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标准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标准课程代码课程承担学院商学院制定制定日期审核审核日期批准批准日期一、适用对象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者二、适用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三、课程定位(1)课程性质本课程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
(2)课程任务本课程主要针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特别针对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开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树立现代劳动关系管理理念,掌握劳动关系管理主要流程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学会用劳动关系管理理论与制度正确地分析和解决现代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培养学生从事劳动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职业素养。
(3)课程衔接在课程设置上,前导课程有《管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组织行为学》、《公共关系》等课程。
四、学习目标通过本课程学习,一方面使学生掌握劳动关系管理主要流程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使学生能够灵活运用劳动关系管理的一些基本方法和技巧,胜任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工作。
另一方面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创新精神。
1.认识劳动关系(概念、理论、历史);2.了解管理方(定义、管理模式、劳资合作方式);3.认识工会(概念、结构、职能);4.了解政府与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劳动关系战略);5.认识劳动法;6.认识劳动合同法;7.了解员工参与管理(概念、功能、关键点);8.认识惩处与申诉;9.认识集体合同;10.认识劳动争议处理五、课程设计本课程以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工作任务为载体,以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工作案例作为学习情境,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工作任务要求,确定学习目标及学习任务内容。
本课程采用行动导向(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主体,以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工作任务为导向组织教学及考核。
表1课程总体设计六、教学设计表2学习项目设计七、课程考核1.考核方式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学生对培训与开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及其分析应用等综合技能,考核方式采用平时、笔试相结合的考核。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第二章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曹菁老师第二章劳动关系理论第二章劳动关系理论西方学者从不同的立场、理念和对现象的认识出发,对劳动关系进行研究,得出了各不相同的结论,形成了比较有代表性的五大理论学派。
按照从政治趋向上的“右翼”(保守)到“左翼”(激进)的顺序排列为:新保守派管理主义学派正统多元论学派自由改革主义学派激进派这些学派的相似之处在于,都承认劳动双方之间存在目标和利益的差异。
(多选题或单选题)一、新保守派的主要观点【020101】——经济效率最大化(1)市场化是解决效率与公平两大问题的最佳途径。
(2)具有经济理性的员工与管理方有不同的利益和目标,但同时他们又能互相协调这些目标。
(3)工会的作用是负面的,减少政府和工会对市场的干扰。
(4)在奉行新保守派思想的国家中,以美国模式最为典型。
(新保守派也被称为新自由派或新古典派,基本由保守主义经济学家组成。
)(5)思想渊源:西方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国富论》。
二、管理主义学派的主要观点【020102】——强调劳资平等,对工会态度模糊(1)更关注员工的动机、对企业的认同度和忠诚度,主要研究企业对员工的管理政策、策略和实践。
(2)双方利益基本一致的。
(3)该学派对于工会的态度是模糊的,对集体谈判制度的态度是灵活的。
(4)解决方法:高绩效模式,可避免冲突,推进进步的管理实践并增强劳动者和管理方合作。
日本劳动关系模式成为该学派主张的典范。
与管理主义学派主张比较接近的还有英国模式。
三、正统多元论学派的观点【020103】——寻求效率与公平的平衡,提倡工会和集体谈判该学派主要关注经济体系中对效率的需求与雇用关系中对公平的需求之间的平衡,主要研究劳动法律、工会和集体谈判制度。
(1)该学派认为对员工公平和公正待遇的关心,同管理方对生产效率和组织效率的关心是相互矛盾的,员工处于不利地位,工会和集体谈判具有积极作用。
(2)核心假设是:通过劳动法和集体谈判确保公平与效率的和谐发展,是建立最有效的劳动关系的途径。
新旧劳动法对比劳动关系

新旧劳动法对比劳动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变化,劳动法也在不断演变和更新。
新旧劳动法对于劳动关系有许多不同之处。
本文将对新旧劳动法进行对比,分析它们对劳动关系的影响。
新劳动法新劳动法是指最近几年新颁布或修改的劳动法律法规。
新劳动法在保护劳动者权益和平衡劳动关系方面有着一些新的规定。
1. 强化劳动者权益新劳动法着重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例如,新法律规定了更加明确的工资支付和补偿机制,要求雇主按时支付工资和遵循合理的补偿标准。
此外,新劳动法还规定了更加严格的工时制度,以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和休息权。
2. 鼓励劳动者组织和集体谈判新劳动法鼓励劳动者组织和集体谈判,增强劳动者的议价能力。
这些举措有助于平衡雇主与劳动者的权力,确保劳动关系的公平和谐。
3. 引入新的劳动关系调解机构为了更好地解决劳动纠纷,新劳动法引入了新的劳动关系调解机构。
这些机构以中立公正的态度,协助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纠纷解决,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旧劳动法旧劳动法是指过去实施的劳动法律法规。
虽然旧劳动法在一定程度上也有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规定,但与新劳动法相比,其对劳动关系的影响不够完善和细致。
1. 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够完善旧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不够完善。
例如,旧法律对工资支付和补偿机制的规定比较模糊,导致一些雇主可能违规克扣工资或不合理减少补偿。
2. 劳动关系缺乏平衡旧劳动法在劳动关系的平衡方面存在缺陷。
它过于偏重雇主利益,缺乏对劳动者议价能力的支持和保护。
这导致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相对较弱,难以获得公正对待。
3. 纠纷解决方法有限旧劳动法对劳动纠纷解决方法的规定相对有限。
在没有明确调解机构的情况下,纠纷往往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导致时间和成本的浪费。
新旧劳动法对比新旧劳动法在保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平衡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新劳动法在强化劳动者权益、鼓励劳动者组织和集体谈判以及引入劳动关系调解机构等方面表现出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自考精确资料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一、名词解释1、均衡型劳动关系P10是指劳动关系双方的力量相差不大,能够相互制衡。
该类型的劳动关系主要表现为:在相关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下,劳动者和工会的代表有权了解就业组织内部信息,就业组织的基本产生经营决策由管理方和劳动者及其代表或工会双方参与,协商制定。
2、投入——产出模式P17在“投入—产出”模式中,投入是指“冲突”,产出是指“管理规则”,从而把劳动关系调节看成是一个把冲突转化为管理规则的过程。
3、工业主义理论P34工业主义理论有时被称为“结构功能主义”,该理论认为社会是以所有成员的功能整合的方式获得发展的,秩序和进步代表着经济和社会自然发展过程的主流,而冲突和停滞仅仅是局部的问题。
4、冲突的根源 p46冲突的根源可以分为“根本根源”和“背景根源”。
前者是者由于劳动关系的本质属性造成的冲突,后者是指由那些更加可变的,取决于组织、产业、地域、国家等因素的属性所造成的冲突。
5、霍桑实验p73指在1927—1932年间由美国人爱尔顿。
梅奥和罗特利斯伯格所进行的一系列分析改变照明和其他一些条件对工人和生产率的影响的实验。
6、管理方p83是指一定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实施计划、组织、人员配备、指导与领导、控制等职能来协调他人的活动,是别人同自己一起实现既定目标的过程。
7、雇主协会p84是由雇主组成,旨在维护雇主利益,并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组织8、行业工会p105是将在某一特定行业中从事工作的所有工人都组织起来的工会,而不考虑这些雇员的技术、技能以及所从事的行业。
9、“黄狗协议”p344是指由劳资双方共同签订的、禁止员工以个人名义参加工会及其活动的书面协议。
10、工会制工厂制度p321雇主优先雇用工会会员,若无工会会员则可招用非工会会员,但他们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入工会。
11、工会p104工会是由雇员组成的组织,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代表雇员在工作场所以及整个社会中的利益。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第一章考点手册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第一章劳动关系导论考点1 劳动关系的定义(★三级普通考点,一般为单选、多选)一、劳动关系的词源1.词源劳资关系:是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含有对立意味,包含了一致性与冲突性。
劳工关系:强调以劳动者为中心展开,着重于劳动者。
劳使关系:源自日本。
强调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关系。
中性、温和。
产业关系:又称工业关系。
广义的产业关系主体包括劳资双方、而且包括政府。
2.定义:1704劳动关系指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
3.【1704简】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双方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的相互交织。
劳动关系双方选择合作还是冲突,取决于双方的力量对比。
考点2 劳动关系的主体(★★二级考点,一般为单选、多选)1.狭义:雇员、雇主;广义:雇员、雇主、政府2.雇员的含义:(1)雇员是被雇用的人员;(2)雇员是在雇主管理下从事劳动的人员;(3)雇员是以工资为劳动收入的人员;(4)有些国家劳动法规定某种或某几种人员不属于雇员,如公务员、军事人员、农业人员、家庭佣人、企业的高层管理者。
3.雇员的范围包括蓝领工人、医务人员、办公室人员、教师、警察、社会工作者,以及其他在西方被认为是中产阶级的从业者和低层管理者。
从产业部门来看,雇员的范围包括第二和第三产业。
4.雇员的范畴不包括:自由职业者、自雇佣者和第一产业中的农业劳动力。
5.雇员团体。
在我国和世界上许多国家,工会是雇员团体的最主要形式。
6.雇主。
雇主可以包括雇佣劳工的业主、经营负责人或代表业主处理有关劳动事务的人。
7.雇主组织。
雇主组织的主要形式是雇主协会。
8.政府。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有以下四种:(一)劳动关系立法的制定者,通过立法介入和影响劳动关系,为劳动关系的调整提供法律保障和依据,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劳动三权”,即结社权、集体交涉权和争议权;(二)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三)公共部门的雇主;(四)有效服务的提供者。
山东大学网络教育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期末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山东大学网络教育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期末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一、案例分析(19分)1、案例二某公司为员工小王支付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为此双方签订了3年的服务期协议并约定了违约责任。
但是公司一直没有给小王缴纳社会保险,小王在服务期内多次主张,但是没有任何结果。
后来,小王以此为理由提出辞职,可是单位表示,辞职可以,但服务期协议必须履行,小王须向公司支付未履行完服务期的违约金。
请评述一下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单位说法不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由单位的过错所导致员工无法履行服务期,员工不承担违约责任。
2、案情:由于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地处某市繁华市区的某工厂决定迁移到远离市区15公里的郊区另建新厂,该厂因厂址的变化在全厂召开大会,动员全厂员工到新厂址上班,并提前60天向每位员工发放变更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分别为员工办理变更劳动合同的手续。
在该企业工作15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赵某在接到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向企业人力资源部提出:新厂址离家太远,自己家里有老人和子女需要照顾,存在实际困难,要求到企业设在市区的销售部工作。
企业经过慎重考虑,书面通知赵某:“销售部的编制已满,无法安排;赵某是有15年经验的一线员工,没有任何销售经验,不适合该岗位工作;企业为解决员工的上下班问题,已开通了班车,有助于解决员工的困难。
”赵某在接到书面通知后,并不认同。
后来,又经过几次协商,双方均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
最后,企业书面提出:再给赵某一个月的时间考虑,如还不能决定变更劳动合同,企业将解除劳动合同。
赵某在接到该通知后表示:自己不去新厂址上班,同时自己和企业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不能解除。
一个月后,企业决定,因变更劳动合同达不成协议,赵某不服从企业的工作安排,故支付赵某10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企业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
赵某对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服,申诉到当地劳动争议伸裁委员会,请求维持原劳动关系。
专升本《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专升本一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A、女职工B、怀孕期的女职工C、未成年工D、老年职工2、《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天的产假。
A、60B、90C、45D、1203、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担任。
A、职工代表B、用人单位代表C、劳动行政部门代表D、工会代表4、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为收到仲裁裁决书的()。
A、10日内B、15日内C、30日内D、60日内5、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
A、2年B、3年C、4年D、5年6、下列法定假日中,放假1天的是()。
A、新年B、春节C、劳动节D、国庆节7、下列不属于工资组成部分的是()。
A、稿费B、奖金C、补贴D、津贴8、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B、销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C、经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也可以经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D、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9、从事生产经营的社会保险交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A、30B、45C、60D、9010、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A、企业住所地B、职工住所地C、劳动争议发生地D、职工工资关系所在地1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3年B、5年C、10年D、20年12、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个月。
A、3B、4C、6D、101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进行协商,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此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历年真题
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历年真题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卷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15 小题,每小题1分,共 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不具有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特征的是(C) A.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B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C 劳动关系双方是平等的,不具有从属性D劳动关系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用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内部劳动规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立法的直接目的是(D) A.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B.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C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D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用人单位依法应保存工资支付书面记录备查,保存时间是(C)A.6个月以上B.1年以上C.2年以上D.3年以上4.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有(D)11、D12、B13、D14、D15、B A.医务人员B.锅炉工 C.厨师D.推销人员5.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B) A.保守经营者一切活动的信息资料秘密 B.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C.保守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标准的秘密 D.保守用人单位职工名册的秘密6.我国劳动法对孕期女职工进行特殊保护,其中规定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的女职工须是(c)A.怀孕5个月以上B怀孕6个月以上 c.怀孕7个月以上D怀孕8个月以上7.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限是自用工之日起(c)A.十天内B.十R五天内 C一个月内D,一年内8.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以下哪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D)A.与劳动者协商后解除B.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C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解除D.无须提前通知,可以即行解除9.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A.贴偿金 B.补偿金 C.违约金 D.损失费。
劳动法和劳动关系讲义
劳动法和劳动关系讲义一、劳动法的基本概念1. 劳动法的概念和分类劳动法是指国家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所作出的规范和约束的法律。
它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法、劳动保护法等多个领域的法律规定。
劳动法又可分为集体劳动法和个体劳动法两种,前者是指组织员工进行集体谈判、签署集体合同,后者则是指个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就业原则: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
(2)劳动者权益优先原则:劳动法应当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和劳动条件。
(3)合法合同原则:劳动合同是劳动法的基本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当合法有效,并且执行。
(4)社会保护原则:对于劳动法所规定的特殊劳动者,如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应当给予社会保护。
3. 劳动法的内容(1)劳动合同: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2)工资福利:规定了工资支付、工时、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定。
(3)劳动保护:包括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4)劳动争议解决:规定了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和方式。
二、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1. 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是指受用人单位雇佣,以劳动为生的人员,用人单位则是指提供劳动就业机会、条件的实体单位。
2. 劳动关系的内容劳动关系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业培训、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3. 劳动关系的形成和解除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一种社会关系。
而劳动关系的解除则是指依照劳动法规定所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方式。
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法律责任1. 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劳动法适用于我国领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 劳动法的法律责任根据违法情况的不同,劳动法规定了不同的法律责任。
例如,用人单位拖欠或者违反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关系劳动法(整理)
06089劳动关系劳动法1、劳动关系:是雇员与雇主之间在劳动的过程中所结成的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的统称。
2、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指劳动关系系统的参加者,又被称为劳动关系的当事人。
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劳动关系包括两方,一方是员工方及以工会组织为主要形式的员工团体,另一方是用人单位、管理方以及雇主组织;广义上,劳动关系主体除了以上两方外,还包括政府,在劳动关系发展过程中,政府通过立法介入和影响劳动关系,调整、监督和干预作用不断增强,因而,政府也是广义的劳动关系主体。
3、劳务关系的含义: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有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有偿法律关系。
4、三方协商机制是指(政府、雇主和工人):通过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的合作,通过制定正确的政策和制度,促进全社会劳动关系的稳定,保障雇主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达到稳定社会,发展经济的目的。
5、三方协商机制的特点:①主体独立;②权利平等;③民主协商;④充分合作1、劳动关系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工业革命,从工业革命开始到19世纪中叶,是劳动关系发展历史上的第一阶段。
P442、18世纪中期,以蒸汽机的发明为标志的工业革命从英国开始。
3、(简答)早期工业化时代劳动关系的特点答:在这时代的劳动关系表现形式是激烈的对抗,处于不稳定和直接对立之中。
一方面,雇主或资方通过压低工资、延长工时、威胁压迫工人,以及读恶劣工作条件莫不关系来获得更多利润;另一方面,工人或劳动者在争取工资、工时、就业和劳动条件的改善上进行了不懈的斗争。
但是资方占有绝对优势地位,政府的立法和政策也偏向于雇主一方。
4、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初期,资本主义经济开始从自由竞争向垄断过渡。
5、科学管理理论。
泰勒。
以提高生产率为目标,以科学管理代替传统的经验管理,提出通过建立各种明确规定、条例、标准,使一切科学化、制度化是提高管理效能的关键,科学管理内容包括劳动定额原理、激励性的工资报酬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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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词解释:1.劳动关系: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
2.劳动关系意义上的劳动:专指职工为谋生而从事的、履行劳动义务的、有组织的、岗位相对固定的集体劳动。
3.雇主协会:是由雇主组成,旨在维护雇主利益,并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组织。
5.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的法律。
6.劳动就业权: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的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的权利。
7.平等就业权:是指劳动者再就业方面一律平等,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8.休息休假权:是指劳动者在参加一定时间的劳动(工作)之后所获得的休息休假的权利。
休息休假:指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意以外自行支配的时间。
9.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符合劳动法律规范、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关系。
10.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依劳动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
11.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具体而言,是共同指向的劳动活动。
12.劳动就业:是使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两大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的过程;从劳动法的角度看,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公民获得有报酬的职业。
13.劳动就业具有以下特点其主体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
在我国境内,具有我国国籍的公民一般应满16周岁,包括能够参加劳动的残疾人;外国的公民应年满18周岁。
14.下岗:指劳动力与劳动岗位相剥离的状态。
15.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之间关于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6.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17.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上只规定该合同生效的起始日期,没有规定其终止日期。
18.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指劳动者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从事全职工作的劳动合同。
19.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指劳动者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从事部分时间的劳动合同。
20.劳务派遣用工劳动合同: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
(劳动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1.按照劳动合同存在的不同形式,可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劳动合同。
22.书面劳动合同:又称要式劳动合同,是指以法定的书面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
23.要约: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建议,称为要约。
25.劳动合同鉴定:是指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对劳动合同的内容、程序合法性和真实性以及可行性进行审查予以证明的制度。
26.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依法赋予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及相关第三人的法律约束力。
27.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或制造假象,以使对方当事人在上当受骗的情况下表示同意签订合同。
28.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暴力或其他手段相威胁,强迫对方当事人与自己订立合同。
29.无效劳动合同:指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违背平等、自愿原则签订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
30.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指劳动合同中某些条款违法,但不影响其他条款履行,只要认定该条款无效,而其余条款仍有效。
31.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
32.劳动合同的解除:指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某种因素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33.劳动合同终止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已到期或终止的条件出现,立即终止合同的法律效力。
34.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或集体协议。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集体合同是企业、事业单位和工会之间就各项具体劳动标准协商谈判而缔结的协议。
35.标准工作日:是指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从事工作或劳动的时间。
36.劳动争议:就是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劳动问题引起的纠纷。
1、均衡型劳动关系指劳动关系双方的力量相差不大,能够相互制衡。
2、谈判社团主义谈判社团主义;也称社会社团主义,指这样一种制度,在这种制度中,利益的阐述和政策的确定都要通过作为其成员和田家间的合法中介而行事3.集体谈判指雇主和工会之间针对工作报酬、工作时间及其他雇佣条件,在适当时间以坦诚的态度所进行的协商和交涉。
4、“效率工资”理论在某些就业组织中,有些员工会得到超出其他雇主所提供的工资和福利水平的报酬,因为较高的工资福利会促使雇员更加努力工作,提高效率,因此这部分超出其他雇主的工资被称做“效率工资”。
5、协调性谈判指不同的集体协议虽然分别由不同的组织谈判而成,但是所有谈判最终达成的协议,在基本内容、基本条件上却几乎相同,至多仅有细微的差异。
6、工业主义理论该理论认为社会是以所有成员的功能整合的方式获得发展的,秩序和进步代表着经济和社会自然发展过程的主流,而冲突和停滞仅仅是局部的问题。
7、弹性工作时间是指在标准工作时间的基础上,每周的总工作时间不变,每天的工作时间在保证核心时间的前提下可以调节。
8、“野猫罢工”是指未经过工会、由工人自发组织的罢工。
也叫非法罢工。
罢工:是雇员为了提高劳动报酬,改善工作条件而集体拒绝工作。
9、冲突的根源可以分为“根本根源”和“背景根源”,前者是指由于劳动关系的本质属性造成的冲突,后者足指由那些更加可变的,取决于组织、产业、地域、国家等因素的属性所造成的冲突。
10、霍桑试验是指在1927-1932年间由美国人埃尔顿?梅奥和罗特利斯伯格所进行的一系列试验,他们认为,照明强度和其他工21作条件对生产率变化没有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对劳动过程中的士气及其成员的满意度及生产过程中的有效管理等因素有关。
霍桑试验的重要之处在于把人当作社会的人,从而要更多地考虑岗位上的人的情感、心理、期望等。
11、沟通是人与人之间的思想和信息的交换,是将信息由一个人传达给另一个人,逐渐传播的过程。
]2、借调合同指借调单位、被借调单位与借调人员之间,确立借调关系,明确相互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3、工会制工厂制度P321在工会制工厂制度下,雇主优先雇佣工会会员,若无工会会员则可招用非工会会员,但他们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入工会。
14、“工人委员会”即在各级工作岗位建立雇员委员会,其代表可以分享企业信息、参与协商以及联合决策。
15、雇主协会是由雇主组成,旨在维护雇主利益,并努力调整雇主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组织。
16、三方原则国家(政府),企业和员工三方合作,共同制定产业政策和劳动政策。
17、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文化观念,犹如企业的灵魂,是企业制度、企业精神、企业道德规范和价值取向的总和。
18、热炉规则是对员工实施惩处的一种方式,类似于触摸到热炉产生的效果,它具有即时性、预警性和一致性。
19、“黄狗协议”是指由劳资双方共同签定的、禁止员工以个人名义参加工会及其活动的书面协议。
20、行业工会是将在某一特定行业中从事工作的所有工人都组织起来的工会,而不考虑这些雇员的技术、技能以及所从事的职业。
2l、管理方是指在生产组织中通过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职能,率领其隶属人员完成既定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
22、工会是由雇员组成的组织,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代表雇员在工作场所以及整个社会中的利益。
23、劳动争议调解是指调角委员会对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推动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活动。
24、“投入一产出”模式投入是指“冲突”,产出是指“管理规则”,从而把劳动关系调节看成是一个把冲突转化为管理规则的过程。
25、精英理论认为社会按照等级划分阶层,精英处于社会的最高阶层,因而对政策指定具有直接而重要的影响力。
26.工资:劳动法中,是雇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7.技术环境:内容包括产品成产的工序和方式,以及采用这些工序和方式所必需的资本密度(人均资本投资量)的程度,产品和工序是否容易受到新技术的影响,工作是否复杂和需要高水平的知识和技能。
27.举证责任后果: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的主张加以证明,并在自己的主张最终不能得到证明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责任。
28.倾斜型劳动关系:指劳动关系双方的力量相差悬殊,一方在组织运行中起主要作用,并支配另一方行为。
能本管理:是一种以能力为本的管理,是人本管理发展的新阶段,它通过采取有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能力,实现能力价值的最大化,并把能力这种最重要的资源作为组织发展的推动力量,实现组织发展的目标以及组织创新。
29.产生行动:指在集体谈判过程中由雇员(无论是否通过工会)或雇主以施加压力为目的,单方面引起正常工作安排暂时停止的一种活动。
主要表现罢工、怠工、关闭工厂等。
30.全面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模式的一种,它是指整个企业共同努力来满足顾客的需要及经常性的超出顾客的期望要求,并通过引进新的管理体制和企业文化来大幅度消减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成本因素。
31.集体协议:指工会代表员工与雇主或雇主团体之间签订的,关于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及劳动关系问题的书面协议。
共同协商:指资方为协调与员工的关系而在指定决录之前,先征求员工的意见或态度,但是不需要征得员工或其代表同意的决录程序。
32.企业管理模式:是指管理方对待雇员和处理特殊问题的一种参考原则,是管理方的行动指南。
33.工会:是由雇员组成的组织,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代表雇员在工作场所以及整个社会中的利益。
34.劳资合作:是指工会与管理方寻求实现共同利益的一种方式。
35.社会倾销:指跨国公司利用各国劳动力市场的差别,将本国的就业机会转移到国外以获取更大的利润。
36.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37.加班加点:即延长劳动时间,是指劳动者的工作时数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
38.员工参与管理:即共同管理,主要是集体参与。
其含义是指员工与雇主在交流过程中,共同判定企业组织策略或战略规章,共同对有关问题进行决策的制度。
39.目标管理:是在科学管理和行为科学理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员工参与管理的制度。
质量圈:一般是由通过共同生产某一特定部件或提供某一特定服务的员工自愿组成的工作小组,定期会面,探讨问题成因,提出解决建议,实施纠正措施,共同承担着解决问题的责任。
40.惩处:是指管理方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员工采取的惩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