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律师事迹材料(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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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律师事迹

优秀律师事迹

优秀律师事迹篇一:优秀律师潘洪全先进事迹介绍励精图治守护公正——江西图志律师事务所主任潘洪全律师先进事迹介绍潘洪全律师,男,42岁,大学本科文化,江西图志律师事务所主任。

1997年获得律师资格,并曾在萍乡钢铁厂法律顾问处、江西振武律师事务所、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20XX年10月独自创办萍乡市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江西图志律师事务所。

执业期间,他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和专家型律师的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为民,追求公平正义,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探索出了一条法学理论和律师实务相结合的路子,成功地办理了一系列在全市以及其他省市有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一、热心公益事业,顾全大局,恪守职业道德,是当事人信任的好律师,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古语说:“自知者明,自胜者强”,谁能战胜自身的弱点,谁才能成为强者。

他,一名年轻的司法工作者,新一代律师的佼佼者,用不寻常的成长经历验证了这句古语。

潘洪全律师长期以来坚持时事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坚信并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

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感,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和处理非诉案件时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利益,保持清醒的头脑。

注重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而使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加。

能够自觉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尤其在与不良风气,腐败现象斗争中立场坚定,充分体现了一个优秀律师应有的政治素质和政治信念。

他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尤其是在办理有重大影响、涉及到国家政策或稳定大局的法律事务问题上,比如他在办理于萍乡市三亚小产权房屋群体纠纷和案件时,感觉到此类案件民怨大,社会影响面广,曾经群体性上访上告,有可能引发恶性事件,潘律师都能以其政治敏感性,及时进行劝说疏导工作,近日,某煤矿发生工亡事件,家属本要抬尸上访,经潘律师做工作,选择理智的法律途径!潘律师并把握案件总体走向,不惟办案而办案,潘律师还为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协调多年老上访户周某一案,努力开展劝说疏导工作,平息信访事件,化解各方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表现出了一位优秀律师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崇高的职业道德,受到了当事各方及政府维稳工作人员的一致肯定。

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十佳律师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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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十佳律师”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以坚定信念为先导,拓宽视野强素质,不断推进事务所全体律师的政治思想及执业素质教育.王宁刚律师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根本动力和第一任务,结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及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的活动要求,他在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的同时,还坚持把形势政策、区情发展、民族政策解读和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自身和其他同事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中之重.在事务所内部建立了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疑难、复杂案件讨论制度.在他的带领下,通过不断学习,事务所全体人员的政治素养和执业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二、以健全制度为保障,科学管理促规范,使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王宁刚律师十分重视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事务所管理制度汇编》等各项规章制度而且身体力行.在他的要求下,事务所实行了统一规范着装、统一规范接待行为和服务用语、统一规范办案服务流程、统一规范法律文书格式的四统一规范服务模式,使事务所树立了良好的规范服务形象.在王宁刚的带领下,事务所形成了工作环境和谐,同事间相互团结,业务工作规范有序,形成了业务工作、制度建设双促进、两不误的良好氛围.三、以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勤勉尽责为委托人提供优质、诚信、高效的法律服务,创造了事务所零投诉的优良服务纪录.工作中,王宁刚律师始终坚持把以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自觉用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他承办的所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不仅没有丝毫违纪问题,也没有一位当事人投诉,而且当事人都非常满意.自执业以来,王宁刚律师累计接待咨询万余人次,担任区内重要机关、事业单位、知名企业法律顾问数十家,案件近千件,其中包括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领域内的重大疑难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或维护经济利益数千万元.王宁刚律师在承办宁夏某化学有限公司氯气泄露重大环境污染赔偿案、宁夏某商城集体租赁纠纷案等有社会重大影响的案件过程中,以高度的责任心、高超的执业技巧,成功的化解了群体社会矛盾,使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得以缓和并使双方的利益诉求得以平衡,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成为行业内的经典案例.在王宁刚的带领下,事务所以诚信、尽责、高效的服务宗旨在律师行业内创造了零投诉的优良服务纪录.四、热心社会公益,积极投身法律援助事业,积极探索和实践社会律师法律援助.工作的团队化服务.王宁刚律师自执业伊始就热心社会公益,积极法律援助案件,在社会中具有良好的公益律师形象.执业以来已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数千次无偿法律咨询,三百余件法律援助案件,为弱势群体维护和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用真情和实际行动彰显了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承办的刘某产品质量索赔案、禹某工伤索赔案成为我区法律援助的经典案例.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不断上升、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时有被侵害的现状,在王宁刚律师大力倡导下,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先后成立了银川市兴庆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银川市妇女儿童法律维权工作站,专门为妇女儿童及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2019年3月,王宁刚律师又积极与自治区妇联、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系、协调,争取到了中国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行动专项资金,为宁夏的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拓展了新的资金渠道和机构支持.在王宁刚律师的领导下,两个法援工作站建立健全了统一审查、立案、指派等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强化了质量管理机制,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了全程管理,切实把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为党和政府赢得了良好的声誉.从最初个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到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王宁刚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走向了机构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带领更多的法律工作者加入到了法律援助的队伍中.五、积极贯彻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安排,出色完成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律师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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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袁广云律师自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以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和优质高效的服务品质,赢得客户的信赖和好评;担任执行合伙人后,他严肃认真的治所态度、勤勉好学的进取精神和严于律己的人格魅力,使袁广云所汇集了一批讲政治、懂业务、有理想、肯奉献的年轻律师;以袁广云律师为代表的袁广云所这个年轻的集体,勇于开拓,锐意进取,将事务所建成了客户资源、市场营售、人力资源和发展目标高度统一,规范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形成了袁广云独特的品牌特色。

袁广云律师,他用智慧和努力,奉献和付出。

市局领导、行政管理部门对他的事迹,曾多次给予充分的肯定;业内的同行也无一不投以钦佩赞叹的目光。

一、注重道德品质塑造,永葆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本色律师作为自由职业者,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如果没有坚定的政治信念,不注重个人思想品质的修炼和锻造,很容易迷失前进的方向。

因此,在十多年的执业生涯中,无论作为一名普通律师,还是担任执行合伙人,袁广云律师都坚持做到讲政治、顾大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将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恪守职业道德作为执业准则;讲学习、肯奉献,时刻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特别是在他担任执行合伙人后,更加注重修身正己。

不论是“律师教育整顿年”活动、“合伙所规范年”活动,还是“律师队伍建设”教育活动,从不因业务繁忙而借机逃避,而是积极主动地参加学习,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将学习的体会和感悟落实在律师事务所管理和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行动中。

几年来,共撰写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笔记10余万字,为自己思想的成熟和律师事务所的健康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精神食粮。

与此同时,他坚持把加强律师政治思想建设摆在首位,在他的支持和推动下,袁广云所的党建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组织本所全体律师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六个坚持”,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并紧紧围绕理想信念问题、宗旨观念和作用发挥问题、组织建设和组织纪律观念问题等开展研讨交流活动、读书活动等,使全所律师政治理论素质不断得到提升。

律师先进个人事迹

律师先进个人事迹

律师先进个人事迹篇一:“十佳律师”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副本尽心尽责投身律师事业无怨无悔奉献法律援助——王宁刚十佳律师参评材料王宁刚律师的先进事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以坚定信念为先导,拓宽视野强素质,不断推进事务所全体律师的政治思想及执业素质教育。

王宁刚律师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根本动力和第一任务,结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及“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的活动要求,他在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的同时,还坚持把形势政策、区情发展、民族政策解读和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自身和其他同事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中之重。

在事务所内部建立了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疑难、复杂案件讨论制度。

在他的带领下,通过不断学习,事务所全体人员的政治素养和执业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以健全制度为保障,科学管理促规范,使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王宁刚律师十分重视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事务所管理制度汇编》等各项规章制度而且身体力行。

在他的要求下,事务所实行了“统一规范着装、统一规范接待行为和服务用语、统一规范办案服务流程、统一规范法律文书格式”的“四统一”规范服务模式,使事务所树立了良好的规范服务形象。

在王宁刚的带领下,事务所形成了工作环境和谐,同事间相互团结,业务工作规范有序,形成了业务工作、制度建设“双促进、两不误”的良好氛围。

三、以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勤勉尽责为委托人提供优质、诚信、高效的法律服务,创造了事务所“零投诉”的优良服务纪录。

工作中,王宁刚律师始终坚持把以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自觉用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

他承办的所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不仅没有丝毫违纪问题,也没有一位当事人投诉,而且当事人都非常满意。

自执业以来,王宁刚律师累计接待咨询万余人次,担任区内重要机关、事业单位、知名企业法律顾问数十家,办理案件近千件,其中包括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领域内的重大疑难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或维护经济利益数千万元。

评选十佳律师事迹材料

评选十佳律师事迹材料

评选十佳律师事迹材料《评选十佳律师事迹材料》是一篇好的范文,好的范文应该跟大家分享,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于洪军律师从年从事律师工作并通过全国律师统考以来,至今已经二十二年了。

二十二年中,他一直不断地加强自身修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律师管理的法律、规章和全国律协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努力学习和运用法学和各相关学科的知识,不断总结办案经验,提高办案艺术,恪守诚信的准则,为社会着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于律师总计担任过五十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及单项法律顾问,成功地办理了多起全县乃至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在民商事案件代理方面也是精品频出,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

自执业以来,于律师及其所领导下的思达律师所的所有律师,办理诉讼案件有胜诉的,也有败诉的,胜诉时自然得到当事人的感谢,有的甚至还要送锦旗;而难能可贵的是,败诉时当事人也能够称赞律师的负责态度和办案水平,从未发生过一起当事人投诉。

于律师以他的实际行动,逐渐赢得了当地政法系统所有有良知的人士的认可,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为他本人及思达律师所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于律师的主要事迹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确立正确的执业理念,展现良好的律师形象。

于律师认为思想汇报专题,当今律师所处的时代,正值我国由几千年的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换的时代,一方面由于法律服务全面推向市场,律师要用法律服务换取相应的报酬以谋生,另一方面,律师每办理一起案件,都与国家的法治化进程相关联。

处在这样的时代,律师必须首先确立一个正确的执业理念。

多年来,于律师一直倡导和坚持,以促进国家法治建设为宗旨,不以赚钱为第一目标,律师应是哲人,应有更高的追求,要点拨当事人,而不是利用法盲挣钱。

正是确立着这样的执业理念,于律师对当事人提出的需求,能通过咨询、代书解决的,决不窜掇当事人委托代理;能通过调解解决的,绝不鼓动当事人诉讼。

个体服装加工业主程某某慕名找到于律师,要求他代理起诉某银行在当地的支行(以下称某支行)。

优秀法律职业者先进案例(3篇)

优秀法律职业者先进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王律师,男,1975年出生于我国某省份的一个普通家庭。

自幼对法律产生浓厚兴趣,1997年考入我国某知名法学院校攻读法学学士学位。

2001年毕业后,王律师进入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有18年。

在这18年里,王律师始终坚持法治信仰,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突出贡献。

本文将围绕王律师的先进事迹,展现优秀法律职业者的风采。

二、先进事迹1. 严谨的法学素养王律师在大学期间,勤奋好学,成绩优异。

毕业后,他迅速适应律师工作,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学素养。

在工作中,他深入研究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各类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2. 坚定的法治信仰王律师始终坚持法治信仰,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他始终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公平地处理每一起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

3. 严谨的办案作风王律师在办理案件时,严谨细致,一丝不苟。

他注重证据收集,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时,他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

4. 热心公益事业王律师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他多次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帮助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他还积极参与社区普法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5. 团结协作精神王律师具有强烈的团队意识,与同事团结协作,共同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他善于沟通,能够迅速融入团队,为律师事务所的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三、案例启示1. 坚定法治信仰,践行法治精神王律师的先进事迹告诉我们,作为法律职业者,要坚定法治信仰,始终以法律为准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努力。

2. 严谨的法学素养是做好法律工作的基础王律师的成功经验表明,法律职业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法律实践。

3. 热心公益事业,回馈社会法律职业者要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律师个人主要事迹

律师个人主要事迹律师个人主要事迹中,我想以提升正义、捍卫权益、影响社会等方面的成就为主线,通过具体案例和个人经历展示律师的价值和使命感,并为读者提供指导意义。

以下是一篇生动、全面的文章:作为一名律师,我始终坚持以提升正义为己任。

在我职业生涯的早期阶段,我代表一位被错误指控的被告,在严谨的辩护下成功地为他洗却了污名。

这个案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也被判定为冤案,使我深刻认识到律师的力量。

从那以后,我下定决心成为一名以信仰正义为荣的律师。

在接下来的几年中,我积极参与了多起维权案件。

有一次,我代表一位弱势群体的代表向政府提出了一项法律诉讼,要求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虽然过程曲折,但最终,政府被迫作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这次胜利不仅为这个群体赢得了基本权利,也为其他相似困境的人们提供了借鉴与希望。

另外一次我参与的案件是代表一位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劳工。

这位劳工被迫在恶劣环境中工作,工资低微,待遇恶劣。

我与雇主进行多轮谈判,最终成功地为劳工争取到了公正的待遇。

这次胜利不仅让那位劳工获得了应有的权益,也唤起了整个行业对劳工权益保障的重视。

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也得以推行,为广大劳工争取了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待遇。

在为社会贡献的过程中,我始终坚持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

每个案件我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扎实的法律知识投入其中。

我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努力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

通过和客户的沟通交流,我不仅关注法律细节,还关心他们的心理状况和需求。

在极限压力下,我以镇定的态度和客户共同面对困境,并运用法律手段争取最大利益。

为了增强自己的专业素质,我始终保持学习的态度。

我不仅积极参加各种专业培训和研讨会,还经常阅读相关的文献和案例,与业界专家保持紧密联系。

这些努力使我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洞察力,更加准确地把握案件的核心问题,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这个职业注定与正义和权益密不可分。

作为一名律师,我坚信正义的力量能够撑起一个公平与和谐的社会。

律师个人主要事迹

律师个人主要事迹篇一:“十佳律师”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王宁刚律师的先进事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以坚定信念为先导,拓宽视野强素质,不断推进事务所全体律师的政治思想及执业素质教育。

王宁刚律师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根本动力和第一任务,结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及“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的活动要求,他在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的同时,还坚持把形势政策、区情发展、民族政策解读和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自身和其他同事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中之重。

在事务所内部建立了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疑难、复杂案件讨论制度。

在他的带领下,通过不断学习,事务所全体人员的政治素养和执业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以健全制度为保障,科学管理促规范,使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王宁刚律师十分重视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事务所管理制度汇编》等各项规章制度而且身体力行。

在他的要求下,事务所实行了“统一规范着装、统一规范接待行为和服务用语、统一规范办案服务流程、统一规范法律文书格式”的“四统一”规范服务模式,使事务所树立了良好的规范服务形象。

在王宁刚的带领下,事务所形成了工作环境和谐,同事间相互团结,业务工作规范有序,形成了业务工作、制度建设“双促进、两不误”的良好氛围。

三、以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勤勉尽责为委托人提供优质、诚信、高效的法律服务,创造了事务所“零投诉”的优良服务纪录。

工作中,王宁刚律师始终坚持把以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自觉用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

他承办的所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不仅没有丝毫违纪问题,也没有一位当事人投诉,而且当事人都非常满意。

自执业以来,王宁刚律师累计接待咨询万余人次,担任区内重要机关、事业单位、知名企业法律顾问数十家,办理案件近千件,其中包括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领域内的重大疑难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或维护经济利益数千万元。

最新-优秀律师事迹材料 精品

优秀律师事迹材料李书华律师,女,1977年3月30日出生,蒙古族,共青团员,201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现为内蒙古义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19年取得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

2019年被开鲁县司法局评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从业之前具有多年的公安工作经验,为成为优秀的律师垫定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执业期间,她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和做专家型律师的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为民,追求公平正义,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探索出了一条法学理论和律师实务相结合的路子,成功地办理了一系列在全市各个旗县以及其他省市有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古语说自知者明,自胜者强,谁能战胜自身的弱点,谁才能成为强者。

她,一名年轻的女律师,新一代的佼佼者,以其不寻常的成长经历验证了这句古语。

一、坚定政治理念,端正执业方向她长期以来坚持时事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坚信并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

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感,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和处理非诉案件时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利益,保持清醒的头脑。

成为一名执业律师以后,她更加注意关注国际国内大事,更加注重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而使自已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

能够自觉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尤其在与不良风气,腐败现象的斗争中立场坚定,充分体现了一个优秀律师应有的政治素质和政治信念。

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尤其是在办理有重大影响、涉及到国家政策或稳定大局的法律事务以及二轮土地延包遗留问题,比如她在办理于金壮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管长明林地所有权纠纷等案件时,民怨大,社会影响面广,曾经群体性上访上告,有可能引发恶性事件。

李律师都能以其政治敏感性,及时进行劝说疏导工作,并把握案件总体走向,不惟办案而办案,自觉地维护了国家利益以及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法律层面将矛盾化解,做到了办案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表现出了一位优秀律师坚定的政治信念。

律师个人事迹材料

吴益民,男,1964年8月出生,本科,复旦大学在读法律硕士,三级律师,上海市吴益民律师事务所主任。

他是杨浦区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内司委员,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基层组成员,市“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成员”。

他始终以较强的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服务大局,为杨浦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化解疑难复杂纠纷人们常说,律师就是帮人打官司的,可吴益民认为,律师的作用不仅仅在法庭上。

根据自己10多年的执业经验,吴益民深刻认识到,律师是整个国家司法制度中一个重要环节,如果没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执业过程中,必然会形成执业指导思想上的错位,律师的执业活动也就无法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把这一认识始终贯穿于自己的执业过程,以社会责任为已任,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近几年,动拆迁矛盾纠纷是社会存在的热点问题,但由于多种原因,一般情况下,律师对拆迁案件大多是不愿意接手的,但吴益民提出,律师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动拆迁纠纷的调处,在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依法拆迁、规范拆迁。

因此,他多次参与了我区相关政府部门组织的疑难案件研讨会,为多年遗留的上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主动做好动拆迁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耐心为他们讲解法律,力争息访息诉。

尤其是在处理群体性纠纷方面,吴益民积极帮助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不计时间报酬,认真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在配合复旦科技园建设工程中,五角场长途汽车客运站列入搬迁范围,但拆迁安置协议始终未能谈妥,眼看就要影响到工程进度。

吴益民接受区政府委托,冒着酷暑,展开调查。

他深入实地,倾听职工们的心里担忧,多次找客运站负责人谈话,从政府、法律、企业的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工作。

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吴益民指出:客运站负责人已明确表示,如果场地落实,愿意积极配合市政建设而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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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律师事迹材料(精选多篇)正文第一篇:优秀律师事迹材料曾向前优秀律师事迹材料曾向前律师,男,1974 年12 月3 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现为湖南众望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他从业之前具有多年企业法务工作经验,为成为优秀的律师垫定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执业期间,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的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为民,追究公平正义,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成功地办理了一系列较有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赢得了社会的肯定和当事人的赞誉。

一、政治理念坚定,执业态度端正他长期以来坚持时事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坚信并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感,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和处理非诉案件时始终坚持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利益,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注重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维护社会稳定、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中立场坚定,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尤其是在办理有重大影响、涉及到国家政策或稳定大局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认真把握案件总体走向,不惟办案而办案,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以及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政府、法院从法律层面将矛盾化解,做到办案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如在过去的两年多时间里,他应资兴市政府馨颐花园清算工作组的邀请,无偿参与馨颐花园一期项目开发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认真提供法律意见,积极参与协调业主和开发商、开发商和建筑商、建筑商和民工的关系,努力开展劝说疏导工作,平息信访事件,化解各方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表现出了一位优秀律师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崇高的职业道德,受到了当事各方及政府维稳工作人员的一致肯定。

二、服务精益求精、维权不畏辛劳成功来源于不懈的努力,根植于对事业的无尽热爱。

对曾律师来说,律师工作不是谋生的职业,而是一项必须全身心投入的高尚事业。

他始终视律师为崇高的职业,始终把敬业、拼搏、爱岗、奉献作为自己的人生信念,以赤诚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到律师工作中,努力实现法律服务尽善尽美,精益求精,时时保持敬业精神,处处维护当事人利益,为社会,为人民发光发热,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件业务,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让每一个客户时刻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

在20XX年元月办理的廖某诉村民小组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案件中,廖某所在的村民小组以村规民约规定“上门女婿所带来落户的子女不参与征地补偿款分配”为由,拒绝按其他村民同等待遇向廖某分配集体土地被征收后的征地补偿款,廖某不服,多次向政府部门上访,均未能得到解决。

曾律师接受此案后立即展开了调查取证工作,通过调取的证据证实廖某早在1998年起就作为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担了相应的农业税义务,其户口更是在此前就随父一同迁入该组,而此前的几次集体收益分配中都没有将其排除在外,所谓的“村规民约”规定完全是村民小组长因个人恩怨而在本次土地征收行为发生后制作的,廖某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是确凿无疑的,理应依法享受征地补偿款的分配。

为此,曾律师在代表廖某与该村村委、该村民小组干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代理廖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庭审中结合证据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据理力争,提出的代理意见得到了合议庭采纳,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村民小组向廖某支付征地补偿分配款五万余元。

三、关注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从取得律师资格至今,曾向前律师一直十分重视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对确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和个人,经常积极主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更是从不推辞,仅20XX年一年,他就办理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起。

在办案过程中,他从不因为是免费的法律援助业务而有所懈怠,始终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弘扬扶贫济弱的精神,真心实意的帮助那些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认真维护弱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政府形象及弱势群体权利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如在20XX年办理黄某医疗纠纷案件中,为吃透案情,曾律师自费购买了专业的医学书籍,专程到外地找医学专家咨询,查找国内外权威资料,通过掌握翔实的资料,推翻了省医学会作出的“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维护了黄某的合法权益,该案也被评为当年度省级经典法律援助案例;在20XX年办理的史某等农民工与某外商独资企业劳动争议纠纷案中,该企业国内负责人无视我国劳动法规规定,强行解雇员工而拒不支付相应补偿,并声称“不理解中国法律为何要给予辞退员工经济补偿”,曾律师通过电子邮件与该企业在美国的投资人进行沟通,宣讲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郑重阐明了外商到中国投资办企业应当尊重并遵守中国法律的道理,促使该企业最终选择了与史某等人和解,并与其他数十名员工达成了相应协议,该案的成功办理有力地维护了我国劳动法的尊严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郴州市电视台也进行了追踪报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外,曾向前律师还积极支持法律咨询热线及青少年维权活动,多次深入街道、社区,进行义务法律咨询,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积极对灾区及贫困地区进行无私捐助,汶川地震灾害、玉树地质灾害,他都积极响应号召,多次为灾区捐款、捐物,积极交纳“特殊党费”,并极力采取其他方式向灾区伸出援救之手。

他时常关注贫困家庭子女就学难的问题,积极联系和参与捐资助学活动,20XX年在办理庞某诉村委会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时,他作为被告村委会的代理人,了解到原告庞某因伤致贫造成其正上初中的儿子失学的情况,在积极促成当事双方进行和解之后,曾律师利用自己担任某建筑公司法律顾问的便利条件,联系了一位热心公益的建筑老板与庞某的儿子结成帮扶对子,使其又回到了学校。

四、执业文明规范、诚信赢得尊重由于对律师事业的热爱与执著,使曾律师炼就了一身过硬的执业技能,从而演绎了一个又一个成功的案例。

作为一名不断走向成熟的律师,他坚信先做人,后做事。

曾律师清醒地认识到,如果一个律师没有勤勉敬业的精神,没有良好的品行,是无法走向成功的,也无法获得社会及当事人高度的评价的。

工作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利于当事人的案件事实,庭审中言词缜密有度,驳斥对方有理有据,“重事实、重法律”的执业方式,使委托人充分信赖,也得到法官的充分尊重。

在办案中,他与法官交往慎法、与当事人交往慎德,不触“高压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律师职责,充分体现了新一代律师高尚的执业风范。

在近十年的律师生涯中,曾向前律师一贯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积极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办案时,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目的,从业清廉、公正、服务热情、认真、作风严谨、正派,严格依法依规执业,认真履行律师职责,从未出现错案、假案,从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当事人投诉情形;在执业中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关系严谨规范、遵守行为竞争规范,与同行关系融洽,互敬互助,从不搞不正当竞争,为年轻律师树立了榜样,赢得了尊重和好评。

“青春在创业中闪光,人生在奉献中升华”,这是曾向前律师的座右铭。

曾向前律师坚信,通过睿智的战略构想,深具亲和的人格魅力,坚韧不拔的创新精神,诚信务实的执业风范,一定能在律师的执业生涯中创造更加辉煌的明天。

二0 一一年四月十八日优秀律师事迹材料简介曾向前律师,男,37岁,中共党员,湖南众望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一、政治理念坚定,执业态度端正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尤其是在办理有重大影响、涉及到国家政策或稳定大局的法律事务过程中,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认真把握案件总体走向,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以及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政府、法院化解矛盾,构建和谐。

二、服务精益求精、维权不畏辛劳把敬业、拼搏、爱岗、奉献作为自己的人生信念,努力实现法律服务尽善尽美,精益求精,认真做好每件业务,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关注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20XX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起,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的帮助那些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认真维护弱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政府形象及弱势群体权利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多次深入街道、社区,进行义务法律咨询,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对灾区及贫困地区进行无私捐助,积极联系和参与捐资助学活动。

四、执业文明规范、诚信赢得尊重严格依法依规执业,认真履行律师职责,从未出现错案、假案,从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当事人投诉情形;在执业中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关系严谨规范、与同行关系融洽,互敬互助,从不搞不正当竞争。

第二篇:优秀律师评选申报材料:窦荣刚律师事迹材料优秀律师评选申报材料:窦荣刚律师事迹材料窦荣刚,男,汉族,1974年生,山东临朐人。

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1998年考取律师资格,20XX年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证号1370720XX10281728。

从业以来一直执业于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十二年,承办过大量在潍坊市、山东省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

20XX年荣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人民网联合举办的“20XX年度最佳辩护词”评选优秀奖;20XX年3月被潍坊市司法局授予“20XX年度潍坊市优秀律师”;20XX年荣获山东省第十三届律师业务理论研讨会(山东律师论坛)论文评比一等奖;20XX年荣获山东省首届律师、公诉人辩论赛团体一等奖;20XX年被评为潍坊市法律援助优秀个人;20XX年度被评为潍坊市构建和谐社会法律服务百日行活动先进个人。

所撰写的有关“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刑事和解制度”等方面的专业论文多篇在《法制日报》、《律师与法制》、中国律师网等国内权威专业主流媒体上发表,对我国律师行业文化建设和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均产生了一定影响。

所承办的成功辩护案例一篇在《上海法治报》以整版版面发表,另一篇被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编辑、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刑事辩护业务指导书籍《法庭亮剑——大律师获奖辩护词暨经典刑案评析》一书收录。

一、律师执业方面,坚持刑事辩护专业化方向,努力钻研业务,扎实勤奋工作,以专业主义的辩护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窦荣刚律师执业以来,一直坚持刑事辩护专业方向,高度重视对刑事法律及相关专业领域知识的学习、研究和积累,并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办案实践,凭借较为扎实的专业功底、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辩护工作的高度投入,善于从纷繁的案情中寻找到对委托人最为有利的辩护思路,准确把握辩护要点,并以严密精准的论证说服法庭或检察机关接受律师的辩护意见,从而取得更好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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