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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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2篇)

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2篇)

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1. “三好学生”评选规定:a. 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在各科学习中成绩位于班级前三名;b.品德表现良好:学生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具有团结合作的精神,乐于助人;c.身体健康:学生体格健康,没有长期的疾病。

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a.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在各科学习中成绩优秀,且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学习;b. 突出的组织才能:学生在组织和领导集体活动中表现出出色的才能;c. 较高的道德素质:学生具备较高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品德表现;d.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或公益活动: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且具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e. 被老师和同学认可:学生在师生和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口碑和评价。

以上是一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规定,具体细节可能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而有所调整。

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学生的积极参与校园活动,树立榜样形象,弘扬正气文化,特制定本评选规定。

第二章:评选对象第二条:评选对象为全校在册学生。

第三章:评选内容第三条:“三好学生”主要评选内容包括学习好、品德好、身体好三方面。

第四条:“优秀学生干部”主要评选内容包括组织带头作用、服务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三方面。

第四章:评选标准第五条:“三好学生”评选标准:1. 学习好:成绩优异,能够积极参与各类学习活动,有较高的学业表现。

2. 品德好: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较高的文明礼仪。

3. 身体好:身体健康,参与体育锻炼,具备较高的身体素质。

第六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1. 组织带头作用:能够组织并带领同学积极参与校园活动,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领导力。

2. 服务协调能力:具备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够很好地协调沟通。

3. 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良好的沟通合作能力,能够妥善处理团队内部关系,具备较高的团队协作精神。

中学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文明生评选标准与方法

中学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文明生评选标准与方法

中学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文明生评选标准与方法中学三好学生评选标准与方法:标准:1. 学习成绩优秀:成绩在班级前列,没有不及格科目。

2. 品学兼优:品德端正,做事认真负责,阳光向上,乐于助人。

3. 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与: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具备一定的社会公益意识和责任感。

评选方法:1. 各班级教师自行初选:班主任和各任课教师根据以上标准选出班级中学习成绩优秀、品行良好、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候选人。

2. 学校审核:学校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对各班级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审核,确保不违背评选标准。

3. 全校评选:通过班级和学校评委会综合评选,选出全校的中学三好学生。

优秀班干部评选标准与方法:标准:1. 能力突出:担任班级职务期间,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2. 负责任:认真对待班级工作,积极参与班级活动,能带领同学共同完成班级任务。

3. 服务意识强:乐于为同学服务,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问题,积极解决同学的困难。

评选方法:1. 班级推荐:班级全体同学进行投票或班级评议,推选出能力突出、负责任且具备服务意识的候选人。

2. 学校审核:学校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审核班级推荐的候选人,确保符合评选标准。

3. 学校评选:通过班级和学校评委会的综合评选,选出全校的优秀班干部。

文明生评选标准与方法:标准:1. 行为文明:在校内校外都能够遵守公共秩序,礼貌待人,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2. 积极向上:热爱学习,积极参与各种活动,广泛涉猎知识领域,为他人提供帮助。

3. 具备道德素养:注重诚实守信,尊重师长、长辈和同学,关心社会公德,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评选方法:1. 学校组织投票:学校全体师生通过投票方式选出具备行为文明、积极向上和道德素养的候选人。

2. 学校审核:学校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审核投票选出的候选人,确保符合评选标准。

3. 学校评选:通过学校评委会的综合评选,选出全校的文明生。

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范本

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范本

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范本一、评选依据及要求1. 评选依据:(1)德育表现:遵纪守法、团结友善、孝敬父母、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等。

(2)学业水平:学习认真、成绩优秀、思维敏捷、具备独立学习能力等。

(3)品德修养:自信乐观、诚实守信、勇于承担责任、乐于助人、善待他人等。

2. 评选要求:(1)真实性:评选结果应真实客观,不得存在人为干预、抄袭等行为。

(2)公平性:评选过程应公正、透明,每位参选者享有平等的机会。

(3)群体宣传:评选结果将通过校报、班会等形式进行宣传,鼓励更多学生向优秀学生榜样学习。

二、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1)任课教师提出初步候选名单,每班可提名不超过5名学生,综合考虑学生的品德、学业以及组织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2)提名名单由班主任审核,确认后报送年级评选组。

2. 考察阶段:(1)年级评选组组织对提名学生进行考察,包括查阅成绩单、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情况等。

(2)考察对象的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可提供考察对象的相关资料和情况介绍。

3. 综合评议阶段:(1)年级评选组根据考察结果,对每位候选学生的德育品质、学业水平和品德修养进行评议打分,形成初步评选名单。

(2)初步评选名单将由年级评选组公示,接受学生、教师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4. 最终评选阶段:(1)年级评选组根据初步评选名单,综合各方评议结果,进行最终评选,从中选定一中“三好学生”和若干优秀学生干部。

(2)最终评选结果将由年级评选组向学校领导报告,并进行校内公示。

三、评选奖励1. 一中“三好学生”将获得校方授予的荣誉称号,并获得奖金和奖状。

2. 优秀学生干部将获得校方授予的荣誉称号,并获得奖状。

3. 所有参选学生,无论是否被评选上,将获得学校的认可和鼓励,并获得参选证书。

四、评选结果的效力1. 一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学校将按照评选结果进行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2. 被评选上的学生要自觉履行表率作用,为全体师生树立榜样。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文明标兵评选条例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文明标兵评选条例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文明标兵评选条例一、评选条件1、校文明标兵评选条件(1)模范遵守和执行“中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和各项校纪班规,遵纪守法。

(2)热爱集体,有集体荣誉感。

能广泛团结同学,乐为集体工作。

(3)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教育和教学实践活动。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

(5)在尊重师长,爱护公物,生活节俭,拾金不昧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文明修养。

2、校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集体,热爱劳动;模范地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品德等第为优。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风。

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科成绩列班级前50%。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生活卫生习惯和良好的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成绩优良。

(4)校三好学生必须在第一学期被评为校文明标兵基础上产生。

3、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应符合三好学生条件,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热心为同学服务,在班级、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的学生会干部、学校团委委员、班委会委员、团支部学生干部。

(2)自觉维护班委会,团支部班子团结,为建设文明班集体做出较明显的贡献,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受到师生的好评。

(3)能协助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搞好班级工作,弘扬正气,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揭露不良现象。

4、校优秀团员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思想要求上进,积极为集体建设出力。

(2)平时能以《团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模范地执行团纪、校纪,自觉维护团组织、学校和班级的荣誉。

(3)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成绩优良。

(4)组织纪律性强,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和活动,按时缴交团费,完成好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通过评选三好学生等活动,为中小学生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榜样”的工作要求,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决定在全校学生中每年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条件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

有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

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

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

学习刻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有特长。

勤于思考,善于质疑,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学科总评成绩优良。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

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

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在具备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在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

(三)“先进班集体”条件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

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

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一)“三好学生”1.“三好学生”每学年在分别按当年学生总数的6%的比例评选。

2.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荐或由老师及同学推荐作为候选人。

2024年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

2024年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

2024年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一、总则为了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向上,培养良好的品德,努力学习,锻炼自己的组织能力,培养领导才能,提高学校整体教育质量,我校特制定《2024年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以下简称《评选规定》)。

二、对象范围《评选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在册学生。

三、“三好学生”评选规定1.评选对象学校对每个年级进行“三好学生”评选,每个班级评选1-3名“三好学生”。

2.评选条件(1)品德好: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2)学习好:积极参加学习,每学期各科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3.评选程序(1)班级推荐:每个班级通过班会讨论,按照学校评选标准,推荐评选对象。

(2)学校审核: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审核,评审结果由成绩、德育老师和班主任组成。

(3)公示:审核通过后,学校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4)确定获奖学生:公示结束后,根据公示期间的投票结果,评审小组综合评选结果,确定获奖学生。

4.表彰与奖励(1)获奖证书:获奖学生将获得学校颁发的“三好学生”荣誉证书。

(2)奖学金:每学期根据评选结果,对获奖学生进行奖学金发放。

(3)先进个人:学校将优秀的“三好学生”评选出来,每学期评选出1名先进个人,并给予相关奖励。

四、“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1.评选对象学校对每个年级的学生干部进行评选,包括班长、团支书、纪律委员、生活委员等职务。

2.评选条件(1)品德好: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带头作用和组织纪律。

(2)能力好: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在职务上发挥积极的作用。

(3)业务能力好:在职务上能够胜任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

3.评选程序(1)班级推荐:每个班级通过班会讨论,按照学校评选标准,推荐评选对象。

(2)学校审核: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审核,评审结果由辅导员、班主任和相关职位负责人组成。

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

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

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根据一中学校的评选规定,学校会评选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两个荣誉称号,以表彰在学习、品德、成长、服务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

“三好学生”的评选标准包括:
1. 学习成绩优秀:需要在学校的期末考试中获得一定的成绩,通常是年级前三名。

2. 品德好:表现良好,守纪律,团结友爱,待人诚恳,尊重师长和同学,积极向上,助人为乐。

3. 身体健康:要保持良好的体魄,参加学校举办的体育锻炼和运动竞赛。

4. 具备实践能力: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实践活动和社会实践,展现出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合作精神。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标准包括:
1. 综合素质优秀:学习成绩优秀、品德端正、表现突出,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实践动力。

2. 参与学生组织:积极参与学校学生会、社团等组织,表现出良好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干部职责履行:在任职期间,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帮助同学解决问题,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活动。

4. 具备领导潜质:展现出一定的领导才能,包括沟通能力、思维能力、决策能力、组织能力等。

在评选过程中,学校将通过学生的自荐、教师推荐和学生评议等方式综合考量每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表现,并最终确定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3篇)

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3篇)

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1.评选目的:本评选活动旨在表彰那些品学兼优、积极向上、健康成长的优秀学生,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进取精神,倡导校园文化建设。

2.评选对象:本评选活动适用于一中全体学生。

3.评选标准:(1)品德方面:遵守校规校纪,诚实守信,热爱学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2)学习方面:成绩优秀,课堂表现良好,有高尚的学习态度,乐于助人,乐于分享。

(3)身心健康:注重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有健康的身体和积极的精神状态。

(4)社会实践: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5)才艺特长:具有某项特殊才艺或特长,有所表现,且该才艺或特长对个人的成长具有一定帮助。

4.评选程序:(1)初选:由班级推荐候选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每个班级推荐2-3名学生。

候选人需填写个人简历,并描述自己在各个方面的优势和表现。

(2)筛选:学校根据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由评选委员会组成专家评委进行初步筛选,选出的候选人进入终选环节。

(3)培训:终选的候选人将接受一系列的培训,包括领导力培训、心理素质培养等,以提升其综合素质和能力。

(4)终选:根据培训的情况和候选人在各个方面的表现,评选委员会进行终选,并公布最终评选结果。

5.表彰和激励措施:(1)评选结果将在校园公告栏、学校网站等渠道上公布。

(2)被评选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将获得学校颁发的奖状和荣誉证书,同时可获得一定的奖励。

(3)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结果将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4)学校将加强对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培养和引导,为其提供更多的成长机会和展示平台。

以上便是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希望通过评选活动,能够更好地发掘和培养学生的潜能,推动校园文化的建设,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2)一、评选范围和对象:凡符合评选条件的陵沅一中的学生和班级均有资格参加学校各类优秀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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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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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

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激励学生创先争优,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特制定本细则。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能刻苦、努力地学习,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求知欲强。

2、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回答问题声音清楚,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课间活动有秩序。

3、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课本作业本保持整洁。

4、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仪态端庄。

5、善于自学,对问题敢于发表不同意见,遇到问题点子多,有创新意识。

6、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各科学业成绩等级
2、爱国、爱家、爱校,关注时事政治,热爱集体。

3、热心学校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威信和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积极配合学校、班主任敢于善于参与学校、班级管理,工作成绩显著,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干部。

4、自觉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人际关系和谐,生活情绪健康向上,且有正确的审美观点。

未受过学校行政处分,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

5、学习刻苦努力、目标明确,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在全面提高素质的基础上,学有所长,
并向班主任通报评定结果。

四、奖励:
1、德育管理中心公布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并在校园公开栏上张榜公布。

2、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颁发奖状。

注:1、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此基础上结合班级量化考核名次确定。

2、本评选细则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最终解释权归学区德育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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