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推选办法
我国村委会选举法内容

我国村委会选举法内容在农村,每个村都一个属于自己村社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是一种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为了更加良好的管理村里的大小事务以及村里的经济情况。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是需要通过实名选举的,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讨论一下关于村委会选举法内容。
在农村,每个村都一个属于自己村社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是一种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为了更加良好的管理村里的大小事务以及村里的经济情况。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是需要通过实名选举的,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讨论一下关于村委会选举法内容。
▲一、村民委员会的简介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
领导班子产生依赖民主选举,每三年选举一次,没有终身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1980年,广西宜州市合寨村村民为走出当时的乡村治理困境,率先成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为"村委会"。
新成立的村委会使村里的社会治安迅速好转。
群众性自治制度也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二、村委会选举法内容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三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

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村民小组长隶属村民委员会领导,在开展工作中,应为村民多办事、快办事、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履行职责,模范贯彻、执行、落实各种规章制度。
把各自负责的村民小组两个文明建设好。
为此,村民小组长必须做好:1、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具体落实各项任务。
2、做好本小组村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协调服务工作。
3、传达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有关政策、工作指示和要求。
4、协助村委会搞好农村干部的评议,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评优以及本组村民执行《村规民约》的考评。
5、发动和组织村民做好对“五保户”的养护工作。
6、宣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火、防灾等安全工作。
7、调解组内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把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
8、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布置工作,不强迫命令。
9、做好粪管和环境卫生工作,杜绝脏、乱、差,确保村容、村貌良好。
10、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熟悉暂住人口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1、监督本组集体、个人执行土地法规和政策情况,调解用地矛盾,协助村民搞好承包田流转工作。
12、协助专业会计签订好农户和集体之间的承包合同。
13、不擅自用工和核定用工报酬,不擅自购买生产设施材料,不擅自规划外筑路。
14、配合水管、电管人员处理好用水、用电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发现窃水、窃电行为及时报告。
15、组织村民疏竣沟渠,整修道路。
16、组织村民自觉履行献血、参军义务,按时按质完成献血和兵役任务。
17、协调好农机作业,水利灌溉中的供需矛盾。
18、工作积极主动,在职责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村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办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村实行村民自治,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进行。
村委会选举办法

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办法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村第八届村委会选举工作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由上一届村民委员会主持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2、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是参加本村选举的村民,熟悉选举工作法律法规,热心为村民服务,能倾听村民意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威望和组织能力的村民。
3、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人组成。
原则上在每个村民小组推荐1名,村民选举委员会中应有妇女成员。
4、村民选举委员会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产生,以相对多数票者当选。
5、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以后,在其成员中推选主任1人主持工作、副主任1人协助主任工作。
6、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任期从推选产生之日起,至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结束时止。
7、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新一届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应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8、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当选后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组、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可以提出免职建议,经原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予以免职,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9、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选举期间无正当理由两次不参加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10、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出现缺额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11、村民选举委员会名单报镇选举工作指导组备案。
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推选产生办法l、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应是熟悉选举工作法律法规,在本村有威信,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敢于直言,关心村内事务的村民。
提倡将驻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村民代表、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选入担任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
2、在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同时,直接推选产生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由人组成。
3、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产生以后,召开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推选1人主持村选举监督委员会工作。
村民会议、村务公决、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

村民会议议事规则第一条村民会议是村民实行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是村民依法按程序行使决策权和监督权并对全体村民负责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一节村民会议的设立第二条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或本村各户代表组成。
第三条召开村民会议, 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 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四条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组织召开第一次村民会议时,要讨论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内容,经与会村民过半数表决通过,并履行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手续。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村民会议召开前三天, 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要讨论决定的事项等通知全体村民。
村民对要讨论决定的事项,可以直接在村民会议上表达自己的意见,也可以同其他村民进行讨论交流后在村民会议上表达自己的意见。
第二节村民会议的议事内容第六条下列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办理:(一办理由本村村民出资出力等“一事一议”的具体事项;(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三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式;(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六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八计划生育落实方案;(九本村经济、公益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十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报告;(十一评议和监督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对村级财务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十二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十三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十四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五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十六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其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第三节村民会议的召集和议事程序第七条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
第八条村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选举、罢免或增补村民委员会成员时必须召开村民会议;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在十日内召开村民会议;特殊情况随时召开村民会议。
村民小组

村民小组的行政负责人称为“村民小组组长”,由当地村民兼职,通过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应由本组全体村民参加。
推选的方式比较灵活,可以由一人或几人推荐,大家举手或鼓掌同意;也可以由村民先推荐候选人,然後由全组村民投票表决。
村民对小组长的工作不满意的,可以随时撤换。
组长没有俸禄,一般给予少量补贴,补贴标准依照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制定,以2000年为参照,在经济发达地区每月补贴约为50~200元,其它地区年补贴约为50~500元。
组长职责:一是收集并向村委会反映本组村民的建议、意见;二是向本组村民传达村委会作出的有关决定;三是协助村委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由村民推举产生。
作用可以使村委会的自治任务和工作计划通过各小组得到落实。
村民小组是村民自治共同体内部的一种组织形式,是自治的一个层次。
村民小组作为全体村民的一种组织,负责经营、管理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和其它财产。
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大陆农村土地所有权分为两种,一种属于全体村民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经营、管理;一种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由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在发包时,由村民小组作为发包方,承包给村民经营。
有的地方,村民小组还兴办了集体企业,也应由小组经营、管理,或由小组承包给村民经营。
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释义】本条是关于设立村民小组的规定。
由于一些地区的村民较多,或者是管辖范围较大,居住分散,为便于村民自治,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可根据居住地区划分若干个村民小组。
村民小组可以分别由几户、十几户或几十户组成。
村民小组按居住地区划分,一个小组人口较少,居住集中,互相熟悉,有了问题便于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讨论解决;有利于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直接行使自治权;可以使村委会的自治任务和工作计划通过各小组得到落实。
目前,全国多数地区在原来的生产大队一级设村委会,在原来的生产队一级设村民小组。
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

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成立选举委员会1、人数组成。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五至九人单数组成。
2、产生方式。
其成员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主任由成员推选产生,并张榜公布。
3、注意事项。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接受提名成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服从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
村民选举委员会在讨论决定有关选举事项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1、登记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的年龄计算以选举日为截止日期。
2、登记范围。
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审查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资格。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一个地方登记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3、张榜公布。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将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张榜公布。
候选人的产生1、提名。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2、预选。
直接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较多时,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对直接提名的候选人进行预选,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并张榜公布,同时公布选举地点和选举时间,并在五日内举行选举。
3、妇女候选人。
经预选确定的候选人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二至三人。
其中,候选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没有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
正式选举1、选前准备。
印制选票、制作票箱、设立秘密投票处,确定选举地点、日期,制作横幅、标语等,办理委托投票。
村官考试农村工作知识: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1月4日主席令第9号公布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三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第七条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民族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自治条例

村民自治条例村民自治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为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制定本条例。
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包括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的下属委员会等。
村民自治的本质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自治的方式就是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一.村民会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即凡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本村村民,均为村民会议的当然成员,不需要经过选举和其他认可程序。
村民会议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的会议,另一种是由每户派代表参加的会议。
有全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方为有效。
召开村民会议,除了告知性事项外,对事关本村发展前途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时,须经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的决定方可有效。
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参政议政,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二是与推选自己的村民联系,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会议作出决定后,负责向自己代表的村民传达,动员大家认真执行.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必须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村民中有较高的威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的参政议政和决策能力.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代表应当即使征求所代表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村民代表开会时如实反应。
村民代表开会应当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所做决定应当经全体代表过半熟通过,并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方可有效.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每六个月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责取决于村民会议的授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村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推选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推选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工作由村委会主持。
第三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
妇女代表实行专职专选,确保妇女代表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人口在2000以下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30人;人口在2000至3000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40人;人口在3000以上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50人。
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下限数额,上限未作规定。
具体名额应按不违背法律法规,又便于发扬民主,便于开会议事的原则确定。
第五条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小组长具有村民代表资格。
同一家庭成员一般只能产生一名村民代表。
村委会成员是当然的村民代表,无须经过推选产生。
第六条村民代表和小组长的基本条件: (1)户籍在本村,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村民,包括“大学生农村工作者”和户籍
不在本村的现任村主要干部,身体健康;(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公道正派,乐于奉献;(3)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和民主决策能力,并能经常参加会议;(4)联系群众,遵守村规民约,并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5)热爱集体,有大局观念。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宜推选为村民代表和小组长:(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2)解除劳教未满3年的;(3)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4)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5)丧失行为能力的。
第七条村民代表的推选方法:法律规定,村民代表的推选方式有两种:一是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二是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但是无论按哪种方式推选,都应履行下列程序:1、确定推选时间和方式。
村民委员会应按照选举进度,及时确定新一届村民代表的推选时间和拟采用的方式。
2、分配名额。
推选时间确定后,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确定本村村民代表的总数额和代表条件。
然后根据本村村民代表名额划分选区,把村民代表的名额分配到各选区。
3、提名村民代表候选人。
4、召开选区会议正式推选。
其议程为:(1)宣布开会。
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或村民小组长主持。
(2)清点到会的户代表数或选民数。
如户代表方式推选,应动员所有户代表参加。
如以选区选民方式推选应动员大多数选民参加。
(3)表决。
即可以采用投票表决方式,也可以采用举手表决方式。
(4)宣布当选。
(5)颁发代表证书(根据各地方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
本届村民
代表推选之后,村民委员会应向全体村民发表公告,并对代表造册登记,一式三份,一份报县级民政局、一块份报镇人民政府,一份留存归档
第八条村民小组长的推选: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应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进行,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组织本届村民小组长的推举工作。
推选程序为:(1)召集推选会议。
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召集并主持小组会议。
(2)清点到会人数。
应有本组选民过半参加,才可以进行推选工作。
(3)提名候选人。
由参加会议的本组村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提名小组长候选人。
(4)无记名投票。
(5)计票。
(6)宣布当选。
候选人应获得参加会议的本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使得当选。
村民小组长推选产生后,村民委员会及时张榜公告,并填写村民小组长情况统计表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村村民小组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选举主持词
时间:
各位户代表,今天召集大家开会主要任务是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换届选举,会议议程有两项:
一、选举村民小组长
二、选举村民代表
下面请原组长清点到会的人数……
经组长摸底、选委会审核并张榜公示,本组共有有选举权的村民人,应到人,实到人,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可以开会。
第一项议程,选举本组村民小组长。
1、根据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会决定,本组设小组长1名。
2、小组长的条件:(见推选办法)
3、根据上级部门规定,当选村民小组长后就是本组的村民代表之一。
4、下面进行投票选举。
经村党支部、村委会研究提名,村选举委员会建议同志为小组长候选人,请各位代表审议,有其他合适人选的请现场提名……
提名结束,下一步通过监、记票人名单(组长候选人不能担任)。
我提名为监票人,为记票人,请大家审议……
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
弃权的请举手,请放下。
多数通过。
请监票人重新清点到会人数……
经清点,实到选民人,已达到应到会人数二分之一以上,可以进行投票选举。
本次选举采用举手表决的办法进行,同意为组长的请举手……
请监票人、记票人记票……
不同意的请举手……
请监票人、记票人记票……
弃权的请举手……
请监票人、记票人记票……
下面我宣布,当选本届本组村民小组长,大家鼓掌祝贺。
第二项议程:选举村民代表
1、根据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会决定,我组村民代表的人数为名。
其中妇女代表名。
2、村民代表要具备下列条件:(见推选办法)
经村党支部、村委会研究提名,村选举委员会建议
等同志为本小组村民代表候选人,请各位代表审议,有其他合适人选的请现场提名……
下面进行举手表决,
同意**为村民代表的请举手,
不同意的请举手,
弃权的请举手,
经举手表决通过,
等同志得票较多,当选本届本组村民代表,大家鼓掌祝贺。
散会。
会议结束后请参照《选举工作手册》样式将选举结果进行公告,并按要求上报镇换届办。
马圩镇村第九届村民代表名册
马圩镇村第九届村民小组长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