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家庭农场注册登记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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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家庭农场注册登记的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工商办字[2013]105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11.22

【实施日期】2013.1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家庭农场注册登记的指导意见

(工商办字〔2013〕105号)

各市、省直管县工商局: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皖政办〔2013〕35号)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我省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指导意见如下。

一、家庭农场注册登记规范

(一)登记类型。依据自愿原则,根据申请人申请,可以设立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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