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防治各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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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企业生产、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物料运输与堆放、道路保洁、绿化养护、矿山开采等活动以及地面产生的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本办法所称物料是指煤炭、砂石、灰土、灰浆、灰膏、水泥、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及装修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第四条扬尘污染防治遵循政府主导、业主负责、部门监管、公众参与的原则,实行源头控制、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第五条市、辖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统筹协调、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本辖区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巡查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建立扬尘污染环境监测制度,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拆除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考核。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园林绿化、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以及道路保洁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本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港口码头等交通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公路、港口码头的日常管理。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扬尘治理八个百分百工作标准及内容

扬尘治理八个百分百工作标准及内容

扬尘治理八个百分百工作标准及内容扬尘治理是指对于施工现场、道路交通、工业企业等产生扬尘污染的活动进行控制和治理的过程,是建设美丽中国、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

为了有效地控制和治理扬尘污染,制定八个百分百工作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以下是八个百分百工作标准及内容的详细解析。

第一百分百: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是扬尘治理的重要基础,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加强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定扬尘污染防控方案,责任到人,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到位。

第二百分百:制定扬尘防治预案企业应按照当地扬尘防治规定制定针对性的扬尘防治预案,在施工、运输等环节严格按照预案要求操作,有效地防治扬尘污染。

第三百分百: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对于施工现场,企业应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施工场地封闭、扬尘防护、现场秩序等管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整洁,避免扬尘污染加剧。

第四百分百:合理运输和堆放物料在物料运输和堆放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扬尘污染。

对于运输车辆要严格控制车速,装车时应事先盖好车篷,确保货物不会向外散发扬尘。

对于物料堆放场地,应戴好口罩或其他防护用品,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第五百分百:规范道路交通管理在城市道路交通方面,要加强执法力度,规范车辆通行,禁止乱停乱放行为。

对于重型车辆,应加装减震器、防护罩等措施,减少路面磨损和扬尘污染。

第六百分百:强化工业企业扬尘治理对于生产企业,应加强设备、设施和技术装备的更新和改造,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扬尘污染。

同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等环节的监管,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排放。

第七百分百:完善监测手段和机制扬尘治理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及时监测和掌握扬尘污染的情况,准确判断各个环节的扬尘污染程度。

针对不同区域和不同行业的扬尘污染,应制定详细的监测方案,借助专业技术、仪器设备等手段进行准确监测。

第八百分百: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文明施工活动扬尘治理不仅是一项技术工作,也是一项社会治理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扬尘专项防治方案

扬尘专项防治方案

xxx工程扬尘专项防治方案目录一、编制目的 (1)二、工程概况 (1)三、扬尘来源 (2)四、设备及人员计划 (2)五、扬尘管理目标 (2)六、组织机构建立 (2)七、责任制考核 (3)八、控制要点 (4)九、管理控制 (4)十、检查及奖罚 (8)一、编制目的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全年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的完成,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的具体体现,也是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所以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施工现场扬尘专项防治方案。

二、工程概况三、扬尘来源1、施工期的扬尘主要来自:土方挖掘,现场堆放,土方回填及运输车辆道路扬尘。

2、施工期间,土方开挖、冲孔渣土或废弃物运输时产生的扬尘。

3、堆放的原材料(如水泥、白灰、沙子等)底泥流淌在路面风干产生。

4、后续混凝土浇筑车辆大量进出施工场地导致道路扬尘。

四、设备及人员计划表4-1设备及人员表五、扬尘管理目标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2、无市民重大投诉;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4、上及部门检查验收达标;六、组织机构建立项目部扬尘控制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置,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融入到整个管理中。

扬尘控制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组长:负责全面管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组织检查。

副组长:具体负责做好扬尘治理的落实、安排、指挥等各项管理工作。

负责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的组织,全员扬尘治理工作的教育,配合做好现场宣传工作。

具体负责现场扬尘治理各项工作的协调。

建筑扬尘治理责任书

建筑扬尘治理责任书

篇一:扬尘目标责任书淄川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淄川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淄川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为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建筑施工对城市环境和人民生活的影响,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土石方工程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和《淄博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为确保工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效果,特签订本责任书,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认真履行。

一、建设单位责任(一)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第一责任人,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起主导作用,在项目开工前,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组成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机构,做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检查。

(二)负责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列入施工合同主要内容。

在组织工程招标时,不得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竞价范围,并保证按时足额拨付。

(三)负责对施工单位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牵头做好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和施工车辆冲洗上路管理工作。

选用有资质的渣土运输单位运输土方、渣土。

(四)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等。

(五)负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检查监理单位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监理责任落实情况。

二、监理单位责任(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

(二)负责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程监理工作范畴,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内容写入监理细则及监理日志中。

(三)检查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行为坚决制止,不服从管理的,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施工单位责任(一)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承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扬尘防治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扬尘管理制度

扬尘管理制度

扬尘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类建设工程和施工活动日益增多,扬尘污染问题逐渐凸显。

扬尘不仅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危害公众健康,还会破坏生态环境。

为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扬尘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拆除工程、道路清扫保洁、物料运输与堆放等活动。

三、职责分工1、建设单位承担扬尘污染防治的首要责任,将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并及时足额支付。

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在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定期组织检查。

2、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扬尘防治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批。

建立扬尘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职责。

配备必要的扬尘防治设备和设施,确保正常运行。

3、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的扬尘防治方案,监督其执行情况。

对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扬尘防治工作情况。

4、政府相关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市政工程等领域的扬尘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运输扬尘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物料堆放等方面的扬尘监督管理。

四、扬尘防治措施1、施工场地围挡施工现场应沿周边连续设置硬质围挡,高度不低于_____米,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围挡底部应设置防溢座,防止泥浆外溢。

2、场地硬化与清扫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加工区、材料堆放区应进行硬化处理,保持地面平整、坚实、无积水。

安排专人定期清扫施工现场,保持场地清洁,清扫过程中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3、物料堆放与覆盖各类物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并采取覆盖措施,防止扬尘产生。

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密闭存放或设置防风抑尘网。

4、土方施工土方作业应采取湿法作业,配备洒水车、雾炮机等降尘设备。

晋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0)

晋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0)

晋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0)第一条为了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扬尘污染主要是指施工扬尘污染、道路扬尘污染、堆场扬尘污染、工矿企业扬尘污染、土壤扬尘污染等扬尘污染。

第四条扬尘污染防治遵循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属地管辖、源头控制、预防为主、损害担责。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扬尘污染防治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扬尘污染。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自觉参与防治扬尘污染的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公益宣传,并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舆论监督。

第七条鼓励、引导扬尘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和应用。

第二章防治职责第八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统筹协调、长效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考核、挂牌督办、约谈等制度。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和具体的防治方案,明确扬尘污染防治的目标和措施,并组织落实;(二)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三)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扬尘防治应急机制;(四)对扬尘污染防治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辖区内扬尘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第九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扬尘污染监测,确定和公布重点扬尘污染源,考核扬尘污染重点防治任务完成情况,并实施奖惩。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混凝土(沥青)搅拌站、预拌砂浆站、水稳拌和站及其他工矿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深圳市施工现场扬尘专项防治方案

施工现场扬尘专项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工程概况:Xxxx。

主要结构物及工程量:Xxxx。

二、编制依据1、《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SJG-46-2018);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深圳市环境规范化管理要求》;4、《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5、《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6、《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7、《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三、扬尘管理目标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2、无市民重大投诉;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5、争创市级绿色工地;6、工程扬尘防治六个100%,即:(1)施工围挡及外架100%全封闭;(2)出入口100%安装TSP在线监测设备;(3)出入口及行车道100%硬底化;(4)易起尘作业面100%湿法作业;(5)出入口100%安装冲洗设备;(6)裸露土及易起尘物料100%覆盖;四、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识别本工程施工现场控制扬尘污染的客观环境是施工作业场地较狭长,市区作业敏感区域较多,涉及桥梁、隧道及路基等作业,控制扬尘污染的因素复杂,任务繁重,现场扬尘主要存在于以下方面:1、施工场地平整完后无植被,地面泥、石暴露,车辆碾压和人为踩塌后易形成扬尘源。

遇风上升于空中,形成扬尘造成污染。

2、超前对施工区域进行清表,清除地表植被后长期未作业,且未对裸露地表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造成扬尘污染。

3、路基高边坡、隧道明挖段土石方开挖时,未配置洒水降尘设备,未采用湿法作业,开挖后裸土未及时进行覆盖,造成扬尘污染。

4、路基土方回填过程中,由于土方含水量控制不严或碾压后未及时采取措施会产生扬尘。

5、桥梁桩基施工时,旋挖机、流动汽车吊及混凝土运输车车轮带泥上硬化便道未及时清理,经过反复碾压,形成泥土粉尘造成扬尘污染。

6、桥梁承台开挖时,未采用湿法作业,土石方未及时清运或土石方堆放场地未及时平整覆盖防尘网,造成扬尘污染。

扬尘控制管理制度

扬尘控制管理制度1、项目经理为项目扬尘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履行扬尘治理责任。

2、建立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3、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5、城市建成区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杜绝现场搅拌,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

6、工程外脚手架外侧按标准要求进行密目网全封闭,楼层内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清理后垃圾用袋装或容器装,并使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地面垃圾堆放点,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

7、黄、橙、红色预警时,各项目必须停止施工现场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

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禁止建筑工地室外电焊、喷涂、粉刷等作业。

8、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9、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以下方面: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施工现场道路路面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工地出入口100%安装全封闭车辆冲洗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洗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压尘,采取湿法作业减少扬尘;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及涉土石方作业的施工工地100%安装在线视频监控,现场扬尘监测仪器要保证良好运行;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及车辆100%达标。

施工扬尘管理机构--责任体系

施工扬尘管理机构--责任体系扬尘治理管理机构及责任体系施工单位:XXX扬尘治理管理机构及责任体系一、扬尘治理管理机构的建立为确保我公司彭州项目创绿色环保工地目标的实现,切实做好扬尘治理工作,以科学管理、技术措施为指导核心,建立由项目经理牵头作为第一责任人、项目执行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作为第二责任人推进项目管理班子落实、专职扬尘管理员督促项目作业班子实施的扬尘、噪声污染治理组织机构,机构成员:组长:XXX副组长:XXX组员:XXX、XXX、XXX、XXX、XXX。

二、建立扬尘治理责任制体系(一)项目经理扬尘治理责任制:1、项目经理作为扬尘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须认真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地方有关规定和配套文件执行。

2、负责制定并与项目各级层层签定扬尘治理责任书,并带头贯彻执行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条文,落实扬尘治理经费的使用和分配。

3、组建项目部扬尘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扬尘管理人员。

4、每周构造一次扬尘专项检查和扬尘控制设施(备)验收。

5、每周组织一次扬尘治理例会,组织研究扬尘、噪声污染治理有关知识,通报本周文明施工情况,布置下周文明施工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存档。

6、审查项目部管理人员扬尘管理目标,督促落实并组织定期考核。

审批扬尘治理技术措施,安排人力和物力计划。

7、批准项目年度扬尘技术措施计划和项目扬尘管理总目标,总督促实施。

8、定期向公司职代会报告项目扬尘管理工作情况和扬尘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二)项目执行经理扬尘管理责任制: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全部项目扬尘管理工作举行具体构造指点,对扬尘管理工作中的技术问题负总的责任。

2、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贯彻有关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在扬尘治理技术范围内对项目经理负责。

3、领导制定企业工艺、技术标准,负责审核高、大、难工程项目的施工构造设计及其防范措施。

4、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主持制定并负责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其技术措施。

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0修正)

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0修正)第一条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与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物料运输与堆放、预拌混凝土生产、市容保洁、绿化作业等活动以及因裸露地面在自然力或人力作用下产生颗粒物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

第三条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坚持政府主导、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统筹协调、长效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协调跨区扬尘污染防治,并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

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市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第五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和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并负责对企业事业单位物料堆场(仓库)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市政给排水设施建设和拆除工程等施工活动,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建设用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等的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道路、港口码头建设和拆除工程等施工活动,公共停车场、公路保洁和绿化作业、港口码头物料堆场、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用地、违反公路管理建(构)筑物拆除等的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轨道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轨道交通建设和拆除工程等施工活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用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主管部门负责对水利设施建设和拆除工程等施工活动,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场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用地、违反水资源管理的建(构)筑物拆除等的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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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扬尘防治各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
1.负责组织本项目关于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组织宣扬扬尘
污染防治知识,不断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水平。

2. 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向各部门下达扬尘污染防治任务,
对完成各项扬尘污染防治任务负责。

3. 负责组织本项目对执行扬尘防治方案工作的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肯定成绩。
激励先进,发现问题,落实措施,不断巩固,提高本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水
平。

二、安全负责人
1、协助项目经理制订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2、严格执行制订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定期进行检查记录。
三、班组长
1、结合施工防护安全架和脚手架,在施工范围外侧设置密目隔尘网。
2、场内地面道路每天清扫,并上下午浇水不少于两次,保持清洁干净,防止
尘土飞扬,裸露土方及垃圾堆放场地用防尘网全面覆盖。

3、运输、施工作业的车辆在离开施工作业场地前,对车辆的轮胎、车厢、车
身进行全面清洗,防止泥浆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对外界道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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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四、施工班组
1、根据安全员的要求及班组长的安排,做好分管区域的扬尘防治作业。
五、扬尘防治组人员
项目经理 安全员 班组长 施工班组
彭杨 龚卫平 褚骏 王夕华
责任人: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南通辰龙广场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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