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建筑工程墙体材料革新专项验收需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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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资料审查表

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资料审查表
2
墙体、幕墙、门窗、屋面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
墙体、幕墙、门窗、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4
墙体节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5
幕墙节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6
门窗节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7
屋面节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片区负责人:核查人:
站长审核意见:
6
安徽省建设厅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证书
7
淮北市建管处备案登记证书
8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及审批、建筑节能施工技术交底
9
建筑节能材料复验、现场检测单位的资质证书
10
样板间、样板件的确认文件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1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2
墙体节能工程材料出厂合格证、厂家检验报告、有效期二年的成套技术型式检验报告(含墙体外保温系统安全性、耐候性检验报告)、材料复试报告、材料进场报验单
____________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资料审查表
申请验收时间:
编号
资 料 名 称
核查意见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1
建筑节能工程概况
2
建筑节能工程专业分包资质及总分包合同
3
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建筑节能专篇)
4
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图变更审查文件
5
建筑节能材料厂家资质证明文件
3
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完毕,现场外墙外保温系统检验报告
4
保温砌块砌筑砂浆强度试验报告
5
幕墙工程材料、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幕墙性能检测报告
6
外门窗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外窗气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导则

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导则

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导则Acceptance Guidelines of Green BuildingEngineering in Zhuhai2018-01-05发布2018-02-01实施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导则Acceptance Guidelines of Green Building Engineering in Zhuhai主编单位:珠海中建兴业绿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珠海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批准单位: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施行日期:2018年2月1日前 言根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要求,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为5章: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绿色建筑主体验收;5绿色建筑专项验收。

本导则由珠海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负责管理及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珠海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新光里三街23号,邮编519000),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主编单位:珠海中建兴业绿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珠海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本导则参编单位: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珠海市建筑设计院珠海正青建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珠海聚科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昕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本导则主要起草人:罗多高蓉张景普杨奇飞邓德源郭新秀李旭东李浩余国保张宏利邓鑫刘晔邬超徐飞宇林玉萍梁雪玲张勇陈朝晖本导则主要审查人:汪珞毛建华孙飞徐志明许锴孟冲马晓雯吴培浩杨晚生刘斌林惠庭龙梅罗增辉李巨民王志民华志涛梁刘勤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3)4绿色建筑主体验收 (4)4.1主体结构工程 (4)4.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4)4.3屋面工程 (5)4.4通风与空调工程 (5)4.5建筑电气工程 (6)5绿色建筑专项验收 (7)5.1节地与室外环境 (7)5.2节能与能源利用 (8)5.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1)5.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4)5.5室内环境质量 (15)5.6提高与创新 (17)附录A绿色建筑工程主体验收记录 (19)附录B绿色建筑工程专项验收记录 (24)附录C绿色建筑工程验收需提供资料清单 (39)附录D绿色建筑工程总体验收记录 (43)本规范用词说明 (49)引用标准名录 (50)附:条文说明 (51)1Contents1General Provisions (1)2Terms (2)3General Requirements (3)4Green Building Main Acceptance (4)4.1Main Structure Engineering (4)4.2Building Decoration Engineering (4)4.3Roofing Engineering (5)4.4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Engineering (5)4.5Building Electrical Engineering (6)5Green Building Special Acceptance (7)5.1Land Saving and Outdoor Environment (7)5.2Energy Saving and Energy Utilization (8)5.3Water Saving and Water Resource Utilization (11)5.4Material Saving and Material Resources Utilization (14)5.5Indoor Environmental Quality (15)5.6Promotion and Innovation (17)AppendixA Records of Green Building Engineering Main Acceptance (19)AppendixB Records of Green Building Engineering Special Acceptance (24)AppendixC Data List for Acceptance of Green Building Engineering (39)AppendixD Records of Green Building Engineering General Acceptance (43)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49)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50)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51)21总则1.0.1为加强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管理,统一绿色建筑工程验收,保证绿色建筑工程质量,制定本导则。

北京市实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细则

北京市实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细则

附件1:北京市实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的要求,规范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实行分级负责、分级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市和区县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范围内的年度新型墙体材料专项经费、科研、试点和技术改造项目预算的审核。

市和区县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和编制年度专项基金使用预算,组织科研、试点和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和验收。

市建委负责对各区县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进行指导,具体工作由市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二章征收第四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规定,本市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按照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由建设单位在工程申办施工许可手续前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第五条依据本市施工许可的审批权限,市建委受理施工许可的建筑工程,由市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负责征收,区(县)建委(含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受理开工的建筑工程,由区(县、开发区)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负责征收,市和区县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可委托其他单位代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第六条除国务院、财政部规定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对象、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和减、免、缓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第七条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一般缴款书》,已纳入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的单位,通过非税收缴系统,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延安市墙体材料革新与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暂行办法-延安市人民政府38号令

延安市墙体材料革新与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暂行办法-延安市人民政府38号令

延安市墙体材料革新与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延安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延安市墙体材料革新与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2006年3月6日第6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6月20日起施行。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延安市墙体材料革新与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推广节能建筑,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保温隔热、轻质高强的非粘土实心砖墙体材料。

本办法所称民用节能建筑是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能耗达到国家及省规定标准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部门主管全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

负责制定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节能建筑工作。

各级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墙改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的组织协调、规划指导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经贸、财政、物价、国土、乡企、环保、技术监督、税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工作。

第五条县区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工作的领导,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推广节能建筑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下列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应鼓励发展:(一)新型节能墙体材料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二)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三)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四)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计量技术与装置;(五)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六)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七)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八)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

建筑工程十三个专业项目验收标准汇编

建筑工程十三个专业项目验收标准汇编

建筑工程十三个专业项目验收标准汇编1、规划验线验收条件工程所在场地达到“三通一平”条件,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测绘机构放线,并出具《建设工程测量成果报告书》。

验收程序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填写完整的《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附《建设工程测量成果报告书》),规划监督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查验,获得许可后,方能进行后续施工。

规划验收验收条件建设工程主体和外立面完成,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测绘机构测绘,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室外道路、管网、园林绿化已完成。

验收程序1)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件批准的内容,全面完成各项建设和环境建设之后,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报表》,按规定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

2)规划监督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查验,经验收合格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许可证件附件上签章。

3、电梯验收验收条件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完毕并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

验收程序1)电梯使用单位持核准的开工报告和有关资料向检验机构提出验收申请检验。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检验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

2)电梯安装、改造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由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发给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04消防验收验收条件室内防火分区(含封堵)、防火(卷帘)门、消火栓、喷淋(气体)灭火、消防指示灯、消防报警、电气等系统完成联动调试,室外幕墙防火构造、庭院环形路、室外接合器等完成,并自检合格。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消防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消防检测报告书。

验收程序1)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A.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B.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C.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D.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E. 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F.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G. 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西安市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

西安市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

西安市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实施步骤提示安照2008年10月1日颁发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现就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实施步骤提示如下:第一步:“自查”。

由建设单位对设计文件中有关“建筑节能”专篇进行详读(若看不懂,可邀请设计单位进行讲解),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建筑的围护结构保温措施、提供采暖系统、热计量表及温控装置进行检查,若现场发现没有按照设计文件内容进行施工或漏项的部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第二步:“验收”。

新建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内容进行验收。

验收过程中要求①建筑节能计算书、②施工图审查意见、③建筑施工总说明、④设计变更、⑤施工工艺、⑥进场保温材料性能、⑦材料厚度、尺寸相同。

各单位分别填写验收合格表、分部工程验收备案申请表,并提交建设单位确认。

第三步:“资料装订”。

第二步完成后,建设单位按照“西安市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资料装订顺序要目”,将基本资料类、设计文件资料类、自验资料类、保温材料类及其他资料共5项内容装订成一册,上报市建委建筑节能与材料处;第四步:“核查”。

市建委建筑节能与材料处将在5个工作日内,派员赴现场进行核查;如仍存在问题,将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同时,未按照民用建筑强制性标准实施的项目依法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处罚、通报;第五步:“检查评分”。

经核查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建筑节能与材料处组织专家(若属市政集中供热的项目将与市政公用局共同组织)现场进行检查和评分;第六步:“专项备案”。

经检查合格,5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

第七步:“返还押金”。

10个工作日内返还新型墙体材料押金。

西安市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资料装订顺序要目(请按下列顺序依次装订成一册)一、基本资料装订(以下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2份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西安市建设项目城建费用(基金)统一征收交纳证书;3、西安市城建费用交款通知书;4、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款凭证。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目录一、总则 (2)1. 文件编制目的与依据 (2)2. 适用范围 (3)3. 验收原则与要求 (4)二、工程质量验收准备 (5)1. 验收组织及人员要求 (6)2. 验收计划安排 (7)3. 前期资料准备 (8)三、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标准与规范 (10)1. 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11)2. 地方政策与标准 (12)3. 工程设计要求及施工图审查意见 (13)四、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14)1. 节能材料验收 (15)(1)材料进场检验 (15)(2)材料性能检测与认证 (17)(3)材料使用记录与报告 (18)2. 节能施工工艺验收 (19)(1)施工工艺流程审查 (20)(2)关键施工技术方案实施情况检查 (21)(3)施工工艺质量评定 (22)3. 节能工程效果验收 (23)(1)能耗指标检测与评估 (25)(2)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26)(3)整体工程能效评价 (27)五、验收流程与注意事项 (29)1. 验收申请及受理流程 (30)2. 现场验收流程 (31)3. 验收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32)六、验收结果处理与反馈 (33)1. 验收报告编制与审批 (35)2. 问题整改与复查流程 (35)3. 结果反馈与总结分析 (36)4. 经验交流与持续改进计划 (37)一、总则为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提高建筑节能效果,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以及公共建筑的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遵循科学、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验收过程规范、严谨,结果真实可靠。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编制。

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各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施工质量进行把关,确保工程质量和节能效果。

盖一栋大楼需要的手续和费用

盖一栋大楼需要的手续和费用第一篇:盖一栋大楼需要的手续和费用盖一栋大楼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所需费用:95种税费中90%是规费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4.地方教育费附加; 5.土地增值税; 6.各种印花税; 7.土地使用税; 8.企业所得税;9.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0.防洪保安资金;11.义务植树统筹费和绿化费; 12.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 13.排污费;14.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金; 15.建设工程交易综合费: 16.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17.建筑、装潢、工程垃圾处置费; 18.价格审核费; 19.白蚁防治费; 20.环境影响评价费;21.防雷装置施工监督验收费; 22.防雷装置设计审定费; 23.防雷装置检测费;24.抗震安全评价费;25.生活污水池建设费;26.绿化建设资金;27.所有权登记费;28.房屋交易手续费;29.消防测绘费;30.档案整理费; 3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 32.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33.工程技术检测费; 34.工程地质勘探费; 35.土地登记费; 36.土地出让金; 37.土地效益评估费; 38.购图费; 39.勘察丈量费; 40.控详设计费; 41.拆迁管理费; 42.土地使用费; 43.各种契税; 44.耕地占补平衡费;45.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46.新菜地基金; 47.征地不可预见费; 48.公证费;49.土地交易综合服务费; 50.土地管理费; 51.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 52.价调基金; 53.市政大配套费: 54.市政小配套费; 55.公建水增容费;56.综合管网设计费;57.人防工程建设费;58.人防工程质检费; 59.人员掩体设计费; 60.供电设计费; 61.给水设计费; 62.排水设计费; 63.煤气设计费; 64.煤气集资费; 65.节能评估费; 66.采暖设计费;67.公建防疫审图费;68.电话穿线费;69.文物勘探费;70.规划定位放线费; 71.施工图审查费; 72.临时施工用水费; 73.招标管理费; 74.市场服务费; 75.合同鉴定费; 76.质量监督费; 77.劳保统筹费; 78.工程保险费; 79.标志牌费; 80.固体垃圾排放费; 81.环保噪声排放费;82.环保测评费;83.垃圾托管费;84.配套工程质量委托费;85.地名门牌制作费;86.水质化验费;87.市政监督费;88.市政监理费;89.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费等;90.产权面积测绘费;91.房产税;92.房屋维修基金; 93.室内环境检测费; 94.塑钢门窗检测费; 95.市政、交通等其他费用所需手续:至少要盖192个章,涉及大大小小近30个部门办理事项主要部门公章数具体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国土局3个章针对合同范本、条款、地块范围、技术指标进行核对,签订合同。

DBJ 01-97-2005

7
3.0.5 节能保温工程应选用经国家或北京市主管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并推广 应用的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以及其它性能可靠的建筑材料和产品。 严禁采用国家或北京市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和产品。常用 节能保温做法的主要材料性能指标详见附录 B。
4.外墙外保温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外墙外保温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外墙传热系数限值:对 4
量的验收,保证节能保温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新建、扩建住宅建筑以及其它居住建筑(如:集体
宿舍、托幼、旅馆、医院病房等)围护结构节能保温施工质量的验收。既 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本规程是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保温工程施工质量专项验收标准,应与国 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与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01—602—2004)配套实施。居 住建筑节能保温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和其它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 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1.0.4 本规程未作规定的建筑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的质量验收,应遵照相关标 准执行。 1.0.5 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 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6 保温层 由保温材料组成的起保温作用的构造层。
2.0.7 保护层 抹面层和饰面层的总称。
2.0.8 抹面层 抹在保温层上,层内设有增强网,保护保温层并起防裂、防水和抗冲击 作用的构造层。
2.0.9 饰面层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外装饰层。
2.0.10 胶粘剂 用于聚苯板与基层粘结的胶料。
2.0.11 界面剂 用以改善基层或保温层表面粘结性能的含聚合物浆料。
一般项目 4.2.6 聚苯板安装应上下错缝,各聚苯板间应挤紧拼严,拼缝平整,碰头缝不

墙改基金返退最新文件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扎实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工作,根据《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豫财办综〔2008〕98号)、《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6号)和《郑州市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结合工作实际,对郑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流程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专项基金征收流程建设单位凭郑州市规划局开具的“郑州市建设项目交费通知单”→郑州市建设项目联合收费办公室开具“郑州市建设项目联合收费缴款通知书”→指定代收银行缴费→凭代收银行代开的财政票据到郑州市建设项目联合收费办公室加盖缴费公章。

(一)征收范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不含农民宅基地上自建房),建设单位(含个人)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按照规定缴纳专项基金。

未按规定缴纳的,规划及建设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征收标准:市本级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县(市)、上街区每平方米8元。

不能用建筑面积计算的建筑工程(如大门、围墙等),按照标砖(240mm×115mm×53mm)每块0.05元征收。

二、专项基金返退流程建设单位递交现场核查书面申请→市节能墙改办进行墙体现场核查→市节能墙改办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市节能墙改办查验返退资料并签批郑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结算表→市财政局城建处办理返退。

(一)递交申请建设单位在工程主体完工后(墙体砌完未进行墙面隐蔽处理前), 向市节能墙改办递交墙体材料现场核查书面申请,提供以下资料:1.现场核查申请(格式可从网上下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3.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或大项目办的开工证明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4.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银行票据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现场核查市节能墙改办收到建设单位(含个人)递交的墙体材料现场核查书面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该项建设工程使用墙体材料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同时建设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第一类:一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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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建筑工程墙体材料革新专项验收需提供的材料
1、书面申请(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费单据复印件;
3、《秦皇岛市建筑工程墙体材料革新专项验收意见书》(需加盖建设
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以施工单位划分),墙体材料名称需严格按照
《生产备案证》上的正规名称填写,使用数量填写单位为:砖(万块),
砌块(M3),板类(M2),商砼(M3),认证情况:填写生产备案证的
编号;
4、工程使用的墙体材料的设计说明,复印结构设计说明墙体材料部
分(如有更改,请提供设计变更);
5、新型墙体材料的订货合同(数量由监理人员签认); 6、进场前生
产厂家提供的当年质量检验报告;
7、进场后按批量的复检报告(砖15万块;砌块1万块一个检验批,
板类按单位工程为一个检验批)。
8、生产企业提供的《河北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备案证》复印件(需
加盖市墙改节能办红色印章);
9、生产企业提供的供货证明。

注:一、申请墙体材料专项验收资料齐备后,三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
二、如逾期未提交专项验收申请或工程主体隐蔽,我办将不再对该工
程进行验收,同时不返还所缴纳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三、联系电话:364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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