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件4:总包招标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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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原·红牌楼建安总承包

招标技术要求

一、项目介绍:

1.本项目位于红牌楼附近,北面为永顺路,南面为永顺街,其中盛世路为由南向北的单行道。本项目

作为一期开发。

2.本项目的施工用电接驳口在本地块图示位置设置一级配电柜接电,投标单位需再独立设置一级配电

柜,进行三级配电。同时现场需自备满足现场设备使用的发电机一台位置靠近甲方一级配电柜,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综合考虑。若遇停电,由发电机供电施工。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接驳方案及平面布置,并做好日常维护及预存电费缴纳管理。

3.临水:临水接驳点如图示位置,将引入市政自来水作为临水接驳点,管径DN50,投标单位的加压设

备应靠近市政临水接驳点,管道平面布置可自行考虑,并做好日常维护及预存水费缴纳管理。

4.本项目位于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该区域为卵石层。

5.本项目护壁方式为桩护壁。

二、工程名称:成都东原·红牌楼建安总承包

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武侯区红牌楼

四、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的是红牌楼项目建安总包。

2)楼栋及地下室信息(暂定)。

五、主要工作内容:

1.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给排水、强电、弱电管道预埋以及防火封堵等发包人专

业分包工程的预留预埋等)施工内容。暂定工作内容的划分详见《总分包工程施工界面》、《专业

分包及独立发包工程划分》、《材料设备供应界面》。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施工图说明、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施工任务单、合同约定、工作联系函为准。

2.为发包人专业分包、独立发包工程提供控制线、预留孔洞及套管、堵补提供合理工作面等配合,以

及履行总包现场总体进度、质量、安全等管理责任。部分工作内容所涉及的费用已计入措施费中(详合同及清单中关于措施费的约定)。

3.后浇带中除钢筋、混凝土、模板按清单项目进行计价外,其余如延期支撑、防锈除锈、防护、清理

等费用计入措施费用中。具体后浇带位置详见图纸。

4.土方开挖:本工程基坑大开挖由发包人独立发包,承包人完成基坑的人工捡底,同时需负责电梯基

坑、筏板、集水坑、基础承台及软弱层换填的土方开挖工作。总包单位有义务配合土方单位的标高、轴线等定位测定。承包人开挖及捡底土方由承包人自行场内周转或清运出场,基坑周边防护(含马道)由总包单位负责实施。

5.土方回填:1)地下室外墙与基坑间及架空层回填由总包单位施工(标高回填到地下室顶板标高);

2)地下室顶板上土方回填(回填至景观种植土标高以下,景观种植土标高以发包人指定为准)。

6.承包人按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临时用电规范要求向各专业分包工程及独立发包工程施工单位提供

现场施工水电的接驳点,必须满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的相关要求,承包人除承担其自身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费用外,还包括发包人指定专业分包及独立承包工程在合理施工期间的施工用水用电费(包含但不限于幕墙、钢结构、门窗、栏杆、通风防排烟、防水、公区精装修工程、天然气、自来水等工程,景观、消防工程除外)。

1)专业分包及独立承包工程的合理工期由发包人、承包方、分包单位及监理单位共同确定,当不能达成一致时,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确定的工期为合理施工期。

2)承包方应按要求做好外墙淋水、屋面(包括屋面瓦)淋水、有防水要求的部位的结构闭水试验(闭水次数详合同规范约定,涉及范围是卫生间、厨房、阳台、地下室顶板,在结构完成后,先进行闭水检验混凝土浇筑质量,闭水后对渗漏部位修复完成再对防水单位移交工作面),并承担相应费用。

3)景观、消防按对应工程合同价款(不含规费、措施费)的0.2%由分包工程施工单位向承包方支付,承包方认为不足的部分,包含在措施费中。

4)项目为精装修交付,若楼户内精装修工程施工提前介入,则采用挂表或直接与承包方商谈的方式确定用水用电费用(承包方应合理收取水电费,由承包方与户内精装修工程施工单位自行协商,发包方和监理协助评判合理性,如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最终发包方和监理单位核定的价格执行)。

7.承包人允许专业发包人专业分包及独立发包单位在合理施工期间(分包单位的施工期由发、承包方、

分包单位及监理单位共同确定,当不能达成一致时,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确定的工期为合理施工期)免费使用已搭设的施工脚手架和垂直运输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正式电梯脚手架由

电梯专业单位自行负责),费用进入工程基本措施项目费中。施工脚手架和垂直运输设备拆除时间必须在总包进场后的本项目工期计划中体现,具体拆除时间必须提前一个月(30个日历日)向发包人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并以发包人项目部批准拆除时间为准。如果承包人私自拆除施工脚手架和垂直运输设备,那么发包人将向承包人处以10000元/次的罚款并由承包人自行恢复。

8.承包人为发包人安装专业分包及独立发包工程(如消防、通风防排烟、燃气、弱电、公区及户内精

装修工程、空调(含户内分体式空调和商业中央空调)提供配合的工作内容(所涉及的费用已计入措施费中)。

9.总包单位必须提供独立的电梯安装电源至屋面电梯机房(无机房电梯提供至顶层),保证电梯安装

和调试。

10.楼层临时用水用电拆除,具体拆除时间必须提前一个月(30个日历日)向发包方项目部提出书面申

请,并以发包方项目部批准拆除时间为准。如果承包方私自拆除,那么发包方将向承包方处以10000元/次的罚款并由承包方自行恢复。

11.发包人认为需要委托承包人实施的其他单项工程或零星工程。

六、本次招标的图纸:方案图

七、本工程工期:

1.承包人进场时间暂定为2017年7月16日。

2.各栋号实际开工日期以基坑验槽当日为准(无论验槽是否通过),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基坑验槽日期

发生拖延的,以原计划的基坑验槽日期作为该栋号的开工日期。

3.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实际开工日期提前或延迟,承包人负责完成的关键节点时间相应提前或顺延。

在发包人原因导致延迟开工的情况下,为确保最终的交房日期,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采取抢工措施以实现交房日期,因此产生的额外抢工费用由发、承包双方进行协商;因承包人原因延迟开工或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须无条件采取抢工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

4.项目关键节点工期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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