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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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笔记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笔记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1、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会计性法规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计法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两条例,一准则调整经济关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法律规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章财政部,首长签令五办法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财政部七制试,两规范、两办法、两准测地方会计性法规地方性人大及人大常委不低触会计法律、行政法规2、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内容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会计人员的管理、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2)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4)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会计核算与监督1、会计核算十三原则包括客观性、相关性、一贯性、可比性、及时性、明析性、重要性、谨慎性、配比(时间、因果)、实质重于形式、历史成本、权责发生制、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2、会计资料(凭证、账簿、企业财会报告)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

3、生成、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变造、伪造凭证、账簿,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4、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起至12月31日)5、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为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以人民币反映。

6、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2023年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2023年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旳构成☆考点总结一、会计法律制度旳构成(注意单项选择、多选)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考点总结一、会计工作旳行政管理(注意单项选择)二、会计工作旳自律管理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注意单项选择题)第三节会计核算☆考点总结一、总体规定二、会计核算旳其他规定三、会计凭证四、会计账簿五、财务会计汇报(★★★)六、会计档案管理旳基本规定(多种题型)第四节会计监督二、三类会计监督旳其他考点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重点)☆考点总结一、会计机构旳设置二、代理记账(注意多选题)三、会计从业资格(注意单项选择和多选)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有资格不一定有职务(司机和驾照)(一)会计专业职务(多选)(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单项选择)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单项选择、多选)六、会计人员旳工作交接(★)第六节法律责任二、十项违法会计行为及应承担旳法律责任(多选)三、其他违法会计行为及应承担旳法律责任(多选)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考点总结第二节现金管理☆考点总结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考点总结一、银行结算账户旳概念、分类、管理原则二、银行结算账户旳开立、变更和撤销三、各类银行账户(二)违反账户管理制度旳惩罚(单项选择)第四节票据(支付)结算方式(★★★)☆考点总结一、票据旳概述二、支票三、商业汇票四、信用卡(多选、判断)五、汇兑(多选、判断)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考点总结一、税收旳概念与分类二、税法及其构成要素(一)税法旳分类(单项选择、多选)(二)税法旳构成要素(★)第二节重要税种☆考点总结一、增值税(★★★)二、消费税三、营业税四、企业所得税(★★★)五、个人所得税(一)个税有关规定(二)个税项目计算第三节税收征管一、税务登记二、发票旳开具与管理三、纳税申报(多选、单项选择)四、税款征收(多选、单项选择)五、税务代理六、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考点总结一、预算法律制度旳构成二、国家预算三、预算管理旳职权(★★★必考)四、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多选)五、预算组织程序六、决算七、预决算旳监督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考点总结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考点总结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第一节会计职业道德概述☆考点总结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旳重要内容☆考点总结第三节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考点总结第四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考点总结。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精装笔记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精装笔记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精装笔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精装笔记会计从业人员是国民经济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

作为企业的“财经管家”,会计要熟练掌握财经法规,以保证企业的财务管理和资产保值增值。

因此,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是学习、掌握财经法规不可或缺的过程,下面,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精装笔记。

第一部分:财务会计法规财务会计法规是会计人员必须要掌握的重要知识点。

这部分的笔记需要包括会计信息公开法、会计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审计的规定等。

会计信息公开法是指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交易所和其他金融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有关工商联合会、工商会、贸易商会、商会联合会、社会团体等单位和其他依法参照适用本法的单位,需公开其财务会计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法规。

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会计的基本职责和义务,对会计师的执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和管理等也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证券法则是规定了证券市场中的财经法规,其中对证券发行、交易和公司收购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则是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其中包含了货币资金、账户和账户处理、附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资产负债表等重要内容。

审计规定则是对审计主体进行规定的法规,其中包括了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和审计实践的规定。

第二部分:税法税法是会计人员必须要掌握的另一个重要的知识点。

这部分的笔记需要包括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印花税法等。

个人所得税法是规定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法规,其中包括获得收入的种类、税率和缴税时间等。

增值税法是制定增值税的法规,其中包括了应税行为、计税方法、税率和征税对象等。

企业所得税法是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制的法规,其中包括了计税方法、纳税期限和税率等。

印花税法是制定印花税的法规,其中规定了印花税的征收标准和征税对象等。

第三部分:国际财经法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会计从业人员需要了解和掌握国际财经法规。

这部分的笔记需要包括财务报告国际准则、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表编制和国际税收等内容。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前言在现代经济中,财务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日渐复杂,企业和个人在税务合规、经济合法性方面会经常遇到诸如税法法规、小企业会计制度、商标法、专利法等问题。

因此,本文将总结财经法规的基本知识点,希望对大家的学习和生活有所帮助。

税法法规税收法律体系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登记管理条例》等。

常见税种1.增值税:是指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和从事委托加工、修理以及进口货物等行为所缴纳的一种税。

2.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依法取得生产经营所得,纳税人在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后,根据适用税率计算的税款。

3.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从所得收入中依照法定标准扣除所得的专项扣除后,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的税款。

税前扣除1.公积金:是指企业为员工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一种福利。

2.社保费:是指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商标法定义商标是指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

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以及其它具有代表性的标记。

商标注册流程商标注册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商标注册申请。

2.商标审查。

3.公示。

4.商标注册。

5.发布注册公告。

商标使用商标的使用应符合以下条件:1.使用必须与注册商标以及备案的商品同类或类似。

2.使用时必须与注册商标完全一致或者近似。

3.在商品包装上不能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专利法定义专利是指发明者所申请和取得的专门用于保护其发明成果的一种法律制度,是对发明者的技术成果和技术创新的保护。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的主要流程包括:1.填写并提交专利申请。

2.实质审查。

3.公示和答复审查意见。

4.授权和公告。

专利权保护期限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为20年,保护期限自专利申请日起计算,自授权日起发生效力。

小企业会计制度定义小企业会计制度是指在我国财务会计制度框架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的一种简化版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章(精炼笔记)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章(精炼笔记)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一.会计法律制度:法律、法规、制度1.会计法律(全国人大):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2000年7月1号施行,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注册会计师法2.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两个条例一个准则(92年的准则)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财政部):部门规章,财政部长令发布,三个办法加基本准则(06年);规范性文件,要求没有部门规章高,制度加具体准则加规范规定。

二.会计工作的管理体制:行政、自律、单位1.行政管理:财政部(县级以上),制度准则的制定、市场管理、人才评价、会计监督检查(最基本)。

2.自律管理:行业自律管理,(协会和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会计学会。

3.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会计人员管理:财政部,从业资格,技术资格,继续教育,奖励表彰,其他由单位负责人管理。

任职资格。

单位内部会计制度制定。

三.会计核算的要求1.依据要真实,会计资料要真实完整,{不得伪造(无中生有)、变造(篡改事实)、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伪造、变造)},其他要求{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外币可为记账本位币,但报表用人民币),会计记录文字(必须用中文,可同时使用一种外文),会计处理方法(不可随意变更,两种情况可变更)}2.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取得要签章)从单位取得必须有单位公章,从个人取得必须有个人的签字或盖章,自制必须有经办人或指定人的签名或盖章,签发给他人的必须有本单位公章。

(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不予接受,不准确不完整退回更正补充,金额错误应重开。

(保管)错账和结账可不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过多可单独保存;遗失,一方开证明本单位批准可代作原始凭证,无法取得证明本单位领导批准即可。

记账凭证:(填制)可根据一张、同类若干张或汇总表填制;几个单位共同负担,开具分割单。

3.会计账簿:(类型)总账,订本账;日记账,订本式;明细账,活页账;备查账簿。

会计证-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学习笔记-原创

会计证-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学习笔记-原创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学习笔记目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学习笔记 (1)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2)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14)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20)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 (31)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 (37)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1。

会计法律制度三个层次: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2。

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目前两部:会计法(层次最高、依据、最高准则)、注册会计师法。

3。

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制订依据是《会计法》,如《总会计师条例》(1990。

12。

31发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6.21发布2001.1。

1实施).4。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凤舞九天会计规范性文件。

5。

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南下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6。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度和组织实施;会计市场管理;会计专业人才评价;会计监督检查。

7.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88。

11成立)、中国会计学会8。

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

9。

会计市场准入: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代理机构的设立等。

10。

会计专业人才评介: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会计行业领军人才.11。

财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县级以人民政府财务部门。

12.解放军:中国人民币解放军决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度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备案。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笔记)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笔记)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笔记)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注意1】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

【注意2】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但不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办理具体事项第三节会计核算三、会计账簿六、其他相关规定第四节会计监督、三类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三类会计监督的其他考点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一一有资格不一定有职务(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重点)一一总原则,谁的责任谁承担、法律责任形式、十项违反会计法规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他违反会计法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支付工具 汇票、本票、支票(票据方式)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非票据方式)等] 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1)必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 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2)应当按照规定开立、使 用账户。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4)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填写应当规 范。

名称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两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如用途),原记载人可以更改, 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 签章证明。

填写票据和结算 凭证的基本要求 (1) 中文大与金额数子应用 正楷或行书填与,不得自造简化子如果金额数子书与中使 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2) 中文大写金额到“元”为止的,“元”后面应加“整(正)”;到“角”的,“角” 后面可以不写“整(正)”;至「'分”的,“分”后面 不写“整(正)”。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学习笔记整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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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学习笔记整理
制作人:毛燕庆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会计法》第八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 据本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 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 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 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例题 5·判断题】国务院财政部门可根据《会计法》规定制定并公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 【参考答案】对 【例题 6·单选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有权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政府部门是( )。 A.国务院 B.国务院财政部门 C.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 D.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参考答案】B 【例题 7·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本系统内 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的是( )。 A.中国人民银行 B.信息产业部 C.农业部 D.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参考答案】D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 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本知识点典型考核方式和内容】 【例·多选题】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包括( )。 A.会计法律 B.会计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会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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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人:毛燕庆
C.《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D.《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答案]BD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省级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例 1-3·教材例题·判断题】(P5 关于地方性会计法规的认定)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不属于地方性会计法规。 [答案]正确 【例题·判断题】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各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会 计性法规。( ) [答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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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笔记2011年全国通用《财经法规》精编笔记--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03 2011年全国通用《财经法规》精编笔记--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03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收缴与支付的制度,由于其核心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对现金进行集中管理,因此这种制度通常又称作国库单一账户制度。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一)概念:国库单一账户是指将所有的政府资金包含预算内资金与预算外资金集中于一家银行的账户,同时所有的财政支出包含预算内与预算外支出均能通过这一账户进行。

目前,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刚刚起步,与改革有关的其他各项改革措施在短期内还难于完全配套进行,也难于做到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实现每笔支出都通过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将我国财政国库账户设置为国库单一账户、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小额现金账户与特设专户五类账户的集合,统称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二)构成1.财政部门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它是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用于记录、核算与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与支出,并与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所有财政资金在支付行为实际发生前均储存在国库单一账户内。

2.零余额账户:包含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与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每当发生财政资金支付行为时,先由代理银行将实际应支付的款项垫付给收款人,每日终了后再由代理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划转代理银行已垫付资金。

营业中每笔支付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5000万元),应当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提示】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要紧用于财政直接支付与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要紧用于授权支付与清算。

3.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它是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用于记录、核算与反映预算外资金收入与支出,并对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进行清算。

4.小额现金户:要紧为了零星开支的小额支付。

5.特设专户。

三、财政收入收缴方式与程序(一)收缴方式1.直接缴库,由预算单位或者缴款人按规定,直接将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者者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由征收机关依法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者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二)收缴程序1.直接缴库程序2.集中汇缴程序四、财政支出支付方式与程序(一)支付方式(重要)1.财政直接支付——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者用款单位账户。

包含内容:工资支出、购买支出与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

2.财政授权支付——由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支付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含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与零星支出。

(二)支付程序(简单熟悉)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1)预算单位申请;(2)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开具支付令;(3)代理银行划拨资金;(4)资金清算;(5)出具入账通知书;(6)会计处理。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1)预算单位申请月度用款限额;(2)通知支付银行;(3)代理银行办理支付;(4)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清算;(5)预算单位使用资金。

2011年全国通用《财经法规》精编笔记--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02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一)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是2002年6月29日审议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政府采购的要紧法律根据。

(二)政府采购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门颁布的一系列有关政府采购的部门规章。

有《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等(三)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通常都带有地名,比如《北京市政府采购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辽宁省政府采购管理规定》)二、政府采购的概念(比较重要)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与服务的行为。

(一)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我国政府采购的主体,包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团体组织。

注意:国有企业、私营企业、集体企业都不属于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

(二)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政府采购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包含财政预算资金与预算外资金。

(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1.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

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集中采购目录确定。

2.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3.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与政府采购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注意:没有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但是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也需要集中采购(四)政府采购的对象范围政府采购的对象包含货物、工程与服务。

三、政府采购的原则(注意多选题)(三公一诚)(一)公开透明原则(二)公平竞争原则(三)公正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四、政府采购的功能(一)节约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强化宏观调控(三)活跃市场经济(四)推进反腐倡廉(五)保护民族产业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我国采取“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制度(一)集中采购1.集中采购是指由政府设立的职能机构统一为其他政府机构提供采购服务的一种采购组织实施形式。

2.集中采购务必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3. 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二)分散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能够自行采购,也能够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代理采购。

优缺点:分散采购有利于满足采购及时性与多样性的需求,手续简单。

不足之处是失去了规模效益,加大了采购成本,也不便于实施统一的管理与监督。

六、政府采购当事人(比较重要)(一)采购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团体组织。

(二)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者自然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具备一定条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依法拥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七、政府采购方式(重要考点)1.公开招标(1)公开招标指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或者者代理采购机构)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方式,是政府采购的要紧方式。

(2)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3)使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邀请招标(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者服务,能够依照法律使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2)使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3.竞争性谈判(与很多于3家的供应商谈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者服务,能够依照法律使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注意多选)(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全面规格或者者具体要求的;(3)使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单一来源(唯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者服务,能够依法使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务必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5.询价询价方式,是指只考虑价格因素,要求采购人向3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单,对一次性报出的价格进行比较,最后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与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该种采购方式适用于货物规格、标准单一、现货货源充足而且价格变动幅度比较小的采购项目。

八、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1.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者其他利益关系。

4.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与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5.任何单位与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与检举。

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与《预算法实施条例》构成。

《预算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与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预算法实施条例》是《预算法》有关规定的具体与细化。

二、国家预算(一)国家预算的概念国家预算也叫政府预算,是指通过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包含中央预算与地方预算。

由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构成。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具有分配、调控与监督职能1.财力保证作用;2.调克制约作用;3.反映监督作用。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1.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2.我国的国家预算共分为五级,具体为:(1)中央预算;(2)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3)地市级(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4)县市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5)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

这五个级次的预算,除中央预算外,其他四个级次的预算都称之地方预算。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1.中央预算中央预算是指中央政府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构成,包含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与中央返还地方或者者补助地方的数额。

2.地方预算各地地方政府总预算的统称,是国家预算的有机构成部分。

财政部门是具体负责国家预算编制,执行与决算工作的职能部门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包含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与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3.总预算总预算是指各级政府本级及下级政府的年度收支经审核后汇编的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部门单位预算是指部门、单位的收支预算。

是总预算的基础,由各预算部门与单位编制。

部门预算是一项综合预算。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2011年全国通用《财经法规》精编笔记--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03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要紧内容一、爱岗敬业(10多选)(一)含义——基础爱岗敬业指的是忠于职守的事业精神,这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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