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涵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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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桥涵工程

21.1一般规定

(1)桥梁工程应按要求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编制相应的总体、专项风险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施工风险评估应根据桥梁工程具体特点及环境进行。

(2)施工单位还应对涉及危险性较大基坑基础、大型临时工程及桥梁专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规模程度组织专家审查、论证(详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附录A)。

(3)专项施工方案应包含针对性强的技术分析及安全技术控制措施,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安全生产条件。

(4)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水、电、气、通信等地下管线资料进行复查并做好标识,采取移出、保护或加固措施,确保管线安全。

(5)作业使用的机械、特种设备应符合其安装、维护、使用、检验和拆除等管理规定,确保处于良好状态。施工单位应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操作规程牌进行明示。

(6)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7)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应进行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工班长每天班前会应组织进行危险告知。

(8)新建涉铁、涉路及涉航桥梁时,应向所属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行政审批。施工方案、保通方案必须满足安全施工及安全通行运营相关标准、法规及地方规定要求,安全技术评价由第三方评价机构按相应管理办法完成。

(9)特大桥及上跨高速公路施工应安装视频监控,监控点选施工人员集中进出口、挂篮后锚固区、跨线点车辆过孔等位置。

(10)施工单位应及时掌握气温、雷雨、台风等预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雷暴及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高处露天作业、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等作业。

21.2明挖基础

21.2.1安全要点

(1)岩石基坑爆破开挖按照本指南 7.1~7.4 有关要求;软土基坑或需支护结构防护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临近其它构造物或管线还需有监控措施并做好各阶段检查记录;开挖影响既有道路车辆通行时,应编制交通疏解方案。

(2)采取挖土机械开挖基坑,坑内不得有人作业。必须留人在坑内操作时,挖土机械应暂停工作。

(3)在坑槽边缘1m 内不准堆土或物料、1~3m 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4m 内禁止停滞车辆、设备。

(4)开挖人员不得站在坑壁下休息。积水基坑必需降排至满足通行要求,严禁用电设备电缆线浸水。

(5)吊车吊送模板、钢筋物料时,应先组织基坑内作业人员避让。

(6)浇筑承台混凝土时,不得直接站在模板、钢筋上操作。

(7)基坑顶面四周应开挖排水沟,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排水沟应满足施工、防汛要求。

21.2.2安全设施

(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 时,必须设有临边防护栏杆,挂过塑钢丝网,基坑防护栏距坑边距离不小于 0.5m,深基坑防护栏距坑边距离不小于 1m。防护栏杆高度不小

于1.2m,立杆间距不大于2m。立杆和扶杆宜采用钢管制作,并涂上红白或黄黑相间的反光漆(图21.2-1)。

图21.2-1 防护栏杆立面图

(2)基坑开挖深度超过 1.5m 时,须设置专用坡道或铺设跳板以便人员上下,坡道或跳板的宽度应超过0.6m。

(3)基坑护栏上挂“施工重地、闲人免进”、“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警示标识,靠近道路侧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夜间警示灯带。

(4)基坑位于现场通道或居民区附近时,应设置隔离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夜间应增设警示红灯。

(5)低洼处雨季施工,须配备抽排水设备。

21.3钻孔桩

21.3.1安全要点

(1)在高压线下桩基施工应满足安全距离规定,钻机塔顶和吊钢筋笼的吊机桅杆顶上方2m 内不准有任何架空障碍物。

(2)钻机安设应平稳、牢固,电缆线不得浸泡于泥浆,接头应绑扎牢固,不得透水、漏电。

(3)冲击钻作业发生卡钻时,不得强提,应查明原因并处理。停钻时,钻头、钻杆应置于孔外安全位置。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2,日常检查应无死弯和断丝,发现断丝大于10 丝时应更换,钻架上滑轮的轮缘破损时必须更换。

(4)回旋钻机钻进时,高压胶管下不得站人;水龙头与胶管应连接牢固;钻机旋转时,不得提升钻杆。

(5)旋挖钻施工前应对工程地质进行可钻性分析;钻进工作中,指示灯不正常闪亮时,应停机检查,修好后方可继续工作。

(6)在岩溶区及地层复杂区域施工中,应核对地质勘察资料,有疑问时应补充完善地质资料;发生漏浆及坍孔等,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保证平台、钻机和作业人员安全的措施。

(7)桩基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运泥浆并回填。

21.3.2安全设施

(1)施工作业区域应设置警戒区,桩基孔口设置“[”型围挡。

(2)钻孔桩孔口泥浆池周边应设置防护栏杆,挂设过塑钢丝网,并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图21.3-1)。

图21.3-1 泥浆池防护图

说明:泥浆池设置双横杆钢管防护栏,栏杆柱打入地面深度不少于0.5m,活动门部位埋深 0.3m,防护栏埋设距泥浆池边缘不小于 0.5m,立柱间距 2.0m,防护栏杆设置过塑钢丝网,挂设安全标志牌及桩位标识牌。

(3)冲击钻机的卷扬机应制动良好,钻架顶部应设置行程开关。钢丝绳夹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并应设置保险绳夹。

(4)钻机皮带转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使用的电缆线须是橡胶防水电缆。

(5)钢筋笼下放应采用专用吊具。

(6)桩基灌注时,应采取措施避免混凝土搅拌车出料槽与料斗碰撞;孔口应设防坠落设施。

21.4挖孔桩

21.4.1安全要点

(1)不得在地下水位高(特别是存在承压水时)的砂土、厚度较大的淤泥和淤泥质土层中进行挖孔桩施工。挖孔作业前,应根据地质、地下水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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