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上班时间流产是否属于女性工伤认定的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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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经典案例

工伤经典案例

随着社会的发展,因工作类型、工作场所的变化,使得受到的伤害也在不断变化,“工伤”的类型也在突破者人们的认识.诸如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等是否属于“新型工伤”?如何获得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纠纷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法律又是怎样看待职业病的?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解析。

案例1:酒后死在岗位上算工伤吗?张先生是一名电工,一天晚上,他在上班期间意外掉入配电室旁边的污水井,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死因为醉酒后溺亡。

事发后,张先生所在的公司为他申请工伤认定,但当地人社部门认为,张先生为醉酒发生伤害,不属于工伤认定范畴。

张先生的家人认为张先生的死亡应该构成工伤于是提起了行政诉讼,起诉人社部门行政行为不合法,要求法院予以撤销。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人社部门的行政行为合法,确认刘先生不构成工伤。

解析:是否构成工伤到底谁说了算?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伤害后,单位在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材料,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认定与否的结论。

如果单位不主动申请的,职工或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对于认定工伤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要求待遇,对于认为待遇不足以补偿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案由为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而对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认定工伤的,劳动者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要求重新认定,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不经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起诉的对象是行政部门,法院主要审查的是行政部门作出决定的合法性。

一个事故伤害能否被认定为工伤,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目前,关于工伤认定的标准主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

而该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因醉酒导致伤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因此,张先生的死,不能认定为工伤.一般而言,因醉酒引发的伤亡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并非只要喝酒就不是工伤,只有达成醉酒标准导致的伤亡才不符合工伤认定。

工伤流产怎么办理

工伤流产怎么办理

工伤流产怎么办理
工伤流产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流产情况。对
于工伤流产的处理,以下是一些建议:

首先,发生工伤流产后,应立即报告所在企业的工会或人力资
源部门,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申请工伤报销。在报告时,应
详细说明流产原因、时间和地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
院的诊断证明、职业病鉴定书等。

其次,及时就医是十分重要的。在发生流产后,应尽快就医,
确保自身的身体健康。同时,要咨询医生关于工伤流产的处理
事项,如如何保养、如何进行后续康复等。在就医过程中,要
保存好与工伤流产相关的医疗记录和费用发票,以备后续申请
工伤报销的需要。

再次,根据中国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工伤流产应被视为工伤。
因此,根据自己所在地区的相关法律和规定,可以申请工伤补
助和康复费用。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向所在单位提交工伤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协助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会申请工伤认定。通常需要提
供医院的诊断证明、职业病鉴定书等证明材料。
3. 根据公司规定的程序,申请工伤补助和康复费用。一般需要
填写工伤申请表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4. 跟进工伤申请进展,咨询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会的相关负责人,
确保申请得到及时处理。
最后,建议在处理工伤流产问题时,遵守法律规定,及时维护
自身权益。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咨询工会或律师
等法律专业人士,寻求帮助和建议。同时,加强自身的健康管
理,预防工伤流产的发生。适当调整工作强度和工作环境,保
证充足的休息和营养,对身体健康十分重要。

工伤、婚丧假、请销假制度.doc

工伤、婚丧假、请销假制度.doc

工伤一、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诉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五、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婚丧假及有关规定1、工作人员本人结婚或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及子女)死亡时,给予一至三天婚丧假;2、工作人员结婚时双方不在一起工作的、以及工作人员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给予路程假;3、工作人员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登记初婚的),除按规定享受婚假外,另增加婚假7天。

公司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公司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公司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

国务院平安生
产监视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
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开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进行调整。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
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
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工程和
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
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乳
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乳时间。

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视。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
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并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
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平安
生产监视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
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流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

流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

流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流产假是指因孕妇自身原因或医学原因导致的胎儿停止发育或胚胎自然流失,需要进行治疗或休息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的一种假期,可以让孕妇在恢复身体的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休息和疗养。

那么,流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中国法律规定中国的《劳动法》规定:女工工人在怀孕期间,经医院确诊怀孕、或者处于怀孕期间未经医院确诊的,享受产假。

因流产、宫外孕或者死胎,剖宫产术需要休养的,享受产假。

流产假的时间为14天。

同时,根据《深圳市流产假管理办法》,医学证明流产可享受流产假,流产假的天数最长不超过14天。

二、其他国家规定1. 美国美国没有国家范围内的法律法规规定流产假。

根据美国各州的不同法律规定,其对流产假期的规定也大不相同。

例如,加州规定,妊娠期间流产的女职工,可请休5天(只适用于在职期内),休假期间,雇主不能辞退该员工。

2. 日本日本的《劳动基准法》规定,妊娠工人在孕期内发生流产时可享受流产假,时间为6周。

同时,按照《母性保护法》相关规定,公司应当为女性员工提供8周完全带薪产假,即使是自然流产或人工流产,也应该享受8周的带薪假期。

3.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的《全国劳动法》规定,如果因自然流产、胎儿死亡或医生的建议而流产且持有合适的医疗证明书,雇员将享受10天有薪“无工作病假申请”。

而公司则必须支付员工至少4周的产假。

三、流产假的意义流产对女性的身体和心理都有一定程度的伤害,因此流产假不仅是提供孕妇恢复身体的机会,更是保护孕妇身心健康的法律保底。

当女性在流产后需要充分的休息和调养,才能尽快恢复健康,同时也可以保证孕妇的就业权益不受到影响。

四、如何申请流产假为了顺利享受流产假,请参照以下步骤:1. 请去医院看医生,获取流产证明书。

2. 将流产证明书提交给公司人事部或上司,同时解释需要请假的原因。

3. 根据公司规定请假。

4. 请三证据(实际请假时间、请假依据和请假证明)到工作一段时间后重新回到公司上班。

女职工流产假规定

女职工流产假规定

女职工流产假规定
女职工流产假规定:
流产假是指女职工因自然流产或人工流产而暂时离岗休息期间的假期。

流产假的规定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内部规定而制定的。

下面是一个通常的流产假规定,仅供参考:
1. 流产假的时间:
a) 自然流产:一般规定为休假时间为10天到14天,如果情况复杂可能会延长一段时间。

b) 人工流产:一般规定为休假时间为14天到21天,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延长。

2. 提交证明材料:
a) 自然流产: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自然流产证明。

b) 人工流产: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人工流产证明。

3. 薪资待遇:
a) 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期间,女职工按照正常工资的100%发放工资。

b) 如果女职工延长流产假的时间,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规定视公司内部规定而定。

4. 流产假期间的权益保障:
a) 在流产假期间,女职工享有与正常工作期间一样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等。

b) 在流产假期间,女职工不得因此事由遭受任何歧视或不公
平对待,否则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5. 流产假的申请:
a) 流产假的申请一般需要提前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递交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b)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对流产假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回复。

总的来说,女职工在流产假期间应获得一定的休假时间和薪资待遇,并享有与正常工作期间一样的权益保障。

具体的流产假规定可能因公司内部规定、国家法律法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和申请。

以上是一个常见的流产假规定,具体规定应以公司的内部政策为准。

劳动法流产假规定2022[2022劳动法关于流产假的规定]

劳动法流产假规定2022[2022劳动法关于流产假的规定] 2022劳动法流产假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符合计划生育多次流产的,根据医生假条,按病假处理:假期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有以下情形之一且经医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照病假处理:(一)第一次人工流产后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而再次人工流产后,已休满规定假期。

(二)未采取绝育、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术而再次人工流产。

(三)发生节育手术并发症。

女职工的流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第2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二款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这里并未区分是否已经生育孩子)2、劳险字〔1988〕2号《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院证明,给予产假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时,给予产假42天,怀孕7个月以上的按正常产休假。

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女职工产假待遇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流产假人工流产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流产,即人工终止妊娠,是女性在特定情况下,因各种原因选择终止妊娠的行为。

在我国,流产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

本文将从流产假和人工流产的法律规定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二、流产假法律规定1.流产假的定义流产假,是指女性在终止妊娠后,依法享有的休息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性在终止妊娠后享有一定期限的休息时间。

2.流产假的期限(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女职工终止妊娠后,享受以下休息时间:- 人工流产:15天;- 流产手术:42天;- 生育:98天(产前15天,产后83天)。

(2)特殊情况下的流产假:- 双胞胎或多胞胎生育的女职工,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如因工作需要,可以申请哺乳假,哺乳假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流产假的支付(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六条,女职工在享受流产假期间,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不得降低其工资。

(2)对于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其生育津贴按照生育保险规定发放。

三、人工流产法律规定1.人工流产的定义人工流产,是指通过手术或药物方法,终止妊娠的行为。

在我国,人工流产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女方自愿;(2)女方已满20周岁;(3)女方已结婚;(4)女方具有生育能力。

2.人工流产的合法途径(1)医院手术:女方在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在医院进行人工流产手术。

医院手术需要女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等。

(2)药物流产:女方在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药物流产。

药物流产需要女方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并在医生监督下服用药物。

3.人工流产的禁忌症(1)有严重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2)妊娠期间有出血、腹痛等症状;(3)妊娠期间有宫外孕、胎盘早剥等并发症;(4)妊娠期间有生殖系统炎症、肿瘤等疾病。

4.人工流产的法律责任(1)未经女方同意,擅自进行人工流产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腹部动手术算工伤吗女

腹部动手术算工伤吗女腹部动手术算工伤吗?腹部动手术是否算工伤,是许多女性朋友关心的一个问题。

在工作中,如果因为腹部手术而导致工作能力受损,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问题涉及到法律、医学等多个领域的知识,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

而对于腹部动手术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一般情况下,如果腹部手术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比如工作中受到了腹部伤害,需要进行手术治疗,那么这样的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但如果腹部手术是因为非工作原因,比如患有疾病需要进行手术治疗,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其次,对于女性朋友来说,腹部手术可能涉及到妇科手术、生育手术等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这些手术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比如在工作中受到了妇科疾病的影响,需要进行手术治疗,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

但如果这些手术是因为非工作原因,比如患有疾病需要进行手术治疗,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另外,对于腹部手术是否算工伤,还需要考虑手术后的康复情况。

如果手术后导致了工作能力的丧失或者明显减少,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

但如果手术后能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总的来说,腹部动手术是否算工伤,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手术原因、手术后的康复情况等。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女性朋友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向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咨询,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申报和认定。

最后,希望女性朋友们在工作中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避免因为工作原因导致腹部手术的发生,也希望大家在面对腹部手术是否算工伤的问题时,能够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申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本文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工伤员工和孕期员工管理实务解答


问题七:
试用期员工怀孕,什么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条:
《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试用期 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案例: 2013 年 9 月,员工小李入职到某医疗器械公 司,当时小李已经怀孕 1 个月,但是小李本 人不知晓,且小李在入职时与单位签订了入 职告知书,告知书上写明劳动者入职不应隐 瞒学历背景、婚姻、妊娠等内容。于2013年 10月,公司以小李隐瞒怀孕事实为由在试用 期与小李解除了劳动关系。
案例:
张某在某物流快递公司工作,2013年9月8日 张某骑着电动车逆行与迎面一辆电动车相撞, 交警认定是张某全责。张某住院26天后,到 单位人事处,要求申报工伤。
问题二:什么情况下视同工伤?
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 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 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 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 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 伤残名技工,2013年10月24日午休 期间,许某与几名工友在厂区外的小吃部聚餐, 许某在就餐时喝了半斤白酒,下午继续进行加 工作业, 14:52 分左右,许某瞌睡不慎将手插 入到正在转动了机器中,后经医院抢救,骨折 且左手食指截断,许某可以成功申报工伤吗?
问题四:
工伤保险基金应支出多少费用,单位 应承担多少费用?
案例: 辛小娜是某商贸有限公司的总经理秘书,2011 年10月入职到该单位,签订了一年期限的劳动 合同,2011年12月,辛小娜怀孕,从孕期到产 期,辛小娜以各种理由向单位请事假和病假, 已经超过法定产假规定期限,直至 2013 年 10 月,辛小娜的哺乳期到期,还未到单位上班, 单位多次联系本人,联系不上,无奈停缴辛小 娜的社会保险, 2013 年 12 月,辛小娜向当地 劳动仲裁提起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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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上班时间流产是否属于女性工伤认
定的情形之一?

一直以来,女性在上班时间流产是否属于女性工伤认定
的情形之一有众多争议。有人认为劳动法工伤认定的规定中
没有相关规定,有人认为流产也属于对女性身体的伤害,那
么当然属于工伤。下面就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相关规定吧

▲一、上班时间流产的工伤认定条件
若流产原因是由于工作过于劳累而导致的,这应当构成
工伤。此时构成工伤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一)要看当时腹部有没有受撞击;
(二)要看工作环境是否有害物质超标;
(三)企业有没有让其从事孕期妇女不宜从事的工作;
(四)应当有医学报告证明从事工作和流产之间的因果

一直以来,女性在上班时间流产是否属于女性工伤认定的情
形之一有众多争议。有人认为劳动法工伤认定的规定中没有
相关规定,有人认为流产也属于对女性身体的伤害,那么当
然属于工伤。下面就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相关规定吧
关系。
▲二、劳动法关于女性工伤认定的规定
我国劳动法专门规定了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第61条规
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企业
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
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这里牵涉
到了一个“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
动”。按照标准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
度也越大。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Ⅰ级;大
于15小于20,为Ⅱ级;大于20小于50,为Ⅲ级。”。从
医学角度来看,孕妇最忌长时间站立,长时间站立无异于重
体力劳动,而肯德基的工作性质基本上属于长时间站立性质
的。小吴的流产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因为劳动强度太大而引起
的,如果小吴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应当去医院作全面的检查,
向医生咨询流产原因,并由医生开具诊断证明。
在实际生活中,每个人体质不一样,体质好的孕妇,劳
动强度大一点也可能不会流产,但体质差的孕妇,可能在正
常的工作强度下就流产了。出现这种情形的话,而孕妇确确
实实是因为上班受到伤害了,那么,在工伤认定的问题上,
劳动仲裁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只要发生在工
作场合、工作时间引起的流产,都要作为工伤处理,这也是
切实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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