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8.12火灾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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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812爆炸的化学物质

天津812爆炸的化学物质

天津8.12爆炸的化学物质“发生这样大的爆炸事故,令人痛心,向遇难者哀悼”高三化学组搜集整理8月12日晚11时20分左右,天津滨海新区发生爆炸,事发地点为天津港国际物流中心区域内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

8月15日上午10时,滨海爆炸事故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首次披露了目前调查到的事发核心现场危化品种类。

据媒体记述现场口读信息,装箱区的危险化学品可能有钾、钠、氯酸钠、硝酸钾、烧碱,硫化碱、硅化钙、三氯乙烯、氯碘酸等。

运抵区的危险化学品可能有环己胺、二甲基二硫、甲酸、硝酸铵、氰化钠、四六二硝基邻仲丁基苯酚等。

另外瑞海公司最近一个月出口量比较大的危险品有硫化钠、硫氰化钠、氯酸钠、钙、镁、钠,硝化纤维素、硝酸钙、硝酸钾、硝酸铵、氰化钠等。

(1)钾、钠以及钙、镁等活泼金属元素的化学性质大家都有一定了解了,遇水生成氢气,有一定的燃烧性。

灭火剂:干粉、干砂、干石粉。

(2)氯酸钠NaClO3,为强氧化剂,有毒;高温分解,遇有机物、还原剂及硫、磷等易燃物可燃;燃烧产生有毒氯化物烟雾。

灭火剂:水。

(3)烧碱即氢氧化钠NaOH,强碱,能够腐蚀一些金属(如铝)生成易燃的氢气。

溶于水中会放出大量的热量,可能点燃易燃物(如有机溶剂)。

灭火剂:水、砂土。

(4)经仔细聆听现场录像,硫化碱实为媒体误记,不是硫化碱即硫化钠Na2S,而是硫化钾(不过两者化学性质类似)。

硫化钾K2S,强碱,无水物为自燃物品,粉尘易在空气中自燃。

一般用五水硫化钾化合物,但迅速加热仍可能发生爆炸。

灭火剂:水、砂土。

(5)硅化钙CaSi2,遇水自燃,具腐蚀性、刺激性,灭火剂:二氧化碳,干粉,泡沫。

(6)三氯乙烯C2HCl3,是工业常用溶剂,有毒性,遇到明火、高热能燃烧爆炸,加热或高温时可与氧反应生成剧毒的光气和氯化氢,闪点90℃。

灭火剂: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7)这里媒体漏了一个“漆料”,一般具有可燃性。

最后提到的的氯碘酸则没有独立存在,一般为氯碘酸铵。

(整理)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背后的“安评隐患”.

(整理)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背后的“安评隐患”.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背后的“安评”隐患在连续3场天津爆炸事故新闻发布会上,“安全评价报告到底何时能公开”的问题持续被多位记者问起。

15日上午,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回应:因为港口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是由交通运输部门发放,昨天征求了交通部门的意见,交通部门认为,对安评报告是否公开没有强制性要求,安评报告在不涉及商业秘密、国家秘密时,可以公开。

所谓“安全评价报告”并非事故调查报告,是由第三方机构为企业作出评价,唯有安全评价报告通过安监部门审核后才可获取建设许可证。

与环保法中明确列明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需要对公众完全公开不同,安全评价信息的公开至今仍相当落后。

这也使得类似的化工企业在遭遇安全生产事故时,媒体与公众很难获得更为重要的安全评价信息。

与涉事企业安评报告始终未公开形成对比的是,为该企业提供安评服务的公司,曾因信息公开方面表现出色而被国家安监总局点名表扬。

一位资深化工从业人员表示,类似于PX等重大化工企业的安全事故,安评甚至要比环评更加重要,但无论是行业内还是法律管理上,安评的关注度都还赶不上环评,并且“走形式是安评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

中滨海盛曾因信息公开被表扬为瑞海公司提供安评服务的机构,是一家名为天津中滨海盛卫生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下称中滨海盛)。

其官方网站信息显示,该公司具有一定官方背景,系原天津市海橡安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共同组建成立。

公司具有国家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并且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及评审推荐单位。

并曾接受天津市安监局委托,完成了《天津市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编制纲要》等行业规则的起草。

中滨海盛官方网站“项目公示”一栏中第一个项目即与海瑞国际有关,系《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网上公开信息表》,但是公司网站中并没有针对堆场改造工程项目本身的安全评价信息。

然而,即使是在这份关于该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网上信息公开表中,也只是简单介绍了堆场改造工程的项目内容,即“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把物流堆场改造成为一个危险化学品集装箱堆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两个危险品库及重新规划现有堆场,改造场地消防设施,新增1250m3废水收集池及消防水池、泵房。

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心得体会范文

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心得体会范文

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心得体会范文近期,检察机关公布了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12名领导干部的刑事拘留措施和有关的责任认定初步结论。

在责任认定局部,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

在这些违法失职行为中,绝大局部都是失职行为,即不作为的监管失职行为。

管理机构有合法的监管职权,当然相应的就有监管职责。

滥用监管职权,会构成违法乱作为,不履行监管职责,那么会构成监管失职。

现在,以天津港一案,谈谈监管者监管失职行为的种种表现。

其一,失察。

所谓失察,是指对违法违规情形不了解、不知道。

古语说,不知者不为过。

为什么要对不知者追究责任呢因为监管者依法依规应当了解、知道。

如果这种不知,不是因为其他原因而是因为不负责,当然是失职了。

对于失职者就应当追究其责任。

所以,在对天津新港海关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认定上,明确了他们在危化品进出口监管活动中对严重不负责任,对瑞海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失察,对瑞海公司违法从事危化品经营活动未及时发现并查处。

也就是说,此处的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因为不负责,就是因为失察所致。

其二,失为。

所谓失为,是指对己经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形没有及时釆取监管措施,表现为未作为、缓作为等。

监管者的职责之一,是对违法行为采取及时监管措施,以纠正违法,防止危害后果发生。

如果发现了违法行为却不采取监管措施,就是失职中的失为,应当追宄责任。

其三,失力。

所谓失力,是指对违法违规情形的监管软弱无力,从而导致危害后果发生。

监管者虽然发现了违法行为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由于监管措施无力,缺乏以消除违法,从而导致危害后果的最终发生。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有关责任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对瑞海公司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监管不力;天津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责任人员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平安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天津港(集团)公司有关责任人员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平安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有效催促纠正和处置。

8.12天津爆炸调查报告

8.12天津爆炸调查报告

8.12天津爆炸调查报告1.天津港爆炸调查报告公布,建议处分5名省部级官员: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天津副市长孙文魁,天津副市长何树山,交通部副部长何建中,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鲁培军。

2.国务院批复了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经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5年8月12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致165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

3.宗国英,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

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到位,未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督促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孙文魁,天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贯彻落实国家港口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到位,对分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力,对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存在的严重失职渎职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处分。

5.何树山,天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不到位,组织、指导、督促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到位,对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存在的失职渎职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6.何建中,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分管水运、交通公安等工作。

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督促检查不到位,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管理工作和天津港公安局消防工作指导不到位,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7.鲁培军,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分管监管司等。

指导督促分管部门组织实施海关监管场所规章制度不到位,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天津海关监管场所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原因分析报告引言:2015年8月12日,中国天津港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73人死亡,数百人受伤。

这次事故不仅给当地居民带来了巨大悲痛,也让整个国家深感震惊和警醒。

为了更好地预防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天津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储存危险品规范不到位天津火灾爆炸事故中,涉及化学品贮存的容器和场所不符合安全规定。

首先,在危险品仓库附近存在着居民区、商业区等容易引发人员聚集和交通拥堵的位置布局问题。

这些非法设立的住宅楼和商铺无论是在建筑设计上还是使用功能上都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其次,在危险品仓库内部,过期商品未及时清理治理,导致大量已经失效的危险货物积压。

这种粗放管理方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储存危险品的规范不到位是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安全监管不力在天津火灾爆炸事故中,安全监管层面存在明显问题。

首先是部门之间职责模糊,缺乏有效配合与沟通。

由于占地广阔、涉及多个部门,天津港相关区域的管理责任分散,在日常工作中容易出现信息共享不畅通和职责推诿等情况。

这导致了对储存危险品企业的监管不够严格和细致。

其次,安全检查频率低、效果差。

在从事重大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或储存活动的企业中,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并且相应措施执行层度不高。

因此,安全监管不力也是该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之一。

三、技术操作和应急处置措施缺乏标准天津火灾爆炸事故中还暴露出技术操作和应急处置措施方面的问题。

首先,施工方在危险品仓库项目中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施工程序违规等行为,使得建筑物本身的安全性受到了严重威胁。

其次,在事故发生时,应急处置措施不够科学和完善。

消防队伍的装备和专业技术水平相对较低,无法有效应对火灾和爆炸事故。

此外,基于化学品的特殊性和潜在风险以及涉事部门缺乏足够的经验,在灭火救援过程中也未能采取恰当措施。

因此,技术操作和应急处置措施缺乏标准是该事故导致如此巨大伤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反思

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反思

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反思反思昨天,立足今天,把握明天。

为此店铺为大家整理了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反思,欢迎参阅。

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反思篇一这两天都在关注天津爆炸的灾难事件,网上各种各样的消息很多,谈得最多的是消防员的牺牲和中国消防制度的缺陷。

这次灾难,个人觉得,网上说的消防职业化真的很有必要。

我们了解到,牺牲的消防员最小的才18岁。

根据中国的兵役制度,年满18岁才可以去服兵役,那么,18岁牺牲的消防员就只是一个新兵。

我自己当过兵,新兵在12月份入伍,首先要进行队列训练,队列训练就是最基本的齐步走和跑步走,光是这个队列训练,没有一个月时间,是很难让那么多人步调一致,整齐划一的。

再说说新兵的内务训练,内务训练说简单明了一点,就是大家看到的,当兵的被子叠得像一个豆腐块一样的,要把一坨棉花弄得有线条有直角,其实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都是要花很多时间来训练的,被子叠成豆腐块只是内务训练的一个例子,内务训练还包括其他的很多东西,就不说了。

还有体能训练,就算是现在的农村小伙子,也没有干什么体力劳动,体能都是相当的差,当兵体能训练是必不可少。

光是上面这样入伍训练,就是三个月的时间。

一个新兵在12月中旬入伍,在3月初结束新兵训练。

结束新兵训练到救火牺牲,半年时间都没有!在这半年时间内,不可能天天都救火,接触到的只是一些理论上的东西,这可能是他的第一次救火任务,就永远的回不来了!两年的义务兵制度,可能刚刚有了一点救火的经验就退伍了,又是新的一批啥都不懂的新兵。

现在部队有士官,士官就是两年义务兵满,继续留队的人。

从这次爆炸事件来看,消防职业化确实很有必要,不说全部消防员都职业化,一干就是一辈子,至少要大量的增加部队的士官数量,让这些有经验的士官去救火,才能够更安全更高效!但是,不得不说,部队也有黑暗的地方,想要转成士官继续留队,还得看你有没有关系,有关系才能留队。

现在一个士官的待遇,远比你一个做普工的待遇好得多,所以,没关系你很难留队做士官!悲剧已经发生了,牺牲了的生命再也回不来,就算是给了他们烈士或者英雄的荣誉,就算是给家属捐再多的款,他们还是走了!如果他们的走能够促进消防制度的改革,不再让以后的战友流更多的血,白白的送命,你们就安心的走吧!战友,一路走好!!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反思篇二亲爱的同胞们,你们是否在报道上看到天津塘沽仓库发生了一件残酷的事件。

从天津港“8.12”事故看化工物流企业仓储安全管理

从天津港“8.12”事故看化工物流企业仓储安全管理化工物流是一种重要的产业领域,随着化工品的广泛应用,化工物流的规模也日益扩大。

但是,化工品的特殊性质使得其在运输和仓储过程中存在着很高的危险性。

如何确保化工物流企业的仓储安全管理,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而从天津港“8.12”事故中,我们可以学到很多化工物流企业仓储安全管理的经验和教训。

一、化工品的性质和危害化学物质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等危险特性,对人身安全、环境保护和财产安全都具有很高的威胁。

这些危害特性使得化工品的存放、运输和使用都需要极为严格的管理。

二、化工物流企业仓储安全管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化工物流企业要建立以安全为本的企业文化,把安全放在企业经营的首位,保证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

2. 预防为主:采取前瞻性管理,加强风险评估、危险源辨识,以及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以避免事故发生。

3. 全员参与:通过宣传教育、培训和奖惩制度等方式,让每一个管理人员、员工都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全员参与安全管理。

4. 环保要求:为了消除潜在的对环境的影响,企业要遵守有关环保法规的要求,并且采取合适的措施,防止对环境造成损害。

三、天津港“8.12”事故的教训天津港“8.12”事故是一次非常严重的化学品爆炸事故,造成了极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这次事故给化工物流企业仓储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多启示。

1. 加强风险评估:在仓储化工品之前,必须对每一种化工品的特性和性质进行评估,并且根据风险大小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

2. 加强仓储货物管控:建立完善的仓库管理体系,对仓库内的化工品实行严格的库存管理和控制,对于货物的装卸、运输等环节也应该实行最完善的监管措施。

3. 组建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对于化工物流企业服务的客户,应该制定专业的应急预案,同时组建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高效地应对。

4. 合理选址:为了降低风险,避免发生事故,化工物流企业在选址时需要考虑到环境、安全和制度等因素,并在选址和设计中采取相应的措施。

从天津港“8.12”事故看化工物流企业仓储安全管理(1)

从天津港“8.12”事故看化工物流企业仓储安全管理“8.12”天津港爆炸事故,是中国历史上发生的最严重的港口爆炸事故之一,也是全国人民痛心的灾难。

在此背景下,化工物流企业仓储安全管理问题备受关注,本文将以该事故为案例,分析化工物流企业仓储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化工物流企业仓储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化工物流是指在生产、加工、销售和使用过程中,采取运输、储存、装卸、配送和信息服务等手段,实现有机物和无机物物质的流动和组合的经济活动。

由于化工品具有高度的危险性,一旦出现事故,往往会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化工物流企业仓储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1. 人员安全在化工品仓储管理中,人员安全是重中之重。

一方面,化工品作为一种危险品,如果没有很好的管理,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另一方面,化工品储存在仓库中,如果没有很好的维护,可能导致货架破裂、火灾等危险情况。

因此,必须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和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要求员工操作规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 物资安全化工物流企业作为一种货物运输、运营和储存的企业,其商品信息的准确性和货物质量的安全性是影响企业生产的关键指标。

因此,企业要定期检查清点存储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建立并执行货物入库、出库的管理流程,及时进行损坏品或过期品的处理。

3. 环境安全化工品作为一种危险品,对环境的危害极大,造成的环境问题往往难以挽回。

因此,企业必须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制度,严格控制环境污染的源头和整个运输环节。

二、化工物流企业仓储安全管理的建议1. 培训员工化工物流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强调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员工的操作技能和知识学习,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从教育和培训的角度加强安全防护环节中人员管理的重要性。

2. 强化设施维护化工物流企业应严格控制仓库物品的摆放,尤其对危险品的分类存储、标识化管理;建立各种安全设施的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并及时修复维护安全设施;检查存储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确保存储环境清洁卫生。

天津港火灾爆炸特大事故

中核集团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Nuclear Power Institute of China
天津港危化品特大火灾爆炸
事故安全启示
中核集团
1、引言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Nuclear Power Institute of China
令人揪心、痛心的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 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再次用血淋淋的事实告诉 人们,安全事故猛于虎,安全责任重于山。
公安机关对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 伟,副董事长董社轩等犯罪嫌疑 人依法实施刑事拘留。 8月28日《检察日报》报道:检 察机关严查天津港爆炸事故所涉 渎职等职务犯罪,对11名涉嫌渎职 犯罪责任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其中包括7名“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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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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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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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5日,共发现遇难者人数161人,其中公安消防人员23人, 天津港消防人员73人,民警11人,其他人员54人。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亿元,间接经济损失不可估计。 事故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震惊国内外。
爆炸前后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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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故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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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港务集团瑞海物流危化品堆垛区22时50分发生火灾, 天津消防总队9个中队和港务局3个专职队赶赴现场扑救。 但继而发生两次爆炸,第一次爆炸发生在12日23时34分,第二次爆 炸在30秒种后,两次爆炸相当于24吨TNT当量,现场腾起蘑菇云,两 公里内建筑玻璃全部被震碎。

天津港火灾爆炸特大事故


5、经验教训
一起重大安全事故足以毁灭一个企业。
“ 祸患常积于忽微”。海恩法则告
诉我们,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 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
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纵观所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皆有 安全思想麻痹、行动迟缓、落实疏漏、
责任空转等问题的影子。
发展是硬道理,安全是硬杠杠。没 有安全底线,已经取得的发展成果可
储存危险品超过限定数量。
氰化物等有毒物质的限定存量为 50吨,结 果现场存量达7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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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责任追究
李克强总理:“对于事故责任人,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依法依纪 严肃处理。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 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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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危化品特大火灾爆炸 事故安全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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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clear Power Institute of China
1、引言
令人揪心、痛心的天津港“8· 12”瑞海公司危险品 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再次用血淋淋的事实告诉 人们,安全事故猛于虎,安全责任重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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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本原因
违规审批、危化品未分类存放、超量存放和管理混乱
危险品仓库离居民区不到 1000米,
最近560米。
没有执行危险品管理相关规定。
危化品违规混合存放,导致火灾无法控制, 存放位臵和存放量账目不 清,给救援带 来极大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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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8.12
勘探开发建设项目部 二○一六年四月
汇报提纲
一、事故基本情况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三、事故责任追究 四、事故深刻启示
2
事故基本情况
事故概要: 2015 年 8 月 12 日 22 时 51 分 46 秒,位
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 仓库发生火灾,并随后引发两次剧烈的爆炸, 事故造成165 人遇难,8 人失踪,重伤58 人、 轻伤740 人,直接经济损失68.66 亿元人民 币,并造成周边空气、水和土壤等环境不同 程度污染。
Ø未批先建、边建边经营危险货物堆场。在未取得立项备案、规划许可、 消防设计审核、安全评价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施工许可等必需的 手续的情况下,在现代物流和普通仓储区域违法违规自行开工建设危险 货物堆场改造项目。且边建设边经营。 Ø无证 违法 经营。 2014 年 1 月 12 日至 4 月 15 日、2014 年 10 月 17 日 至 2015年 6 月 22 日共 11 个月的时间里既没有批复,也没有许可证,违 法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仓储经营业务。 Ø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经营危险货物批复。
7
事故基本情况
事故中心区示意图
8
事故基本情况
事故中心区航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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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基本情况
10
事故基本情况
11
事故基本情况
12
事故基本情况
爆炸冲击波波及区 爆炸冲击波波及区分为严重受损区、中度受损区。严重受损区
在不同方向距爆炸中心最远距离为:东 3 公里(亚实履带天津有 限公司),西 3.6 公里(联通公司办公楼),南2.5 公里(天津振 华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北 2.8 公里(天津丰田通商钢业公司)。 中度受损区在不同方向距爆炸中心最远距离为:东 3.42 公里(国 际物流验放中心二场),西 5.4 公里(中国检验检疫集团办公 楼),南 5 公里(天津港物流大厦),北 5.4 公里(天津海运职 业学院)。受地形地貌、建筑位置和结构等因素影响,同等距离 范围内的建筑受损程度并不一致。
3
事故基本情况
瑞海公司地理方位示意图
4
事故基本情况
事故经过: 8 月 12 日 22 时 51 分 46 秒,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
区集装箱发生火灾,公安消防部门接警后组织灭火,但火势 猛烈并迅速蔓延,23 时 34 分 06 秒,危险品仓库发生第一 次爆炸,23 时 34 分 37 秒发生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爆炸 威力巨大,河北多地均有震感,周边十多公里范围遭受不同 程度损失,爆炸中心区的房屋、车辆、集装箱等几乎全被摧 毁,现场人员几乎全部遇难或重伤。爆炸后现场形成 6 处大 火点及数十个小火点,8 月 14 日 16 时 40 分,经过全国人 民共同救援,现场明火被扑灭。
5
事故基本情况
6
事故基本情况
事故现场情况 : 事故现场按受损程度,分为事故中心区、爆炸冲击波波及区。 事故中心区为此次事故中受损最严重区域,两次爆炸分别形成
一个直径 15 米、深 1.1 米的月牙形小爆坑和一个直径 97 米、深 2.7 米的圆形大爆坑。以大爆坑为爆炸中心,150 米范围内的建筑 被摧毁,只剩下钢筋混凝土框架;堆场内大量普通集装箱和罐式 集装箱被掀翻、解体、炸飞,多个集装箱被抛到该建筑楼顶;现 场灭火的 30 多辆消防车、警车和附近存储的7641辆商品汽车全 部损毁,附近企业的4787辆汽车情况: 把全力搜救人员作为首要任务,以灭火、防爆、防化、防疫、防污染
为重点,统筹组21织协调解放军、武警、公安以及安监、卫生、环保、气 象等相关部门力量,积极稳妥推进救援处置工作。
救援工作共动员现场救援处置的人员达 1.6 万多人,动用装备、车辆 2000 多台,其中解放军 2207人,339 台装备;武警部队 2368 人,181 台 装备;公安消防部队1728 人,195 部消防车;公安其他警种 2307 人;安 全监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处置专业人员 243 人;天津市和其他省区市防爆、 防化、防疫、灭火、医疗、环保等方面专家 938 人,以及其他方面的救援 力量和装备。公安部先后调集河北、北京、辽宁、山东、山西、江苏、湖 北、上海 8 省市公安消防部队的化工抢险、核生化侦检等专业人员和特种 设备参与救援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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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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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基本情况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Ø 165 人遇难(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现役消防人员24 人、天津港消防人员 75 人、公安民警 11 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周边居民 55 人)、8 人失踪(天津港消防人员 5 人,8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 3 人)、798 人受伤住院治疗(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 58 人、轻伤员 740 人 ); Ø304 幢建筑物(其中办公楼宇、厂房及仓库等单位建筑 73 幢,居民 1 类 住宅91 幢、2 类住宅 129 幢、居民公寓 11 幢)、12428 辆商品汽车、 7533 个集装箱受损。 Ø直接经济损失68.66 亿元人民币,其他损失尚需最终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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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提纲
一、事故基本情况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三、事故责任追究 四、事故深刻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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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分析
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存放危险货物情况 : 经调查,事故发生前,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内共储存危
险货物 7 大类、111 种,共计 11383.79 吨,包括硝酸铵 800 吨,氰化钠 680.5 吨,硝化棉、硝化棉溶液及硝基漆片 229.37 吨。其中,运抵区内共储存危险货物 72 种、 4840.42 吨,包括硝酸铵 800 吨,氰化钠 360 吨,硝化棉、 硝化棉溶液及硝基漆片 48.17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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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直接原因: 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的硝化棉
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 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 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 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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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分析
主要原因: 1、瑞海公司违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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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基本情况
爆 炸 波 及 区 示 意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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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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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基本情况
爆炸冲击波波及区以外的部分建筑,虽没有受到爆炸冲 击波直接作用,但由于爆炸产生地面震动,造成建筑物接近 地面部位的门、窗玻璃受损,东侧最远达 8.5 公里(东疆港 宾馆),西侧最远达 8.3 公里(正德里居民楼),南侧最远 达 8 公里(和丽苑居民小区),北侧最远达 13.3 公里(海 滨大道永定新河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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