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贫困生资助实施细则
幼儿园教育资助管理制度

幼儿园教育资助管理制度篇一: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东郭新新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加强我园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工作,确保我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并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实施教育资助制度,实现资助政策在全园的全覆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教育强县的客观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交手段,是健全公共财政服务体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二、组织机构组长:苏晓副组长:张婷婷成员: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成员三、主要内容(一)资助原则、形式1、基本原则。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实施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为主体,幼儿园减免费用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2、资助形式(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
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入园补助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2)园内学费减免政策。
幼儿园要从事业收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实施办法1、补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
享受入园补助政策的幼儿人数按照上级文件分配的指标全镇统筹分配。
2、资助标准。
2014年秋按资助对象人平500元标准。
3、操作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组织评审。
具体评审程序是:①贫困幼儿家长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②幼儿家长持申请表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审核签署意见,并盖好公章;③幼儿园组织评审工作小组认真评审;④评审结果在幼儿园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拍照保留公示资料存档;⑤将受助幼儿申请表、受助幼儿明细表和公示照片上报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并将评审资料统一存档;⑥幼儿园在中心学校资助工作分管领导、学前教育分管领导、会计监督下,及时将补助金足额发到幼儿家长本人手上,并拍摄照片存档,任何人不能代领、代签,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扣幼儿补助资金,不准将幼儿补助资金平均分配或降低标准发放;四、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
珠幼儿园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珠幼儿园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一、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制度1组织机构组长:园长副组长:主任组员:保健医生、财务2、职责(1)组织协调各班开展学生资助工作;(2)领导学生资助管理开展日常资助操作;(3)研究决定学生资助管理中的重大事项;(4)组织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5)搞好全校各班学生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管理;(6)收集整理各类资料,建好各类档案,搞好数据统计;(7)负责贯彻落实学生资助各项政策,并做好公示及德育渗透教育工作。
3、具体分工(1)园长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学前资助负全责。
(2)主任作为学前资助的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政策宣传工作。
(3)保健医生负责各自园区学前资助信息录入、档案整理等工作。
(4)财务具体负责资助资金的发放及资金账目的管理。
为使幼儿园资助管理工作规范及顺利实施,切实把国家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增强管理工作职责,使幼儿资助工作得到落实而有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幼儿园公共宣传栏、校讯通、微信等多种形式,切实把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2、严格做好国家资助金的申请、认定工作,规范评审程序。
对幼儿的认定应按政策要求严格把关,按实际下达的名额执行。
建立和完善受助幼儿相关资料,将幼儿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3、做好幼儿资助信息报表完整、及时,做到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行为的发生。
4、国家助学金严格按受助幼儿实际在园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
5、班级要及时向幼儿园报送幼儿异动情况,幼儿资助管理应根据幼儿异动情况及时调整国家助学金的发放。
6、严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处理。
7、幼儿园资助管理要严格做好助学金采取银行卡形式发放,做到无代领,无实物或扣减行为,无强制消费或抵减其他费用等行为。
三、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制度1、在每年5月30日前(春季学期)、10月30日前(秋季学期)将资助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全部发放给经认定符合受助条件的家长。
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提高困难学生的资助精准度,我园制定了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本实施办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现困难认定政策在本幼儿园的全覆盖。
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教育强县的客观要求,也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力手段,同时也是健全公共财政服务体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我们将组建认定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副园长担任副组长,全体教师和家长委员会成员担任成员。
认定范围包括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学生在幼儿园期间的研究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幼儿。
认定结果将作为上级下一步分配学生资助名额和安排学生资助资金的主要依据,也将作为学校贯彻落实政府各项资助政策和实施学校资助措施的重要参考依据。
认定时,主要参考以下因素:家庭经济因素、特殊群体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突发状况因素以及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确定特殊困难学生、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突发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种认定类型。
特殊困难学生指学生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弃学生,XXX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
突发性经济困家庭难学生指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除特殊困难学生和突发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外,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或仅能部分提供其在校期间研究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我们认定工作遵循“四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
通过认真落实这些原则,我们将确保认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五、认定程序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学校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1.宣传发动(2019年10月24日—27日):学校将通过公告栏和微信平台向全体幼儿监护人宣传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事项。
幼儿园贫困生补助标准

幼儿园贫困生补助标准幼儿园贫困生补助标准是指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家庭,为其提供一定的经济资助,以保障其子女能够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
在我国,幼儿园贫困生补助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改善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合理的补助标准,对于保障幼儿的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幼儿园贫困生补助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家庭经济状况。
针对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的差异,可以制定相对应的标准,以保证贫困生能够获得相应的资助,使其在幼儿园期间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
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家庭人口情况,比如家庭人口多的,经济负担相对较重,因此在制定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家庭人口因素。
其次,幼儿园贫困生补助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当地教育资源情况。
不同地区的教育资源配置不平衡,有的地方教育资源丰富,有的地方教育资源匮乏。
因此,在制定补助标准时,应当根据当地的教育资源情况进行调整,以保证贫困生能够获得与当地教育资源相适应的补助标准。
另外,幼儿园贫困生补助标准还应当考虑到幼儿园的收费标准。
不同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存在差异,有的幼儿园收费较高,有的幼儿园收费较低。
因此,在制定补助标准时,也需要考虑到不同幼儿园的收费情况,以保证贫困生能够获得与幼儿园收费相适应的补助标准。
最后,幼儿园贫困生补助标准的执行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只有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才能够保证补助资金的公平合理分配,避免出现贪污浪费等问题,确保补助资金真正用于帮助贫困生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
总之,幼儿园贫困生补助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一个复杂而严肃的问题,需要充分考虑家庭经济状况、当地教育资源情况和幼儿园收费标准等多方面因素,才能够真正做到公平合理,保障贫困生的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幼儿园贫困生补助标准的研究和监督,确保补助标准的合理性和执行效果。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模版(4篇)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资助管理,规范资助行为,保障幼儿园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的资助工作,包括国家、社会组织、企业以及个人对幼儿园进行的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三条幼儿园资助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做到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监督到位。
第四条幼儿园要积极争取各方面的资助,为幼儿提供高品质的教育服务。
第二章资助标准与程序第五条幼儿园接受资助前,制定资助计划,明确资助的目标和具体内容。
第六条幼儿园资助可以分为经常性资助和临时性资助两种形式。
第七条经常性资助是指对幼儿园进行长期支持的资助,如持续的设备捐赠、项目合作等。
第八条临时性资助是指对幼儿园进行一次性资助的项目,如爱心捐助、活动赞助等。
第九条幼儿园资助的标准应根据实际需要、市场价格和社会认可度进行确定,并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条幼儿园要制定资助申请程序,明确资助申请的流程和要求,并向公众公示。
第十一条幼儿园给予资助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交相关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和审批。
第十二条幼儿园要建立完善的资助台账,记录资助的种类、金额、使用情况以及受益对象等信息。
第十三条资助单位或个人对资助款项的使用情况有权监督,幼儿园应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关信息。
第三章资助款项的使用与监督第十四条幼儿园接受的资助款项应专款专用,用于提升幼儿园的教育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资助款项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理、合法。
第十六条幼儿园在使用资助款项时,应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第十七条资助款项的使用应与资助协议或合同中的约定一致,不得擅自改变资助用途。
第十八条资助单位或个人有权对资助款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幼儿园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幼儿园要做好资助项目的验收工作,确保资助款项按照约定的用途和要求使用。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二十条幼儿园资助工作要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规范运作。
幼儿园校内资助方案

幼儿园校内资助方案
为了加强我园校内资助管理,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资助工作,根据省财政厅、XXX《河北省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财教〔2013〕178号)、《XXX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资助经费提取做好校内资助工作的通知》(冀教财[2018] 18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校内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内资助评审小组
1、校内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2、校内资助评审小组:
组长:
组员:
二、资助类别:
经济困难幼儿家庭
从收取的保教费中提取3%作为校内资助资金
四、发放形式:
在所有流程及审核、公示完成后现金发放到幼儿家长手中。
五、评选及操作办法:
(一)宣传发动
幼儿园对辖区内幼儿家长宣传政策。
使用发放明白纸、微信、QQ群、广播等方式让幼儿家长了解校内帮助政策。
(二)申请程序
1、领取表格
每年开学初,儿童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幼儿园提出申请,领取《校内帮助申请表》,并据实填写。
2、写出困难申请及材料实在承诺书。
3、提供材料
(1)特困家庭儿童。
须如实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证明及其复印件1份;
(2)孤儿。
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其复印件1份;
(3)残疾儿童(残疾家庭儿童)。
须提供XXX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复印件1份;
(4)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需有当年市级医院医生的诊断书、药费清单(复印件)、实际居住地乡政府、村委会共同出具的意外灾难等而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三)公示、审核。
幼儿园贫困资助工作评审细责方案

幼儿园贫困资助工作评审细责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在当前社会发展进程中,贫困问题仍然是一个重要且热点的社会问题。
为了解决贫困家庭儿童接受教育困难的问题,许多幼儿园开展了贫困资助工作,提供教育资源和经济援助,帮助贫困家庭儿童获得良好的教育机会。
为了确保贫困资助工作的公平性、有效性和规范性,需要制定一套详细的评审细则方案,以确保贫困家庭儿童真正受益。
二、评审目标1.确保贫困资助对象的真实性和有效性;2.确保贫困资助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3.提升幼儿园贫困资助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水平。
三、评审指标1.贫困程度评估:评估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人口及人均收入等指标,以确定贫困程度。
2.家庭环境评估:评估家庭稳定性、家庭支持和家庭教育资源等指标,以确定家庭环境对儿童成长的影响。
3.学业成绩评估:评估儿童学习成绩、听课态度和学习能力等指标,以确定儿童在幼儿园的综合表现。
4.师生评价:评估幼儿园教师对贫困儿童的评价、辅导和关注程度,以确定幼儿园资助工作的质量。
四、评审程序1.登记资料:贫困家庭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并进行登记。
3.幼儿面试:对符合资助要求的家庭,幼儿园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幼儿面试,评估其学业成绩和学习能力。
4.师生评价:幼儿园教师对贫困儿童进行师生评价,评估其在幼儿园的表现和特点。
5.学校评审: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家庭情况、学业成绩、师生评价等综合指标,确定是否资助。
6.结果通知:评审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贫困家庭,并公示在幼儿园内,确保透明公正。
7.跟踪评估:对资助对象进行跟踪评估,了解资助效果和培养成果,做好资助工作的后续监督和评估。
五、评审机构和人员1.幼儿园贫困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幼儿园相关领导组成,负责规划、组织和管理贫困资助工作。
2.评审小组:由负责贫困资助工作的教师和专家组成,负责评审家庭资助申请和评估幼儿面试及师生评价。
3.资助对象家庭代表:贫困家庭代表参与评审和决策过程,确保评审的公平和公正。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6.07•【字号】冀教财〔2018〕27号•【施行日期】2018.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正文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财〔2018〕27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为进一步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和财政部、教育部《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1号)精神,我们制定了《河北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2018年6月7日河北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实施细则第一条进一步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和财政部、教育部《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1号)以及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前教育资助对象是指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第三条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2.达到河北省三类幼儿园及以上办园标准;3.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与本县(市、区)区域内同类型、同等级的教育部门所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大体相当,具体上限由市、县(市、区)合理确定,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普通大众能够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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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贫困生资助实施细则
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在一些贫困地区,仍存在着幼儿园贫困生无法接受优质教育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了幼儿园贫困生资助实施细则,旨在帮助贫困家庭的孩子顺利进入幼儿园,享受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
二、资助对象
1. 贫困家庭的幼儿:指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幼儿园教育费用的幼儿。
2. 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由当地相关部门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贫困家庭的标准。
三、资助内容
1. 学费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幼儿提供学费资助,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进入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
2. 生活补助:对特殊困难的贫困家庭,可以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3. 优惠政策:为贫困家庭的幼儿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如减免教材费、午餐费等。
四、资助标准
1. 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根据当地相关部门的评估标准,确定贫困家庭的范围。
2. 资助范围:根据资金情况和需求,确定资助的幼儿数量和资助金额。
3. 资助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一学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延长。
五、资助申请与审批
1. 申请流程:贫困家庭的幼儿家长向所在地的教育部门提交资助申请材料,包括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幼儿相关证件等。
2. 审批程序:教育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给予资助。
3. 结果通知:教育部门将资助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相关资助细则和要求。
六、资助管理与监督
1. 资金管理:相关部门负责对资助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公正、透明。
2. 效果评估:定期对资助项目进行效果评估,了解资助效果,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3. 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投诉,确保资助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七、宣传与推广
1. 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幼儿园贫困生资助工作的认知度和关注度。
2. 合作机构:与相关机构合作,共同推广幼儿园贫困生资助工作,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八、经费保障
1. 资金来源:幼儿园贫困生资助经费由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集。
2. 资金使用:资金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用于资助贫困家庭的幼儿。
九、总结与展望
幼儿园贫困生资助实施细则的制定,为贫困家庭的幼儿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帮助他们享受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
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资助制度,提高资助的覆盖面和质量,努力让更多的幼儿享受到公平、优质的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