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合集下载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5.10•【字号】沪建质安〔2019〕288号•【施行日期】2019.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通知沪建质安〔2019〕288号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规定(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落实工作。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到企业所属的每个工地开展带班检查,其次数每月不少于一次;总的带班检查日,每月不少于工作日的25%。

(三)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工作内容和职责主要包括:1、检查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安全生产所需的工期、资金、人员、材料、装备等资源的配备情况;督促整改消除安全质量隐患,对重大安全质量事件进行决策;2、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企业分管领导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3、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企业主要领导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4、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应分别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留存,并报施工现场监理备案,没有实施项目监理的报项目建设单位备案。

二、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带班规定(一)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企业负责人,是指公司总经理、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安检部经理。

本制度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安全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安全生产。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企业负责人实施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带班安全生产是指项目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安全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带班安全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第八条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本条所称“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的规定。

第九条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带班职责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1、项目经理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职责,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领导带班制度(3篇)

领导带班制度(3篇)

领导带班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工作,遵循“全面兼顾,重点防范,带班在现场,解决在现场”的原则,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作业行为,将风险因素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确保施工安全有序可控,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着制度。

一、带班安排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现场带班人员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主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人组成,项目部要制定以上人员轮流带班时间表,遇到因公差、开会等情况带班人员无法到位时,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

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____%,因其他事物需离开现场时,应向分公司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二、带班人员职责1、掌握项目本日主要施工内容、施工进度要求、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危险源和安全重点监控环节。

根据专项施工方案,检查工程施工是否符合方案要求,特别对深基坑开挖与监测、承重支模架、脚手架搭设、建筑起重机机械设备安拆、顶升,使用,起重吊装,高处作业吊篮、电动升模等是否按方案作业。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提前五天书面报告公司生产安全部、技术质量部、分公司负责人,施工时旁站监督。

2、选择参加作业班组的班前教育的站班会,提示当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督促、检查整改责任人对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或不及时整改的要求按规定进行处罚,直接彻底整改,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4、实施紧急撤人避险制度,授予施工现场带班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及时向上级领导或部门报告。

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发生事故及时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

建质[2011]111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1]111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07月27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办法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并严格考核。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应明确其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要求。

第四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第七条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领导带班制度

领导带班制度

领导带班制度为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维稳工作,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领导值班带班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部领导轮流夜间带班职责(项目部职能组长以上)1、夜间带班领导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掌握项目部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夜间带班领导在当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进行巡查。

施工现场夜间加班时,对施工作业面施工部位的施工情况进行巡查:(1)项目部每月都必须制定领导带班值班表,每次值班必须有一名项目部职能组长以上负责带班;(2)各项目部每个月的25号前将下个月的值班表上报公司安监部;(3)施工现场夜间加班的照明、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安全帽、安全带是否佩戴,是否正确使用。

作业面的安全防护是否齐全,夜间电气焊明火作业,检查操作人员的操作证件、动火证、安全技术交底、灭火器材是否配备、周围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巡查焊渣掉落点是否存放可燃物;(4)施工现场大门保安是否在岗;(5)办公区巡查,项目部管理人员下班后,检查办公区财务室、办公室、库房门窗是否关闭、锁牢,检查办公室、库房是否人走灯灭;(6)生活区巡查,生活区宿舍是否有电源线私拉乱接、是否有男女混住、卧床吸烟,洗漱池、洗澡间照明、水龙头是否关闭;3、夜间带班领导负责当夜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夜间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生命安全;4、夜间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的填写夜间值班记录表,夜间带班领导在夜间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要在白天对夜间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落实整改,并落实到责任人。

二、值班人员制度1、现场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值班人员的规定,禁止外出,严禁脱岗。

工程项目经理领导带班制度(3篇)

工程项目经理领导带班制度(3篇)

第1篇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明确工程项目经理领导带班工作职责,规范项目经理带班行为。

2. 强化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3. 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承建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公用、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项目。

四、制度内容(一)项目经理领导带班工作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工程项目合法合规。

2. 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总责。

3. 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进度。

4.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5. 加强与业主、监理、设计、施工等各方的沟通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6. 负责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履行。

7. 定期向公司报告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项目经理领导带班工作要求1. 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带领项目经理部成员参与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履行职责。

2. 项目经理应每天到施工现场巡视,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3. 项目经理应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进度。

4. 项目经理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5. 项目经理应加强与业主、监理、设计、施工等各方的沟通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6. 项目经理应定期向公司报告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项目经理领导带班工作考核1. 公司将对项目经理领导带班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现场管理、合同履行等方面。

施工现场24小时值班制度

施工现场24小时值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为做好夜间施工和持续管理,也为落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施工现场顺利施工,自工程开工起,建立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

1、项目值班小组由项目管理人员组成,现场项目经理牵头,项目管理人员轮流进行值班;检查并建立值班检查记录及交接班记录,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应及时给予制止,并认真做好书面记录,如发生了工伤事故应快速报告到项目部,并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

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汇报;2、当班的值班人员应24小时食宿在工地,不得随意外出离开工地,如确实有急事非离开工地不可的,应向项目经理报告,待项目经理安排替班人员并办理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工地;3、值班人员每月根据自己的施工现场、驻地及不同季节的工作任务进行检查,预防为主的原则,及早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4、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如遇大风,大雨,应及时组织大家保护现场的施工原材料,避免造成无谓的损失;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禁止由他人代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提前通知,以便经理部及时调整,否则按离岗处理;6、相应项目管理人员须将夜间施工事项详细交接给值班人员,项目全体管理人员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遇紧急情况逐级上报;7、值班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不得玩忽职守,负责夜间施工的安排、协调和管理工作,并对扬尘覆盖、雨季三防、夜间照明、施工安全等进行检查和完善,并做好相应的接待准备工作;8、值班人员做好夜间值班记录,夜间值班完成后须将夜间施工情况进行对应的交接;9、如有特殊事宜,需经项目生产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值班调换,并在项目微信群中公示。

*********************公司************项目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主要负责人及一般负责人。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xx]23号)、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企业负责人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项目。

第二章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第五条公司建立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负责制:1、负责建立公司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具体落实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工作。

对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工作内容1、传达贯彻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各级管理要求,对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组织相关人员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巡视检查,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管理状况;3、检查项目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施工情况;4、当施工现场进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吊装及按拆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时,项目要及时上报公司。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因故不能到场,可委托公司安全负责人带班检查;5、当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进行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并安排相应的部门督促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或进行下一道工序。

第七条公司制定领导带班检查工作计划,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工作日的25%。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及要求
1.公司法人代表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2.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每月在工地现场带班检查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保证每个工地至少要带班检查一次。

公司于每周二、五对在建项目进行领导带班制检查。

3.项目经理是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4.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在岗带班作业。

5.各项目部应建立好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情况记录及
考勤制度,设专人进行考勤,并每天在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进行公示。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领导带班安排:公司懂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分别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

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 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
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 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 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4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 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2.6 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2.7 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组织对伤员进行抢救,保护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事故扩大。

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和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带班要求
3.1 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当日的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并记录。

3.2 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向下一班的带班领导交代清楚。

3.3 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佩戴安全带班标志。

四、考核:
对以下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2.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对以下带班领导实行处罚:
1.不按时上报安全带班名单,每次罚款100元;
2.安全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次发现罚款200元;
3.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次发现罚款300元。

XXX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序号
1
2
3
4
检查内容
现场存在的隐患
要求完成整改的日期以及整改回复方式检查日期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评价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带班检查负责人签名:
项目总监签名:
XXX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记录表
工程名称:
序号
日期
带班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带班生产人签名
备注
备注:
1.本表由项目负责人(或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的人员)填写;
2.如有公司负责人带班检查,则在备注栏中注明。

XXX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研究课件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