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标准[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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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 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

《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

1、选址

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

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

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

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

⑵感染性疾病科应分设呼吸道发热病人、肠道病人、肝炎病人的 专用出入口和医务人员专用通道。应设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的出入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 感染性疾病科的

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 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 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 编辑 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 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 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 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 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 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 编辑

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

设有醒目标志。

⑶感染性疾病科内应设有污染、半污染和清洁区,三区划分明确,相互无交叉,并有醒目标志。 ⑷感染性疾病科应设置医务人员更衣室,在半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设置符合要求的第二次更衣区。

3、通风、排风 ⑴感染性疾病科业务用房应保持所有外窗可开启,室内空气保持流通。 ⑵感染性疾病科的空调系统应独立设置,禁止使用下列空调系 统:循环回风的空气空调系统;不设新风,不能开窗通风换气的水一

空气空调系统; 既不能开窗、又无新风、排风系统的空调系统;绝热 加湿装置空调系统。 设中央空调系统的,各区应独立设置;呼吸道发热门诊设全新风 空调系统,肠道、

肝炎门诊设中央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和换气次数不 得低于设计规范要求;不设空调系统的,应确保自然通风。 4、消毒 ⑴感染性疾病科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 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 、、排放要

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⑵感染性疾病科内应设置专用的消毒室。

⑶各业务用房必须安装紫外线灯或其他备用卫生部批件的空气

消毒器械,配备非手触式洗手装置、消毒箱、纱窗纱门、防虫防鼠等

消毒隔离和卫生

设施。 5、呼吸道发热门诊的具体要求

⑴呼吸道发热门诊内至少设置一间诊室。

排放要求》

间距,确保通风。建议间距 20 ~25m 。

要设有引导标

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口。各出入口应

⑵呼吸道发热门诊内必须设独立厕所。

⑶呼吸道发热门诊内应具有挂号、候诊室、治疗室、留观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和收费、取药等功能。

⑷呼吸道发热门诊内应尽量采用自然通风,自然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设施,进行强制排风。有条件的医院应采取措施形成从

清洁区到污染区的室内空气压力梯度。

⑸使用中央空调的应调整气流方向,使气流从清洁区到半污染区、再到污染区,污染区域内应保持负压。每周对空调系统清洗消毒1-2次,对空调冷却水集中收集,消毒后排放。

6、肠道、肝炎门诊的具体要求

⑴肠道门诊内污染区主要包括肠道病人诊疗室、病人专用厕所、观察室;半污染区包括挂号收费、发药室、治疗准备室;清洁区包括医务人员更衣

室、库房等。肝炎门诊内污染区主要包括病人诊疗室、抽血室;半污染区包括挂号收费、发药室、治疗准备室;清洁区包括医务人员更衣室、库房等。肠道门诊厕所应设病人专用蹲式坐便器。

⑵肠道门诊诊疗室、观察室、肝炎门诊的诊疗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挂号收费、发药室应分设窗口,确保肠道病人与肝炎病人就诊路线不交叉。

⑶肠道门诊观察室应设置1张及以上观察床位,并配备必要的急救药械。

7、艾滋病门诊的具体要求参照肠道、肝炎门诊。但要满足艾滋病诊疗过程中的人文关怀、保护隐私以及健康宣教等要求。

&必备的医疗设备

⑴检验设备:血、尿、便检测仪。

⑵放射设备:X线检查设备。

⑶基本急救设备:氧气瓶、简易人工呼吸器、急救药箱等。

三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

除按二级综合医院设置外,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设置处置室和抢救室等。

1、处置室:划分无菌区、清洁区与污染区。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2、抢救室:仪器及物品摆放固定,标志醒目。设有抢救床、抢救车、氧气瓶、氧气袋、血压计、除颤器、心电监护仪、专用呼吸机、吸引器、插管

物品等,备有常用抢救药品及一次性消耗品如吸痰管、吸氧管、导尿管、采血针、试管、一次性手套等。处置室、抢救室应安装紫外线灯或其他具备卫生部

批件的空气消毒器械。

(一)人员配置要求

1、基本要求:各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当配备有一定临床经验,经过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工作制度及感染性疾病流行

病学、预防、诊断、治疗、职业暴露防护和处理以及消毒隔离等内容培训,技术好、责任心强的高年资内科医师,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2、一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诊室应配备一名医师和一名护士,并有专人负责清洁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

3、二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配备

一名中级职称以上、有传染病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师担任主任,负责科室全面工作,各诊室应配备能满足工作要求的医护人员,并有专人负责清洁消毒和医疗

废物处理工作。

4、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配备一名具有副高职称以上、有传染病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师担任主任,负责科室全面工作;各诊室应配备能满足工作要求的医护人员,并有专人负责清洁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四、医院感染管理(一)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感染管理与控制工作,三级医疗机构必须设置医院感染管理职能部门,配备3—5名专职人员(医师或公共专业医师和护士);二级以下(含二级)医疗机构应指定1—2名专人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二)按照《消毒技术规范》

《医院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院感染的技术指南》的要求,做好感染性疾病科门诊与病区的消毒隔离工作,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消毒隔离工作的指导,并做好空气、医疗用品、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与使用中消毒剂的微生物学监测,

二、三级医疗机构每三个月一次,一级医疗机构每半年一次,并做好记录。

(三)医务人员防护

采取标准预防的原则,并根据感染性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在工作时的危险性程度采取分级

防护,防护措施应当适宜。

1、医院内所有区域应当采取标准预防。标准预防的核心内容包括:所有的病人均被视为具有潜在感染性病人,即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要防止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又要防止非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强调双向防护。既要预防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给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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