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保障税比较
浅谈社会保险税的国际比较及借鉴

浅谈社会保险税的国际比较及借鉴1. 引言社会保险税是指个人和企业根据法律规定缴纳的用于支付社会保险费用的税款。
社会保险税的设立旨在保障社会成员在意外、疾病、失业等风险面前的保障,促进社会的平衡和发展。
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险税制度存在一定差异,本文将以国际比较的方式,探讨社会保险税的不同应用,并对其他国家经验进行借鉴。
2. 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险税制度2.1 国家A的社会保险税制度国家A采用了基于工资总额的社会保险税,个人和企业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该制度强调了公平性,因为缴费金额主要依赖于个人的工资水平。
然而,这样的税收制度可能对高收入者造成一定的负担过重。
2.2 国家B的社会保险税制度国家B采用了基于就业人数的社会保险税,个人和企业根据就业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
这种制度与国家A相比,主要关注的是就业人数,以保障更多的人能够享受社会保险的权益。
然而,这样的制度可能导致企业在就业人数增加时面临更高的税务负担,从而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
2.3 国家C的社会保险税制度国家C采用了综合性的社会保险税制度,将个人和企业的财产、收入以及其他资产进行汇总计算缴纳。
3. 各国社会保险税制度比较及借鉴3.1 公平性的考量社会保险税的设计应兼顾公平性和可行性。
从国家A的工资总额税制度可以借鉴到,税收的负担应该与个人的收入相匹配,以确保公平性。
然而,税率的设定也需要注意高收入者的负担问题。
3.2 保障就业的考量国家B的基于就业人数的税制,确保了更多的人能够享受社会保险的权益。
这一点对于促进就业和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作用。
其他国家可以借鉴这种税制,但需要注意税收对企业的影响,避免对企业造成过大的负担。
3.3 综合性考量国家C的综合性税制将个人和企业的财产、收入等综合纳入考虑。
这种综合性税制可以确保税收的全面性,并更准确地反映个人和企业的实际情况。
其他国家可以借鉴这种税制,但需要注意税制的复杂性和实施的可行性。
4. 结论通过对不同国家社会保险税制度的比较,可以看出不同税制的设计目标和重点不同。
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研究

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研究作者:黄蕾来源:《经营者》 2019年第19期黄蕾摘?要?加拿大作为西方发达国家,其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比较完善,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本文首先分析了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构成状况,其次总结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设计的先进经验,最后总结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以扩大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与福利水平。
关键词?中国?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经验一、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构成状况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开始于20世纪初期,1927年颁布《老年养老金法》标志着加拿大养老保障制度的初步形成。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该国社会保障制度相对比较完善,能够适应自身的发展需求,大大提升了社会保障水平,能够满足该国国民的养老、医疗、失业、就业等方面的社会保障需求。
当前,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基本由5个部分组成,具体为:第一,养老保险制度。
加拿大养老保险主要为三支柱体系,其中第一支柱是国家养老金计划,于1966年立法实施,主要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构成,缴纳比例为工资的6%,雇主、雇员各承担3%。
该养老金计划具有国家强制性。
第二支柱是雇主退休金计划,由雇主与雇员双方签订投保协议,雇主选择一个保险公司为雇员投保,且雇主必须缴费。
该计划分为确定配额与确定福利两种,能够满足雇员流动时个人账户的转移,但风险需要雇员承担。
目前,加拿大有约50%私营企业加入了该项养老金计划。
第三支柱是个人登记退休储蓄计划,该计划由政府引导实施,缴纳的资金不超过个人工资的18%,少于13500加元的收入,政府对其免除征税。
它是私人养老金计划的一种。
除此之外,加拿大还设计了老年保障计划,以确保老年人的健康生活,提升老年人的生活福利水平。
第二,医疗保险制度。
加拿大医疗保险制度主要依靠公费医疗,资金来源于政府税收,由私人医院或医生为国民提供医疗保障服务。
自学考试发展经济学考点:发展中国家的税收结构及税收

自学考试发展经济学考点:发展中国家的税收结构及税收自学考试发展经济学考点:发展中国家的税收结构及税收自学考试发展经济学考点:发展中国家的税收结构及税收1、发展中国家的税收的种类:(1)直接税;主要是由个人或公司所得税、财产税、社会保障税等税种所组成的。
最大的特点:直接以纳税人作为对象来进行征收。
主要是按照人头来征税。
因此原则上不能转嫁税负,比如个人所得税。
(2)间接税;主要是由营业税、商品销售税和其它税种共同组成的。
它主要是对商品或劳务的买卖的流转额作为课征的对象。
它的特点是可以进行转嫁。
如营业税、商品税(3)关税;主要是指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在当前地区经济、全球经济一体化条件下,各个国家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从事了大量的国际贸易活动,由此产生关税。
一般是对于进口产品所征收的税种。
关税的征收可从两个方面:(1)它可按照所进口的商品的数量——从量税(2)可从价值角度——从价税2、发展中国家税收结构的特点:(1)在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中,直接税比重比较低;根据教材中图表看出,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所得税在各种税收中的份额逐步上升。
在人均收入比较高的国家,所得税的比重也比较大。
在发达国家,所得税是政府税收的主要税种。
有些发达国家的直接税的比重甚至高达90%,与此相比,发展中国家的直接税的比重只占了30%左右。
特别是最不发达的国家中,所得税的比重最低。
社会保障税的比重在最不发达国家中更是低的可怜,只占总收入的1、6%.所以,可以预期,随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人均收入水平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可能会随之增长,因此直接税所包括的各种税是发展中国家需要加强的主要税种。
(2)发展中国家对关税收入的依赖比较明显;关税收入,包括对进口和出口商品和劳务所征收的关税和规费收入在发展中国家的税收收入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在最不发达国家组中,关税收入占所有收入的41、6%,而在工业化国家组中,关税收入只占3、7%.进口税的比重与一个国家经济的开放程度密切相关。
社会保障税国际比较与借鉴

社会保障税国际比较与借鉴 一、引言 社会经济运行体系由社会生产系统、社会治理系统和社会保证系统组成,三者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体系。社会保证制度作为社会稳固机制,在经济进展中起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社会保证制度的改革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一个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证制度框架差不多建立起来。在这一过程中,社会保证资金的筹集方式发生了全然性的变化,由原先各企业分散提取和治理,转变为目前社会化的收缴和治理。然而,现行的缴费方式在实践中仍存在着诸如覆盖面小、保证项目统筹层次低、征收力度不够、基金治理制度不健全、政策不统一等一些问题,难以保证筹集社会保证收入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展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人口老龄化周期的到来和家庭规模小型化的进展趋势以及入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都要求完善我国的社会保证制度。如何改革我国社会保证资金的筹集方式,进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证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目前理论界的要紧观点是开征社会保证税以代替现行缴费方式,以更具有法律强制力的税收形式筹集社会保证资金,摆脱当前缴费率偏低的逆境。因而,如何设置我国的社会保证税就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通过比较和分析各国保证税收入与各国社会福利支出间的对应关系、社会保证税的设置方式、社会保证税的构成要素、社会保证税的征收治理方式,探讨了在我国开征社会保证税的相关重要问题。
二、社会保证税与社会保证支出的对应关系 纵观世界各国,目前社会保证收入要紧来源于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保证税或费;二是政府的预算拨款,即政府的一样收入;三是社会保证基金的投资收益;四是各种形式的捐赠。社会保证税(Social Security Tax),又译成社会保险税,是为筹集社会保证基金而征收的一种专门目的税。有的国家薪给税(Payrall Tax)与社会保证税是作为一个税种征收的,二者具有相同的特点。也有一些国家征收的薪给税实际上是按工薪收入预提的个人所得税。在欧洲的多数国家中,社会保证税采纳社会保险缴款(Social Security Contribution)的形式,之因此不称之为税,是基于这种缴款具有有偿性利益对等关系的考虑。但不管名称如何,他们的性质和用途相同。除此之外,世界各国大多数以政府的一样税收收入来补偿社会保证税收入与社保证支出之间的缺口。一些国家的社会保证制度专门依靠从社会保证税获得资金,而另一些国家则侧重于一样税收收入。社会保证税在规模和结构上的差异反映了各国组织社会保证的不同方式。按照社会保证税收入与各国社会福利支出间的对应关系,可将目前世界各国社会保证制度的筹资方式划分为三种类型:社会保证税与社会保证支出差不多一致的筹资模式;社会保证税占社会保证支出较?蟊戎氐某镒誓J揭约耙话闼笆照忌缁岜U现С鼋洗蟊戎氐某镒誓J健?/P> (一)社会保证税与社会保证支出差不多一致的筹资模式 该模式的典型国家是德国。德国的社会福利方案体系较为完善,具体包括国家养老金体系、国家医疗保险方案、工伤事故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其他社会福利方案。其中,国家养老金体系要紧由工资税提供资助,同时,还从联邦税收收入中取得占养老金支出一定比例的补贴。目前这一比例为25%。国家医疗保险方案由社会保证税提供资金,工伤事故保险几乎完全由雇主的工资税提供资金,失业保险几乎完全由社会保证税提供资金,而其他社会福利方案所需资金则来源于政府的一样税收收入。下表列示了德国要紧社会福利方案的资金来源。
社会保障税的国际比较与启示(1)

社会保障税的国际比较与启示(1)近年来,中央在强化经济宏观调控的同时,加大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力度,特别是对国有经济结构的调整,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随着经济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市场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人员结构也必须进行相应调整,出现了大量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加之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给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严重的挑战。
而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十分脆弱,社会保险资金缺乏有力保证,部分城镇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等,已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关键在于建立一个稳定、可靠的资金筹措机制。
因此,有必要借鉴国际上通过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有效经验,推动我国社会保障筹资方式改税的步伐。
一、社会保障税的国际比较社会保障税是一种按受益原则征收,由获得某种特定收入的纳税人缴纳,专项用于社会保险方面的直接税种。
这种方式最初起源于美国,目前世界上已经有90多个国家采用税收的方式筹措社会保障资金,由于各国历史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各国的社会保障课税制度也不尽相同,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有美国、德国和英国。
(3)失业保险税。
纳税人为所有职工,每年的应税工资限额与养老保险相同,税率为%,雇主负担%,雇员负担3%。
(4)意外保险税。
纳税人为所有职工和农民,税率为%,完全由雇主按雇员的工资收入缴纳,但每年的税率根据各行业事故风险程度及全部职工年工资总额决定和调整。
(5)老年人关怀保险税。
1995年开始实行,纳税人与健康保险的纳税人相同,专门用于向国内老年人关怀保险提供资金,雇员部分适用的税率为健康保险工资总额可保上限的%,1996年又调整到%。
德国社会保障税的特点是分项目设置税种,筹措的资金用途十分明确,保障的项目多,福利好,但是它的前提是国民收入水平较高,对管理的要求高。
(三)英国的社会保障税。
英国的社会保障税是按保障对象分别确定征税对象的模式。
英国的社会保障税称作国民保障缴款,但其性质与税是一样的,具有强制性,且与收益者并不完全挂钩,征税的依据是工资薪金收入。
税制结构比较

2.阿彻标准
美国众议院税收方法委员会主席比尔·阿彻在批评性 地评价了美国20世纪80年代的税制改革时说,“今 天的税法比1986年税制改革前更糟”。于是,他针 对美国的情况提出,对于建立一种可以增加收入的 税收制度来说,应该用以下5个标准来评价税制改革 建议。
①简化征税程序和纳税程序。 ②尽最大可能激励储蓄。 ③最大限度地限制地下经济。 ④去除出口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中所含的税金。 ⑤增加进口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中所含的税金。
(二)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1. 以所得税额或财产额为课税对象,税源比 较固定,聚财功能较强,较易使用累进税率, 有利于宏观调控。
2. 个人所得税考虑了各种费用扣除,能体现 纵向和横向公平。
3.税负不易转嫁。 4.不会对物价产生直接的影响。
不足:
1.有可能损害效率——如果累进税率过高 2.计算和管理相对复杂
50
服装生产 200
100
100
服装批发 250
200
50
服装零售 350
250
100
合计
350
结论:
在全额流转税下,分工生产的税负大于 全能生产的税负,多环节的全额流转税 会阻碍社会分工
在增值税流转税下,两者税负相同,不 会对企业的生产组织产生影响,有利于 专业化、协作化生产和社会分工。
福(Sandford,1993)采用了3条标准来评价澳 大利亚、加拿大、爱尔兰、新西兰、英国、美 国等6国的税制改革。
①税制改革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改革者确 立的目标。
②税制改革的可持续性。
③税制改革产生合意的或不合意的副产品 的程度。这些副产品是指税制改革所产生 的可能预测到也可能没有预测到的主要影 响。
2税制结构比较

四、合理税制的标准 (一)税种改革的标准: 1. 商品类税种 2. 公司税和个人所得税 3. 财产和遗产税
(二)发达国家税制改革标准
1.桑德福标准 英国巴斯大学财政研究中心主任锡德里 克· 桑德福(Sandford,1993)采用了3条标 准来评价澳大利亚、加拿大、爱尔兰、 新西兰、英国、美国等6国的税制改革。
第二章
税制结构比较
第一节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税制结 构比较 第二节 各国税制改革趋势 第三节 借鉴与完善我国的税制结构
一.税制结构的概念
是根据国情,为实现税收的效率、公平、财 政目标,由若干不同性质和作用的税种组成 的主次分明、层次得当、长短互补、具有一 定功能的税收体系。 例:中国的税收收入统计
“今天的税法比1986年税制改革前更糟”。于是,他针
对美国的情况提出,对于建立一种可以增加收入的税收 制度来说,应该用以下5个标准来评价税制改革建议。
①简化征税程序和纳税程序。 ②尽最大可能激励储蓄。 ③最大限度地限制地下经济。 ④去除出口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中所含的税金。
⑤增加进口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中所含的税金。
2008年世界各国GDP排名如下(万亿美元): [--]欧盟 18.93 1.5% [1]美国 14.33 1.4% [2]日本 4.844 0.7% [3]中国 4.222 9.0% [4]德国 3.818 1.7% [5]法国 2.978 0.9% [6]英国 2.787 1.1% [7]意大利 2.399 ?% [8]俄罗斯 1.757 6.0% [9]西班牙 1.683 1.3% [10]巴西 1.665 5.2% [11]加拿大 1.564 0.7% [12]印度 1.237 7.3% [13]墨西哥 1.143 2.0% [14]澳大利亚 1.069 2.1%[15]韩国 0.953 4.3% 来自The World Factbook 《世界概况》
国外社会保障税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薪金 时负责 扣 缴 , 同 雇 主本 人 应 负担 的税 额 一 连
起 向税 务机关 申报 纳税 。 自营人 员应 纳 的税款 则
自行 申报 , 般 同个 人 所 得 税 一 起 缴 纳 。社 会 保 一
存在雇佣关系 , 也没有确定 的工薪所得 , 是否将其 纳入课 征范 围 , 国主要 依据 行 政管 理 条例 而定 。 各 比如美 国对 个 体 业 主 征 收 自营 人 员 保 险税 , 为 是 个 体业 主 ( 除医生外 ) 的老 年 、 属 、 遗 伤残 及 医院保 险而课 征 的 。在 许 多 发 展 中 国 家 如 阿根 廷 、 埃及 等 由于 征管 能力 限制 , 只对雇 主和雇员 征税 。
“ 基本医疗保险费” 以及 “ 失业保险费” 的征缴制
度 。这三 项费用具 有税 收 的基 本 特征 , 强制 性 、 如
开征社会 保 障税 , 由税 务 机关 统 一 负 责社 会 保障所需资金 的筹集, 由专 门的机构来负责管 并 理和使用社会保障资金 , 这样形成 了征收和管理 及 使用相对 独立 、 互 制约 、 互监 督 的机制 。这 相 相
一
、
我 国开 征社 会 保 障税 的 必要 性
投资分散 化 的风 险 , 进 结余 资金 的保 值 、 值 , 促 增 保证资金 的安全性 … 。 开征社 会 保 障税 , 立 和 完善 独 立 于 企 事 业 建 单位 的统一 社 会 保 障体 系 , 方 面 既 为劳 动 力 在 一
验 的借 鉴来解决我国开征社会保 障税 的基本设计, 税制设计 中包括征 收范围和 纳税 人, 课税对象 , 目、 率, 税 税
征 收 管 理 几个 方 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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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税(social security tax)也译成社会保险税或称社会保障缴款(social security
contributions)。有的国家薪给税(payroll tax)与社会保障税是作为一个税种征收的,前
者与后者性质共通。有的国家既征社会保障税,也征薪给税,两税的基本特征也接近。也有
的国家征收薪给税指的却是按工薪收入预提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是对薪金和工资所得
(即劳动所得)课征,它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得课税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随着社会
保障制度形成并发展起来的。 一 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税 社会保障税在发达国家的社
会保障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自从1889年德国创建社会保障税以来,迄今许多国家建
立了社会保障制度并开征了社会保障税。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不完全统计,征收不同形
式的社会保障税或薪金税的国家已有80多个,几乎包括所有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发达
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动经历了多次重大改革,社会保障政策和
操作模式也不断调整,社会保障税处于变革的激流中。发达国家现行的社会保障状况是社会
保障体系和社会保障政策改革与调整的综合反映,是政府宏观经济、社会政策特别是收入政
策变动的结果。 (一)社保税在税收收入中的地位及覆盖范围 1883年德国首创社会
保障体系以后,英、美、加等国为了缓解工人运动风潮,稳定统治,相继建立了自己的社会
保障体系。现在西欧、美、日、加等发达国家,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西欧诸
国更是成为高福利国家。这些国家社会保障覆盖的范围都比较宽,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退
休养老保障;二是失业者及丧失劳动能力者的补助;三是疾病医疗补贴。 各国在刚实施
社会保障时,社会保障项目较窄,社保税征收率也较低,强调以收定支。其后,随着各国社
会保障不断完善和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的强化以及税制改革的深化,属于社会保障税范围的税
收项目不断增加,税制结构日渐复杂,税收收入快速增加。从发展势头看,社保税的覆盖面
在扩大,很有可能越过所得税流转税成为第一号税种。目前,在奥地利、法国、荷兰、西班
牙、瑞典、瑞士、葡萄牙等国,社保税已成为第一号税种。已成为主要税种的国家有:美国、
比利时、意大利……等多个国家。 如美国,从50年代开始,社会保障税的增长率就超过
其他税种的增长率,从70年代开始成为美国的第二大税……从全国各级财政税收增长情况来
看,50~70年代这段时间里,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并不快,近30年的时间里仅增加了7.6
个百分点,其他各税占税收收入总额的比重均呈下降趋势。与此同时,社会保障税占税收总
额的比重却呈增长势头,而且增速超过个人所得税。从1950年到1979年的三十年时间里,
社会保障税收入占税收总额的比重由9.7%提高到24.1%,增加了14个百分点。正是这种增长
速度使得社会保障税在美国演变成为仅次于个人所得税的第二大税。 同其他发达国家一
样,社会保险税是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但同美国不一样,德国的社会保障税称为
社会保障缴款。这种社会保障缴款具有固定性和强制性,同时又具有有偿性,即该笔缴款要
用于社会保险活动中去。在德国,整体税收可分为三大块:一块是间接税,如增值税、国内
消费税等;另一块是直接税如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等,再有一块就是社会保险税即社会保
障缴款。这三大块的分布是间接税和直接税约占3/5,社会保险税占2/5.1978年社会保险税
收入为2128亿马克,1988年达到3662亿马克。社会保险税收入始终高于其他两类税收,而
且超过幅度处于递增状态,社会保险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保持在40%左右。如此高的比重,
在世界各国是少见的。这表明德国社会保险使用资金量大,而且主要依赖社会保险税税款的
筹集。 社会保障税收入在各国税收结构中地位的逐步提高概括起来有三点原因:一是政
府社会保障的项目有所增加,因此连带社会保障税税制结构更加复杂。二是伴随着劳动力数
量的增加,参加社会保障的人数快速增加,这难免扩大社会保障收入。三是政府的社会福利
计划越来越庞大,这要求扩大社会保障税税基。 (二)社会保障税制度的一般情况 1.
征收范围及税率 社会保障税的税基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什么收入课征,另一方面
是对什么人课征。这些国家通行的依据是工资薪金所得,相应的是,工薪阶层是纳税人。也
就是说,社会保障税的税基是全体工薪者的全部工资薪金所得。如美国薪工税的纳税人是雇
主和雇员,对象是雇主全年对每个雇员的薪俸、工资,及雇员全年领取的薪俸和工资。 征
收率的高低是由社会保障体制的覆盖范围和收益大小决定的。发达国家社保税的征收率有两
个特点。一是量力而行,稳步扩大。即便是象美国这样当今最富裕的国家,1935年刚实施薪
给税时,雇主和雇员的征收率各只有1%,到1982年,征收率才有明显提高,80年代征收率
基本稳定在雇主雇员各为7%的水平。二是分项目,比如针对退休、失业、伤残、医疗、休假
等项目设置不同的征收率。哪一个项目需要的支出多,哪一个项目的征收率就定的高一些;
相反,支出少的项目,征收率就低一些。甚至对某些特定的对象,比如对个人自营者、铁路
员工、矿工等分别确定征收率,更好的体现了“专税专用”的要求。 2. 税制结构 发
达国家的社会保障税一般都是由多个税种组成,这些税种各有不同的税率、税目和使用方向,
不同的税种针对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因此,社会保障税在发达国家可以说是单一的种类,
和其他税类相比,特点是该类税收自成收支体系,虽然划入财政收入盘子,但专款专用,颇
有些类似我国的基金。另外,此类税收的一些税种要同时有多个负担人承担,而不像其他负
税人与纳税人各成一体,彼此无交叉。 如美国的社会保障税是按照1935年出台的社会保
障法的有关规定开征的,该税当时属于联邦政府税收。目前美国的社保税体系由四个税种组
成:薪工税、铁路公司员工退职税、联邦失业税、个体业主税,其中薪工税是社会保障税体
系中的最大税种…… 英国的社会保险税分四种:第一种是对雇员征收的国民保险税;第
二种是向自营者所得征收的国民保险税;第三种是自愿捐款;第四种是向自营者利润征收的
社会保险税。其中,第一种是最主要的税种。该税的课税对象是雇员的薪金或工资,纳税义
务人包括雇主和雇员两大类。第二种社保税的征税对象是自营者全部所得,按固定额征收。
第三种社保税属于自愿交纳的税,交税者希望失业者可以得到保险金的人,此类税收按照固
定税额交纳。 德国的社会保险税是分职业征收的。工人的社会保险税课税对象是工人的
工资收入,税款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税率总计为35%.应税工资收入的上限为工人平均工
资的两倍左右。政府雇员、农民和自我就业者的社会保险税税制与工人适用的税制不同。 3.
征管使用 多数国家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税款入库后集中到负责社会保障的专门机构统
一管理。由税务机关作为税款来征收,体现了强制性,漏洞少,而且征收费用节省。但税务
机关只管收,不管支,避免分散精力,影响征收。社会保障税的税款由雇佣双方共同负担(如
美国薪给税双方各为7%),雇主由单位直接缴纳,雇员的税款由雇员所在单位负责扣缴。自
营者申报缴纳。社会保障税的专门机构负责收支盘子的安排、征收率的设置和调整以及开支
情况的检查。 在欧洲国家,社会保障税采用社会保障缴款的形式。社会保障缴款虽然不
被称为税,但它和税具有共同特征,欧洲国家普遍强制工薪阶层和企业以及业主缴纳此款。
而且该款被直接纳入预算,只是专款专用,实际上类似我国的基金收入;另一方面该款的征
收同样由税务局代征,缴款数额亦有相关法律来规定,只是款项的使用被财政直接划拨给社
会保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