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资保险产品介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课堂PPT)
中国信保出口信用保险介绍

费率表
支付方式及信用期限
0—30天
L/C
31—90天
91—180天
D/P D/A&OA
0—30天
D/P D/A&OA31—9Βιβλιοθήκη 天D/P D/A&OA
91—180天
A1 A2 B1 B2 C1 C2 D1 D2
按不 同的 结算 方式 风险 依次 递增, 因此 费率 也将 依次 递增
注:我公司将世界各贸易国家分为九类,我司目前只承保前八类国家,诸如阿 富汗、伊拉克等第九类国家,我公司暂不承保。
1、采用远期信用证
由于远期信用证能够给予买家以信用支持,买家可以先行提货, 因此一般都会对汇票进行承兑
只要开证行或指定银行承兑汇票后,银行就必须承担无条件的 付款责任,因此信用保险就可以承保银行到期不付款的风险
2、采用保险下的DP方式
•由于信用证不符点的特性,实际上与DP所产生的拒收风险结果一致。 但出口信用保险可以承保DP下由于买家拒收的风险,补偿出口商转卖 或退运后的损失
•政治风险 •银行风险(挑不出不符点、挑不符点但放单、 超过5个银行工作日) •空运、陆运、1/3提单自寄、记名提单(加 保买家风险)
如何规避信用证的风险(二)无理挑 不符点风险
•无理挑不符点风险——虽然国际商会制定的UCP500以及国际 商会专家组的众多判例都力图对不符点作一个相对明确的规定, 要求银行不可以“非实质性”不符点为由拒付,但由于这些都 属于国际惯例的范畴,没有法律所具有的强制性,不同的银行 执行起来,标准各不相同。因此不符点成为买家拒收的合理理 由,造成出口信用保险无法承保这一风险
3、信用证结算方式下扩展承保买方风险
(一)保险责任 1、在开证行(或保兑行,下同)提出不符点之前,被保险人即已发 现不符点且获得买方书面承诺接受不符点的情况下,保险人扩展承 保因保单条款所列买方商业风险及政治风险引起的损失。 2、在被保险人未获得买方书面承诺接受不符点或在开证行提出不符 点之后获得买方书面承诺的情况下,保险人扩展承保买方收货后的 破产、无力偿付债务或者拖欠货款以及保单条款所列政治风险引起 的损失。 3、在信用证项下的货物以空运、陆运等方式出口,被保险人将有效 提货单据自寄买方,运输单据是收货收据,提单记名抬头等被保险 人丧失货权的情况下,保险人扩展承保买方收货后的破产、无力偿 付债务或者拖欠货款以及保单条款所列政治风险引起的损失。
第九章出口信用保险

国际贸易中,买方不能按时付款的风险,常 有出现:既有买方失信不肯按时付款或资金周转 不灵无力付款;又有出于非商业性或政治原因买 方无法付款,诸如战争、政治动乱、政府法令变 更等。对此,如果卖方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承 保机构可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赔偿货款的 80%至95%,不但是卖方收取货款得到保证,而且, 还可以使出口商对该项出口容易获得银行贷款和 便于资金融通。
出口信用保险(Export Credit Insurance),
也叫出口信贷保险,是各国政府为提高本国产 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 出口商的收汇安全和银行的信贷安全,促进经 济发展,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为企业在出口贸 易、对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提 供风险保障的一项政策性支持措施,属于非营 利性的保险业务,是政府对市场经济的一种间 接调控手段和补充。是世界贸易组织(WTO) 补贴和反补贴协议原则上允许的支持出口的政 策手段。
业无法实现的风险识别、判断能力,并获得改进内部风
险管理流程的协助。另外,交易双方均无法控制的政治 风险可以通过出口信用保险加以规避。
4. 通过损失补偿,确保经营安全
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信用保险机构将按合同规定
在风险发生时对投保企业进行赔付,有效弥补企业财务
损失,保障企业经营安全。同时,专业的信用保险机构 能够通过其追偿能力实现企业无法实现的追偿效果。
1992年6月,国务院决定在我国正式建立出口信用保险 制度,把国家财下拨的出口信用保险赔款准备金增加到1 亿美金,从而形成了“国家风险基金”。对出口信用保险 业务,采取三年期独立核算,免征营业税。同时,中国人 民保险公司开始经营中长期资本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
1994年7月,为了扩大对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 物出口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成立了中国进出口银行,其主 要任务是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外贸政策,其业务范围包括 出口信用保险业务,重点是支持机电产品等中长期出口信 用保险业务。自上世纪80年代起,中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一 直是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共同经营。
出口信用保险概述

第一节 出口信用保险概述 一、什么是出口信用保险 是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作为被保险人的 出口商之间签订的一种协议。根据协议, 被保险人缴纳保险费,保险人将赔偿出 口商因进口商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到期 的部分或全部货款的经济损失。
*关于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一、世界上第一家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1919,年英国出口担保信用局 二、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是在1983年开办的 保险机构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2001年12月18日成立, 是我国唯一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 国有独资保险公司
2、政治风险 非信用证支付方式下 -买方所在国禁止或限制支付 -买方所在国禁止进口 -买方所在国撤销许可证 -买方所在国或必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支付 令 -买方所在国发生战争或骚乱 -保险人认定的其他事件
信用证支付方式下 -开证行所在国禁止或限制支付 -开证行所在国或必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支 付令 -开证行所在国发生战争、骚乱 -保险人认定的其他事件
(3)出口买方信贷保险承保的风 险
进口国禁止债务人偿还债务 进口国颁布延期支付令 进口国发生战争、内乱等 债务人拖欠货款 债务人破产
(4)出口买方信用保险的除外责 任
被保险人违约所致损失 被保险人过失导致协议失效
(5) 出口买方信用保险的投保条 件
与出口卖方信用保险的要求基本相同
2、出口买方信贷保险
(1)出口买方信贷的概念 在大型机械设备或成套设备贸易中,由 出口商的银行贷款给进口商或进口商的 银行,用于支持进口商以即期付款的方 式购买出口商的产品、服务或技术的一 种贷款。
(2)买方出口信贷保险的概念
是在买方信贷支持的出口下,出口信用 保险公司承保以出口商或出口银行为被 保险人的买方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在发 生承保范围内政治风险或商业风险时, 由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
出口信用保险简介

出口信用保险的种类
进口商信用保险
保护出口商免受买方无法支付货款的风险。
投资保险
保护出口商在海外投资项目中的利益。
国别风险保险
保护出口商免受因买方国家政治、经济等原因 导致的损失。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保护短期贸易交易中的风险。
出口信用保险的适用范围
1 出口贸易
2 跨境投资
保护出口商在国际市场上的贸易交易。
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计算方式
1 基于销售额
保费根据出口商的年度Leabharlann 售额来计算。2 基于承保金额
保费根据出口商每份保单的承保金额来计算。
申请出口信用保险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 贸易合同
需要提供与买方签订的贸易合同。
3 相关证件
需要提供与贸易相关的证件。
2 买方信用报告
需要提供买方的信用报告。
保护出口商在海外投资项目中的权益。
3 政府项目
保护出口商在政府项目中的利益。
出口商如何购买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商可以通过国内的保险公司或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购买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商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 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商应根据自身的贸易情况、买方信用状况等因素进行评估,选择适合自 己的出口信用保险产品和保险商。
出口信用保险简介
出口信用保险是一种金融工具,旨在帮助出口商减少由于买方违约等情况引 起的风险,保障其在国际贸易中的权益。
什么是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出口商提供保障,减少由于买方违约 等风险而导致的贸易损失。
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
出口信用保险的主要作用是减少和分散出口商的贸易风险,确保他们能够安全出口商品并收到合同金额。
出口信用保险

内容提要
一、出口信用保险简介 二、功能和政策 三、如何看待风险 四、操作流程 五、互动交流
三、如何看待风险
(一)如何看待贸易风险 (二)大客户风险特点 (三)老客户风险特点 (四)发达国家市场新特点 (五)信用证业务没信用 (六)有订金并不是万全
(一)如何看待贸易风险?
破产 拒绝付款 拒绝承兑
银行挑剔 制单不慎 换单风险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介
设立背景:加入WTO,国际通行 唯一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 注册资本金来自国家出口信用风险基金 标普评级:中国主权评级(能力、意愿) 保本经营:不以盈利为目标
名称 性质不同 目的不同 政策不同 标的不同 风险不同 承担风险 法律管辖 办理机构
完善企业内控机制
传统的风险防范方式: 基于经验的判断和估计预测 业务员—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的分
级审批负责制 通过保守的支付方式控制风险
弊端:过于主观、个人无力承担企业经 营风险、可能错过贸易机会
将风险管理外包的模式
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买家数据 库筛选客户,保留优质买家
信用风险转移给ECA承担,减少外 贸业务人员后顾之忧
2008年10月31日:根据对Circuit City的深度分析跟踪, 决定撤销所有信用限额
2008年10月31日:广东被保险人在Circuit City项下523万 美元货款全额收汇,收汇时间较合同约定提前13-18天, 有效避免了可能的重大损失
案例4 回顾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共同努力
0.4%
OECD Countries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介
机构性质 政策性公司
中央直属 国家全额出资 国家给予一定的扶持引导措施 纳入政府工作体系 遵循国家政策导向 保本经营
国际运输与保险课件 第12章

4)理赔追偿
①对所有的客户实行“48小时以内理赔受理应 答制”;
②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和单证齐全的赔案申请, 简化程序,实行“简易赔付”;
③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理赔速度; ④保户如逾期通报《可能损失通知书》,赔偿
比例则会被减低。
5)保险费率的厘定与保险费的收取
保险费率的厘定以基础费率为依据,保险费率 较低;
2)信用风险的内部原因
①所掌握的交易对象的信息不全面、不真实; ②对交易对象的信用状况没有准确判断; ③对交易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缺乏了解; ④财务部门与销售部门缺少有效的沟通; ⑤企业内部人员与交易对象相互勾结; ⑥没有正确地选择结算方式和结算条件; ⑦企业内部资金和项目审批不严格; ⑧对应收账款监控不严; ⑨对拖欠账款缺少有效的追讨手段; ⑩企业缺少科学的信用管理制度。
(一)信用风险 1.信用风险概述 信用风险是信用关系规定的交易过程中,交易
的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 的可能性。
2.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
1)信用风险的外部原因 ①交易双方产生的贸易纠纷; ②交易伙伴客户经营管理不善,无力偿还到期
债务; ③交易对象有意占用企业资金; ④交易对象蓄意欺诈。
(2)承保范围
1)货物从中国出口; 2)支付方式为:付款交单( D/P)、承兑交
单(D/A)、赊销(OA)等; 3)付款期限一般在180天以内,亦可扩展到
360天; 4)有明确的出口贸易合同。
(3)承保风险类别
1)商业风险来自于买家,包括:买方破产或 无力偿还债务;买方拒绝收货;买方拖欠货款 。
5)保密原则
2.统保保险
(1)适保范围 1)货物、技术或服务从中国出口或转口; 2)支付方式为: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单介绍

中国信保的业务范围包括:
•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海外投资(租赁)保 险业务;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来华投资保险 业务;国内信用保险业务;与对外贸易、对外投 资与合作相关的担保业务;与信用保险、投资保 险、担保相关的再保险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应收账款管理、商账追收和保理业务;信用风险 咨询、评级业务,以及经国家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国信保还向市场推出了具有多重服务功能的电 子商务平台 ——“信保通”,以及专门支持中小企 业出口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E计划”投保系统, 使广大客户享受到更加快捷高效的网上服务
•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是中国 惟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 2001年12月18日正式揭牌运营,现有15个职能部 门,营业机构包括总公司营业部、18个分公司和 6个营业管理部,已形成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并 在英国伦敦设有代表处。其资金来源由国家财政 预算安排,主要任务就是通过出口信用保险,帮 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 2011年11月,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批准,中信保 领导班子列入中央管理。2012年3月17日,中信 保升级副部级央企。
Thank you有十来年了,好 位置已经都被占满了,都是年轻人,竞争很激烈。 • 各个分公司因为业绩不同,待遇也相应会有不同 以人民币计,截至2013-05-21 • 广州保险专业应届毕业生工资收入¥4566 • 上海保险专业应届毕业生工资收入¥6772 • 北京保险专业应届毕业生工资收入¥5537 • 广州2013应届毕业生工资收入¥4165 • 北京2013年应届毕业生工资收入¥5495 总体来说:个体的工资与公司的业绩、个人的表现、 个人的学历和职业技能等因素有关。
组织结构图
主要任务
• 中国信保的主要任务是:积极配合国家外交、外 贸、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通过政策性出口 信用保险手段,支持货物、技术和服务等出口, 特别是高科技、附加值大的机电产品等资本性货 物出口,支持中国企业向海外投资,为企业开拓 海外市场提供收汇风险保障,并在出口融资、信 息咨询、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为外经贸企业提供 快捷、完善的服务。 • 中国信保承保国家风险和买方风险。国家风险包 括买方国家收汇管制、政府征收、国有化和战争 等;买方风险包括买方信用风险(拖欠货款、拒 付货款及破产等)和买方银行风险(开证行或保 兑行风险)。
出口信用保险介绍讲解

出口信用保险介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介绍目录一、出口信用保险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介绍二、出口企业面临的风险及需求三、信用保险的作用及国家保费扶持政策四、出口企业使用出口信用保险情况五、几点理念六、什么情况企业应投保信用保险七、产品简介八、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一、出口信用保险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介绍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国际通行做法,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其目的在于通过国家承担收汇风险来鼓励企业扩大出口。
就出口企业来说,企业投保后,由于国外买家的商业信用风险或进口国的政治风险造成的未收汇由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给予补偿。
出口信用保险最早在英国产生,已有80多年的发展历史,支持的出口贸易占了全球整体出口贸易的15%,欧洲国家的平均比例是20%-25%,个别国家甚至达到了40%,我国目前接近6%。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于2001年12月18日成立,直属于国务院、国有独资,是我国唯一的政策性、非盈利性的保险公司。
她的成立是我国政府在中国加入世贸的全新经济环境下,参照国际惯例,深化金融保险与外贸体制改革,加大对出口贸易政策性支持力度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任务是积极配合国家的外交、外贸、产业、财政、金融政策,通过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手段,加强对货物、技术和服务出口,特别是对高技术、附加值大的机电产品、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的支持力度,在信用保险、出口融资、信息咨询、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为外贸企业提供快捷、完善的服务,为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收汇风险和出口融资保障,支持国内企业的国际化生存和发展。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将遵循“政策性保险,市场化经营”的原则,主动贴近市场,真正关心出口企业的利益,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并设有总公司营业部、12个地方分公司和7个营业管理部,已形成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并在英国伦敦设有代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