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机关作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乐府办[2015]36号
【发布部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5.03.06
【实施日期】2015.03.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的
通知
(乐府办〔2015〕3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转变政府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树立政府机关形象,县政府决定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大辉(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永群(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员:颜礼夫(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林鲜(县监察局局长)
颜碧透(县财政局局长)
麦笃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何政钦(县审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