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公文格式
国家标准公文格式

国家标准公文格式一、公文用纸格式公文用纸一般为16开型(长260毫米、宽184毫米)单页,也可采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
张帖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公文用纸要符合档案保护技术要求。
公文用纸的页边与图文区尺寸。
公文天头(上白边)宽20毫米+05毫米;地脚(下白边)宽7毫米+05毫米;装订边(左白边)宽20毫米+05毫米;翻口边(右白边)宽15毫米+05毫米。
国内通用16开型纸图文区尺寸为:长233毫米,宽149毫米;国际标准A4型纸图文区尺寸为:长270毫米,宽175毫米。
二、公文印制格式公文图文区用字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少数民族文字的公文,则按其习惯书写、排印。
公文的书写和印刷,必须使用规范的汉字,不能使用异体字、繁体字和未经国家语委公布的简化字。
标点符号、字体、字号、数字以及计量单位使用要准确、规范。
发文机关的版头推荐用黑变体字(高22毫米、宽15毫米)或初号宋体字,联合行文时,推荐使用小初号宋体字;公文大标题使用二号宋体字,小标题使用三号宋体字;密级、紧急程度和各种标记字符或其它重点字使用三号黑体字;主题词使用三号宋体字;发文字号、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时间、附注、抄送机关、印发说明等一般都彩三号或四号仿宋体字。
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计量单位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正文开头和每一段落首行空两个字,回行时顶格。
正文文字的每行宽度与图文区宽度相等。
页码是标记公文张页的顺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注,数字两侧各标一短横。
单面印刷公文,页码位于每页图文区右下端;双面印刷公文,正面为单数,页码位于每页图文区右下角,背面为双数,页码位于左下角;没有图文区的页面不标页码。
公文一律在左侧装订,不要在天头装订,不要压住文字,也不能只订一颗订书订。
三、公文文面格式(一)发文机关(亦称“版头”、“文头”)版头是发文机关的标志,它具有法定性、权威性和效用性,通常套红,以示庄重。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一、前言。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是国家机关和其工作机构用于处理国家事务、行政管理和社会事务的文件。
公文是国家机关和其工作机构履行职责、管理社会事务、服务群众的一种重要工具。
因此,规范的公文格式标准对于提高国家行政效率,保障国家机关工作的规范性和效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公文格式的基本要求。
1. 文种,公文种类应当明确,包括公告、通知、批复、决定、命令、公函等。
2. 标题,标题应当简明扼要,能够准确反映公文的内容。
3. 发文机关,发文机关名称应当准确无误,包括机关全称、机构代码等。
4. 正文,正文内容应当简明扼要、层次清晰,表述准确、规范。
5. 签署,签署人应当具体明确,包括姓名、职务、签章,签署日期等。
6. 附件,如有附件应当明确标注,附件名称应当简明扼要。
7. 格式,公文格式应当规范统一,包括纸张规格、字号、字距、边距等。
8. 印制,印制质量应当清晰、整洁,不得有涂改、污损等情况。
三、公文格式的具体要求。
1. 公文标题应当简洁明了,能够准确概括公文的内容,字体应当统一规范。
2. 发文机关名称应当包括机关全称、机构代码,排列顺序应当统一。
3. 公文正文内容应当简明扼要,层次清晰,文字表述应当准确、规范。
4. 签署人的姓名、职务、签章、签署日期应当具体明确,不得有涂改、更改情况。
5. 如有附件,应当明确标注附件名称,附件格式应当统一规范。
6. 公文格式应当统一规范,包括纸张规格、字号、字距、边距等,不得有涂改、污损情况。
7. 印制质量应当清晰、整洁,不得有涂改、污损等情况,保证公文的可读性和可信度。
四、结语。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是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对于提高国家行政效率,保障国家机关工作的规范性和效力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公文格式标准要求,规范公文的起草、印制和管理,确保公文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同时,国家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公文格式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公文起草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为国家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求及字体大小、页边距(国家标准)

标题:小标宋体二号字正文: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一般设置“固定值”28 磅字间距:一般不做要求(军用文书有每行多少字,每页多少行的要求)公文纸一般采用国内通用的 1 6 开型,推荐采用国际标准 A4 型,供张贴的公文用纸幅度面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保密等级字体:一般用 3 号或 4 号黑体紧急程度字体:字体和字号与保密等级相同(3 号或 4 号黑体)文头的字体:大号黑体字、黑变体字或标准体、宋体字套色(一般为红)发文字号的字体:一般采用 3 号或 4 号仿宋体签发人的字体:字体字号与发文字号相同(3 号或 4 号仿宋体)标题的字体:字体一般宋体、黑体,字号要大于正文的字号。
主送机关的字体:一般采用 3 号或 4 号仿宋体正文的字体:常用 3 号或 4 号仿宋体附件的字体:常用 3 号或 4 号仿宋体作者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 号或 4 号仿宋体)日期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 号或 4 号仿宋体)注释的字体:小于正文的的 4 号或小 4 号仿宋体主题词的字体:常用 3 号或 4 号黑体 [公文写作]公文格式排版中的字体要求[公文写作]抄送机关的字体:与正文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 3 号或 4 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字印发说明的字体:与抄送机关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 3 号或 4 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主标题(又称一级标题)为二号宋体(加粗)二级标题为三号黑体三级标题为三号仿宋加粗。
正文均为三号仿宋。
以上为政府公文规定。
且主标题以外的部份的标题和正文可采用小三号字体,但以三号为最正规。
1 、密级用三号黑体字2、紧急程度,“特急”、“加急”用三号黑体字3、文号用四号仿宋体字加黑4、签发人用三号楷体字5、标题用二号宋体字加黑6、大小标题号“一、二、三……”用三号黑体;“(一)(二)(三)……”用三号仿宋体字7、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每页 1 9 行,每行 25 个字)8、批转(转发、印发)……通知,通知正文用三号楷体字,被批转(转发、印发)文件用三号仿宋体字9、附件标题用二号宋体字,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1 0、印发传达范围用三号仿宋体字1 1 、“主题词”三个字用三号黑体字;词组用三号宋体字1 2、抄送机关名称用四号仿宋体字1 3、印发机关名称和印发日期用四号仿宋体字;印发份数用五号仿宋体字公文各要素和标识简单介绍。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全)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编二000年十一月1 范围本范围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制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其他机关公文可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48-1997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字 word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
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3.2 行 line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
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公文标准以2号字高度加2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m2-80g/m的胶纸印刷纸或复写纸。
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5.1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公文用纸张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尺寸的允许偏差见GB/T 148。
5.2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 mm±1mm版心尺寸为:156 mm×225mm(不含页码)6 公文中图文的颜色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7 排版规格与印装要求7.1 排版规格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7.2 制版要求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7.3 印刷要求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
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公文是国家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处理公务、传达信息和决策指令的重要文件形式。
公文的格式规范与否直接影响着公文的整体形象和工作效率。
为了规范和统一公文格式,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标准,以便于各级单位在处理公文时能够遵循统一的规范,提高公文的质量和效率。
首先,公文的格式应当包括标题、发文单位、正文、附件等内容。
标题应当简明扼要,能够准确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发文单位应当注明全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以便接收单位在需要时进行及时联系。
正文应当按照一定的格式要求进行排版,包括字体、字号、行距、段落格式等,以便于阅读和存档。
附件应当列明附件的名称和数量,便于接收单位进行核对。
其次,公文的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随意变更。
国家对于公文格式的标准有明确的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文格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公文格式标准》等文件,各级单位在处理公文时应当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改变格式,以免影响公文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再次,公文的格式应当与内容相适应,不得偏离公文的性质和用途。
不同性质和用途的公文,其格式要求也会有所不同,例如文件、通知、公告、报告等,其格式要求会有所区别,各级单位在处理公文时应当根据公文的性质和用途进行格式的选择和排版,以确保公文的规范性和适用性。
最后,公文的格式应当便于阅读和存档,不得影响公文的传达和保存。
公文的格式应当简洁明了,排版整齐,便于阅读和理解,不得使用花哨的字体和排版方式,以免影响公文的传达效果。
同时,公文的格式也应当便于存档和检索,各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公文管理制度,对公文进行分类、编号、归档,以便于日后的查阅和利用。
综上所述,公文格式是公文处理中的重要环节,各级单位应当严格遵循国家标准的要求,规范公文的格式,以提高公文的质量和效率,为国家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提供有力的文件支持。
公文格式国家标准2023

公文格式国家标准2023引言公文作为一种正式官方文件,有着固定的格式和规范。
为了实现公文的统一和规范,国家制定了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本文档旨在介绍公文格式国家标准2023版,包括公文的组成部分、文字格式、排版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一、公文的组成部分一个完整的公文应包括以下组成部分:1.题名:公文的题名应简明扼要,准确概括文件内容,通常位于文件的上方中央位置。
2.发文机关:公文的发文机关是指政府部门、机构或组织的名称,通常位于题名下方。
3.正文:公文的正文是文件的主体内容,应简明清晰地陈述事实、表达意见和要求。
4.附件:对于需要附带材料或相关文件的公文,应在正文下附上相应的附件。
5.签署:公文的签署是指主要负责人或相关官员签字确认的部分,表明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6.印章:公文的印章是指发文机关或主要负责人的印章,用于标识公文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文字格式要求公文的文字格式要求必须符合以下标准:1.字体:公文正文要求使用宋体字体,其他部分(如题名、发文机关、签署等)可选择魏碑、楷体等其他合适字体。
2.字号:公文正文的字号一般为小四号,标题和其他部分的字号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
3.字距:公文正文的字距要求适中,不能过分稀疏或过于拥挤。
4.行距:公文正文的行距要求为1.5倍行距,以保证内容清晰易读。
5.对齐:公文正文的对齐方式为两端对齐,使排版整齐美观。
三、排版要求公文的排版要求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页边距:公文的上下左右边距应设定为2.54厘米。
2.段落缩进:公文的每一段落首行应设置缩进2个字符的空格,以突出段落之间的层次关系。
3.分页与分栏:当公文内容较长时,应合理分页和分栏,避免内容跨页或跨栏。
4.段间距:公文段落之间应设置适当的段间距,以提高可读性。
5.标点符号:公文中的标点符号需要符合规范用法,特殊情况下需注明使用。
四、其他相关规定除了上述的格式、文字和排版要求之外,公文格式国家标准2023版还有以下其他相关规定:1.公文的编号:公文应根据发文机关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号,并按照一定的编码规则予以分类和存档。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文格式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文格式本标准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包括纸张要求、印制要求、各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
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m2~80g/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
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公文用纸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型纸。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规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格式,提高公文的规范性和效率。
要求公文的发文字号是公文的唯一标识,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标识。
发文字号应该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为发文机关代号,后半部分为编号。
发文字号应该用小号宋体字,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2行。
发文机关代号应该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编号应该按照年、月、日、序号的顺序编排。
发文字号之间应该用“〔”和“〕”括起来,中间不留空格。
8.2主体8.2.1主题词主题词是公文的核心内容,应该简洁明了,准确表达公文的主旨。
主题词应该用小号黑体字,标识在版心中央第1行。
主题词之间应该用“、”分隔,最后一个主题词后不加“、”。
8.2.2正文公文的正文是公文的主体内容,应该简明扼要,表达清晰。
正文应该用小号宋体字,标识在版心中央第2行至末行。
正文之间应该用段落分隔,每段应该首行缩进2个字符。
8.2.3落款公文的落款是公文的结束部分,应该标识发文日期、发文人署名、公文编号等信息。
落款应该用小号宋体字,标识在正文之下,留一行空白。
落款的内容应该按照规定格式标识,其中发文日期应该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识,发文人署名应该用小号黑体字标识,公文编号应该用小号宋体字标识。
最新国家标准公文格式

最新国家标准公文格式精品文档:最新国家标准公文格式标题: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
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
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发文对象:使用3号仿宋字,顶格排布。
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字,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
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一、X X X(黑体)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一)X X X(楷体)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1.X X X(仿宋)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1)X X X(仿宋)X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附件:1.X X X(正文下一行右空两字)2.X X X单位名称(附件下两行居成文日期中)成文日期(右空四字,用阿拉伯数字)联系人:……;联系……)(如有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附件: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
“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
发文机关署名: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
如果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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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公文格式一、公文用纸格式公文用纸一般为16开型(长260毫米、宽184毫米)单页,也可采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
张帖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公文用纸要符合档案保护技术要求。
公文用纸的页边与图文区尺寸。
公文天头(上白边)宽20毫米+05毫米;地脚(下白边)宽7毫米+05毫米;装订边(左白边)宽20毫米+05毫米;翻口边(右白边)宽15毫米+05毫米。
国内通用16开型纸图文区尺寸为:长233毫米,宽149毫米;国际标准A4型纸图文区尺寸为:长270毫米,宽175毫米。
二、公文印制格式公文图文区用字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少数民族文字的公文,则按其习惯书写、排印。
公文的书写和印刷,必须使用规范的汉字,不能使用异体字、繁体字和未经国家语委公布的简化字。
标点符号、字体、字号、数字以及计量单位使用要准确、规范。
发文机关的版头推荐用黑变体字(高22毫米、宽15毫米)或初号宋体字,联合行文时,推荐使用小初号宋体字;公文大标题使用二号宋体字,小标题使用三号宋体字;密级、紧急程度和各种标记字符或其它重点字使用三号黑体字;主题词使用三号宋体字;发文字号、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时间、附注、抄送机关、印发说明等一般都彩三号或四号仿宋体字。
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计量单位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正文开头和每一段落首行空两个字,回行时顶格。
正文文字的每行宽度与图文区宽度相等。
页码是标记公文张页的顺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注,数字两侧各标一短横。
单面印刷公文,页码位于每页图文区右下端;双面印刷公文,正面为单数,页码位于每页图文区右下角,背面为双数,页码位于左下角;没有图文区的页面不标页码。
公文一律在左侧装订,不要在天头装订,不要压住文字,也不能只订一颗订书订。
三、公文文面格式(一)发文机关(亦称“版头”、“文头”)版头是发文机关的标志,它具有法定性、权威性和效用性,通常套红,以示庄重。
常用的公文版头形式有三种:1、由发文机关名称加“文件”二字组成。
例如:国务院文件2、只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作版头。
例如:安徽省人民政府3、几个同级机关(如安徽省人事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可用主办机关(安徽省人事厅)的名称加“文件”二字作版头?(例1),但发文机关署名应标联合行文单位的名称;也可用几个同级机关的名称加“文件”二字作版头(例2),但应将主办的机关排列在前。
前者多用于上行文,后者多用于下行文。
例1:安徽省人事厅文件例2:安徽省人事厅安徽省科委文件安徽省财政厅4、有时根据工作需要,同一机关还可以制发专用公文版头。
例如:***人民政府令、***人民政府任免通知发文机关名称必须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一般用22毫米*15毫米(高*宽)黑变体字。
联合行文,应视机关多少,选择大小适当的宋体字。
在民族自治地方,发文机关名称可以并用自治民族的文字和汉字印刷。
版头和版头下的一条细实横隔线(宽140毫米,高1毫米),居中套红印在公文首页图文区第13行—22行和37行—46行区域内。
为了保证公文的权威性、严肃性,除“公告”、“通告”不用公文版式头外,其它各类公文均需使用公文版头。
发文机关的公文版头一经确定,不可经常变动。
(二)密急密级是指公文内容涉密的程度。
公文内容涉密应分别标明“秘密”、“机密”、“绝密”,“绝密”、“机密”公文应当同时标明份数序号。
密急在公文首页发文机关版头的左上角区域内标注。
密急的标识为一个五角星,即“”,五角星之前标密急,五角星之后标期限,如:机密20年。
密急件的份数序号是同一文件在其总印数中逐份所给的顺序编号。
一份文件一个号,依次流水编列,以便查对和清退。
份号使用6位阿拉伯数字在密级标识区域的上一行标注。
如:某份文件份号为“000068”就说明这份文件是总印数中的第68份。
(三)紧急程度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紧急程度是对公文传递和办理速度的要求。
标明紧急程度,是为了引起特别注意,以保证公文的时效,确保紧急事项的及时处理。
文秘部门处理公文要力求“当日签收、当日登记、当日呈批、当日转办”。
特别是急件,要贯彻“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抓紧办理,行文时应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紧急电报应分别标明“特急”、“加急”、“平急”。
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标明“在*日*时送达”。
紧急程度在公文右上角标注。
公文标题内有“紧急”二字的,如“关于**紧急通知”等,也应视同急件处理。
(四)发文字号(亦称“文号”)发文字号是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和顺序号三个部分组成。
年度使用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两侧用方括号“[]”。
例如:皖政[1997]18号,“皖政”是安徽省人民政府的代字,“[1997]”是发文的年度,“18号”是1997年发文的顺序号。
几个机关联合行文,只标注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有发文机关加“文件”二字组成文头的文件,发文字号一般标注在文头之下、横线上方居中;只用发文机关作文头时的文件,发文字号则标注在横线之右下角、文件标题之上。
上报的公文,应注明签发人。
联合行文要同时注明联合发文机关的签发人。
签发人姓名标在文头之下、横线以上右侧位置,或标在横线之右下角、文件标题之上。
同时,发文字号则移至左侧。
机关代字应相对稳定,不可经常变动。
为保证发文字号规范,防止重号、漏雨和错号,发文字号应由发文机关的文秘部门统一管理与编写。
(五)公文标题公文标题是对公文主要内容的揭示。
要求做到准确、简要。
规范化的公文标题一般应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主题(事由)和公文种类三个部分组成。
除三个部分外,在发文机关名称与公文主题之间加个介词(如:“关于”、“对”、“在”、“为”、“给”等),在公文主题与公文种类之间加一个结构助词“的”字。
例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其中:“国务院办公厅”是发文机关名称,“关于”是介词,“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是公文主题,“的”是结构助词,“通知”是公文的种类。
标题除发布法规性的文件可加书名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公文标题居中在公文首页红色横隔线之下、正文之上各空一行排列。
当遇到下列情况时,公文标题可以省略发文机关名称或公文主题组成部分。
1、使用正式的套红文件版头,公文标题可以省略发文机关名称。
例如:“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这份文件是使用“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固定的文件版头印发的,因此,公文标题就省略了发文机关名称。
2、印发公布性文件时,有的公文标题可以省略公文主题部分。
例如:“铜陵市人民政府令”。
经会议讨论通过或批准的公文,可在标题下加题注,在圆括号内注明某年某月某日经某会议讨论通过。
公文标题字数不宜太多,可视情况分一行或多行排列。
公文标题多行排列时,尽量不要把人名、地名以及两个字以上的词或数字分开,以防产生歧义。
(六)主送机关(亦称“抬头”)主送机关是指发文机关要求对公文进行办理或给予答复的机关。
主送机关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主送机关不是一个时,应按其性质、级别以及有关规定或惯例依次排列;同类型机关可使用统称,如“省政府各部门”。
主送机关应明确、具体,标列在公文标题的下方、正文之上,从左至右顶格书写,回行继续顶格,未尾加冒号。
主送机关的确定,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上行文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以及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
2、平行文是同级机关互相商请解决有关问题或布置某项工作时使用的一种公文,主送机关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
3、下行文是上级机关要求下级机关周知、办理或执行事项时使用的一种公文。
这种公文如发行范围大,主送机关可用统称。
4、张贴性在需广大群众周知的公文,如:“公告”、“通告”等一般不标主送机关;经会议讨论通过的公文,如:“决定”、“会议纪要”、“令”,主送机关名称则移至文尾抄送栏上方标明。
5、对参阅性文件,不需要明确的主送机关,可将“主送”“抄送”合并为“分送”,印在原“抄送”位置。
“分送”栏一般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上级领导;二是文件内容涉及的有关单位;三是应抄送周知的单位。
(七)正文正文是公文的主体部分,用来表达公文的内容、传达发文机关的意图。
撰写公文总的要求,内容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情况准确,措施、要求扎实具体,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通顺、精炼,书写工整,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当正文占满了公文用纸的全页,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时间不得不转下一页时,必须在下一页的首行标注“此页无正文”并加圆括号,然后在下方的适当位置标注发文机关署名牌成文时间。
(八)附件附件是指附在正文后面的文件、材料、图像和声像资料等,是某些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
附件有的起补充、阐明作用,有的起说明、注释作用,有的起证实、执行作用。
附件应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顺序和名称。
除使用特殊材料制作的附件外,一般附件应放在正文未页后面一起装订。
被印发、批转、转发的公文应视为正文,不能作为附件处理。
(九)发文机关署名公文除电报、会议纪要外,大部分文件的发文机关署名都应加盖印章。
印章是代表机关组织或领导人的象征,是行使法定职权的一种印信凭证。
法定机关印章具有法定性、权威性和效用性。
公文盖上印章,是表示发文机关对文件正式生效和确认无误的一种凭证。
印章与公文版头一样,都必须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
用印位置在成文日期的中间偏上,要求上不压正文,下骑年盖月。
印章必须盖得端正、清晰。
(十)成文时间成文时间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发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会议讨论通过的公文,一般以讨论通过的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成文时间一般在正文之后的右下方专行标注。
会议讨论通过的公文,如决议、决定、条例等,一般应用小于标题的字体将会议讨论通过的时间和会议名称在公文标题之下居中标注,并加圆括号。
成文时间一般应是公文正式生效、执行的日期,但是发布法规、规章的公文,除了标注发布时间外,还专门公布具体实施的年、月、日。
成文时间使用汉字写明年、月、日,年度使用公元纪年全称,不得简写或省略。
如:1997年1月8日,既不能写成“97年1月8日”,也不得写成“九八、元、八”。
成文时间必须按规定标注,切忌标注拟稿、审稿或打印时间。
(十一)附注附注用于说明公文中在其它区域不便说明的事项。
如需要加以解释的名词术词、或用于表述公文的传达范围等。
附注的内容,一般在成文日期的左下方、主题词的上方,另行标注,并加圆括号。
如:“(此件发止各乡、镇人民政府)”;“(此件至**月**日对外公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