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鸿 基: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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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科技: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1-03-11

航天科技: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1-03-11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一、公司的基本情况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27日,系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政函[1998]66号文件批准,由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与天通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心、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北京奥润办公设备技术公司、哈尔滨市通用机电技术研究所、哈尔滨通用焊接切割成套设备制造厂、哈尔滨亚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七家共同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字[1998]314号文件批准,公司于1998年12月24日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在深交所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

公司于2010年4月20日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拥有了航天科工惯性技术有限公司93.91%的股权,北京航天时空科技有限公司86.9%的股权和北京航天海鹰星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合并后公司总股本为25,036万股。

公司股票代码000901,股票简称“航天科技”。

公司营业执照号230199100010744,法定代表人:薛亮。

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平西路45号总部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1号海鹰科技大厦15、16层经营范围:智能控制技术与产品、工业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系统的软硬件及其它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进出口业务。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上市公司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3、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4、规范本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科大讯飞:董事会关于2010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11-01-28

科大讯飞:董事会关于2010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11-01-28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0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本公司(下称“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作出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二、公司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原则1.全面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贯穿公司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关键流程。

3.制衡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在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中,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内部控制制度为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1.保证公司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得到有效遵循;2.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3.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经济环境,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防止、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种错弊行为,保障公司各项资产的安全。

凯恩股份: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1-02-25

凯恩股份: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1-02-25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防范和控制风险,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对201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

一、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一)公司章程及其规范运行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和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制订、修改均经公司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2/3以上有效表决权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予以修改完善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管理层等机构的操作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为:1、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

3、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向股东大会负责。

4、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4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均由独立董事占多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5、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业务管理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管理公司日常事务。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发证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本报告。

内部控制总体评价: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了权责明确、逐级授权、相互制衡、严格监督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的内部控制覆盖了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及各个岗位,贯穿了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环节。

内部控制总体上有效,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一、环境控制及基本控制情况(一)治理结构控制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现有董事8名,其中非执行董事2名,执行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

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召集、召开,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作为内部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是否损害公司利益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

在任职期间内,所有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绵世股份:关于公司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价报告 XXXX-03-26

绵世股份:关于公司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价报告 XXXX-03-26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价报告(2010年度)2010年度,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进展顺利,主营业务及投资规模不断扩大。

面对新形势,公司一方面始终严格贯彻已制订的各项内控制度,另一方面根据发展的需要,对现有的各项内控制度进行完善,不断加强公司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保证公司内部运营环境的稳定、健康。

一、2010年公司内部控制综述(一)内控制度组织结构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继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序运行,依法履行职责;公司内部各部门及各子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的内控制度,依法展开各项经营活动,从而有效的保证了公司整体运营的规范化、科学化、效率化。

1、公司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关,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行使权力,及时、合规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确保公司全体股东有效行使权力。

2010年度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一次。

2、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关,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全面监督公司的整体运营及内控体系的建设工作;公司董事会设有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企业文化发展委员会,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性的支持,促进董事会更好的履行职责。

3、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监督机关,对股东大会负责,依照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以总经理为核心,相互配合,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推进公司各项经营投资工作的顺利进行。

5、公司内部机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各部门设置合理、职责明确,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结合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建设子公司体系,各子公司在母公司的有效监督管理下,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粤 传 媒: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1-04-12

粤 传 媒: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1-04-12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201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名称为清远建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号361 文《关于核准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02181。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乔平。

工商营业执照号:4418001001389;注册地: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1 号广州863 产业促进中心大楼第312 房之一房;公司总部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001室。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额为350,161,864股,其中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32,129,82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37.73%。

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同受广州日报社控制,广州日报社为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一)内部控制的目标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3.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4.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海兰信:监事会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11-04-25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2010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有效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010年度,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处分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今后,公司应进一步深化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自身发展情况及时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4月21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字:
杨敬夫罗茁刘建云
赵晶晶陆瑾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株洲冶炼集团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对建立和维护充分的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负责。

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防范重大错报风险。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因此仅能对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11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

我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公司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董事长:傅少武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3月14日附件附件::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11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情况报告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情况报告一、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其它有关规章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

在法人治理构架上,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

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秘书处,独立董事担任各个专业委员会的召集人(除战略发展委员会外),涉及专业的事项首先要经过专业委员会通过然后才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利于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

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3人。

公司“三会”按照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正常运行。

独 一 味: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1-04-15

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规定,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对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公司2010年度有关内部控制情况报告如下:一、公司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原则1.全面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贯穿公司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关键流程。

3.制衡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在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中,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二、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1.保证公司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得到有效遵循。

2.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

3.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经济环境,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防止、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种错弊行为,保障公司各项资产的安全。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一)控制环境1、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要求及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法人治理架构,分别行使最高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

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根据西部矿业内控工作组统一安排和公司下发文件《关于2011年西藏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由财务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做了全面测试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测试结果进行了讨论对今年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了总结现对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工作评价如下一、内部控制目标一是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及对其进行有效使用二是保证会计信息及其他各种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及时提供三是保证企业制定的各项管理方针、制度和措施的贯彻执行四是尽量压缩控制成本费用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五是预防和控制且尽早尽快查明各种错误和弊端以及及时准确地制定和采取纠正措施六是保证企业各项生产和经营活动有秩序有效地进行。

二、内部控制组织机构为全面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保证内控工作高效高质量完成公司成立了由公司主要领导组成的“内控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经理及内控专员组成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同时为了保证此次自评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公司还专门成立了“内控自评工作小组”并根据自评内容做了详细分工。

三、评价依据本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中介机构制定的《西藏玉龙铜业股份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西藏玉龙铜业股份公司内控评价手册》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10年11月30日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评价范围和程序评价范围2011年1月1日2012年11月30日期间公司所有业务具体内容为工程项目管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QSHE质量安全健康环保、合同管理、存货管理、采购与应付管理、财务报告与披露、全面预算、资金与费用、信息系统管理等十项业务流程所开展的业务。

由于公司2011年主要是基建项目为此重点关注风险领域包括工程项目的合规性管理、合同签订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支付及程序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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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0年公司继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各项制度得到了贯彻执行,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规范的运作和健康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支撑和促进作用。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公司对2010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作出自我评价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综述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根据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部门和岗位,科学划分职责和权限,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控组织架构体系。如下: 2

董事局 监事会 董事局主席 董事局秘书 总 裁 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法律事务部 公司股东大会 审 计 部 成本管理部 项目开发部 行政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绩效管理部 资产管理部

财 务 部 资金部

常务副总裁 副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总 裁 助 理 下属控股子公司 3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快实现公司集中资源发展房地产业、打造全国性房地产上市公司的战略目标,建设与公司房地产发展战略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对原有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进行了逐步梳理、完善,其中: 为了适应公司房地产开发的需要,在房地产开发管理方面,公司在原有《房地产成本管理办法》、《房地产项目三项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新制订并发布了《房地产项目立项管理办法》(试行)、《房地产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等。 在其他内部管理方面,公司新制订并发布了《公司房地产企业绩效管理试行办法》、《公司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办法》(试行)、《集团总部行政接待用车管理实施细则》、 《集团总部办公区域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集团安全管理员管理暂行规定》、 《集团总部前台管理规定》等。 公司还修订并发布了《鸿基集团财务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公章管理规定》、《办公设施及用品购置使用管理办法》、《文档管理规定》、《行政会议管理办法》、《统计管理规定》、《计算机与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等。 公司目前正在制订的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房屋租赁经营管理办法》、《鸿基集团保密管理办法》、《鸿基集团品牌管理制度》、《法律事务管理规定》、《鸿基集团绩效管理制度》、《鸿基集团员工绩效管理办法》;正在修订的有《总裁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融资管理规定》等。 这些制度的制订、修订和发布,为公司能更好地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提供了保证。 (三)公司内部控制职能部门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其他相关事宜等。公司为加强内部控制,专门设立了审计部,并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企业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的审计监督,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地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企业财务、内部控制、重大项目及其他业务进 4

行审计和例行检查,控制和防范风险,其审计活动受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监督。 二、重点控制活动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据《内部控制制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对各企业的经营、财务、投资、抵押担保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由本公司委派或推荐的人选担任,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做出的决议及时向本公司报告;各企业的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由公司审批;公司定期取得各企业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及时掌握各企业的经营及财务状况,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各企业的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确保各企业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促进了各企业经营管理行为与公司保持一致,从而使公司对各企业的监督和管控得到了有效的加强,控制力进一步提升。 (二)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在《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和关联人回避表决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在关联交易中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确保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受让关联企业少数股权等事项,经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未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出现。 (三)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下发的有关对外担保问题的规定和公司制订的《担保管理规定》,对发生的每笔贷款担保都履行了有效的审批决策程序,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首先由被担保人向公司资金管理部门提交担保申请,资金管理部门审核后以专题报告形式向公司董事局办公室呈报,董事局办公室复核通过后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担保申请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公司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都按规定严格履行有效的审批决策程序,通过股东大会最终审批通过,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由于该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需要而提供,公司要求控股子公司通过其业务收入逐步偿还银行贷款。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12,500万元,较年初减少22,000 5

万元,现有担保余额12,50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西安深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贷款担保。 (四)公司对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对房地产重大项目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拟定新项目时,由公司项目开发部门对项目进行详细的市场调查和严谨的分析,并形成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其中对投资项目可能涉及的各种可控风险、不可控风险、隐蔽风险等风险提出完整、详尽的分析,对合作或收购形式拟定的项目还要委托第三方作尽职调查,公司成本管理部门完成投资收益的测算,并对项目利润作出敏感性分析,严格评估项目收益的可行性,项目可行性报告经公司相关专业部门联合评审后,报由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决策。 报告期内,公司还投资5000万元设立了陕西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公司在陕西地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运营,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权限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五)公司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及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及管理工作。确保内部重大信息的传递、归集、审批、披露各环节留痕。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以及完整性,公司董办继续加强与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流程,敦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严格履行信息的内部报告职责,完成相关信息的传递程序;对重大信息做好相应传递、归集、披露工作,当各企业或部门出现对外担保、股份权益变动、出(受)让股权事项等重大事项时,由相关企业或部门填写《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暨信息披露呈递表》,并加具负责人签名,呈递的信息文件由董办进行合规性审查,并视具体情况,拟定信息披露文本,经董事局秘书审核拟确定披露后,把相关材料报公司董事局主席审核并同意签发,将公告文稿及相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依程序办理对外公开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公告66个,其中定期报告9个,临时报告31个,其他相关报告26个,信息披露内容主要涉及定期报告、对外担保、业绩预告、股份权益变动报告书、出 6

(受)让股权事项等。公司历次公告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公告文稿置备于董事局办公室供查阅。通过不断强化信息披露流程管理,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也不断提高,本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各项信息披露都能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完整。 (六)公司对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积极健全、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1、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1)为切实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提升财务会计核算水平和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公司修订了《鸿基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为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提供了良好保证;按照深圳证监局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通知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开展专项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在限期内完成了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及问题,及时做好分析与总结,从而推动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2)公司继续加强对各种经营成本和期间费用的控制,严格控制各项行政办公费用开支,公司新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各项费用的报销标准、费用开支事前申请程序、报销授权审批程序及责任追究条款等,大大减少公司不合理的费用开支。在应收款项管理方面,加强了对历史欠款和各种债权债务的追收工作,对个别重大的呆账还专门成立了清理小组进行催收或处理,达到了盘活资产和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目的。 (3)继续加强对集团各企业的财务控制,并逐渐开展房地产公司财务人员轮岗制度,各企业财务人员定期提供所在公司的财务报告,使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各企业经济活动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业务及财务事项和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等重要信息,从而提高了公司财务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加强了公司管理层实施风险控制管理的及时性。此外,定期开展成本清查工作,保障子公司动态成本数据准确性,总部与区域通过开展成本检查等工作对各企业成本信息反映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行监督。 (4)公司继续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更新会计与税法的新内容,并聘请会计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专业人士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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