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伊犁师范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标准

伊犁师范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标准(1)思想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江苏大学生文明公约》、《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讲文明有礼貌,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生活简朴,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关心集体,积极参加校、学院及班级各项集体活动,担任—定的社会工作并在各项社会活动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德育考评为优。
在学院组织的学生宿舍个人文明卫生检查中,其分数学年度排名在本学院同年级前40%。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各科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动手能力强,智育测评分排名列本专业前4%。
(3)能力测评分排名列本专业前60%。
(4)身体好: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课外文体活动,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学年平均分在70分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等级以上。
优秀学生干部:(1)思想素质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江苏大学生文明公约》、《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讲文明有礼貌,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生活简朴,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关心集体,积极参加校、学院及班级各项集体活动,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德育考评为优。
在学院组织的学生宿舍个人文明卫生检查中,其分数学年度排名在本学院同年级前40%。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成绩优良,智育测评分排名列本专业前35%。
(3)能力测评分排名列本专业前60%。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学年平均分在70分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等级以上。
(5)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奉献意识,热忱为同学服务,以身作则,榜样示范作用明显,坚持原则,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工作实绩显著并有创新。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Xx大学“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
评选比例如下:“三好学生”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优秀三好学生”按学生人数的1%评定,“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人数的2%评定。
第三条评选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3、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热爱劳动,爱护公物;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专业,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刻苦钻研科学知识;5、积极参加实习实践活动,理论联系实际,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6、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体育锻炼,注意公共和个人卫生,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体育锻炼标准》测验总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第四条“三好学生”评选的条件凡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者,可评为“三好学生”: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追求新知,勇于探索,在校风学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2、本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学校等级奖学金。
第五条在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秀的三好学生可评选“优秀三好学生”。
第六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条件凡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者,可评为“优秀学生干部”:1、在学校、学院或班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学生会、班级或学生党团组织干部;2、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3、本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学校等级奖学金,或受到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者。
第七条“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本人根据评选条件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者需由其任职单位推荐),并经年级(专业)学生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公示后,报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布。
优秀学生干部奖的评选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奖的评选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奖的评选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品德:优秀学生干部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
道德品质,积极向上,遵守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学业成绩:优秀学生干部应在学习上刻苦努力,成
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
3.工作能力: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
力、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在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活动参与:优秀学生干部应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的
各类活动,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才华,为学校和社会做出贡献。
5.同学评价:优秀学生干部应得到同学们的认可和好
评,具有较高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和影响力。
6.奖惩情况:优秀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没有受到过处
分,有良好的纪律性。
7.创新能力:优秀学生干部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
创新能力,能够在工作和学习中提出新的观点和建
议,推动工作和学习的发展。
8.社会实践:优秀学生干部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
动,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中,为社会服务。
综上所述,优秀学生干部应是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工作能力、活动参与、同学评价、奖惩情况、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等方面都表现突出的学生。
不同学校和组织可能会有不同的评选标准和程序,具体情况可以咨询相关部门。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是指在学校组织中,具有良好品德、优秀学习成绩和积极服务精
神的学生。
评选优秀学生干部,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评定,以确保评选的公平和准确性。
下面将介绍一些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标准和要求。
首先,优秀学生干部应具有良好的品德。
他们应该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乐于助人。
在日常生活中,他们应该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成为同学们学习的榜样。
其次,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较高的学习成绩。
他们应该在各科目的学习中表现
突出,成绩优秀,能够为其他同学提供学习上的帮助和指导。
在学习中,他们应该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自主学习的能力,能够独立解决学习中的问题。
此外,优秀学生干部还应具备积极的服务精神。
他们应该能够积极参与学校组
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们提供服务和帮助。
在学校活动中,他们应该能够起到组织和带领作用,有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和组织能力。
综上所述,评选优秀学生干部需要综合考虑学生的品德、学习成绩和服务精神
等方面。
只有具备良好品德、优秀学习成绩和积极服务精神的学生,才能够成为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
希望通过这些评选标准和要求,能够选拔出更多优秀的学生干部,为学校的发展和同学们的成长贡献力量。
扬州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例(试行)

扬州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例(试行)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一)评选范围和比例全校在籍学生(含硕、博士研究生);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不超过学生数的3%,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不超过学生数的10%。
(二)评选条件1、校级“三好学生”(1)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模范遵守《扬州大学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团结同学,尊敬师长,诚实守信,为人正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获得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三、四、五年级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原则通过CET-4,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但外语成绩须在班级名列前茅),通过省计算机二级考试;积极参加科研活动,表现一定的创新能力,有科研成果者优先。
(4)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环境保护意识强,所在宿舍为“文明宿舍”。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规定的要求。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1)符合“三好学生”条件。
(2)担任班级、党团支部或学生会主要干部满一年以上,工作勤奋,组织、协调能力强,有团队精神,成效显著。
(3)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骨干带头作用。
3、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由各学院依照实际情况自行制订,送学生工作处备案后实施。
(三)评选方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经班级酝酿提名,班主任、年级(系)负责人审核,通过民主评选产生;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初步名单,公示无异议后,送校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山东农大 优秀学生、优干、三好学生实施方案

山东农业大学水利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1. 学分绩点3.0以上2. 德育好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及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坚持理性爱国,以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为己任。
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认真的完成各项劳动任务,工作主动热情,有责任心,工作成绩较为突出。
注重道德品质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 智育好学习认真刻苦,善于思考,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各科学习成绩优异。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习成绩优异,或在国家、省或学校各类学科(专业)、科技活动中成绩优异。
积极参加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的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能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本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且必修课(含限选课)不得挂科,综合测评列班级前30%者。
4. 文体好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
拥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达到《学生体质健康达标》良好等级以上。
5. 评选比例均按学生数的5%。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1. 学分绩点2.7以上2. 政治思想好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及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坚持理性爱国,以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为己任。
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较好的树立起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认真主动,有责任心,工作成绩比较突出。
3. 工作好工作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创新,主动扎实,坚持原则,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高的群众威信,具有开拓创新的献身精神。
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附件1:内蒙古科技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例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对象:1、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生及研究生,新生及新生班集体不参加入学当年的评选。
2、优秀毕业生在当年应届毕业生中评选。
二、评选推荐标准(一)三好学生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作风正派、品德优良。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评选学年度获得至少一次一等、一次二等学习奖学金;毕业班学生评选学年度获得一次一等学习奖学金,毕业论文(设计)须为良好及以上或一次二等学习奖学金,毕业论文(设计)须为优秀。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在社会活动测评排名占参评人数的前三分之一,且无扣分项。
4、评选考察期内未受过行政或党团组织处分。
(二)优秀学生干部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
2、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在学生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善于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在社会活动测评中排名占参评人数的前五分之一,且无扣分项。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能比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评选学年度在学习成绩素质测评中排名占参评人数的前三分之一,一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4、评选考察期内未受过行政或党团组织处分。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如下:
1.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开展理论学习,积极参与党史学习教育,在同学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以及集体荣誉感。
3.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能够有效协调专业学习与社会工作的关系,2020年度必修课无不及格门次。
4.热爱团学工作,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群众基础;熟悉团学工作,踏实肯干,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具有创新精神,在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无重大失误,有工作实绩。
5.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领导能力,能够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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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
选标准
一、优秀学生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和其它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荣誉,助人为乐,爱护公物。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平均分达80分以上。
4、上课出勤率高,学年考勤率达总学时的80%以上。
5、参评学年无受处分记录,按时注册缴费。
6、能积极参加科研创新等各种实践活动,在专业期刊上有论文发表者优先考虑。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有坚定的政治方向。
2、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年。
3、学习成绩良好,考试课程无不及格科目。
4、热爱集体、团结同学、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在学生、老师、学校三者中能够起到桥梁、纽带的作用。
5、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无受处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