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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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一.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二.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1.《会计法》——1985颁布—1993、1999修订并于1999-10-31实施ⅰ.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真实性、完整性;ⅱ。

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客观性的要求;ⅲ规范会计行为是会计法的首要立法宗旨;2。

《注册会计师法》——1993—10—31ⅰ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必须加入会计师事务所三.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1.《总会计师条例》—-1990-12-31ⅰ总会计师是主管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成员,是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员的参谋和助手;ⅱ但人总会计师,必须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的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ⅲ凡事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复的行政副制;ⅳ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令担任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面值或者解聘程序与任命或者聘任程序相同。

2。

《企业财务报告条例》—-2000—6-21颁布,2001-1-1施行四.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1 会计部门规章(只要看到后面带有办法的都是,还有基本准则)2。

会计规范性文件(规范,应用指南,制度,集体准则)第二章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1。

《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后面涉及到的基本上都与县级有关)2.我国对会计工作实行的是“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则下的政府主导性管理体制;3。

我国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4。

对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表彰奖励属于会计人才评价的范畴;5.财政部负责组织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一般每3年组织一次自上而下的全面评选,同时每年组织评选表彰10名年度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总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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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会计会计法律制度
1、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概念与区

2、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3、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4、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5、会计核算总体要求
6、会计凭证的规定
7、会计账簿的规定8、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
9、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10、会计监督
11、会计机构的设置12、会计从业资格与会计职业技术资格13、会计工作岗位设置14、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15、会计法律责任之行政责任16、会计法律责任之刑事责任
17、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
行为
18、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规制度
1、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基本原则:
2、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3、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4、现金管理基本要求
5、企业(会计主体)使用现金的范围
-
6、库存现金的限额
7、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8、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9、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
-
10、基本存款账户
11、会计主体的一般账户12、专用存款账户13、临时存款账户14、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5、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一、财经法规财经法规是指国家对于财经领域中的各项经济活动所制定的法律法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经法规是保障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的重要工具,也是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的基础。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财经法规:1. 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运营活动的法律规定,包括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股东权益、董事会职责等。

公司法的实施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证券法:证券法是规范证券市场运作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证券的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

证券法的实施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3. 税法:税法是规范税收活动的法律法规,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的规定。

税法的实施有助于调节财政收入与支出的平衡,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从业者在工作中应遵守的伦理规范和道德标准。

会计职业道德的遵守对于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1. 保密义务:会计从业者应当保守会计信息的保密,不得泄露与工作相关的任何机密信息。

这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避免信息被滥用。

2. 诚实守信:会计从业者应当坚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伪造、篡改或隐瞒会计信息,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独立性:会计从业者应当保持独立的判断和意见,不受他人干预或操纵,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客观和公正。

4. 职业操守:会计从业者应当遵守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5. 远离利益冲突:会计从业者应当远离可能引发利益冲突的情况,避免因私人利益影响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是相辅相成的。

财经法规为会计从业者提供了明确的工作准则和规范,保障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而会计职业道德则是在法规基础上,对会计从业者的行为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规范和要求。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一、财经法规财经法规是指国家为了规范经济活动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在现代社会中,财经法规是保障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的重要法律依据。

财经法规主要包括财税法规、金融法规、企业法规等。

1. 财税法规财税法规是指国家制定的与财政和税收有关的法律法规。

财税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财政收支的管理、税收的征收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保证了财政收支的合理性和税收的公平性。

2. 金融法规金融法规是指国家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

金融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金融机构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监管要求等,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维护了金融市场的稳定。

3. 企业法规企业法规是指国家对企业组织和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

企业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责任义务等,保证了企业的合法性和经营的公平性。

二、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从业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过程中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

会计职业道德对于保持会计工作的诚信性、可靠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1. 保持诚信会计从业人员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不得伪造或篡改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不得隐瞒或掩盖真实情况,不得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会计从业人员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记录和报告企业的财务情况。

2. 保守秘密会计从业人员应当对企业的财务信息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会计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财务档案和账务资料,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3. 保持独立性会计从业人员应当在工作中保持独立性,不受他人的干扰和影响,不为他人谋取私利。

会计从业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处理会计事务,不得为个人或他人的利益损害企业或他人的利益。

4. 提升专业水平会计从业人员应当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不断学习和更新会计知识和技能。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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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汇总自制讲义1.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性法规、会计规章等。

2.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有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3.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4.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并发布;5.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6.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客观性原则的要求,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重要前提;7.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登记会计账簿的直接依据;8.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9.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等。

10.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1.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13.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1.单位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经营管理的要求;14.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15.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17.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教授级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18.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重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重点总结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2011年注意单选)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2011注意单选题)【注意1】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

【注意2】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但不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办理具体事项。

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二、会计凭证三、会计账簿四、财务会计报告(2011注意选择题)五、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重点,各种题型)六、其他相关规定(2011单选、判断)第四节会计监督一、三类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单选、多选)二、三类会计监督的其他考点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二、代理记账(2011注意多选题)三、会计从业资格(2011注意单选和多选)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有资格不一定有职务(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单选)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重点,单选、多选)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重点)——总原则,谁的责任谁承担第六节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形式(多选,单选)二、十项违反会计法规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重点,多选)三、其他违反会计法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多选、简答)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第二节现金管理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分类、管理原则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三、各类银行账户四、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及罚则(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单选,分清央行和商行)(二)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单选)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一、票据的概述二、支票三、商业汇票四、信用卡(多选、判断)五、汇兑(多选、判断)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种类二、税法及其构成要素(一)税法的分类(重点,单选、多选)(二)税法的构成要素(重点)第二节主要税种 1.增值税二、消费税(一)消费税的基本规定三、营业税四、企业所得税五、个人所得税。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综合归纳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综合归纳

1、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会计性法规2、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内容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会计人员的管理、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3、会计监督可以分为单位内部监督、国家(政府)监督、社会监督32、会计核算的内容(款项收付、财务收发):(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务的收发、增减和试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其他事项33、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主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表,现金流量表;附表:利润分配表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附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34 、会计档案的管理:1)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

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并保管1年,期满后移交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单位会计档案不得外借,遇有特殊情况,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原件。

2)会计档案应当分期保管。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

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财政总预算;年度财务报告。

定期: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保管3年:月,季度财务报告;财务总预算会计旬报。

保管5年: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财务总预算会计月,季度报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保管15年:一般的会计凭证、账簿、保管期限为15年,月度、季度会计报告(表)报告25年: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3)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解决为止;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35、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出具审计报告 2)出具验资报告 3)出具有关报告 4)其他审计业务36、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两个知识点。

在财经法规方面,会计人员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企业的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在会计职业道德方面,会计人员需要遵循职业道德准则,保持职业操守,提高工作质量和责任感。

下面是对这两个知识点的总结:一、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1.公司法:包括公司组织形态、公司股权结构、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2.财务会计准则:了解会计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披露等方面的规定;3.税法:了解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规则,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4.资产评估法:了解资产估值的方法和程序,以及评估过程中的合规要求;5.所有制与财产纠纷法:了解国有企业和财产纠纷解决的法律规定;6.证券法:了解证券市场的监管规则和投资者保护措施;7.劳动法:了解劳动合同、员工福利等方面的法律规定;8.知识产权法:了解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使用。

二、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1.保持诚信:诚信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基石,会计人员需要保持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信息,不得虚报、滞报财务数据;2.保守秘密:会计人员需要对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保密,不得私自泄露给外部;3.独立性和客观性:会计人员需要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利益的干扰,不参与与企业利益冲突的行为;4.专业能力:会计人员需要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5.服务社会:会计人员需要履行社会责任,服务于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推动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6.合规合法:会计人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保证企业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7.不参与不正当行为:会计人员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包括贿赂、洗钱等。

综上所述,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必备的知识点。

了解和遵守财经法规,可以帮助会计人员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防范法律风险;而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可以帮助会计人员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提高工作质量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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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1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会计行政法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1会计部门规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会计档案会计档案保管期限:1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年度财务报告。

2保管2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保费清理后保管5年。

4保管3年:月度、季度财务报告。

5保管15年:所有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会计移交清册。

3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会计法》中涉及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通报、罚款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

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刑事责任: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①责令限期改正②罚款: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①通报。

②罚款。

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③行政处分。

④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罚款: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支付结算的特征:①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②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③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④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⑤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2.支付结算的原则:①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②谁的钱进谁的账,有谁支配。

③银行不代垫。

3.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有汇票、本票、支票、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付款等。

4银行结算账户①基本存款账户②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结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无需向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③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A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有基本存款账户转账转入。

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B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障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帐户不得支取现金。

C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批准。

D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F收入汇缴账户初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帐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

G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收不付,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④临时存款帐户: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境外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等。

5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①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③确定的金额。

④付款人名称。

⑤收款人的名称。

⑥出票日期。

⑦出票人签章。

6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①表明“支票”的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③确定的金额。

④付款人名称。

⑤出票日期。

⑥出票人签章。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1.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2.税收的分类征税对象①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②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③财产税类(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船舶吨税)④资源税类(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⑤行为税类(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①中央税:关税、消费税②地方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③中央地方共享: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计税标准①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②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③复合税:消费税中的卷烟和白酒(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3.增值税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纳税人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上的——工业和加工修理修配。

2、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商业(批发零售)税率: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低税率的货物: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2、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自来水(不含自来水生产厂)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5、二甲醚6、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8、农业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按照运输费用金额的7%扣除。

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①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凭证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②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③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纳税地点:①固定业户应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②固定业户到外市县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③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

④进口货物,应该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纳税期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一个季度纳税期限的规定只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4.消费税指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流转税。

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复合税率税目:我国消费税税目共14个,即烟、酒与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5.营业税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税率:比例税率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税率为3%。

2、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税率为5%。

3、金融保险业税率为5%。

4、娱乐业执行5%~20%幅度税率。

纳税地点:1、提供应税劳务,其纳税地点为机构所在地。

2、建筑劳务的纳税地点为应税劳务发生地。

3、转让、出租体地使用权,其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

4、销售不动产,其纳税地点为不动产所在地。

6.企业所得税税率:基本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取得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准予扣除的项目: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

2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企业缴纳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4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损坏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不得扣除的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6非广告性质赞助指出7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亏损弥补:亏损可以逐年弥补,但不能超过5年。

7.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个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

应纳所得额=收入-3500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小于20000元的,税率为20%;超过20000元的,实行加成征收。

20000~5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0%。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20%;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实际税率为14%。

公式:当收入大于4000元时,应纳税款=收入*(1-20%)*20%*(1-30%);当收入小于4000元时,应纳税款=(收入-800)*20%*(1-30%)转让特许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适用于比例税率,税率为20%8.违反税务登记、变更注销:处以责令限期改正,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使用登记证件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法律责任: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9税款征收查账征收:是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行计算缴纳,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和税法规定的,则多退少补的征收方式。

适用于已建立会计账册且会计记录完整的单位采用。

查定征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据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这种方式适用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帐册不健全的纳税人,但这些纳税人能控制其材料、产量或进项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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