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运【2010】28号关于印发高速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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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文件

铁运[2010]28号

关于印发高速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

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为加强高速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确保动车组运行安全,现将《高速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暂行)》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技术规章编号为:TG/GWll3-2010。

—1—TG/GWll3—2010

高速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高速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有效发挥其灾害监测报警、预警功能,确保高速铁路列车运行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对危及高速铁路列车运行安全的风、雨等灾害和异物侵限进行实时监测报警、预警,控制列车限速或停车。

第3条防灾安全监控系统是保证高速铁路列车运行安全的重要基础装备之一,属重要的行车设备,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114条中一类设备进行管理。

第4条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应具备实时性、可靠性、准确性、安全性,采用的现场监测设备应具有免维护或少维护功能,系统功能和设臵应符合铁道部有关规定,经建设、运营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用。

第5条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开通运用前,铁路局应加强对防灾安全监控系统使用人员和维护人员的培训,使系统使用人员熟悉系统功能、操作方法和管理办法,设备维护人员熟知设备性能—2—

和维护要求。

第二章系统组成

第6条防灾安全监控系统是风监测、雨量监测及异物侵限监控等子系统组成的集成系统。系统采用统一的处理平台,由风、雨及异物侵限等现场监测设备,现场监控单元,监控数据处理设备,工务终端,调度所终端,传输网络等组成。

第7条风、雨监测设备由风速计(含气温、气压监测功能)、雨量计组成,异物侵限现场监测设备由异物侵限监测传感器和轨旁控制器组成,监测信息传送至离监测点最近的监控单元内。

第8条现场监控单元采用模块化结构,一般设臵于沿线GSM-R基站、车站的防灾机房内。

第9条监控数据处理设备由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存储设备、维护终端及打印机等组成,一般设臵在与综合维修段(综合维修工区、保养点)或工务车间邻近的车站防灾机房内。

第10条调度所、工务终端由防灾监控终端、通信接口设备等组成,分别设臵于行车调度台和工务调度室。

第三章运用管理

第一节风速监测

第11条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的风监测子系统应具备大风监

—3—测报警、预警功能。(目前暂无预警功能)

第12条列车调度员应实时监控防灾监控终端。当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发出风速报警信息时,列车调度员须立即确认报警地点,并根据限速提示向相关列车发布限速运行的调度命令。对来不及发布调度命令的列车,应立即通知司机限速运行。当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发出禁止运行报警信息时,列车调度员应及时关闭相关信号并通知相关司机停车。司机接到调度命令或通知后,应立即采取措施。

第13条当系统报警解除后,列车调度员应及时向相关列车发布恢复正常运行的调度命令。

第14条风监测子系统故障时,调度所、工务防灾监控终端自动报警,列车或工务调度员应立即通知工务段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修复。当风监测系统故障尚未解除前,如遇天气预报7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列车调度员按照天气预报的最大风级向相关列车发布调度命令。相关限速规定如下:7级限速300km/h,8~9级限速200km/h,10级限速120km/h,11级及以上禁止列车进入风区。

风监测子系统故障解除后,恢复风监测子系统运行。

第15条列车运行途中司机感觉晃车时,应立即减速运行并报告列车调度员,同时报告晃车时的列车运行速度和里程。

第16条铁路局应结合实际制定大风天气应急预案。当列车因大风被迫减速运行或停止运行时,有关部门应及时启动应急—4—

预案,调度所、车站应做好后续列车的调整工作,客运部门要及时同旅客说明情况,做好旅客的稳定、安抚工作。

第二节雨量监测

第17条雨量监测子系统应具备降雨量监测报警功能。

第18条铁路局防洪指挥部负责制定并在每年汛前发布管内高速铁路雨量警戒制度。雨量监测报警方式及警戒值应结合管内高速铁路水害类型、设备抗洪能力等及时进行修订,同时对防灾安全监控系统中的雨量监测报警方式及警戒值做相应修改。

第19条当降雨量达到警戒值时,防灾安全监控系统自动报警,列车调度员应根据报警信息和限速提示立即向相关列车发布限速调度命令。对来不及发布调度命令的列车,应立即通知司机限速运行,司机应按相应的限速要求运行。

第20条工务、电务、供电等设备管理单位要粮据降雨量报警信息,及时进行雨中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区段和设备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相关部门。发现影响行车安全时,须及时通知列车调度员限速运行或封锁线路。

需开行轨道车(或摘单机)检查时,设备管理部门应提出申请,调度所值班主任批准,由列车调度员发布调度命令(内容包括运行区段、停车地点及安全注意事项)实施。

第21条列车调度员得到工务及其他相关专业调度台检查无异常的报告后,应及时向相关列车发布取消临时限速或解除线路封锁的调度命今。

—5—第三节异物侵限监控

第22条异物侵限监控子系统监测侵入铁路限界的异物,触发列控系统使列车自动停车。

第23条当异物侵限导致双电网断线时,调度所、工务防灾监控终端自动发出灾害报警信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同时向列控系统发送灾害报警信息,使进入相关闭塞分区内的列车自动停车。当双电网的一路电网断线时,调度所、工务防灾监控终端发出异物侵限传感器故障报警信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不向列控系统发送灾害报警信息。

第24条列车调度员接到防灾监控终端异物侵限灾害报警信息后,应立即通知已进入区间的列车禁止通过异物侵限报警点线路,并不再向区间放行列车。而后通过视频监视系统查看确认后,向调度所值班主任汇报,值班主任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检查处理。

经现场抢修人员确认线路具备开通条件后,相关部门人员应及时到调度所登记,列车调度员按登记要求办理。同时将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复原按钮解锁,并通知进入区间的列车恢复正常行车。

第25条当视频监视系统不能显示、显示不清或显示无异状时,列车调度员应立即向开往异物侵限灾害报警地段的第一趟列车发布以目视行车速度接近报警点的调度命令。列车司机改按目视行车模式,查清线路情况,并向列车调度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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