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5.搞好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登记。
如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验看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体验合格证明。
6.对大宗食品原料实行定点采购制度,对零星食品、原料也要实行集中定点采购。
严禁采购非定点厂、店供应的食品原料。
7.实行“阳光采购”,价格监督机制,采购的食品原料须公布价格,接受总务处、膳管会和师生监督。
总务处和膳管会要经常性作市场行情调查,随时调整采购食品、原料的价格。
8.采购的一切食品、原料,必须经过验收登记后,方可结帐、报帐。
食堂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2一、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加工经营活动。
《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信息公示栏”、《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悬挂在场内醒目位臵。
二、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食品安全。
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培训档案,增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诚信意识。
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三、设臵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档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预案。
四、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后方能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上岗。
五、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记录查验制度,供应商资质审查合格。
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登记详细、索证索票齐全、验收合格、台账记录登记完整。
六、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做好防鼠、防蝇、防尘、防虫等防护措施。
七、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把食品采购关、加工关,供餐关。
按规定进行试尝、留样并详细填写试尝、留样登记表,学生集体供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购买直接入口食品;不得加工来源不明、掺假掺杂、腐败变质、过期的食品及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不得加工凉菜;不得使用亚硝酸盐。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食品质量,本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第二条自查范围1. 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全过程;2. 食品添加剂使用及食品包装材料;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4. 食品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及场所卫生;5. 食品检验检测及质量追溯。
第三条自查内容1. 食品原料采购(1)供应商资质审查;(2)原料质量检验报告;(3)原料储存条件及保质期。
2. 食品加工(1)加工工艺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2)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规定;(3)加工场所卫生状况。
3. 食品储存(1)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2)食品保质期及质量状况。
4. 食品运输(1)运输工具是否符合卫生要求;(2)运输过程中的温湿度控制。
5. 食品销售(1)销售场所卫生状况;(2)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措施。
6.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1)定期进行健康检查;(2)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7. 食品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及场所卫生(1)设备、工具、容器清洗消毒;(2)场所卫生清扫及消毒。
8. 食品检验检测及质量追溯(1)定期进行食品质量检验;(2)建立食品质量追溯体系。
第四条自查频次1. 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全过程每月至少自查一次;2. 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包装材料每季度至少自查一次;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每半年至少自查一次;4. 食品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及场所卫生每月至少自查一次;5. 食品检验检测及质量追溯每季度至少自查一次。
第五条自查记录1. 自查记录应详细记录自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2. 自查记录应由自查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确保企业食品安全,提高从业人员健康水平,本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1.目的保证公司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和所生产、经营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加强公司生产、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职责3.1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按照本制度要求组织并实施食品安全自查。
3.2各部门应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参与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整改。
4.内容4.1食品安全管理小组4.1.1公司应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组长由公司质量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生产负责人担任,组员由各部门主管担任。
4.1.2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制定整改措施,监督各部门按照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4.2食品安全自查4.2.1食品安全自查分为全面自查、专项自查、日常自查,自查种类范围如下:1)全面自查,是指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表》所列全部内容开展的检查;2)专项自查,是指根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信息、抽检信息、消费者投诉信息或者应相关部门的要求等,针对《食品安全自查表》所列部分内容开展的专项检查;3)日常自查,是指食品生产企业根据自身生产工艺特点,为确保食品生产顺利进行或者食品安全措施有效运行,针对某些固定项目,在生产之前、生产过程中、生产结束后采取的例行性检查。
4.2.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开展专项自查:1)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存在较为集中食品安全问题的;2)为重大活动提供食品保障的;3)涉及行业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4)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案件查处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5)监督抽检不合格的;6)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者风险隐患的;7)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的;8)政府及有关部门公告需要自查的;9)需要自查的其他事项。
4.2.3本公司应每年至少完成一次全面自查。
4.3食品安全自查表4.3.1《食品安全自查表》内容应按照《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规范》要求进行制定。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蛋糕店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本蛋糕店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顾客饮食安全,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蛋糕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自查范围1. 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环节;2. 食品加工场所、设施设备、工具的清洁卫生;3.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4.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5.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三、自查内容1. 食品原料采购(1)采购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来源不明、质量不合格的原料。
(2)原料采购时,应查验供应商的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
(3)原料采购后,应按照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原料新鲜、安全。
2. 食品储存(1)储存食品的场所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食品储存应按照原料种类、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3)储存食品的容器应密封,防止食品受潮、变质。
3. 食品加工(1)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加工过程中应防止交叉污染。
(2)食品加工工具、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加工过程安全。
(3)食品加工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子、口罩等,保持个人卫生。
4. 食品销售(1)销售食品应按照食品分类、保质期等进行摆放,确保食品新鲜、安全。
(2)销售食品应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等信息。
(3)销售过程中,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5.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食品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避免带病上岗。
(3)食品从业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6.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2)定期检查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幼儿园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范文7篇

幼儿园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范文7篇幼儿园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篇1为了避免幼儿园食堂发生火灾或伤害事故,预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埠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矶、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为了促进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防范经营风险,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自律档案,并妥善保管,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制定的自查记录表对自身的经营资格、经营场所、经销食品、经营行为等逐项如实自查。
每周一次、每月一表,自查记录存入自律档案妥善保管,随时接受检查指导。
食品经营者对自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果未认真履行自查义务,发生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工商部门将从严查处。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在职工作人员。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
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进行上岗体检,并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和健康知识培训。
检查范围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
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
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
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6、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员工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 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以及检查表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储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的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验。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病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存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饰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食堂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10篇)
食堂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10篇)食堂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精选10篇)食堂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1为进一步增强食堂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堂工作优质、安全、高效的运转,特制订以下安全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把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出售腐烂变质、有害有毒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操作中生熟食物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各种炊司用具定期定时消毒清洗。
三、严把拣菜、洗菜关,确保拣清、洗净、烧熟;防鼠咬蝇叮,严禁病从口入。
四、食堂、仓库、餐厅的门窗及时关锁,加强值班巡查,严防失窃等事件的发生。
五、食堂的所有设备必须按规范操作,注意用电、用气安全,杜绝各种人为事故的发生。
六、食堂配备的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保持完好,正确使用,不得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七、锅炉房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时时检查锅炉及设备的运行情况,严防事故的发生,蓄水池的大门要做到随开随锁。
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锅炉房和蓄水池区。
食堂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2一、加强“安全第一”的意识,重视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将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由校长或副校长主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证合一,即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卫生许可证、培训合格证,依法办事。
四、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隐患,有防蝇、防霉变措施。
食品操作间有专人负责,严防闲杂人员随便入内,非工作时间,食堂关门上锁。
五、食堂食品、食油必须是通过正规,采购的合格食品和食用油,定期检查食用油日期、色泽、气味,防止使用变质油。
六、保持餐具清洁卫生,配备消毒,定期消毒。
七、生食和熟食、干净和不干净的食物必须分开,食物储存室不得混有杂物。
八、严格掌握食品有效期,保鲜期,定期清理储存食物,严防食物过期、霉变、鼠咬虫蛀。
九、食品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不得留长发和长指甲。
十、学校必须定期每月自查食堂卫生安全工作,并将自查结果由主管领导签名后存档。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完整版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一、目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三、自查内容1.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2.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采购和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4.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和销售;5.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食品质量安全;6.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和销售的全过程信息;7.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8.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9.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10.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四、自查周期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自查周期为每半年至少一次。
五、自查结果处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自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自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并存档。
六、责任追究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照规定进行食品安全自查,或者自查结果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其停产停业,直至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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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通用8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认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自查范围对本厂食品生产全过程实行全面检查、层层监管,由食品安全负责人牵头,各部门、岗位负责人配合。
三、自查内容(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营业执照与食品生产许可证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是否一致,是否发生变化,变化后是否报告。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落实情况。
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是否建立人员健康档案,是否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三)原料进货查验落实情况: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索证、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购进时是否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和合格证明文件。
是否有详细的采购验证记录;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遵照了GB2760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是否实施“五专”管理,有单独的进货台账。
(四)生产过程控制情况:厂区环境、生产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卫生状况是否良好,生产工艺过程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是否定期维护保养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是否存在人流、物流及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五)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是否配备了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计量检验仪器、设备是否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是否齐备;检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具有检验资格和能力;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是否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是否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六)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是否有采购不合格食品原辅料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情况,对不合格品是否按要求进行处理,对不安全食品是否按相关规定进行召回,并有记录。
(七)食品标识标注情况:生产的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八)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是否建立了食品的销售台账,记录了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合格证号、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包括购货者的名字,地址、销货场所等。
(九)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企业是否积极并严格执行各个产品的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
执行的标准是否有效。
四、工作要求应当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自查情况记录,真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证。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1、设立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进行商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
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疏隔离、洗消严格: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
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篇2一、目的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
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
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
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4、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1)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2)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3)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4)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
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
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
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8)提交自查报告。
4、纠正措施(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查小组确认。
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篇3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
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
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
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销毁制度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者和通知情况,并向工商部门报告。
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和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五、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等途径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接受有关单位检查和消费者查询。
七、日常卫生管理制度1、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吐痰;经营场所每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