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输电线路标志管理规范20140102(杆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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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输电线路标志管理规范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架空输电线路标志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属35-500kV架空输电线路的标志管理。

3、新建线路应严格按照本规范进行标志的设置,在运线路可结合线路大修技改逐步予以更换。

4、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运维检修部。

二、配置要求

1、标志应清晰醒目、规范统一、安装可靠、便于维护,适应使用环境要求。

2、安全设施所用的颜色应符合GB 2893—2008《安全色》的规定。

3、输电线路杆塔应标明电压等级、线路名称、杆(塔)号、色标,并在线路保护区内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4、输电线路一般应采用单色色标,线路密集地区可采用不同颜色的色标加以区分。

5、标志设置后,不应构成对人身伤害、设备安全的潜在风险或妨碍正常工作。

6、标志牌标高可视现场情况自行确定,但对于同类设

备(设施)的标志牌标高应统一。

7、标志牌规格、尺寸、安装位置可视现场情况进行调整,但对于同类设备(设施)的标志牌规格、尺寸及安装位置应统一。

8、标志牌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并满足安全要求。对于照明条件差的场所,标志牌宜用荧光材料制作。

9、除特殊要求外,标志牌宜采用工业级反光材料制作

10、涂刷类标志材料应选用耐用且不褪色的涂料、油漆或不干胶贴制标志灯。

11、所有矩形标志牌应保证边缘光滑,无毛刺,无尖角。

三、设备标志

1、设备标志由设备编号和设备名称组成,应定义清晰,能够准确反映设备的功能、用途和属性。

2、所有输电线路必须有色标,色标颜色按照红黄绿蓝白紫排列使用;输电线路T接支线的色标颜色必须与主路相同;同杆塔架设的双(多)回线路应在横担上设置鲜明的异色标志加以区分。

3、线路每基杆塔均应配置杆号标志牌,其基本形式一般为矩形,标明线路的电压等级、名称和杆塔号,底色应与本回路色标一致,文字采用白色黑体字(黄、白底时为黑色黑体字),字号根据标志牌尺寸、字数适当调整;新建线路杆塔号应与杆塔数量一致,若线路改建,改建线路段的杆塔

号可采用“n+1”或“n-1”(n 为改建前的杆塔编号)形式;杆塔标志牌正反面内容应保持一致(规格型号详见附录)。

4、同杆架设的双(多)回路杆号标志牌应在每回路对应的小号侧水平材上安装,特殊情况(地形)的杆塔,可安装在回路对应的杆塔两侧面或悬挂在其它的醒目方位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杆号标志牌悬挂高度距地面5~12m,35kV电压等级线路杆号标志牌悬挂高度距地面3~5m。

5、线路每基杆塔均应配置警告牌,规格、尺寸同杆号标志牌一致,内容为警告标语及标识,警告标语为:“高压危险禁止攀登”,采用黑体字,底色为白色;单回塔杆号标志牌与警告牌间距原则上不超过10cm,同杆架设的双(多)回线路应配置两块警告牌,安装在小号侧水平材上,位于杆号标志牌的内侧,与杆号标志牌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

6、在杆塔主材距地面1.5m处应喷涂线路标示,内容包括电压等级、线路名称、杆号;各回路标志底色应与本回路色标一致,文字采用白色黑体字(黄、白底时为黑色黑体字,规格型号详见附录)。

1)单回路铁塔要喷涂在有脚钉的两个对角主材上;双回路及以上的多回路铁塔喷涂四面,并与线路保持同侧,支路应喷涂在T接侧;双回路钢管杆,应喷涂在两侧,并与该线路保持同侧。

2)灰杆要喷涂在顺线路方向的小号侧,单回路灰杆喷涂在面向大号的左侧杆上,如遇跨越公路或铁路时,临近一基应喷涂在面向公路或铁路侧。

7、对于双(多)回路线路,杆塔横担应涂覆色标标志,地线横担涂覆颜色与最下层同侧线路色标保持一致。

1)涂料应具有防腐特性(在杆塔防腐工作中,保证色标涂料不被清除或覆盖)。

2)涂料须具有良好附着能力,能够长期不退色,能够经受日晒、雨淋、冰冻等自然风化。

3)涂料干燥后应具备一定的防滑能力,避免造成杆塔塔材过于光滑,影响高空作业人员安全。

8、每基杆塔横担处均须悬挂相位标志牌,位置根据情况可适当调整;相位标志牌正面为线路电压等级、路名、杆号,背面为相位标识,相位标志基本形式为圆形(规格型号详见附录)。

9、杆塔OPGW地线横担侧应安装OPGW标志牌,标志牌位置不应高于杆塔顶部,与杆塔相位牌保持同侧位置,标志牌底色与最下层同侧线路色标保持一致;OPGW标志牌正面为电压等级、线路名称、杆塔号,反面为线路起终点(起始变电站、终点变电站),对于T接线路,起点填写T接塔线路杆塔号(规格型号详见附录)。

10、设备标志应用不小于∠45×4型角钢固定在塔身上,

角钢与塔身连接用防盗螺栓。

四、禁止标志

1、架空输电线路穿越人口密集区(居民区、学校、车辆流动密集区等),穿越垂钓、放风筝、射击场、跑马场、植树区等区域,应当设立必要的禁止标志并保持清晰完好(规格型号详见附录)。

2、禁止标志牌的基本形式是矩形衬底牌,上方是圆形带斜杠的禁止标志,下方为矩形补充标志,图形上、中、下间隙,左、右间隙相等。

五、安全防护设施

1、为防止引发人身伤害、电网事故等,架空输电线路的杆塔、拉线基础临近或跨越交通道路的,应当设立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保持清晰完好。

2、在线路杆塔拉线上应装设防护套管,也可采用反光材料制作的防撞警示标识。防护套管及警示标识,长度不小于1.8m,黄黑相间,间距宜为200mm。

3、在道路中央和马路沿外1m内的杆塔下部,应涂刷防撞警示线(或粘贴防撞警示贴)。防撞警示线采用道路标线涂料涂刷,带荧光,其高度不小于1200mm,黄黑相间,间距200mm。

六、反外力警示牌

1、为防止发生吊车碰线等电网事故,输电线路杆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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