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监管改造法制模式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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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警执法风险的特点、成因和对策思考

关于民警执法风险的特点、成因和对策思考

关于民警执法风险的特点、成因和对策思考课题组负责人:章鑫彪成员:吴晨达沈丽娜2008年7月1日上午,发生在上海闸北公安分局的袭警案件,造成6名民警牺牲和4名民警受伤的特大恶性事故,举国震惊。

而究其原因,是由公安民警执法引发的。

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担负着惩罚改造罪犯、预防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能。

作为监狱工作主体的监狱人民警察和公安民警一样,都是执法者,都面临着特殊职业的挑战和考验,其中之一便是执法风险。

近年来,随着监狱押犯数量和结构的变化,民警面对的执法风险有日益增加的趋势。

客观审视监狱民警的执法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避免类似闸北案件的发生,是一个现实和紧迫的话题。

本文试就监狱民警执法风险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监狱民警执法风险的内涵和种类:监狱民警的执法风险,是指监狱民警在参与刑事司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使民警招致严重后果的危险。

在监管改造实践中,这种风险有多种表现形式:1、暴力袭警。

部分罪犯因仇视社会和犯罪心理较强,为了达到脱逃的目的或对监狱民警的教育管理不满,伺机报复,采取暴力手段,武力袭击警察,给民警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如福建省龙岩监狱罪犯林培清和何锦龙,趁打饭和送开水之机,窜入警察值班室,持凶器报复袭击值班的大队长陈雄平,致陈重伤。

湖南省郴州监狱罪犯邓勇根趁监狱民警朱红兵与其谈话不备之机,将朱红兵打晕(后经抢救无效牺牲),邓犯趁机换下警服脱逃,后被抓获。

2、行为对抗。

有些罪犯因犯错误被处理或对处理结果耿耿于怀,总是想找机会对民警的正常执法工作进行阻挠和破坏。

如我监罪犯田启峰,离开自己的劳动岗位,窜到玩具装配线上与他犯聊天,经值班民警数次劝阻无效。

当民警欲强制其回自己劳动岗位时,田犯突然恼羞成怒,挥拳击打民警。

省长湖监狱罪犯司徒安国,在改造期间曾多次因违规被严管和隔离审查。

在小组月正常调动时,该犯拒不执行命令,认为民警故意在整他,当面顶撞民警,并说出“我就是不搬,有种就搞死我,搞不死我要你们好看”等话。

学习监狱法心得体会

学习监狱法心得体会

学习监狱法心得体会学习监狱法心得体会篇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XX年修正本)》心得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XX年修正本)》心得20XX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XX年修正本)》,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过学习《新监狱法》,最现实的体会就是对于那些关押进监狱的余刑三个月的短刑犯,我们作为监狱人民警察,究竟应该如何管理。

一、监狱短刑犯改造难的情形短刑犯改造难一是其本身心理特点所兹生,即:意志消沉缺乏自信,服刑意识淡溥,自觉性差,惰性强等。

二是监狱管理本身以及管理制度的缺陷所造成。

1、意志消沉,“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

对于罪犯而言,减刑、假释是他们在服刑期的最大愿望,是他们安心服法、好好改造的最大动力。

由于短刑犯刑期本来较短,加上判决前看守所的关押,再到入监教育,最后投入监狱执行的期刑所剩不多,而且各单位、各部门之间对罪犯的考核分得不到相应衔接。

剩下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按照现行减刑、假释条款之规定,其考核分不够,则无减刑、假释之希望。

在此他们会忽视改造过程、改造意义,服刑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种暂时被迫服制而以,混日子成了他们最原始的想法,平时的改造也是得过且过。

2、抗拒改造,“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

及于上述情况必然会导致此心态的产生。

考核分是衡量罪犯在服刑期间表现好与坏的唯一标准,也是最终减刑、假释的硬性条件。

当这类人在失去减刑、假释希望的前提下,考核对于他们来说形同虚设,失去可以激励和牵制他们的一种手段,从而导致他们在平时改造中出现抗改的行为:在劳动改造中消极怠工、好逸恶劳,平时只出工不出力;服刑意识差,惰性强,抗拒改造;无理取闹频繁,大事不犯、小事不断以及小题大做、小病大养等手段来逃避改造;以自伤、自残等极端行为来逃避劳动改造。

此类罪犯他们自认为自己不想好处,干警们就拿他没办法,所以在干警面前以“死猪不怕开水炀”的态度,抗拒改造,严重扰乱了改造秩序。

如何做好监狱法制建设

如何做好监狱法制建设

如何做好监狱法制建设导读:众所周知,任何一个国家的监狱都是国家维持国家次序的管理机器,也是维护法律执行到位的最终执法场地,这也能体现出法律的尊严。

但是法律的尊严只是靠说说是不行的,得有一定的约束和公平公正的执行力才能让法律得到保障。

关键词:法制建设;推进;权利监督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我们建国时间不长,没有类似的经验可循,很多法律法规都是摸索着过河,尤其是监狱法制建设,更需要我们在实际的监狱执法中去探索和完善。

在监狱法制建设中如何体现其维护社会治安的功能,在监狱法律建设中如何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在监狱法律法制中如何有效改造服刑人员,展示监狱的为国家提供监管为社会提供服务本质。

下面笔者就新时期加强监狱法制建设的意义;新时期监狱法制建设需要遵循的原则;新时期监狱法制建设的运行保障机制以及新时期监狱法制建设要软硬兼施,让监狱法制建设倾向完善化等方面俩谈谈如何做好监狱法制建设。

一、新时期加强监狱法制建设的意义监狱法制化对于监狱的各项监管工作起到一个全局的指导性作用,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可以减少因为个人情绪所带来的有失公允的事情发生。

监狱法制化有效的推动了我国在此领域的进步和发展。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壮大,国家影响力的不断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跃然成为世界的焦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化必然离不开我国监狱法制化的推行。

二、新时期监狱法制建设需要遵循的原则我们在实施监狱法制建设的时候,一定要有基本的体现社会主义的指导原则。

这是事关监狱管理得以顺利实施的根本。

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维护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为准则,在监狱法制的制定过程中要以国家法律为准则,不能和国家法律相冲突,要把国家的宪法作为一切法制和行动的指导性文件。

当然,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也不能太死板,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既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又要体现出社会主义的教化育人的目的,遵循新时期监狱法制的全面要求,实施惩戒和教育两条腿走路,形成有社会主义特色的监狱法制建设。

监区文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监区文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监区文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一监区教育改造警务组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

——恩格斯内容摘要:文化既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目标;既是凝聚人心的精神纽带,又是提升幸福指数的关键内容。

文化建设在改造罪犯中同样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它已经成为一个监狱改造罪犯软实力的集中体现。

本文从监区教育改造层面出发,围绕监区文化建设这一主题,结合监区自身的实践,提出“崇德尚法、知行合一”的监区文化建设理念,并借助串珠教育、以影论道、以案说法三大平台,探索科学改造罪犯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监区文化崇德尚法知行合一串珠教育以影论道以案说法作为刑罚执行机关的监狱,制度刚性、规范严苛、环境封闭,与生俱来的体现着惩罚应有的社会价值;而中国的监狱制度有其特殊性,有着制度的优越性,其优越性就在于把改造人作为中心任务,把人的思想改造作为核心目标,为了达到改造罪犯成为顺利回归社会的守法公民这一目的,柔性的监区文化建设必不可少。

“国民之魂,文以化之;国家之神,文以铸之”。

文化不仅在国家、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十分重要,而且在系统、组织中的作用日渐突出。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组成部分,监狱文化是监狱文明的承载和积聚,对正确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发挥着重要的导向、凝聚、激励、规范作用。

笔者监区以改造罪犯为己任,探索罪犯教育改造方面监区文化建设的新路径,通过串珠教育、以影论道以及以案说法三大平台,营造“崇德尚法、知行合一”的文化氛围,在改造罪犯的道路上不断摸索前进。

一、监区文化建设是提高监狱教育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题中之义文化作为一种精神财富,不仅为当代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而且也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催化剂和加速器。

文化与犯罪的关系,不仅表现为文化的冲突会引发犯罪,而且表现为文化可以通过调适和影响,实现犯罪预防,矫正犯罪人的不良心理和行为。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

监管改造工作顺应形势发展确保安全稳定

监管改造工作顺应形势发展确保安全稳定

顺应形势发展确保安全稳定在座的全体干警:今天我很荣幸地被邀请参加这样一个工作会议。

我在这里发表一个讲话,不是因为我的水平比你们高、能力比你们强,而是因为你们是局中人,我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诚恳地对监狱的监管改造工作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提一提自己的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对前段监管改造工作的评价近两年来,在监狱党委的领导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实现了生产和改造双丰收,具体表现在:(一)监管改造秩序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

监狱党委进一步加强了对监管改造工作的领导,各主管部门健全了各项制度,全体干警对监管改造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责任心进一步加强。

全狱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由此而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脱逃、行凶案件急剧减少,牢头狱霸现象得到了有效的扼制,罪犯的劳动积极性和改造积极性都有了明显的提高,罪犯的情绪趋于稳定,监管改造秩序呈现出了良好的态势。

(二)罪犯的人权保障有了可喜的进步。

我们监狱的生产任务压头,改造任务繁重,干警工作十分辛苦,但待遇低、责任大。

在客观困难面前,监狱把罪犯的人权摆在了重要位置来抓,很好地体现了惩处和教育挽救相结合的方针。

具体表现是:首先,加强了对罪犯的劳动保护。

安全部门经常深入监区开展检查,针对问题提整改意见,并建立了安全和生产保障机制,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各监区都在不断改进生产设施,改善生产条件,加强罪犯的安全教育,强化生产管理,增加和改进劳保用品,确保了生产安全。

各监区还在生产任务重的情况下,尽可能缩短罪犯劳动时间,改善罪犯生活,较好地保护了劳动力。

其次,强化了对罪犯的教育。

基层监区争取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开展“三课”教育。

个别教育的检查督促也抓得很紧,顽危分子的转化率明显提高。

为改造好罪犯和预防重新犯罪起了积极作用。

其三,加强了罪犯的医疗保障。

进一步改善了罪犯的生活卫生条件,开展了流行病和传染病的预防,罪犯的医疗费用基本得到了保障。

监狱高质量发展心得

监狱高质量发展心得

监狱高质量发展心得一、以政治为魂,坚持党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中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最大的区别。

监狱作为国家政权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暴力机器,属于社会上层建筑领域,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被形象地比作党和人民的“刀把子”。

随着中国综合国力日益增强和国际地位持续提升,西方敌对势力对中国进行全面施压和遏制,企图抹黑党和政府,肆意损害社会主义法治形象,在政治安全、主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等领域进行“西化”“分化”,监管改造工作面临教育管理危害国家安全类、宗教极端势力等罪犯的重大斗争,监狱机关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监管改造工作全过程,不断增强政治自觉,确保监狱工作的正确方向,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二、以稳定为重,牢牢守住监狱场所安全底线监所安全是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管改造工作的前提和底线。

由于监狱的政治属性和监管改造功能的特殊性,使得监狱历来是国(境)内外敌对势力捣乱、破坏、渗透的重点领域。

当前,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监狱安全稳定面临严峻挑战,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监狱安全治理面临严峻挑战,罪犯结构日趋复杂,涉黑、涉恶、涉毒、涉暴、涉恐犯不断增多,发生暴狱、袭警、脱逃、行凶、劫持人质等暴力案件的危险性加大。

同时,新时代对监管改造工作提出更高要求,监狱已从维护自身安全向促进社会稳定大局拓展,从监管安全向生产安全、队伍安全、执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社会安全等领域延伸,监狱安全稳定成效已从追求“四无”(无罪犯脱逃、无重大狱内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疫情)的表面安全转向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本质安全。

近年来,中国监狱主管部门和监狱机关不断总结监管改造工作经验,深化对监狱安全的理论认识,先后提出“底线安全观”“治本安全观”和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格局,确保了监狱场所总体上安全稳定。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监狱机关要坚持总体安全观,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监管改造工作全过程,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隐患,筑牢监狱安全屏障。

心得体会-监狱开展-三项活动-心得体会 精品

监狱开展"三项活动"心得体会监狱开展"三项活动"心得体会监狱根据自治区党委、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和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的安排部署,监狱党委精心组织,在全监范围内开展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以及"富民强桂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

自活动开展以来,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活动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活动的基本原则,牢牢把握活动的主要内容,积极投身于活动中去。

力争在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中,进一步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进一步筑牢为民的宗旨理念,进一步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进一步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进一步推进监狱事业跨越发展。

现结合自身从事工作实际,略谈一下我个人的几点体会一、要坚持讲政治,始终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

政法干警要坚持讲政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持政治原则、恪守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工作岗位上。

加强政治学习,进一步坚定监狱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活动开展中,我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积极参与到支部的"大学习、大讨论"中,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文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区监狱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委编写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等。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开展"三项活动"主体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要时刻提醒自己,时刻牢记一名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做好监管改造罪犯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新形势下的罪犯教育改造

新形势下的罪犯教育改造八监区姬阳郑有利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监狱内外执法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以及狱内押犯构成和思想行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给监狱工作特别是对教育改造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近年来,随着押犯增加、狱情犯情日益复杂、监管改造难度进一步加大,监狱管理局对我区监狱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的情况,认真落实司法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监狱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创新教育改造工作,全面推进教育改造的科学化进程,在教育理念、教育制度、教育内容以及实践途径等方面的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理论和实践上的突破。

一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应该包涵的内容(一)围绕“首要标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改造罪犯纲要》。

按照省局的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首要标准”,使广大民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重要意义,明确教育改造罪犯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基本原则以及主要内容和要求。

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着力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的四个转变:教育改造工作格局由教育部门单一向齐抓共管、齐施其责的“大教育”转变;由传统的“三课教育”向管理、学习、劳动、生活等综合施教转变;教育改造的模式由封闭向开放式社会化教育转变;教育改造手段由依赖传统经验向依赖科研和运用现代科技方向转变。

对教育改造工作要提出更高的标准、更严格要求,制定更科学、更严格的考核办法。

(二)突出抓好“法律知识、思想道德”主题教育首先要规范三课教育基础工作,落实教育内容、时间、教材,聘请专职教员授课,建立罪犯学籍管理制度,创新教育内容,加强三课教育内容的针对性。

思想教育要根据罪犯不同时期的思想动态结合时事政治开展法制、认罪悔罪,道德情操、赎罪感恩等各项专题教育,同时引入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进一步提高罪犯的道德素质。

要大力加强法律知识教育,使罪犯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增强认罪悔罪意识,切实树立遵纪守法观念。

要对罪犯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突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诚信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内容,使罪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分清是与非、善与恶、荣与耻、美与丑的界限,成信改造,为重新做人打下基础。

以精细化管理理念进一步推进监区规范化建设

以精细化管理理念进一步推进监区规范化建设自从广东省监狱系统推行监狱二级管理体制以来,监区规范化建设是我省各监狱机关日益关注焦点的问题。

虽然我监不在我省5个监狱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之列,2007年,广州监狱注重从基层基础基本功“三基”建设入手,深入推进监区管理精细化,对监狱警察在罪犯生活、劳动、学习三大现场的管理行为进行了规范,制定并下发了“三个规则”、“七项工作指引”,在监区规范化建设具体的工作实践方面做出了自己的探索,其中不乏有一些好的思路和做法。

本文是想针对广州监狱在推进监区规范化建设过程中的一些探索进行分析、思考、总结,并希望借此引发大家共同参与探讨。

一、以精细化管理理念作为探索监区规范化建设的理论支撑精细化管理是来源于发达国家的一种管理概念,最初出现在企业内部,特别是大规模的工业制造业,如汽车、家用电器等。

它要求企业全体员工上下一心,追求极致,在管理的各个方面落实精细化要求,实现精细化目标。

精细化管理是社会分工的精细化以及服务质量的精细化对现代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并将常规管理引向深入的全面管理模式和思想。

它以“精确、细致、深入、规范”为特征。

精细化管理强调将工作做细、做精。

“精细”一词取“精”字中完美、周密、高品质的词义,取“细”字中细节、细致的词义。

“精细”是一种意识,一种态度,一种理念,一种文化。

精细化是“精细”的系统化,精细化管理是“精细化”的理论化,精细化管理远远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细节”、“精细”,它是系统化、理论化了的“细节”和“精细”。

精细化管理理念逐渐成为广州监狱推进监区规范化建设的理论支撑和探索方式。

老子曰:“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

”宏大的事物和点滴的微小是有着紧密联系的。

广州监狱借鉴和推行精细化管理不是简单的概念移植。

我认为监狱管理工作需要精细化管理理念,与广州监狱谭汝良监狱长所说的“懂”、“精”、“通”的工作思路理念密切相关相联。

行政许可后续监管的问题与对策

法治政府FA ZHI ZHENG FU行政许可后续监管的问题与对策◎方晖就当前的实际情况而言,在行政许可后续监管中,依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当前还处于多头监管模式,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这种现状。

本文根据存在的问题,对其进行分析提出,行政许可后续监管需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要保证工作的质量。

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政府的日常经济活动中,其重要的参与方式之一就是行政许可后续监管。

在一定程度上说,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对经济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限制了其发展的空间。

但是站在长远发展的角度上看,有利于保障行业之间的竞争,避免行业竞争混乱现象的发生,促进市场有序的竞争。

所以,要对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加以重视。

_、行政许可屁意义在市场竞争中,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对企业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企业有序的竞争,实现行政许可的初衷。

在最初设置行政许可制度时,其主要的目的就是为特殊行业设定一定的标准,在完全自由竞争市场条件下进行有序的经营。

各行各业之间正常的竞争,把公益性始终放在首要位置,将危害公益的申请人拒之门外,严格对申请人进行选拔,按照相关的规定,对其进行行之有效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申请人,作岀严厉的惩罚叭二、行政许可后续监管中存在的问题1.行政许可后续监管的程序性规定过于模糊。

在《行政许可法》中,所包含的后续监管内容,虽然对其结果规定为包括撤回、撤销、注销等,但是这些结果的程序却依旧并未作出相关规定。

在《行政许可法》中第80条规定中,赋予了行政许可监管机关处罚的权利,但是该如何具体行使没有做出详细说明。

当被许可人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作出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时,行政许可监管机关可行使自身特有的权力,对被许可人实施行政处罚。

被许可人在进行行政处罚的过程中,不能得到程序方面的保护,《行政许区矫正管理提效。

(三)智力基础。

1.制度优势。

传统的制度制定中,参与制定的人主要是立法者和理论研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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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监管改造法制模式的探索 孟博 二○一○年三月 2

目录 论监管改造法制模式的探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引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一、 依法治监的界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二、 依法治监的原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1、坚持监狱工作方针的原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2、法律至上的原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4、依法独立执行刑罚的原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三、 依法治监的标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1、 具有比较完备、比较完善的监狱法律体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2、 具有较高的监狱法律意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3、 具有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4、 具有一支高素质的监狱执法队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四、 依法治监必须要正确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1、 监狱法治与监狱人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2、 监狱法治与监狱德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3、 监狱法律制度的系统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 4、 狱务公开与行风监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 3

论监管改造法制模式的探索 引言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随着中国社会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日益进步,正式发端于二十世纪末期、以法治为主线的中国监狱工作进入了一个依法治监、全面实现监狱工作法制化的新时代。依法治监,风光无限;依法治监,又任重而道远。近年来,尽管人们对依法治监从理论到实践已经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但是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依法治监仍有许多方面值得我们去分析研究。因此,从实际出发,本文拟以依法治监战略举措运作过程中的依法治监运行模式作为研究的对象,具体阐述我们的认识与思考。

一、 依法治监的界定 何谓依法治监?自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正式提出这一概念以来,人们一直在对此进行探讨。纵观已有的研究,虽然不少人对这一概念提出了有一定见地的认识,但认识中也客观存在着一些偏差,如有些人认为依法治监的主体就是监狱机关;有些人认为依法治监就是依法治理犯人;有些人认为依法治监的实质就是依法切实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诸如此类的认识还有不少。显然,在依法治监运行过程中,如果这些理论上的偏差得不到纠正,则必然会在实践中误导依法治监的具体运作。我们认为,依法治监作为依法治国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治监权力源于人民,是人民将权力委托于监狱机关交由人民警察依法行使,也就是说,依法治监的权力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监狱人民警察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行使依法治监的权力。同时,人民并不仅仅是将治监权力委托给监狱机关,各级政府、社会相关组织也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被赋予依法治监的权力。从依法治监的权力客体来看,依法治监不仅要依法惩罚与改造罪犯,也要依法管理监狱、依法组织生产、依法行政。从依法治监活动的范围来看,依法治监不仅要促使监狱依法履行其应尽的各项义务,也要切实保障监狱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因而,依法治监既要处理好监狱内部的各种关系,也要正确处理监狱与其外部的若干关系。从依法治监的运作目标来看,依法治监就是要依法保证监狱的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狱工作的职能,实现监狱工作的宗旨。在作出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我们认为依法治监的科学概念可以界定为:以监狱人民警察为代表的广大人民群众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采用各种形式,行使监狱权力、履行监狱义务,发挥监狱职能、实现监狱宗旨,保证监狱的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监狱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 4

二、 依法治监的原则 依法治监是法在监狱运行的目标要求,即实现监狱法治。根据我国监狱实际,在监狱走向法治的过程中,我们不能企求一帆风顺,它必然会遭遇传统人治的强大阻力,也必然会碰到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这些困难有时甚至会阻碍监狱法治的进程。显然,监狱法治的实现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需要我们长期坚持监狱法治的方针------邓小平同志提出的16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也需要我们始终坚持依法治监的各项原则。我们认为这里所讲的各项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监狱工作方针的原则 国务院国发[1995]年四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新的监狱工作方针,即“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这一方针简明概括了我国监狱工作的发展方向,正确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刑罚的进步性,反映了我国改造罪犯的社会主义特色,对新时期我国监狱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以改造人为宗旨”成了监狱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依法治监作为对现阶段监狱工作的目标要求,其本身也是监狱工作的组成部分,其运行过程中法制建设的各环节,无论是监狱立法、监狱执法、监狱司法、监狱守法、监狱法律监督都必须坚持监狱工作方针、坚持监狱工作宗旨,为贯彻监狱工作方针、实现监狱工作宗旨服务。

2、法律至上的原则 依法治监,从治监的理念来讲,必须强调法律至上。监狱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依法而行,对于监狱而言,法无明文规定则不可为。监狱的规章、制度、纪律如果和法律相抵触,就应当立即修正规章、制度和纪律。在权力和法律的关系上,要坚持法律产生权力,权力源于法律的理论,监狱权力应当服从于监狱法律,不能让权力凌架于法律之上,把法律变成权力“人治”的工具。对于干警而言,法无明文规定则无权;对于罪犯而言,法无明文禁止则有权。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近现代西方法治模式中的主要原则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一项重要原则。实行依法治监,我们认为在监狱法律面前,干警和罪犯应当人人平等,即他们都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超越法律的规定要求另一方履行非法定义务;也不得超越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双方都以对方应当承担的义务作为自已的权利所指向的客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保持对应性,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应当具有一致性。 5

4、依法独立执行刑罚的原则 监狱的刑罚权根源于人民主权,由人民借助法律赋予监狱。《监狱法》规定,监狱是专门的刑罚执行机关。我们认为,即使在当前刑罚资源较为分散的情况下,监狱的刑罚执行权也应该是相对独立的。监狱在执行刑罚时,其权力不受任何非法干预,无论是政府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人都不能凭借自已手中的权力、自身的地位、社会影响或其他因素干扰监狱的正常执法活动。

三、 依法治监的标志 依法治监是邓小平依法治国理论在监狱的具体实践,是党的十五大确立的依法治国战略在监狱系统的必然要求。诚然,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法律思想观念的差别,依法治监在各地会出现各种具体的实现形式,但是,作为集中反映新时代监狱精神的依法治监,在包容各地监狱特殊性的同时,又必然体现出监狱法治共同的内在要求,有着共同的特征,这些共同的特征就是依法治监的重要标志。标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具有比较完备、比较完善的监狱法律体系 依法治监,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法律在监狱的统治。有法可依是监狱法治的前提,实现依法治监,首先要求建立比较完备、比较完善的监狱法律体系。这里讲的“完备的监狱法律体系”,包括两层意义:一是立法程序的完备,立法机关应当严格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监狱法律;二是法律体系的完备,以监狱法为中心,形成一个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警察法、行政法等一些列法律法在内的,内容和谐、统一的严密体系,涵盖监狱的刑罚与改造、劳动生产、行刑协作等各个主要领域。这里讲的“完善的监狱法律体系”,主要是指制定的监狱法律应当是“良好的法律”,是可依能依之法,而不是“恶法”。它们真正代表了监狱各类主体的意志和利益,反映监狱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监狱精神,促进着监狱事业的发展。

2、 具有较高的监狱法律意识 监狱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监狱法律 和监狱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包括人们对监狱法律本质的认识;对监狱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监狱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监狱法律的价值认同等等。有些学者从监狱法律文化的角度来考察监狱法律意识,这是很符合文化学理论的。因为无论是从监狱法律文化的建设,还是从监狱法律意识的直接要求来看,它都要求努力营造一种监狱法律文化氛围:始终坚持法律权威,牢固树立法律至尊、法律至威、法律至信的观念;一切依法而行,权力下位于法律;权力具有本位特性,权力不能抛却义务。没有监狱法律文化氛围的构筑,就无从论说监狱法律意识的形成。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监狱法律意识的养成,必须包括罪犯的法律意识在内,只有罪犯具备了法律意识,并能以此依法律已、服刑改造、维护权益,才能谈得上监狱法律意识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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