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职业健康体检的报告

申请职业健康体检的报告

关于申请职业健康体检的请示报告

尊敬的领导:

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公司现正在进行的一期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编制中也要求公司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188-2014)的要求开展岗前、在岗、离岗及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

故公司现需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妥否?请审阅批示。

此报告

安质部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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