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监督、牵制制度

内部监督、牵制制度
内部监督、牵制制度

内部监督、牵制制度

(一)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发挥核算监督作用

1、对商品购进,实行业务、保管、财务人员的购、物、帐分离的三方相互制约的监督制度。

(1)由销售综合管理科科长负责拟定购销计划,业务员负责根据订货合同的品名、价格、数量填写入库单,根据入库数及时对托收承付作出承付或拒付处理,销售综合管理科全权负责入库前责任和对货款承付的正确性负责。

(2)由仓库保管员负责货物的验收,确认入库数量,及时向业务反馈实收数与入库单数量的差异,全权负责商品入库后责任。

(3)由财务核算员负责购进入帐,监督实际验收与货款承付是否相符,全权负责核算责任。

(4)有关责任

货款承付责任:来货与计划不符,发生付款的,由业务员负完全责任。承付货款与实收数不符(包括品种、数量、规格型号、价格),分别情况明确责任:商品入库时,仓库未能发现入库单与实物不符,或者发现不及时向业务员反映的,由仓库保管员负完全责任;入帐时财务未能发现问题,过后发现的,由财务核算员和销售综合管理科业务员共同负责;承付货款时业务员未能发现问题,财务入帐时能及时发现的,由业务员负完全责任。

对托收承付单,业务应在承付期限的前两天作出承付或拒付决定,并签署意见,业务员不及时签单,错过承付期限而发生错误承付的,由业务员负完全责任,属财务不及时办理的,由出纳员负完全责任。

2、对商品销售,实行销售人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价、款、帐分离的三方相互牵制的监督制度。

(1)业务员根据定价小组的定价决定,负责下达售价、变价通知,全权负责价格的正确性。

(2)销售人员负责商品销售,并将货款及时存入银行,由网点主任全权负责货款回笼前的安全性。

(3)由财务核算员负责票、款、价核对,全权负责票、款、价的一致性。

3、对专卖罚没物品,实行专卖经办、定价小组定价、仓库验收、领导审批、财务审核的五方牵制制度。

(1)由专卖内勤人员负责办理专卖货物入库、罚没款缴交、办案款项提取等业务,全权负责案件的完整性和提取款项的准确性及真实性。

(2)由定价小组核定入库价格,全权负责专卖烟价格的合理性。

(3)由仓库保管员负责货物验收。

(4)由专卖办主任审核专卖业务事项的真实性,负责监督专卖收支的完整性、合理性。由局领导对专卖收支的各项业务事项做出审定批示。

(5)由财务人员负责专卖业务收支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审核专卖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保证进入会计帐的合法、完整、真实,符合财经纪律。

4、实行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1)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2)财务印鉴实行分开保管制。会计印鉴由科长保管,法人代表印鉴由出纳保管,财务结算章由出纳保管。使用时,由科长进行监督,并对使用印鉴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当科长外出时,应将会计印鉴移交第一顺序人或第二顺序人保管,保管人承担同样责任。

(二)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发挥审核监督作用

1、实行专卖罚没票据稽核制度

专卖票据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由票据管理员负责。专卖员向财务缴交罚没款,出纳应开具收款收据。专卖员交回罚没收据存根联时,票据管理员应核对存根联金额与出纳收款收据金额相符。及时向领导反馈罚没款差异和挪用罚没款情况(超过5天不交到财务为挪用)。财务部门应定期与票据管理员对帐,确保罚没款及时、足额存入银行。

2、实行租赁管理审批制度

公司各部门由于业务需要办理租赁事项,应先经局长(经理)同意,再由办公室协同签订租赁合同,原件由办公室保管,财务科、租赁部门各留一份复印件。支付租金按费用审批程序审批,由财务负责审核执行合同的正确性。

3、实行一年一次清产核资制度

年末由办公室和财务部门对置留在各部门中的资产进行盘点清理,登记对帐,做到帐实相符。

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减少差错、防止舞弊,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和财产的完全完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该内部牵制制度。 第二条内部牵制制度,是为了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确保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以及对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的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的制度、组织、方法和手续的总称。 第三条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 凡是涉及货币资金、财产物资和财务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从而相互制约,以减少和杜绝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管理上舞弊和偷盗的可能性。具体内容为: (一)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二)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批准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三)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四)保管某项资产的职务与记录该项资产的职务要分离。 (五)保管与记录某项资产的职务与账实核对的职务要分离。 第二节具体规定 根据“钱、物、账”分管原则,出纳人员管钱、保管人员管物、会计人员管账,做到管钱不管账、管账不管物,执行机构分离、职务分离、账务分离、钱账分离。 第四条日常业务处理时的内部牵制制度 1、日常业务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其他会计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一致。 2、会计人员进行日常的账务处理,财务主管进行复核,涉及现金、银行存款的还需出纳核对签字。

3、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经费负责人三个人签字方可报账。会计人员不得受理事实不清、手续不全、资料不齐的会计业务。若为发票,必须盖有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单位公章。 4、自制的凭证原始凭证应填写为“江西东华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字样,经制表人、审核人、负责人等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果遗失,应由当事人回原开票单位复印其发票存根联,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后,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确实无法取得原开票单位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的,应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说明,由同行人或知情人签字证明,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6、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会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也不得兼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 7、会计人员编制各种付款凭证或自制付款凭证如工资表、津贴表等,必须经另一名会计人员复核方能付款。 8、出纳员办理未经审核、复核的款项收付,由出纳负责。与出纳无关的业务错误,出纳员应协助纠正。 9、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财务规章制度,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中有序地工作。 10、会计人员调动离职,必须按《会计法》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五条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的内部牵制制度 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 2、出纳人员负责货币资金的收付,不得办理未经审核、复核的款项收付业务。 3、会计不得经手现金、有价证券的保管、收付及银行存款的收付工作。 4、未经领导批准出纳人员不得替任何部门或个人在金库内保管现金或有价证券。 5、对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实相符。 6、遵守现金定期清查制度,每月由出纳对现金进行盘点,编制现金日报表与现

内部控制制度汇编

****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司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防范经营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住处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五)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一)健全性: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三)制衡性: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前台业务运

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四)独立性: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 第一节环境控制 第六条环境控制包括授权控制和员工素质控制两个方面。 第七条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执行董事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 公司总裁由董事会/执行董事聘任,对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执行董事决议。 (二)公司作为法人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各业务部门在规定的业务、财务和人事等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都制定了操作规程,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遵照公司制定的各项操作规程运行; 公司对授权部门和人员建立了相应的评价和反馈机制,授权期限不超过一年,对不适用的授权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第八条员工素质控制贯彻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各个环节。公司应当制定连贯、可行的制度和操作流程,涵盖于员工招聘、培训、轮岗、考核、晋升、淘汰等环节。

监察管理制度

内部监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的监督、评价职能,确保公司政策及相关规定的贯彻与执行,维护市场秩序,防范经营风险,加强监察工作,维护行政纪律,改善管理,提高运行效能,促进员工遵纪守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监察,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总部总经理办公室设立督查室行使公司监察职能,负责对集团总部及其所属部门、子公司及其员工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政策、决定的情况及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察。 第四条本制度是公司进行行政监督和市场监控管理的基本制度,公司根据本制度制定和完善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引,实现各项监控检查工作的制度化、规划化。 第二章内部监察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总经理办公室设立督查室作为集团的内部监察机构,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内部监察工作。

第五条督查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监察岗位,配备与内部监察工作相适应的监察人员。 第六条监察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熟悉监察业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并且应具备与其从事的监察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善于处理人际关系,能够有效沟通监察结果。 第七条监察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履行监察职责,受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监察人员执行任务,不得对监察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三章内部监察机构的职能 第八条内部监察工作的主要职能有: 1、经济鉴证职能要求各管理部门和子公司按现有的政策、制度、规章开展工作,逐步改进和完善管理和营运机制,提高经济效益。并对管理部门、营运机构的情况和效益进行审查并给予公证。 2、经济监督职能其经济监督职能包括: (1)各项管理和营运指标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 (2)收入、支出的监督; (3)经济效益监督; (4)财产物资管理监督; (5)货币资金的监督;

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适应公司现实发展阶段的管控需要,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和双向沟通;促进团队协作,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和忠诚度;保护能绩平衡,查处违规行为,保障公司规范、高效、稳健、安全运营;通过关注管理者的短期行为,实现公司长期整体利益;根据公司考核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二、督查内容 内部督查分为工作督查和违规问题查处两部分。 工作督查内容包括:工作计划(周期性经营计划和本周期经营分解保障计划)执行情况、管理制度落实及工作纪律情况、团队协作及工作效率情况等。 违规问题查处内容包括:以职谋私,严重工作失职,被举报、投诉事件等。 三、时间周期 1、周督查; 2、月督查考核; 3、年终督查。 四、工作职责 1、公司成立由全体高层为成员、总经理任总督察的考核督察领导小组,负责对内部督查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日常督查结果应用和涉及重点督查事项、人员适任性督查、重大工作缺陷督查及恶性投诉案件查处等比较复杂的督查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2、公司考核督察领导小组下设督察室,负责考核督察工作的执行,暂由办

公室主任兼任督察室主任。 3、督查室的主要职责: 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计划的执行情况; 监督、检查公司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公司工作纪律的日常遵守情况; 监督、检查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异常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和防范措施; 向总督察提交督查计划,报告交办督查任务的完成情况; 建立内部督查档案。 五、工作程序 1、上报工作保障计划: 各部门(岗位)工作人员按每周(周六下午4点前)、每月(28日前)、每季度(季末月28日前)、半年(半年末月25日前)、年终(12月20日前)的时间周期,将公司目标下达到本部门(岗位)的经营工作计划详细分解到本周期、并配以本周期保障计划,上报督查室。督查室及时督促收取、汇总报告各位副总经理、总经理,以备涉及计划协调会议召开时对照查询。 2、确认工作计划: 公司定期召开工作计划平衡、协调会议,根据上一周期计划完成情况、本周期工作重点要求和各部门(岗位)提报的工作保障计划内容,进行各部门(岗位) 计划的调整、确认。 工作计划内容必须具体到工作量(可量化)和工作时限(日期时间具体化)。 3、总结、述职: 各部门(岗位)人员每周六将本周工作总结书面报督查室,接受工作检查与督

内部财务牵制制度

内部财务牵制制度 1

内部财务牵制制度 为了避免在企业各环节、各岗位之间,出现管理混乱、工作不衔接和贪污舞弊的问题,企业有必要建立。套较完善的内部财务牵制制度。 资产的保管与账簿的记载,应由不同人员分别负责。资产的保管,应明确指派人员负责,以免责任混淆。有形资产应加防护,以免私自或不当使用。员工雇用和工资支付的审批人应独立于负责编制工资单的人。涉及收付款的记账凭证,须由制单、稽核、记账、出纳签章。倘人员编制许可,下列职责应该分立,避免集中一人:出纳与会计,采购与验收,销货与仓储,薪工计算与支付,收款与会计,装运与仓储,订货与仓储等等。信用额度确定、折让折扣、客户赠品、招待等,皆应严格分权管理。建立库存现金的抽查盘点制度。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盘点,包括原物料、在制品、成品、用品、固定资产等(每年一次为宜)。尽可能订立各项工作的书面手册,以避免误会,促进效率。有关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事项,应经有关人员审核、批准后,才能办理。 财务处内部牵制制度 第一条财务处内部牵制制度应与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相结合, 2

遵循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帐分离、帐物分离的基本原则。第二条记账人员应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第三条财务公章由会计科科长保管,校长私章、财务处处长私章和出纳员私章由出纳员保管。使用时由分管人员审核有关凭证后亲自盖章,严禁她人代盖。第四条各种印鉴(章)、空白凭证在上班时须妥善保管,下班时锁入保险柜。第五条所有银行结算凭证,由会计科和结算部统一购置,支票和支付密码要分人保管,使用人按规定领用并进行备查登记。第六条按规定填写或打印银行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存根与票面内容完全一致。由持章人审核后盖章,裁下存根,将支票交给出纳员办理。支票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并由盖章人负全部责任。第七条作废支票由出纳员交科长审核后进行备查登记,月末钉在最后一张记帐凭证后面,归档保管。第八条所有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均由会计人员审核制单(输机)后,交由出纳员办理收付款业务。对于银行往来业务,在记账凭证上要注明原始凭证字号。第九条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计算机打印出的当日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表核对相符。第十条出纳员无权编制或更改记账凭证,无权勾对银行帐,无权编 3

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各种业务和会计核算的正常进行,减少错弊,保障国家、集团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和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依据国家、军队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集团内部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在经济业务处理过程中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基本管理制度,有关人员均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集团内部各级行政领导人对本制度的执行负有领导责任。 第四条????财务、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指导,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全面或有重点地检查和测试,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五条????集团设置内部机构,应避免将某项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执行、记录等工作集中于一个人或一个部门,实行资产保管和会计分离、经济业务的批准和相关资产的保管分离、经济责任和记账责任分离的原则。

第六条????下列岗位应避免集中一人:会计和出纳,工薪计算与支付,收款与记账,采购、销售、装运与仓库保管等。相互牵制的岗位应实行近亲回避。 第七条????各单位应依据有关规定对下列资产加强管理。 1、????现金、各种银行票据、其他有价证券; 2、????应收账款; 3、????材料物资; 4、????便于携带的办公用具、通讯工具、仪器仪表和工具器具; 5、????其他通用或敏感资产。 第八条????各单位必须充分注意下列会计记录的管理工作: 1、????各种账册、报表; 2、????空白的原始记录表格和单证; 3、????向外部单位取得的或集团内部按规定填制的各种原始凭证; 4、????各种与会计记录相关的审批件、会议纪要、决定等; 5、????计算机文件、软件、数据以及存储介质(磁盘、磁带、光盘)等;

公司内部监督制度(20200420063518)

××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内部监督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项经济活动、财务收支,必须接受所有者、债权 人的监督、检查;公司内部应不断完善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审计、监督、控制机制,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第三条监事会有权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公司董 事、经理人员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可委托内部审计部门 及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财务问题进行审计检查。 第四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 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监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 计人员对财务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查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控制制 度中存在的问题,发现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并提出完善和改进的措施; (二)审查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正确性,审查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 (三)检查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经济目标责任的落实完成情况; (四)组织、参与离任审计工作。

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一、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大科目。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1)保安人员培训应以保安理论知识、消防知识、法律常识教学为主,在教学过程中,应要求学员全面熟知保安理论知识及消防专业知识,在工作中的操作与运用,并基本掌握现场保护及处理知识2)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应根据不同的岗位元而予以不同的内容,使保安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养成具有本职业特点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常识教学是理论课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求所有保安都应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工作入口门卫守护,定点守卫及区域巡逻为主要内容,在日常管理和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运用所学的技能保护公司财产以及自身安全。 2、培训要求 1)保安理论培训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保安工作性质、地位、任务、及工作职责权限,同时全面掌握保安专业知识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及一般情况处置的原则和方法。 2)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意义,熟知各种防火的措施和消防器材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燃,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3) 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 通过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使保安树立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增强保安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更好的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4) 工作技能培训

石油销售公司财务内部牵制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石油销售公司财务内部牵 制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7900石油销售公司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Internal financial containment system for oil sales compani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石油销售公司财务内部牵制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减少差错、防止舞弊,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和财产的完全完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该内部牵制制度。 第二条内部牵制制度,是为了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确保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以及对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的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的制度、组织、方法和手续的总称。 第三条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 凡是涉及货币资金、财产物资和财务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从而相互制约,以减少和杜绝货币资金和财产

物资管理上舞弊和偷盗的可能性。 具体内容为: (一)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二)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批准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三)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四)保管某项资产的职务与记录该项资产的职务要分离。 (五)保管与记录某项资产的职务与账实核对的职务要分离。 第二章内部岗位原则 第四条岗位分设原则:根据岗位职责制度,遵循账、钱、物独立分管原则,票章分离、账物分离、审批经办分离等基本原则,对各项会计业务处理均需设审核。 第五条定期轮岗原则:财务部定期轮岗制度,出纳实行最长每两年轮岗。轮岗的方式包括出纳和其他会计岗位的轮

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牵制,是以账目间的相互核对为主要内容并实施岗位分离,以确保所有账目正确无误的一种控制机制。它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包括: (1)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即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账分离、物账分离等; (2)对出纳等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性规定; (3)有关部门或领导对限制性岗位的定期检查办法。 一、内部牵制的作用 通过内部牵制机制,实现上下牵制,左右制约,相互监督。 每项经济业务的处理,至少要经过上下级有关人员之手,使下级受上级监督,上级受下级制约。 每项经济业务的处理,至少要经过彼此不相隶属的两个部门的处理,使每一部门工作或记录受另一部门的牵制,不相隶属的不同部门均有完整的记录,使之互相制约,自动检查,防止或减少错误和弊端;同时,通过交叉核对也能及时发现错误和弊病。 二、内部牵制制度的内容 内部牵制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与牵制。不相容职务指的是不能同时由一个人兼任的职务。 第一,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第二,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批准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第三,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第四,保管某项财产的职务与记录该项财产的职务要分离; 第五,保管与记录某项资产的职务与账实核对的职务要分离等。 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与牵制,即要求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包括四个要点: 第一,识别不相容职务,即对通常不能由一个人兼任的职务必须有全面的了解,这些职务包括出纳与记账、业务经办与记账、业务经办与业务审批、业务审批与记账、财物保管与记账、业务经办与财物保管、业务操作与业务复核; 第二,合理界定不同职务的职责与权限,只有这样,才能在有关各司其职的前提下,去合理地分离不相容职务,也只有这样,一旦出现问题,才能准确地分清责任; 第三,分离不相容职务,在进行定岗和分工时,注意将不相容职务分离开来,使其相互牵制、相互制约; 第四,必要的保障措施,如物理措施(保险柜、专用钥匙等)或技术措施(网络口令等),定期的岗位轮换等。 内部牵制制度的方式 一般而言,内部牵制制度的执行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进行 实物牵制 实物牵制即由两个以上人员共同掌管必要的实物工具,共同完成一定程序的牵制。例如,将保险柜的钥匙交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作人员保管,不同时使用这两把或两把以上的钥匙,保险柜就无法打开,以防止一个人作弊。

制度: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 为了维护本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保证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可靠,保证各项方针、制度和措施的顺利贯彻执行,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地进行,利用公司内部因分工而形成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所组成的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特制定一个规范化和系统的严密的牵制机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1、实行钱财分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总帐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明细帐的登记以及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2、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应及时入帐,做到日清月结; 3、不得坐支现金,不准以白条或借据充抵现金,不准私自挪用现金; 4、严格尊守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 5、现金出纳应做到日清月结,并于每月末进行现金清点,与现金日记帐核对相等,财务主管应不定期进行抽查; 7、每月末由银行出纳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财务主管应进行详细审核; 8、所有的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均应有凭有据,有关原始凭证办理收付业务后,应在记帐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以防重复使用; 9、对于有关货币资金收支的自制对外凭证,如销货发票、收据等,应顺序编号、装订成册,领用范围和领用手续应严格规定并建立领用登记制度; 10、凡金额超过国家规定的结算起点(人民币300元)的业务应一律缴付

银行转帐结算,空白支票应由银行出纳保管,签发支票由两人共同办理,并实行印鉴分管,签发支票时,应写明收款单位、用途和金额,并登记支票领用簿; 11、作废的票据或收付凭证都应加盖“作废”戳记,并连同存根一并保存; 12、其他货币资金,尤其是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外埠存款和信用证存款、待采购或其他付款业务完结后,应结清尾款转回结算户,对于在途货币资金,应及时催办或查对。 二、实物资产内控制度 ㈠、原材料的内部控制 1、落实经济责任,完善实物负责制。对已购回的材料建立验收制度,登记采购(合同)款和短缺数;仓库应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随时掌握和反馈材料资料的最高最低储备量,以保证生产经营需要并避免资金积压。 2、健全盘点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为了加强对原材料的管理,应该健全实物盘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财实相符,若发现盘盈、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请处理。 3、严格凭证制度和计量收发制度。对各项材料物资的领用和发出,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没有凭证或凭证手续不全者不得收、发。收、发过程中要执行国家标准计量制度,精确反映存货业务的数量,以便正确计算金额。对公司内未经批准和未办理规定手续者,不得发出、变卖和赠送材料,或用一种材料交换另一种材料。 4、加强明细核算,强化材料存货管理。由于原材料种类、规格繁多,因而应注意合理地组织明细核算。存货的明细科目一般按品名、规格设置,必要时也可结合存放地点、批别、产地、用途等设置。明细核算做到简便易行。同时,为

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 第一条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 内部牵制制度是指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和相互核对作用的一种工作制度。其原则为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账分离、账物分离。 第二条组织分工 按照《会计法》对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分工,设置出纳员,记账员、审核员、实物管理员。 第三条出纳岗位限制 出纳人员负责现金和有价证券的经管,公务卡还款,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 第四条其他岗位权限 (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记账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做到职权明确,程序规范,责任清楚,避免因职责不清相互扯皮、推诿,甚至越权行事,造成管理失控。 (三)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 (四)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应当相互制约。 第五条内部牵制制度方法

(一)对票据数量的控制。 1.收款票据由机关财务到市财政部门统一领购,并登记票据账。其他来源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准使用。 2.签发发票(收据)和收款的职能分离。 3.控制已使用票据的入账情况。 (1)每月月底将入账票据与存根核对一次,并填制票据销号单。 (2)对作废的票据应将其全部联数附在存根上。 (二)银行预留印鉴实行分别管理,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三)出纳员与制单、稽核、记账人员职责分离。出纳员不得兼任制单、稽核、记账等工作(只能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四)对财产、物资验收与领用的内部控制。 1.财产物资的入库单(验收单)一式三联。其中一联送机关财务,作为付款和进行账务核算的依据。 2.对于比较贵重的财产物资,设专人保管,以防止错乱和丢失。 3.各项财产、物资发出时,填制的原始凭证,一式三联,其中一联交机关财务作为账务核算的依据。 第六条回避制度 本局及局属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局领导成员的亲属不得担任局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和财务会计机构工作人员。局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亲属不得在局财务会计机构中工作。需要回避的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配偶血亲关系。

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方法

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方法 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划和规章制度及单位经营管理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避免或 降低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单位经营管理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 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内部会计控制是内部会计监督的重要的组织部分。根 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的规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方法主要有: 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 如果由1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舞弊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 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对于不相容的职务如果不实行相互分离的措施,就容易发生舞弊等行为。如物资采购 业务,批准进行采购与直接办理采购即属于不相容的职务,如果这两个职务由1个人担当,即出现该员工既有权决定采购什么,采购多少,又可以决定采购价格、采购时间等,没有其他岗位或人员的监督、制约,就容易发生舞弊行为。 又如销售和收款也属于不相容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因此,单位在设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首先应确定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 的;其次要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2、授权批准控制。授权批准是指单位在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 规定程序的授权批准。授权批准形式通常有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之分。一般授 权是对办理常规性的经济业务的权利、条件和有关责任者做出的规定,这些规 定在管理部门中采用文件形式或在经济业务中规定一般性交易办理的条件、范

内部监督检查制度7(2).doc

内部监督检查制度7 内部监督检查制度 内部监督检查是指由特定机构或人员对内部控制设计的健全性与合理性,以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的检查、测试与评价。 1、检查监督职责 医院应当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本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实施进行评价;并对财务会计内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效措施,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监督检查机构 由审计部门负责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3、监督检查的内容 (1)检查单位授权批准控制,在处理财务会计业务时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行使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是否在 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特别要注意单位高层管理人员越权行使 职能的行为。 (2)检查单位经济业务审批人、经办人、会计人员、财产

保管人员、稽核检查人员的职责、权限是否明确,是否实行不相容岗 位分离,相互之间是否形成制约关系,是否存在一人办理经济 业务全过程。 (3)检查单位会计系统控制,是否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本单位的会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职 能。 (4)检查单位预算控制,是否按照国家财政部门规定和程序进行预算编制、预算审定、预算批复,是否严格执行预算。 (5)检查是否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取得各项收入,是否存在挪用、截留、转移和“小金库”的问题。 (6)检查各项支出是否符合法规、规章和制度,是否有任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重大支出是否集体决策,是否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采购管理。 (7)检查出纳人员是否做到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人员是否定期轮岗。(8)检查单位财产保全控制,是否确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及其他

企业内部财务牵制制度

企业内部财务牵制 制度 1

内部财务牵制制度 为了避免在企业各环节、各岗位之间,出现管理混乱、工作不衔接和贪污舞弊的问题,企业有必要建立。套较完善的内部财务牵制制度。 资产的保管与账簿的记载,应由不同人员分别负责。资产的保管,应明确指派人员负责,以免责任混淆。有形资产应加防护,以免私自或不当使用。员工雇用和工资支付的审批人应独立于负责编制工资单的人。涉及收付款的记账凭证,须由制单、稽核、记账、出纳签章。倘人员编制许可,下列职责应该分立,避免集中一人:出纳与会计,采购与验收,销货与仓储,薪工计算与支付,收款与会计,装运与仓储,订货与仓储等等。信用额度确定、折让折扣、客户赠品、招待等,皆应严格分权管 2

理。建立库存现金的抽查盘点制度。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盘点,包括原物料、在制品、成品、用品、固定资产等(每年一次为宜)。尽可能订立各项工作的书面手册,以避免误会,促进效率。有关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事项,应经有关人员审核、批准后,才能办理。 财务处内部牵制制度 第一条财务处内部牵制制度应与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相结合,遵循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帐分离、帐物分离的基本原则。第二条记账人员应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第三条财务公章由会计科科长保管,校长私章、财务处处长私章和出纳员私章由出纳员保管。使用时由分管人员审核有关凭证后亲自盖章,严禁她人代盖。第四条各种印鉴(章)、空白凭证在上班时须妥善保管,下班时锁入保险柜。第五条所有银行结算凭证,由会计科和结算部统一购置,支票和支付密码要分人保管,使用人按规定领用并进行备查登记。第六条按规定填写或打印银行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存根与票面内容完全一致。由持章人审核后盖章,裁下存根,将支票交给出纳员办理。支票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并由盖章人负全部责任。 3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章程规定的经理、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企业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内部控制的制订原则 1、合法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2、全面性原则:本制度的制定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4、有效性原则:本制度相关具体业务控制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企业全体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5、制衡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涉及的企业的机构、岗位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

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和有利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6、适应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合理体现了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不断改进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第二章货币资金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六条资金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需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合理; 2.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有完整的记录,银行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七条货币资金不相容岗位包括: 1.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2.货币资金的保管和盘点清查; 3.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和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等级工作。 第八条货币资金的审核批准程序:申请→审批→复核→支付。 第九条企业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坐支现金。 第十条企业需指定专人定期与银行对账,并指派对账

安全生产内部监督与检查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1425 安全生产内部监督与检查制度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生产内部监督与检查制度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必须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工作态度严谨,热心为驾驶员服务,对所有营运车辆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并登记造册,要求必须有安全员和驾驶人员的签字。 二、企业安全检查车辆包括以下项目: 1.检查灯光、转向、制动、传动、轮胎、雨刷、玻璃、悬挂等项目,重点关键部位不放过,不能漏查或随意降低检查技术标准。 2.检查车上的安全附属设施,如灭火器、三角

集团财务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内部牵制制度完整版

集团财务部内部会计控 制规范内部牵制制度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内部牵制制度是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在集团内部明确规定财务部各岗位的权限职责,由经济事项有关各方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明确责任,发挥自动检查作用的一种内部控制制度。本制度就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各岗位的职责、限制条件和权限,做出了统一的规定,目的是使集团财务部各岗位之间、各岗位与各部门之间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相互监督、相互协作,达到钱账分离和避免发生财经违纪违法事件的目的,更好地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本制度,才能保证提高财务会计记录及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客观性、可靠性和效率性,通过对监督者的再监督,达到纠错防弊,保护国家、学校和集团财产的安全和完整。集团各中心在财务管理规范方面也执行本制度。 一、内部牵制制度的基本原则: 1. 财务开支必须接受审核监督 任何经济业务(或其他业务)必须都应通过授权、批准后才能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都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的人或部门共同办理;钱、财、物必须实行分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以防错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2. 财务部门的分工必须体现牵制关系 二、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 1. 负责现金收支及保管好现金。当天收入当天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超额保存现金,周末和月末更要严格控制现金库存量。 2.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票据、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 负责办理银行的转账业务及银行结算单据的签领工作,根据会计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进行收款和付款,严格银行现金管理制度。未经会计人员审核的原始凭证,出纳无权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业务;已由会计审核的违

内部牵制制度(二稿)

内部控制 13.2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第一节总则 1.1为了促进内控会计控制建设,保证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和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防止差错及弊端,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总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规定、结合局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2内部牵制制度是以事务分管为核心的自检查系统,通过职责分工各业务程序的适当安排,使各项业务活动能自动地被其他业务流程人员查证核对。 1.3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是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账分离、物账分离。 1.4部门内部岗位牵制的具体原则 1.4.1岗位分设原则。结合岗位说明书,遵循钱账分离、票印分 离、账物分离、制单审核分离、审批经办分离等基本原则,对各项会计业务的处理均须有稽核。 1.4.2强制换岗原则。部门内部应建立定期轮岗制度,出纳实行 最长每两年要轮岗一次,轮岗的方式包括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之间的轮换,或者出纳和其他会计岗位之间的轮换。资金管理岗位

最长不得超过3年、其他人员最长不得超过5年轮岗一次。根据部门的工作情况,也可以对出纳岗位、实行短期强制休假制度。 1.4.3亲属回避原则。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事业部任何一级会计机构负责人,境外机构副总以上主要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机构的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出纳。 1.5各单位应根据财务人员分工,结合内控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岗位职责。 第二节实物牵制 2.1 实物牵制是指由两个以上人员共同掌管必要的实物工具,共同完成一定程序的牵制。 2.2票印保管 2.2.1凡涉及货币资金业务的有关支票、发票、收据等印章与应 分开保管。 2.2.2空白支票、发票、收据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并严格管理 使用,序号登记。作废支票应集中装订,稽核会计审核,由档案人员保管。 2.2.3预留银行印鉴名章由出纳负责保管,并严格管理使用。 2.2.4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或指派专人(须和法定代表人名章保管人分离)负责保管,并严格管理使用。 出纳不得保管各开户银行预留的全套印鉴和密码,应该由财务负

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监督检查细则

医院财务内部控制规定的监督检查细则 医院建立财务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设立监督检查机构及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实施进行评价,对财务会计内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定期、不定期的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一、预算控制的监督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 1.医院财务是否建立严格的预算编制制度。是否执行单位的一切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制度。 2.所编制的预算是否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是否科学合理。 3.是否按已编制的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 4.对预算执行中的问题,是否做出科学、客观地分析并采取了改进措施。 二、收入控制的监督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 1.各项收入的取得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所取得的各项收入是否由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是否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 2.收款环节的岗位分工和授权批准情况:重点检查岗位设置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一人兼任两个不相容岗位的现象。 3.票据管理员是否按规定管理收入票据,有无私自印制、票据遗失等现象。 4.检查收款票据的使用情况,票据管理员是否按要求发放、登记,跟踪收款票据使用的整个环节,收款员是否按票据收款额交款、出纳员是否及时下帐等事项。 5.门诊收款员、稽核员、出纳员是否按规定的收款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有无不按规定办理的现象。 6.检查各位收款人员是否将当日所收的款项交给出纳员或医院指定的银行收款员,有无不及时交款或不交款现象。 7.检查稽核员是否进行认真稽核,检查门诊收款员使用的自费收据、微机收据、预收金等收据的请领、返回情况,检查门诊、住院退费是否合理、所附凭证是否完整及退费审批情况。 8.检查预收金明细帐登记情况,是否及时准确的将发生的预收金收支入帐,月末是否准确的合计预收明细余额并与总帐金额核对。 三、支出控制的监督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 1.与付款业务有关的岗位的设置情况:是否按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设置。 2.付款程序是否准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现象。 3.各项支出是否符合国家法令法规,是否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付款原始收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记帐凭证的填写是否完整、准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