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起诉和受理的条件
行政诉讼的特制度与规则

(二)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 《证据问题的规定》22条 38条
(三)法院依申请调取证据 《证据问题的规定》23条 38条
五 质证的规则 《证据问题的规定》35条—52条 六 作为“认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依据” 的证据
除具备合法性 客观性 关联性以外,还 应具备以下条件:
③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
④ 人民检察院; 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具备法定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 主要证据不足;(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 律、法规确有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 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决;(4)其他违反法 律、法规的情形。 二、再审案件的审理
㈡、对起诉的审查
㈢、审查的结果
1.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受诉人民法院 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立案,即正 式受理。
2.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受诉人民法院应 当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 的裁定。
3.对起诉条件有欠缺但可以补正或者更 正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期间责令当事人 补正或者更正,在指定期间内已经补正或 者更正的,应当依法受理。
行政诉讼裁判的执行
一 执行条件 二 执行机关: 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 三 1人民法院 原则上由第一审人民
负责,但〈行诉法解释〉85条作了较 为灵活的规定 四 2行政机关 五 (1)该行政机关具有自行强制执行权 六 (2)根据生效裁判,相对人负有义务 拒不履行
三 申请执行期限
〈行诉法解释〉84,申请人是个人的,申 请执行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单位的, 申请期限为180日
4申请执行期限 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从被执行人起诉期 限届满180日内提起 权利人申请执行的,应自行政机关申请 执行的期限届满之日起90日内提出
行政诉讼原则是什么

一、行政诉讼的原则是怎样的(一)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行政诉讼法的上述规定,确立了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这一规定,也是《宪法》第126条、《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条有关规定在行政诉讼中的具体化,行政诉讼活动必须遵循。
(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行政诉讼法》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这一原则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要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以法律为尺度,作出公正的裁判。
(三)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由此确立人民法院通过行政审判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特有原则,简称合法性审查原则或司法审查原则。
合法性审查包括程序意义上的审查和实体意义上的审查两层涵义。
程序意义上的合法性审查,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有权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
实体意义上的审查,是指人民法院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一般也不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理进行审查。
就是说,这是一种有限的审查。
(四)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行政诉讼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这一规定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在行政诉讼中的具体体现。
在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中,一方是行政主体,它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处于管理者的主导地位;另一方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他们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处于被管理者的地位。
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从属性行政管理关系。
但是,双方发生行政争议依法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后,他们之间就由原来的从属性行政管理关系,转变为平等性的行政诉讼关系,成为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原告与被告的诉讼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行政案件申诉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案件申诉是指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主体不服行政行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提出申诉,请求对该行政行为进行复查、改正或撤销的一种法律程序。
在我国,行政案件申诉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本文将从法律规定的角度,对行政案件申诉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行政案件申诉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案件申诉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申诉。
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2. 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申诉。
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
3. 对行政许可不服的申诉。
包括不予许可、变更许可、撤销许可等。
4. 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服的申诉。
5. 对行政征收、征用不服的申诉。
6. 对行政赔偿、补偿不服的申诉。
7. 对其他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诉。
三、行政案件申诉的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在收到行政行为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申诉。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行政案件申诉的机关1.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申诉,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2. 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申诉,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3. 对行政许可不服的申诉,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4. 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服的申诉,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5. 对行政征收、征用不服的申诉,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6. 对行政赔偿、补偿不服的申诉,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7. 对其他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诉,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五、行政案件申诉的程序1. 当事人提出申诉。
当事人应在法定时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提出申诉。
2. 申诉机关受理。
申诉机关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诉。
行政诉讼的程序

3 起诉期限的扣除和延长。
(1)起诉期限的扣除,即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 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 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所谓“其他不属于自身的原因”,是指除 不可抗力以外不能归责于起诉人的正当事 由。
(一)起诉条件
起诉条件:指原告在提起诉讼时需要具备 的基本条件。
1提起诉讼的是行政诉讼法上适格的原告。
根据新《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
具有原告资格的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 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原告既包括:行政行为所直接指向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行政相对人;
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2年。
乙被工商局罚款20万元,但是只收到了罚款的书 面处罚决定,并未被告知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 诉讼。如果乙不服起诉,则可以在知道诉权或者 起诉期限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但是不得超过 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内容之日起2年。
第三,既不知内容又不知诉权(全不知)。
①30日。如《海关法》《渔业法》等。 ②15日。如《邮政法》《统计法》的规定。
第二,经过复议程序的特殊起诉期限。
《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了不服复议决定的一般起诉期 限之后,也明确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 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 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⑤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⑥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 ⑦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
行政诉讼法中的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

行政诉讼法中的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履行职务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行为。
行政诉讼法旨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程序的公正、公开和有力。
在行政诉讼法中,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是其中两个关键要素。
本文将就这两方面进行探讨。
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的诉讼程序主要包括起诉、受理、审查、开庭、判决和执行等环节。
首先是起诉环节,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过程。
起诉应当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接着是受理环节,即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受理并组成合议庭。
在受理环节,法院应当仔细审查起诉状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
审查环节是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审查。
在审查环节中,法院将对起诉状、证据材料等进行彻底审查,了解双方观点和事实依据,并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辩论。
开庭环节是行政诉讼案件的重要环节,公开进行法庭审理。
在开庭时,相对方可以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辩护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将就案件进行充分审理,保证双方的辩护权和申辩权。
最后是判决环节,即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作出判决。
法院将根据法律和事实进行裁决,并依法制作判决书。
证据规则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是为了明确双方在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并保证证据的真实、合法和充分。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举证事实主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相对方可以提供反证明材料进行反驳。
在行政诉讼中,证据主要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行政诉讼法对证据的收集、保护和审查也有明确规定。
证据的收集应当依法进行,不能非法获取或伪造证据。
证据的保护应当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防止证据的灭失。
证据的审查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证明的可信度。
在行政诉讼中,证据的真实性和充分性对案件的判决结果具有重要影响。
法院将根据证据的证明能力、证人的可信度和鉴定意见的专业性等因素进行权衡和审查,作出公正的判决。
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的步骤

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的步骤
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的步骤大致如下:
一、申请人提起诉讼:
1.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书与证据,证明其有理由及必要权利提起诉讼。
二、法院受理诉讼:
1.法院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书及证据,询问相关情况,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2.法院宣告案件受理,将案件登记入案,并宣布开庭审理。
三、庭前准备:
1.法院就案件受理程序、事实主张、法律适用等准备庭审。
2.申请人准备证据并认真准备庭审口头答辩。
四、开庭审理:
1.法官向申请人及被告人宣读诉状,法官进行审理,询问证据,比较原告与被告双方之间的利害关系。
2.法官经认真比较及审议,作出具有确定性的判决。
五、有关部门执行判决:
1.法院把判决发到有关部门,要求其依法执行。
2.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执行,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对于起诉受理的条件是什么
⼈民法院对于起诉受理的条件是什么在⽇常⽣活中,可能会出现争吵和⽃殴情形,如果公民和组织的民事权益受到了侵害,则公民和组织可以以⾃⼰和组织的名义,请求当地⼈民法院通过审判保护⾃⼰的民事权益,这就是起诉,那么起诉的条件有哪些呢?⼈民法院对于起诉受理的条件是什么?店铺⼩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家浏览,谢谢。
⼈民法院对于起诉受理的条件是什么只要是符合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条件范畴,且属受诉法院管辖的,⼈民法院必须受理。
但是对于有些起诉的分别情形,法院可作出其他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民法院对符合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依照《⾏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双⽅当事⼈对合同纠纷⾃愿达成书⾯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法律效⼒的案件,当事⼈⼜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编的总结到此为⽌,如果你对这⽅⾯还有更多问题,欢迎来店铺进⾏咨询,店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由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你的疑惑。
申请行政诉讼的起诉流程
申请行政诉讼的起诉流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体系中,行政诉讼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当公民或法人认为行政机关的某项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以通过起诉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文将介绍申请行政诉讼的起诉流程。
一、适用范围行政诉讼适用于因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产生的争议。
例如,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行为引发的争议都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
二、起诉前准备在申请行政诉讼之前,起诉人需进行一些准备工作。
首先,起诉人应明确自己的权益受到了行政机关的侵害,并能提供相关证据。
其次,起诉人需确保自己符合行政诉讼的诉讼条件,如诉讼主体资格和诉讼时效等。
最后,起诉人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或法律机构,以帮助他们了解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
三、起诉材料的准备在起诉行政诉讼时,起诉人需准备相关的起诉材料。
起诉材料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起诉状:包括起诉人的基本信息、被诉行政机关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
2.相关证据:起诉人应提供证明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书面材料、录音录像等。
3.法律依据:起诉人需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证明自己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
四、起诉行政诉讼起诉人可以选择将起诉材料直接提交给被诉行政机关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起诉人都应确保起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直接提交给被诉行政机关起诉人可以将起诉材料直接递交给被诉行政机关,即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国家行政机关。
被诉行政机关应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依法受理,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2.直接向法院起诉起诉人也可以选择将起诉材料直接递交给人民法院。
递交材料时,起诉人应按照法院的要求缴纳案件受理费。
五、执行法院程序在起诉行政诉讼后,法院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立案审查法院会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判断起诉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和条件。
2.送达通知法院将起诉状副本、诉讼材料等送达给被诉行政机关,并告知被诉行政机关应在指定时间内提出答辩意见。
行政诉讼立案期限
一、行政诉讼立案期限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行政诉讼立案期限二、行政诉讼立案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其中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当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编委等其他登记部门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或其核准登记部门出具的资格证明。
同时,原告应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并承担因送达不能而产生相应法律后果。
2、有明确的被告。
被告应是作出所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并提供被告明确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的详细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原告应提供与争议事实有关的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并填写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份数、证明对象及提交时间。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行政诉讼立案后多久开庭法律没有规定从立案到开庭的时间,但规定了整个审限。
适用普通程序的六个月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四十五天审结。
相关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法院受理当事人行政诉讼时限
一、法院受理当事人行政诉讼时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人民法院应该受理案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该立即立案。
法院受理当事人行政诉讼时限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方式和程序是怎样的1、直接向法院提交申请再审材料人民法院设立立案接待窗口,专门负责审查接受申请再审案件材料。
申请再审人到立案大厅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的,应当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按照提交登记表的顺序由接谈法官审查其再审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以及材料是否齐备。
应填写《民事申请再审诉讼材料收取清单》一式两份,签名并注明日期,由接谈法官加盖人民法院收取诉讼材料专用章后返还一份清单。
申请再审人应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申请再审人应保存好材料收取清单,如申请再审材料不符合条件需要补正,若补正后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时已超过2年期限,可向人民法院提交该材料收取清单,证明并未超过法定期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政诉讼起诉和受理的条件
行政诉讼起诉和受理的条件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要求国家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决的合法行为。
行政诉讼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途径。
在中国,行政诉讼受理前需要满足一定的起诉和受理条件。
一、起诉条件
1. 直接关系:起诉人必须与行政行为之间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如果起诉人与行政行为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则不能作为起诉的条件。
2. 行政行为有损害:起诉人必须证明被起诉的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了实际损害,否则起诉也是不成立的。
3. 诉讼时效:起诉权一般在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实行,超过这个时限就无法行使起诉权了。
但是,在一些情况下,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可以得到适当的延长,例如在未知实施时间的情况下,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二、受理条件
1. 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诉讼的机关应当是可以对被诉行政行为负有责任的上级行政机关或有关行政机关。
如果起诉人未能确定哪个行政机
关应当负责受理行政诉讼,可以提交给上级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
在接到案件后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2. 行政行为具有实体内容受理:受理行政机关必须确保行政行为具有
实体内容,即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为。
如果行政行
为只是一些行政机关的行动,而未涉及具体行政行为,也不能作为受
理行政诉讼的条件。
3. 诉讼时效: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六个月。
如果起诉人未能在
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受理行政机关可以拒绝受理此案。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起诉和受理的条件是结合起诉人和行政机关的关系,行政行为行为是否有实质内容,以及诉讼时效等多个因素综合考
虑的结果。
在实际行政诉讼中,起诉人和受理机关应当注意这些条件,确保行政诉讼的顺利进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