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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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镇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为了全面加强新时期农村无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无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镇党委积极探索无职党员管理的新路径,结合我镇的实际发展情况,决定在全镇各村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为依据,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办法,从我镇发展实际出发科学设岗定责,使农村无职党员“有岗有责、有位有为”,在全镇的各方面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设岗原则

按需设岗,党员认岗,择优定岗,公开明岗,督促履岗,严格评岗。

三、设岗对象

全镇无职务的普通党员。

四、实施方式

岗位设置工作由镇党委指导,各党支部具体负责并开展此项工作。可以设置一岗多人,也可以一人多岗,但一人一般不能超过三个岗位。

五、岗位设置

根据各村的实际发展情况,建议设置以下岗位。具体岗位和要求如下:

1、企业服务监督岗

岗位职责:及时走访全镇企业,了解掌握全镇企业的生产进度和各种需求,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生活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带动企业文明生产、安全生产,监督企业建设生产中的服务工作,及时发现和汇报服务中存在恶意阻碍企业发展的行为。

2、拆迁安置政策宣传岗

岗位职责: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庆安镇拆迁安置工作的拆迁、赔偿、安置政策,积极向群众宣传政策,做好咨询和解答工作。及时传递庆安镇发展的各类信息,宣传介绍庆安镇的建设和发展动态。

3、环保安全生产监督岗

岗位职责:监督企业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及时发现和汇报污染源;认真做好建设工地及企业的安全巡查,对安全生产的情况进行督查和落实,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协助解决。

4、党风廉政监督岗

岗位职责:收集、反馈基层单位、人民群众对全镇干部、工作人员及村两委干部廉洁从政、依法开发、履行服务承诺

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提出整改建议。

5、计划生育宣传岗

岗位职责:宣传解释计生政策,解决计划生育户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独生子女户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并协助基层计生部门做好重点户、重点人的计划生育工作。

6、社会事务监督岗

岗位职责:监督本镇的社会事务工作的开展,重点协助做好计划生育、信访稳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及时发现和反馈社会事务工作中群众的不满和消极情绪,积极引导民意向正面发展。

7、招商引资信息岗

岗位职责:外出党员积极为镇,村经济发展牵线引桥,及时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和投资意向。第一时间向镇,村里反馈招商引资信息。

六、工作步骤

1、成立机构。成立设岗定责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书记任组长。

2、宣传动员。加大对在党员中开展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帮助广大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明确设岗定责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和要求,增强对设岗定责工作的参与意识。

3、具体实施。分三个步骤进行:

(1)设置岗位。根据设岗原则和镇实际情况,研究提出设置党员岗位的初步意见;各村(社区)党支部召开党员会议确定党员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

(2)民主推荐。一是由党支部将岗位名称、职数、职责等情况以一定形式公布;二是党员根据自身情况向党支部申报合适岗位;三是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向党员公布和介绍每个岗位申报党员的基本情况、主要表现、有何专长等情况,进行民主推荐。

(3)定人上岗。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综合民主推荐情况,确定上岗党员人选。人选确定后,统一将党员设岗定责情况公布。党员定岗后,结合实际对党员进行培训,重点学习党章,熟悉岗位职责与任务,明确履责的有关要求,培训采取集中进行、分岗位进行、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进行。

4、考核评比。

(1)考核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接合、坚持党员履岗考评与党员年终民主评议相结合、坚持党支部意见与群众意见相结合、坚持注重实绩和群众认可相结合等原则。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上岗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对岗位工作的熟悉程度、开展工作的时间和次数、工作服务对象的评价、工作开展的效果、工作中的创新思维等。

(3)考核方式:在岗党员每周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岗位工作情况。党支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上岗党员民主测评。测评采取上岗党员个人述职自评、群众和党员民意测评、党支部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对党员设岗定责、亮岗履职工作进行评议,评议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一般不超过20%。

(4)奖惩办法:镇党委对上岗党员视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全年考核等次优秀的上岗党员予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上岗党员予以下岗。

中共朝阳区永春镇委员会

201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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