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法律规定保护环境的基本原则

想一 想
以上材料说明了什么?你有什么节水小窍门?
材料说明,我国是一个水资源匮乏的国家,水污染 十分严重,造成严重的危害。 节水小窍门: 一方面,要提高人们的节水意识和能力,要循环利 用水、安装节水用具等。
另一方面,我国还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 防治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森林法、 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 海洋环境保护法
我国法律规定的保护环 境的基本原则
看看我们居 住的环境
我不要这样 子!!
想一想
面临着如此严重的环境 问题,那我们该如何做呢?
一、国家颁布一系列 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
宪法
根本大法
庄严宣布:国家保护和改善生 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 污染和其他公害。
环境保护 法
环保基本法
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为2500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占 有的四分之一,而且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开发利用难度 大,许多地区严重缺水。据调查表明,90年代初,全 国缺水城市已发展为近300个,较严重缺水的城市有100 多个。 我国80%以上的污水未经有效处理就直接排入水体, 已造成三分之一以上的河段受到污染,90%以上的城市 水域污染严重,近50%的重点城镇的水源不符合饮水标 准。 水环境质量的不断恶化,导致了可利用水资源的进一 步减少和水资源供需矛盾的加剧,影响着人类的健康和 生存,影响着工农业的发展。
依靠群众保护环境
• 环境的好环,关系到 生产发展和人民的健 康。环保工作是全民 的事业。保护既是公 民的权利,也是公民 的义务。必须贯彻党 的群众路线,紧紧依 靠群众搞好环境保护 工作。
小结
根本大法 系列法律 基本法律
宪法 环境保护法
环保基 本原则
专门性单行法规 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第三章环境法基本原则

第三章环境法基本原则含义:指环境保护法中规定或者体现的、对环境保护实行法律调整的、适用于环境保护法一切领域的基本指导方针或者基本准则。
它贯穿于整个环境保护法中,具有普遍的指导作用。
基本内容: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一:保护优先原则(一)概念:狭义:指在环境保护管理活动中应当把环境保护放在优先的位置加以考虑广义:在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时,要把生态和环境保护放在优先的位置。
(二)内容和实施:1.首先体现在观念的确立上。
体现在环保法总则规定的立法目的、基本国策、环境义务、政府环境责任上。
2.其次体现在环境管理上:环保统一监督管理、纳入规划、制定环境标准3.最后体现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制度上,如: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环境公益诉讼等。
*第二十九条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
*第三十条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二:预防为主原则一)概念(32页)(二)意义1、现代环境保护的灵魂。
由污染后的消极治理变为事前的积极防治。
2、最大限度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效率(三)实施建立以预防为主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四)预防为主原则确立的必要性是由环境问题的特点决定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一旦出现就难以消除与恢复,甚至具有不可逆性。
治理成本高昂,往往要投入巨额资金环境污染和破坏所造成的危害具有缓释性,具有难以预见性和不确定性,加之科学技术的局限,人类对环境影响的后果难以及时发现。
环境法的体系、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环境法的体系、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第一节环境法的体系一、环境法体系的概念和结构概念:指一国现行的有关保护和改善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补充和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体系结构:是以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为它的结构基础,还包括:环境保护基本法;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破坏的一系列单行法规;规范性的环境标准以及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法律规范。
二、宪法中的环境保护规定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是我国环境法的基础,是我国各种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法依据,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我国宪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规定环境保护和维护生态平衡是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责。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宪法》第26条)。
2.规定了公民环境权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宪法》第51条)3.规定对自然资源和一些重要的环境要素的所有权保护。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宪法》第9条第1款)▪“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宪法》第10条第1、2款和第9条第2款)▪“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宪法》第10条第5款)▪此外,《宪法》第22条第2款对我国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第51条对公民行使个人权力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的原则规定,其中包括防止个人滥用权力造成对环境污染和破坏等。
三、环境保护基本法▪是以宪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为立法依据的,是对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加以综合调整的综合性实体法。
第三章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以实现经 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环保部:ttp:///20130223/n366821019.shtml 浙江癌症村:
《环境保护法》第四条 国家制定的环境 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 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 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 “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 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满足其需要的 能力构成威胁和危害”。
——《我们共同的未来》
“人类应享有以与自然相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 生产成果的生活的权利,并公平地满足今世后代 在发展与环境方面的需要,求取发展的权利必须 实现”。
——《里约宣言》
“不存在抽象意义的发展权,发展权总是同环境对 它的容忍有关,是对发展权的正确阐述。”
盖巴斯科夫—拉基玛洛大坝案
• 1977年,匈牙利和捷克签订《布达佩斯条约》在 多瑙河上修建盖巴斯科夫—拉基玛洛大坝,将河水 截至两条运河后回注于多瑙河。
• 1988年,匈牙利国会认定该河流的生态效益高与 该项目的经济利益,命令政府重新评价该项目。 1989年,匈牙利宣布在项目的环境影响到充分 评价之前停止执行该工程。 1991年捷克决定继续 建设该项目并单方面将近2/3的多瑙河河水截引至 其领土。
• 该案要求在发展的需要和保护环境的必要之间选择 一条中间路线。可持续发展原则在本案是一个对于 决定相互竞争的因素具有基本意义的原则,它在未 来的重大环境争端的解决中起重要作用,它被全球 广泛接受而构成现代国际法的一部分。
环境法周珂第一编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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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思考
• • • • • 1、环境法基本原则的作用是什么? 2、试述环境法的协调发展原则。 3、试述环境法的预防为主原则。 4、试述环境法的环境责任原则。 5、试述环境法的公众参与原则与国家干预的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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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问题与思考
• 8. A发电集团与 B省政府之间签署了电力发展的 合作协议书,根据此协议书,A在B省的主要河流 C旁,建成了一座大型水力发电站 D。D的建成, 带动了B省经济的发展,进而使得B省政府的财政 收入得以增加。但是,也必须要看到伴随着 D的 建成,诸如地质灾害频发、生物多样性锐减等一 系列环境问题也产生了。请结合本章内容思考: • (1)B省政府在决策过程中,是否要引入公众参 与机制? • ( 2)结合此案例,谈谈公众参与原则如何才能 更有效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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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环境责任原则
• 环境责任原则(又称为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 者保护、破坏者恢复原则,也曾被简称为谁污染谁治理、 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是指对环境和资源的利用,或 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对自然资源造成减损者,应承担 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这项原则最充分地体现了环境保 护所必须遵循的市场经济法则,用以消除环境成本外部 化或所谓的外部不经济性,寻求利益与责任相一致的实 质公平,是作为环境法的法理学依据的民法原则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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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主编 曾宪义
环 境 法
周 珂 著
(第四版)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一编 环境法学总论
第三章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 我国环境法的原则可归纳为以下四项:
• • • •
(1)协调发展原则; (2)预防为主原则; (3)环境责任原则; (4) 公众参与原则。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日本《环境基本法》 我国
★环境标准的意义
◎ 对环境负荷进行定量分析 ◎间接实现对环境问题的“事前控制”
★我国的环境标准体系 ◎五类: 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
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环境基础标准 ◎两级:国家级标准&地方级标准(省级标准)
特例: 环保部标准——需要在全国环 境保护工作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而 又没有国家环境标准时由环保部制定 的标准,属于行业标准而非国家标准 。
2.环境保护规划制度
(1) 定义 环境保护规划简称环境规划,是指根据国家或一定地区的环 境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环 境的保护和改善活动所做的总体部署和安排。
环境规划制度是指有关环境规划目标、任务、指标体系、 编制原则和程序以及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所做规定的总 称。
环境规划的目的: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2)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是指为保护自然环境、人体健康和 社会物质财富,限制环境中的有害物质和因素所 做的控制规定,是满足环境达到规定使用功能和 生态环境质量的基本要求。
★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指为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结合技 术经济条件和环境特点,限制排放如环境中的污 染物或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其他因素所做的控制规 定,是针对污染物排放所规定的最大限值
— 1989年《环境保护法》修订,规定国家制定的环境保 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环保部门制订的环境保护计划:各级人民政府 和各有关部门在计划期内要实现的环境目标和所 要采取的防治措施的具体体现
— 有关部门编制的环境保护规划及行业、地区规 划
3.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Why don't you work hard and want everything.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导读:?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1)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是指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必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从而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保护好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有利于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了又为保护和改善环境提供必要的条件。
反之,环境污染了,资源破坏了,人体健康损害了,经济的发展就会受到很大地制约。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立这样的原则,是由环境污染与危害的特性决定的:环境污染一旦发生,一般在短期内难以消除,不少环境要素遭到破坏后,要恢复正常极为困难,有的甚至是不可恢复的,所以要以预防为主;环境污染引起的某些疾病,潜伏期长,不易被发现,发病以后难以根治;环境受污染和破坏后,治理和恢复的代价很高;要将环境污染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光着眼于对新污染的“防”尚不够,还要对已有的污染与破坏采取综合性的措施进行积极治理。
(3)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上个世纪60年代末,人们认识到,控制环境污染与破坏,必须从全局和整体上加以考虑,治本的首要办法是“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很多环境污染问题,是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布局不合理造成的,布局一旦错了,铸成了事实,要想纠正就很不容易。
《环境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原则

3、贯彻
• 加强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 • 把环境保护切实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 • 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 措施 • 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 • 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⑴加强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
• 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全面考 虑,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科学决策。 • –不仅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还要 考虑环境和资源的承载能力。 • 要正确处理 • –经济增长速度和综合效益的统一、 • –生产力布局与资源优化配置、 • –产业结构调整与解决结构性污染、 • –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生态环境等问题。 • 从源头就控制可能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⑸加强环境监测 通过环境监测,掌 握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为加 强环境监督管理和治理提供科学依 据。
《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3年1月1日正 式施行----预防为主原则的新突破
• 清洁生产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 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 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 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 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 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 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其内涵包括三个方面:
《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3年1月1日正 式施行----预防为主原则的新突破
• –对生产过程而言,清洁生产包括节约能源和原 材料,淘汰有毒有害材料,减少废物(废渣、 废水、废气)和有害物质的产生量;通过综合 利用和循环利用减少废物和有害物质的排放量。 • –对产品来说,清洁生产旨在降低产品全生命周 期,即从原料的提取到产品的最终处置对人类 和环境的有害影响。
2、意义
• (1)是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的客观要求 • –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最大限度地满 足整个社会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 • –自然生态规律是处理好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规律, 必须遵循 • 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 ⑶是保障人体健康、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需要 • –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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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是我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环境是我们永恒的使命。
环
境法是我们保护环境的重要法律工具。
我国环境法是指在保护、改善
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民健康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法律
法规。
它的出现是为了加强对环境的保护,维护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我国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
法管理”。
这几个原则都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以人为本”是环境法的基本出发点,强调人的中心地位,把环
境保护放在人的利益和健康的前提下。
我们应该坚持环境问题和人民
福祉息息相关,做到让人民群众在干净整洁、绿化美丽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学习和休闲。
“预防为主”是环境法应对环境污染和破坏时的基本原则。
在环
境保护中,预防优先于治理,预防更为重要。
我们不仅应该对污染进
行治理,更应该努力预防污染的发生,保障环境的持续改善。
“综合治理”是一项基本任务,环境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
不是某一个领域可以解决的问题。
我们应该采取一种主动、协调、综
合的方式,对环境问题进行处理和管理,达到环境的全面治理。
“依法管理”是根本保障。
制定环境法律法规是保障环境的一大
重要途径,也是战胜环境污染的基本保证。
我们必须依靠法律的力量,使全社会都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维护环境的稳定和健康。
我国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在指导整个环境保护领域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我们必须切实履行环保工作,深入贯彻环保法律法规,为建设生态文明持续努力。
这样,才能切实保障我们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益,推动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