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铁机安全操作规程
机械加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机械加工安全操作规程一、划线1、划线号料工具用完后,应随时放入手提工具箱内,以免划针、划规之尖端刺伤皮肤、咽喉等。
2、冲眼所用的冲子,其尖端要磨好,头部要保持正确形状,不可带有毛刺,以防击碎而崩出裂片伤人。
3、用冲子冲眼,事先要检查锤柄和锤头是否牢固。
4、毛坯加工件带有尖边和毛刺,搬运时戴好手套。
划线区域通道必须畅通,工件必须整齐堆放在专用架上。
5、划线工作须在机床停车后进行,以免划线盘和其他工具被转动机床打翻伤人。
6、在火曲后和有氧化铁皮的钢材上号料时,须用刷子清理切屑,不得用手擦、嘴吹。
7、号料中,用撬棍摆放大型材时,头部躲开撬棍上端,以免击伤;成迭板材号料时,若需人力摆料,应使用撬棍、滚筒等工具,不得直接用手。
二、铆工1、使用大锤时执行“十不打”的规定:⑴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不好不打;⑵打锤前未仔细检查不打;⑶锤头松动不打;⑷锤头“毛刺”过多不打;⑸锤柄裂纹严重不打;⑹戴手套不打;⑺对面或后面站人不打;⑻周围有妨碍打大锤的障碍物不打;⑼两人用大锤打同一物件时,配合不协调不打;⑽未确认好不打。
2、切料和剁料时,切口正面不得有人,并注意防止飞刺崩人。
3、铲工件时,握铲者应将头部避开并戴好防护眼镜。
4、铆钉前,必须检查铆钉,并在木头上进行试验,确认正常后再行工作;铆钉时,不能以卧头对着他人,操作者戴好耳塞。
5、远距离抛铆钉时,注意四周或过道的行人。
6、受打击的工具须预热后使用;未辨明材料的凉热时,不能用手去拿。
7、使用电钻前,检查马达、电线是否漏电。
三、铣床1、操作时工作服做到“三紧”即“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将长发和辫子放在工作帽内;禁止戴围巾和手套。
2、操作前,认真检查铣床各部件及安全装置是否可靠、电器部分是否良好,并检查各部手柄是否处于正常位置。
3、工件、刀具或夹具应牢固夹紧,不得有拨动的现象,防止切削时突然飞出伤人。
4、装卸工件时,应将工作台退到安全位置;使用扳手紧固工件时,用力方向应避开铣刀,以防扳手打滑而使手撞到刀具或夹具上。
(安全管理)炼铁安全规程

炼铁安全规程国家标准局批准 2005-03-01实施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充分考虑炼铁生产工艺的特点(除存在通常的机械、电气、运输、起重等方面的危险因素外,还存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高温热源、金属液体、尘毒、放射源等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标准对炼铁安全生产问题作出了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武汉钢铁设计研究总院、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舒军、李晓飞、马丽仙、万成略、吴声彪、薛智章、陈改怡、李怀远、聂岸、王健林。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炼铁安全生产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炼铁厂的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生产和设备检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76 低压锅炉水质标准GB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2 固定式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792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22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389 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GB6722 爆破安全规程GB11660 炼铁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6543 高炉喷吹烟煤系统防爆安全规程GB16912 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YBJ52 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烟煤粉 pulverized bituminous coal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含量高于10%,能在气流中悬浮的煤颗粒的集合体(简称煤粉)。
炼钢安全操作规程

炼钢安全操作规程1 总则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防止炼钢生产中的工伤事故,逐步改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对炼钢厂进行设计、施工、生产和维护,都必须遵守本规程。
本规程对总图、厂房建筑、工艺、设备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和标准,新建企业必须遵守执行;暂达不到的企业,应加以改造,在未改造前要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企业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批准执行。
1.1炼钢厂的设计文件中,必须有阐述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劳动保护的内容。
1.2 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厂长、车间主任、工(段)长对本厂、本车间、本工段的安全生产负责。
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各级炼钢总工程师、炼钢专职工程师和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负责。
1.3 对全体职工要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和生产技术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位操作。
1.4要建立对厂房(结构、机电)设备的定期检查、维修和清扫制度。
对电气、机械等设备实行操作牌制度,无牌严禁操作。
1.5发给职工的防护用品,要正确佩戴使用,进入车间必须戴安全帽。
1.6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功者奖,违章者罚,事故责任者受处分,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1.7凡发生工伤死亡或其它重大事故,企业领导干部、技术负责人员必须到现场指挥抢救。
事后要认真从人员、管理、技术与设备等三方面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让全体人员都受到教育。
1.8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不适应在该岗位工作的职工,应由劳动人事部门及时调离。
2 车间位置的选择与炉子设计要求2.1车间位置2.1.1选择厂址应注意不受洪水、海潮、飓风、滑坡的危害,要避免对现有城镇的污染。
车间位置应注意工程地质条件。
场址要根据生产规模大小对最高洪水频率的不同要求,高出所在地区最高洪水位0.5m以上。
场地位于海岸边时,其标高应高出最高潮位1m以上。
安全操作规程大全22863

安全操作规程大全22863精品管理制度、管理方案、合同、协议、一起学习进步安全操作规程大全一、安全生产总则为保证安全生产,全体职工除遵守本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总则: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法规、规定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新入职员工、实习、代培和临时参加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 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4. 操作工必须熟悉产品性能、工艺规程及设备操作要求,会正确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5.操作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
披肩发、长辫必须罩入工作帽内。
进入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戴安全帽;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不准穿戴围巾、围裙,脖子上不准佩带装饰品;生产作业场所不准赤膊;不准穿高跟鞋、拖鞋(除规定外)。
6.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上班前不准饮酒。
7.操作对人体有发生伤害危险的机械设备时,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准进行操作。
8.不准随意拆卸、挪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信号装置,防护围栏、警戒标志等。
9. 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
合闸前要仔细检查,确认无人检修后方准合闸。
10. 操作中使用的行灯及局部照明,其电压不得超过36V,金属容器内和潮湿场所作业不得超过12V。
11.生产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要堆放合理,安全通道畅通,废料应及时清除。
12.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登高用的扶梯必须坚实牢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13. 易燃、易爆等生产作业场所,严禁烟火及明火作业。
14. 禁止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内进餐、饮水,工作时要戴好防毒口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15.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体及在吊物下通过停留。
16.生产作业区禁止骑自行车、摩托车。
炼钢安全操作规程

炼钢安全操作规程1.检查本区域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操作前认真检查各操作台按钮,信号灯。
转换开关等是否良好。
否则应准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认真检查好工器具,吊具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准时处理。
2.使用霞浦气应熟识其技术需求及特性,切割要采用专用器具。
不得使用乙炔使用的抢嘴.点火时候要先点火,后开霞浦气,且要由小到大缓缓开启氧气进行火焰调整,。
检查各种介质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以及手持切割工具是否安全牢靠。
3.紧急吊运红坯时要做好现场人员。
危急物品的疏导还天车的指挥工作。
4.在导向段处理事故时.严防红坯穿钢及废坯滑落伤人。
5.严禁在银锭干运行轨迹上行走或停留。
6.浇钢期间,严禁跨越辊道上运行的红坯。
7.严禁在吊物下行走或停留。
8.出坯时严禁在填出吊坯运行线路上停留或行走。
9.拉钢时出坯工严禁到冷床和辊道下作业。
10.出坯工吊运更换火切和渣盆时.确认专用器具及吊耳完好程度.无误后站在安全区域指挥起吊。
11使用火焰切割机时.必需遵守以下规定:{1}在使用活火焰切割机过程中.假如烧嘴经常自动熄灭或火焰切割机发生故障时,必需停止使用并关闭该流氧气,霞浦气,改为人工切割,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2}检查火焰切割机时.全部人员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12.人工切割使用乙炔瓶{霞浦气}。
氧气瓶必需远离火源10米以外.并按规定在乙炔瓶上安装阻火器.严格根据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13.乙炔瓶{霞浦气}与割枪连接处及胶带,要经常检查有无漏气现象,如有漏气准时处理,使用时严防回火。
14.人工切割时.操作者必需佩带面罩及防护镜,戴好电焊手套,手套上严禁有油污,切割时要由远及近,严禁由近及远,以防钢花伤人。
15.人工切割时,氧气瓶和乙炔瓶{霞浦气}四周{10米}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氧气瓶和乙炔瓶{霞浦气}之间不得少于5米。
16.严禁用切割枪开气吹扫地面.更不准吹扫衣服上的灰尘及嬉戏打闹17.检查辊道时,要通知四周人员离开,确认辊道上下无人后,再开动设备进行检查。
铸件清理工艺规程

铸件清理工艺规程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铸件的落砂、清理、热处理、涂漆及安全。
本规程适用于铸造车间耐磨白口铁和灰铁件清理。
2、准备工作2.1了解铸件的结构及清理工艺。
2.2熟悉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2.3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2.4准备好所使用的工具,检查其完好程度和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3、落砂3.1铸件的打箱温度及时间应按有关工艺规定执行。
无工艺规定的应按以下执行:3.1.1抗磨白口铸铁件:a.干型中、小件浇注24小时以后打箱(打箱温度应小于400~500℃);b.大件及复杂易变形的铸件浇注48小时以后打箱(打箱温度应小于200~300℃);c.特大件浇注72小时以后打箱。
3.1.2一般灰铁件:a.干型、自硬呋喃树脂砂型,中小件浇注4小时以后打箱。
b.干型、自硬呋喃树脂砂型,大件浇注24小时以后打箱。
c.特大件浇注72小时以后打箱。
3.2铸件在红热状态不能相互叠放。
3.3刚落砂红热状态的铸件不能直接与水、冰雪等激冷物接触,不应放在风吹的地方。
3.4手工打箱落砂时,锤击砂箱应打在端面和箱壁的加强肋上,禁止敲击砂箱的箱带、箱把和箱耳。
3.5打箱前应把浇注溢出的铁块等收拾干净,把取下的压铁、箱卡、锁紧销、楔板等分别放在指定的地方。
3.6使用震动落砂机时应注意:a)落砂机禁止超负荷使用;b)避免铸件与砂箱碰撞造成损伤,薄壁易裂铸件应少震动;c)必须在排烟除尘装置启动后再行开震;d)铸件上的型砂应尽可震落干净,阻碍铸铁收缩的泥芯应及时除掉,将芯骨弄松;e)及时清除阻塞在落砂机栅格上的碎铁块和砂团;3.7打箱落砂后的砂箱不应残留干砂和铁块,并按不同规格平稳整齐地堆放在指定地点。
4、铸件清理的技术要求4.1清理后的铸件外表面,不允许有粘砂、氧化皮和影响零件装配及影响外面美观的缺陷。
4.2铸件内腔应无残留砂芯块、芯骨和飞翔、毛刺等多肉类缺陷。
4.3机械加工基准面(孔)或夹固面应光洁平整。
4.4铸件几何形状必须完整,非加工面上的清理损伤不应大于该处尺寸偏差,加工面上损伤不应大于该处加工余量的1/2。
机械行业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一、安全生产总则为保证安全生产,全厂职工除遵守本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总则: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法规、规定及本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新入厂工、调换工种的工人及来厂实习、代培和临时参加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 电气、起重、焊接、锅炉、压力容器、车辆驾驶、火化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4. 操作工必须熟悉产品性能、工艺规程及设备操作要求,会正确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5.操作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
披肩发、长辫必须罩人工作帽内。
进入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戴安全帽;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不准穿戴围巾、围裙,脖子上不准佩带装饰品;生产作业场所不准赤膊;不准穿高跟鞋、拖鞋(除规定外)。
6.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上班前不准饮酒。
7.开动非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8.操作对人体有发生伤害危险的机械设备时,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准进行操作。
9.不准随意拆卸、挪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信号装置,防护围栏、警戒标志等。
10. 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
合闸前要仔细检查,确认无人检修后方准合闸。
11. 操作中使用的行灯及局部照明,其电压不得超过36V,金属容器内和潮湿场所作业不得超过12V。
12.生产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要堆放合理,安全通道畅通,废料应及时清除。
13.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登高用的扶梯必须坚实牢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14. 非电气作业人员严禁装修电器设备和线路。
15. 易燃、易爆等生产作业场所,严禁烟火及明火作业。
16. 禁止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内进餐、饮水,工作时要戴好防毒口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17.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体及在吊物下通过停留。
铸造业冲天炉操作规程
冲天炉安全操作规程(1)金属熔融物爆炸与喷溅引起金属熔融物爆炸与喷溅的原因主要是高温金属熔融物与水或潮湿物料、工具等接触。
本项目容易发生金属熔融物爆炸与喷溅的主要生产环节有:1)铸造车间使用中频电炉对铁水保温。
电炉冷却水系统漏水、水温过高、水压过低、断水以及没有安全供水设施等原因都有可能导致炉体水冷装置温度过高烧穿导致铁水与水接触引起爆炸。
2)如果炼铁原料中含有爆炸性物质或密闭容器,一旦进入中频电炉受强热,将迅速剧烈反应或膨胀,造成爆炸。
3)炼铁原料潮湿有水,或原料露天运输途中遇到雨雪天气,会使原料进水,如果含水或潮湿原料加入电炉,水与熔融物接触可引起爆炸与熔融物喷溅。
4)浇注区域如果地面存有积水,一旦高温铁水溅落地面,与水接触可引起铁水爆炸。
5)造型现场如果存在积水,很容易导致砂型内混入水分,在铁水浇注时,砂型内的水分迅速汽化、膨胀可发生爆炸。
6)铁水罐、中间罐、渣罐等盛装金属熔融物的容器,新砌筑的维修后及待用罐,如果使用前没有按安全规程及工艺要求去烘烤,或烘烤不合格,当盛装金属熔融物时水受热剧烈汽化、膨胀,当压力达到一定时,即可发生金属爆炸与喷溅。
(2)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火灾爆炸铸造车间砂芯机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由市政管道统一供给。
另外,本项目独立设置的瓦斯间,为将来铸造车间砂芯机生产提供备用燃料,拟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上述使用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如果未设置或未按要求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室内通风不畅,一旦天燃气管道发生泄漏,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
如果现场出现明火、电火或静电火花,就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3)其它可燃物火灾车间内各类机械设备使用的润滑油,设备液压系统使用的液压油等,其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如果其持续受到高温、明火加热可燃烧造成火灾。
车间变电所设有油浸式变压器,如果通风不良造成变压器油温过高或变压器油泄漏遇明火,都可导致变压器油起火。
铸造工艺使用呋喃树脂及固化剂,如果保管、使用不当,一旦泄漏并遇高热、明火可燃烧甚至造成火灾。
机加工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机加工车间安全操作规程机床工安全技术操作通则1、操作者务必熟知所操作机床的结构、性能、原理与故障处理方法,务必持有工种操作证。
2、工作前,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袖口要扎紧,不准围围巾、戴手套工作,女工发辫务必挽在工作帽内。
3、开车前务必检查各类安全防护、保险、电气接地装置与润滑系统是否良好,确认无误方可开车。
4、开车时应先盘车或者低速空转试车,检查机床运转与各转动部位,确认正常后方准工作。
5、上、落工件要稳妥,特别是笨重、异型工件,要与其配重工件配合好。
6、加工旧工件前,务必将有害物质清除干净。
7、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并采取防止金属屑飞溅伤人措施,加工铸铁、铸铜等材料时应戴好防尘口罩。
8、机床开动后,刀具应慢慢接近工件,操作者应站在安全操作位置,躲开机床运动部位与金属屑飞出方向。
清除金属屑禁止嘴吹、手拨。
9、机床运转中,不准反向制动刹车,不准手触工件或者刀具,不准越过运转部位传送物件。
调整机床速度、运程,调整工、夹、刀具,测量工件,机床润滑及擦拭车床,均务必停车进行。
10、机床运行中,发现特殊情况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检查,如属电气故障,应由电工处理。
11、机床开动后,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工作中途停止加工工件,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者中途停电,都务必停车、切断电源。
12、大型机床两人以上操作,务必明确主操作人统一指挥,互相配合。
非主操作人不得下令开车。
13、原材料、半成品与成品摆放要稳固,对容易滚动的工件要垫稳,地面油污要及时清除,保持工作场地清洁畅通。
14、机床照明务必使用36V下列安全灯。
15、工作结束后,手柄、手轮放置空挡,切断电源。
交接班时,务必把本班机床运转及安全等情况交代清晰,交接记录双方签字为据。
车工安全操作规程1、严禁戴围巾、手套,高速切削时要戴好防护眼镜。
2、装卸卡盘及大的工、夹具时,床面要垫木板,不准开车装卸卡盘。
装卸工件后应立即取下扳手,禁止用手刹车。
3、床头、小刀架、床面不得放置工、量具或者其他东西。
炼铁安全规程
炼铁安全规程国家标准局批准 2005-03-01实施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充分考虑炼铁生产工艺的特点〔除存在通常的机械、电气、运输、起重等方面的危险因素外,还存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高温热源、金属液体、尘毒、放射源等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标准对炼铁安全生产问题作出了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武汉钢铁设计研究总院、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舒军、李晓飞、马丽仙、万成略、吴声彪、薛智章、陈改怡、李怀远、聂岸、王健林。
1 范畴本标准规定了炼铁安全生产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炼铁厂的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生产和设备检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76 低压锅炉水质标准GB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2 固定式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792 放射卫生防护差不多标准GB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22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389 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GB6722 爆破安全规程GB11660 炼铁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6543 高炉喷吹烟煤系统防爆安全规程GB16912 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YBJ52 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烟煤粉 pulverized bituminous coal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含量高于10%,能在气流中悬浮的煤颗粒的集合体〔简称煤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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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铁机安全操作规程
4.1、大耙工:
4.1.1、铁罐配位吊罐时,首先检查百吨吊副钩钢丝绳是否有断股,
在确认后,方可启罐。启罐后立刻远离铁罐,不许逗留。
4.1.2、当铁罐升起时,不许正面对铁罐,以免跑铁伤人。
4.1.3、铸铁时必须戴防护面罩。
4.1.4、不许在流铁沟跨越。
4.1.5、在撬铁沟、铁渣时必须用钢丝绳捆扎铁渣与天车工配合好,
方可启吊。
4.1.6不许在铸铁-平台站立。
4.2、小耙工:
4.2.1、随时推清铁沟,一般情况下,每次铁推两次不能靠近溜咀,
发现放炮立刻远离。
4.2.2、翻完铁后,及时清理人字板,不许正视渣铁,应站两侧。
4.2.3、修沟咀时不许站在链带上,以防链带转动。
4.2.4、翻铁时注意链带情况,如发现波动大、掉模、掉零件应立
即通知操作人员停机,方可处理。
4.2.5、铸铁时精神互相造应随时观察对方,随时与操作室人员取
得联系。
5、操作室:
5.1、铁罐配正后,听从大耙工的指挥,在启动链带时,先启动电
铃后,方可启动链带。
5.2、铁水流出时流要小,铁成流入铁槽时,增加流量。
5.3、铁水即将翻完时,要注意听从大耙工的指挥再落罐。
5.4、运转时,注意各种电机的电流,如发现电流波动大,停机检
查
5.5、停机时控制器必须回到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并挂停用牌。
5.6、每次翻完铁后,电葫芦吊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及维护。
5.7、每班对各机械部分进行认真检查维护。
5.8、使用液压千方支柱前,先检查千方支柱下是否有人,确定无
人后方可启动。
8.9、液压站不许岗位工逗留。
5.10、不许在链带上跨越。
6、喷浆工及水泵工:
1、喷灰要均匀,灰量要适当。在开始翻铁和停止时,应按顺序开
关好水门和喷江门。关水门应及时开回水门,排除管内积水。
2、在翻铁时,随时搅拌灰浆,防止喷管堵塞。
3、铸铁时不许上水阀给水,应在铸铁前将准备工作做好。
4、使用拉车卷扬前,应看准压扣,做到检查后方可动车。
5、如拉车卷扬钢丝绳断股应及时换掉,以防伤人。
6、使用后拉车卷扬摘绳,以防运输来拉车时拉断。
7水泵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联系处理,确保生
产。
8按程序停泵,不准载负荷按闸,严防烧伤。
9如水泵发生故障,在允许的情况下,先倒泵后再进行处理,不准
许时,先拉下开关,然后关闭水门,再设法处理。
10、行操作停用牌制度。所有启动设备前先鸣铃,方可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