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服务合同纠纷
二手房居间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评析8篇

二手房居间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评析8篇篇1一、案例简介某市居民张先生与李女士通过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了二手房居间买卖合同,约定由中介公司协助双方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并支付一定比例的中介费用。
合同签订后,张先生和李女士按照约定支付了中介费用,但中介公司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存在严重失误,导致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时间长达半年之久,给双方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和额外费用。
后双方因协商无果,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二、合同条款分析1. 合同主体:张先生、李女士与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了居间买卖合同,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合同内容:合同约定中介公司协助双方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并明确支付中介费用的比例。
3. 违约责任: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中介公司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的具体责任和违约责任。
4. 争议解决:合同中约定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方式,但未具体说明是通过仲裁还是诉讼解决。
三、纠纷评析1. 中介公司的责任:根据《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约定一方为另一方提供交易机会或者特定服务的合同。
本案中,中介公司作为居间人,应当承担协助完成房屋过户手续的责任。
由于中介公司的失误导致过户手续办理时间过长,给双方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和额外费用,因此中介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由于中介公司的过错导致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时间过长,给双方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和额外费用。
因此,中介公司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具体赔偿数额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损失情况确定。
3. 争议解决的方式:根据《合同法》第1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合同纠纷。
本案中,双方约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但未具体说明是通过仲裁还是诉讼解决。
因此,双方可以协商选择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就业居间合同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力资源市场日益活跃,就业居间服务作为一种新兴的服务模式,逐渐受到广大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青睐。
然而,由于就业居间服务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合同纠纷也随之增多。
本案例将围绕一起就业居间合同纠纷展开,分析相关法律问题,以期对类似案件提供参考。
二、案例简介甲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人才招聘和就业居间服务的企业。
乙大学毕业生小李通过甲公司的就业服务平台,成功获得一家知名企业的就业机会。
甲公司收取了小李一定数额的就业居间服务费。
然而,在小李入职后不久,该企业因经营不善宣布破产,小李失去了工作。
小李认为甲公司未履行居间合同中的义务,要求甲公司退还就业居间服务费。
甲公司则认为,其已尽到居间义务,小李的损失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双方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
三、案件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履行了就业居间合同中的义务?2. 小李的损失是否应由甲公司承担?3. 甲公司应否退还小李的就业居间服务费?四、法院审理过程及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1. 关于甲公司是否履行了就业居间合同中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甲公司作为就业居间服务提供者,在小李求职过程中,提供了真实的招聘信息,并协助小李与企业进行洽谈,已履行了居间合同中的义务。
2. 关于小李的损失是否应由甲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导致劳动者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本案中,小李的失业是由于企业破产所致,并非甲公司原因,故小李的损失不应由甲公司承担。
3. 关于甲公司应否退还小李的就业居间服务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本案中,甲公司已促成小李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小李亦已实际入职,故甲公司有权收取就业居间服务费。
小李要求甲公司退还服务费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西安东元物资公司居间服务后不给付中介费居间合同纠纷案新版

西安东元物资公司居间服务后不给付中介费居间合同纠纷案
1992年10月,中秦冶金公司受燕元物资公司委托,为东元物资公司有偿联系购进螺纹钢。
经中秦冶金公司派员联系落实货源并支付一定费用,东元物资公司与陕西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下称五矿公司)建立了业务关系,双方于1992年12月10日签订了购销1万吨螺纹钢合同。
同日,中秦冶金公司、东元物资公司就居间服务内容补充签订书面协议。
协议约定:由中秦冶金公司中介东元物资公司认购的五金矿产公司罗马尼亚进口螺纹钢1万吨,东元物资公司应在货到连云港一个月内,按每吨100元的比例,付给中秦冶金公司中介服务费,或在货到西安后按原价加铁路运杂费拨给中秦冶金公司螺纹钢3000吨,作为给付中秦冶金公司的中介费。
东元物资公司与五矿公司的购销螺纹钢合同履行中,由于外商未将货物装船,致合同迟迟不能履行。
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最后期限1993年3月31日前,五矿公司为维护自己的信誉,经与东元物资公司协商,将一批已经装船的产地仍为罗马尼亚的8302.23吨钢板转售给东元物资公司。
东元物资公司已付200万元螺纹钢的预付款变更为钢板预付款,不再退还。
1993年3月11日,东元物资公司、五矿公司达成了购销上述钢板的协议。
双方依约履行完毕。
中秦冶金公司因向东元物资公司索要中介服务费被拒绝,遂于1994年3月15日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原告中秦冶金公司起诉称:我公司与被告东元物资公司签。
居间合同的典型纠纷案例与分析

居间合同的典型纠纷案例与分析合同书甲方:(居间人名称/公司名称)地址:(居间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甲方与乙方的交易双方)地址:(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具备居间服务的能力和经验,乙方希望委托甲方为其提供相关的居间服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应以公正、诚实、谨慎的态度为乙方履行以下居间服务:(具体描述乙方所需的居间服务)。
1.2 甲方应以最高诚信、尽职的态度为乙方提供协助,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方式,促成乙方与相关第三方(以下称为“交易方”)之间的交易。
第二条服务费用2.1 乙方自愿支付甲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费用。
具体费用金额为:(金额)。
2.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乙方应在居间服务完成后的(时间)内将服务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合同期限与终止3.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期限)。
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续签。
3.2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甲乙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属于对方商业秘密的任何信息予以保密。
4.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涉及履行本合同的有关信息。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条款6.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
6.2 本合同的一切附属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3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
居间服务的法律风险和防范措施

居间服务的法律风险和防范措施引言居间服务在现代经济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它涉及到各种各样的经济交易,如房地产买卖、股票交易、借贷业务等。
然而,与此同时,居间服务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探讨居间服务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信息披露的风险在居间服务中,信息披露是至关重要的。
居间人有义务提供准确、完整和及时的信息给予交易各方。
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居间人有可能故意隐瞒某些关键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从而导致交易方面临巨大的风险。
为了防范信息披露的风险,居间人应该设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此外,政府监管机构也应加强对居间服务机构的监管,强制其遵守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和道德标准。
二、合同纠纷的风险居间服务的核心是居间合同。
然而,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居间服务机构常常面临合同纠纷的风险。
例如,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条款时,另一方可能会寻求赔偿或解除合同。
为了降低合同纠纷的风险,居间人应制定清晰明确的合同条款,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此外,居间人还应积极主动地与交易各方沟通,解决潜在的争议,并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避免或减轻纠纷的发生。
三、违法违规行为的风险在居间服务中,一些机构或个人可能会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采取违法违规行为。
例如,他们可能故意操纵市场,利用内幕消息获取利益,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欺诈行为等。
为了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风险,政府应加强对居间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和法律法规。
同时,居间服务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合规风控制度,培养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确保业务操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结论居间服务在现代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与此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法律风险。
为了降低这些风险,居间服务机构应积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如加强信息披露、制定清晰的合同条款、建立合规风控制度等。
此外,政府监管机构也应加强对居间服务机构的监管,确保其业务操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居间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居间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首先写明标题合同起诉状,其次,写明原告的姓名、出生日期、联系地址等信息以及被告的名称、联系电话等,说明案件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最后,写明受诉人民法院以及上诉时间。
热门城市:临沧律师白山律师乌鲁木齐律师西安区律师鹤岗律师绿园区律师东宁县律师双鸭山律师新抚区律师房里产中介在买卖房屋的时候是作为居间商为买卖双方提供服务,在提供服务之前双方一定会签署居间合同。
但在现实情况中,有很多人拒绝根据履行居间合同的义务,例如拒绝支付中介费用。
此时便需要提起诉讼,维护权益,那么▲居间合同纠纷起诉状该怎么写呢。
▲居间合同纠纷起诉状范例原告:*******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被告一:**,女,19**年5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被告二:**,男,**年12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地址:********************路1号,联系电话:*********诉讼请求一、判令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元及逾期履行滞纳金(暂计至2015年1月5日为****元),两项暂合计为*****元;二、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原告系房地产居间服务公司。
被告一因房屋出售需要委托原告居间销售其名下址于福建省*********的房产,原告接受委托后,经原告居间介绍,被告一与案外人****于2014年10月10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该协议约定:被告一将上述房产以200万元价格出售给案外人黄世阳,并于收到购房款全款当日交付房屋。
签订该协议后,被告一与原告就居间介绍费用进行了确认,承诺如原告推荐客户完成上述房产的出售,则被告一应于交房当日支付原告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元;如无故延期,则原告有权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被告追收滞纳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居间服务合同纠纷
居间服务合同纠纷是指在居间服务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出现了争议或合同内容产
生了纠纷。
居间服务合同是指一方作为中介机构,为另一方提供一定的居间服务,帮
助其与第三方达成交易或合作的合同。
纠纷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服务内容不符合合同约定: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居间服务,或者提供的服
务与合同约定不相符。
2. 不履行合同义务: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未能提供应有的居间服务,或未按
约定时间完成服务。
3. 违约或解除合同:一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或毁约解除了合同,导致对方受到损失。
当发生居间服务合同纠纷时,双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协商解决: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双方沟通、理解对方的诉求,并寻求双方
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 调解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居间方、第三方或相关部门的调解,通过调
解尽量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3. 仲裁解决:如果争议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双方可以选择将纠纷提交给第三方
仲裁机构进行解决。
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4. 诉讼解决:如果其他方式无法解决纠纷,双方可以选择提起诉讼,将争议交由法院处理。
法院将依法审理双方的争议,作出裁决。
在居间服务合同纠纷中,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态度,依法解决争议是解决纠纷的关键。
同时,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有关居间服务的具体内容、义务和责任,以减少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