准确查找。
4.废弃物收集和储存地点应定期消毒和清洁,以确保实验室内部的环境卫生。
4. 废弃物处理按照废弃物种类进行分类,并选用相应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在处理过程中,应加强观察,避免废弃物处置不当造成污染等问题。
1.化学废弃物的收集及其处置,应当采用专业化处理公司进行处理,严禁在校内悄悄处理。
2.废弃物处置的方式应符合国家、省、市、区、县或领导之间制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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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室化学性废弃物管理的规定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增强社会责任感,牢固
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化学性废弃物管理
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条例》和《山东省实验室废弃物环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我校实际,现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化学性废弃物的定义:实验室中使用或产生的废弃试剂、药品、样品、
分析残液(统称化学废液)及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受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包装
物和其他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
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二、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公安处负责监督、检查各使用单位化学性废
弃物管理工作,并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
三、各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化学性废弃物的收集、存放、监督和检查等
管理工作。化学性废弃物采取“分类收集,集中回收”的原则进行回收处置,回
收容器、包装容器和包装物由各实验室自备。
四、化学废液收集时,相关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注意化学废液相互兼容性,
防止混合后产生放热、燃烧、爆炸、产生气体或挥发性等危害性物质现象。
五、化学性废弃物装箱时,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
装。
六、严禁将实验产生的化学性废弃物随意堆放、倾倒和填埋。
七、对违反规定要求,随意处置化学性废弃物的单位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
重后果的给予处分、罚款并通报批评。
附:1、化学性废弃物收集注意事项。
2、化学性废弃物标签。
3、实验室化学性废弃物回收登记表.xls
附1
化学性废弃物收集注意事项
一、注意事项:
1、化学废液回收容器必须按照要求贴“化学性废弃物标签”,并如实填写
相关内容。
2、含高度活性化合物、高浓度氧化剂或还原剂之废液或废弃物,绝不可与
其它化学废弃物混合。
3、不同化学废液需确定其兼容性,才能混合。
4、为防止溢满,在加入新废液前,先检查化学废液回收容器是否放置平稳,
容器应载至总容量的70%~80%,勿装至全满。
5、为防止溢溅,应使用漏斗及集水盘。
二、安全措施:
1、工作人员收集化学废液时必须戴上防溅眼罩、手套和实验室外衣。
2、应在抽气橱内倾倒会释出烟和蒸汽的化学废液。
3、为防止散溢出烟和蒸汽,每次倾倒废物之后应紧盖容器。
4、高度活性的化合物、水活性化合物、高浓度氧化剂或还原剂,绝不可与
其它化学废物混合。
5、在特殊情况下于抽气橱外处理化学废液时,工作人员必须戴上具适当滤
毒罐的防毒面具。
三、回收程序:
1、化学性废弃物回收时间安排为每学期两次,即每学期期中前和学期末放
假前;其他时间视实验室产生化学废液数量,可另行安排回收。
2、化学性废弃物回收前,各实验室填写《实验室化学性废弃物回收登记表》
(可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文档下载中下载),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将
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一同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技术安全办公室。
3、回收容器装箱
(1)各实验室将待处置的回收容器用纸盒箱、塑料箱、木箱等包装容器盛
装;包装容器应完好、坚固且易于搬动。
(2)包装容器内的回收容器应单层、整齐地码放,无撒漏破损,回收容器
之间应有衬垫物隔离,防止碰撞破碎。
(3)回收容器分类盛装,同类可以混装,不同类别的应分箱装,以防发生
化学反应导致意外伤害。
4、在以上准备工作完成的基础上,由技术安全办公室与回收单位到各单位
进行回收和后期处置。
附2
化学性废弃物标签
化学废液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