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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改善客户服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申请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中国建设银行电子银行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协议双方应予遵守。

第一条定义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电子银行服务:指乙方借助国际互联网、公共通讯、电话集成线路等方式为甲方提供的支付结算服务、客户理财服务及信息类服务。

根据服务渠道的不同,可分为网上银行服务、电话银行服务、手机银行服务、短信金融服务、家居银行服务等。

身份认证要素:指在电子银行交易中乙方用于识别甲方身份的信息要素,如客户号(用户昵称、证件号码等)、密码、电子证书、网银盾、动态口令、签约设置的主叫电话号码、签约设置的手机SIM卡或UIM卡等。

密码:指甲方在电子银行服务中使用的各种密码,如登录密码、交易密码、账户密码等。

交易指令:指甲方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向乙方发出的查询、转账、购买金融资产等指示。

错误:指乙方未能执行、未能及时执行或未能正确执行甲方交易指令的情况。

第二条电子银行服务的开通及服务内容(一)网上银行服务的开通及服务内容甲方通过银行网站登记甲方个人基本信息及账户信息,并按照要求完成其他相关操作后,自助开通网上银行,成为网上银行的普通客户。

普通客户可享受的服务包括:查询、小额支付和缴费、信用卡还款等服务。

甲方到银行柜台或银行移动POS签约,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成为网上银行的高级客户。

高级客户可享受的服务包括:查询、转账、网上支付、缴费、证券基金业务、外汇业务、黄金业务、信用卡、保险业务、贷款业务等金融交易服务和信息服务,高级客户还可申请开通或变更其他网上银行所提供的功能。

江西农商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江西农商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江西农商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方(客户)、乙方(中国光大银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个人网上银行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例如并无特定表明,以下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网上银行: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查询、转账、理财和支付结算等自助金融服务的虚拟银行。

密码:客户用作证实身份的数字及字符信息,分成客户自设密码和动态密码。

个人网上银行采用至的自设密码包含网银登入密码和账户交易密码,网银登入密码为个人网银、企业家网银、手机银行及微信银行共用;账户交易密码即为取现密码。

动态密码就是系统每次随机分解成的6十一位数字,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到客户留出手机或者表明在客户所持的阳光令牌的屏幕上,用来做为交易检验手段。

系统每次以随机方式分解成动态密码,并使客户每次采用的密码都具备动态变化性和不容预见性。

数字证书:用于存放客户身份标识,并对客户发送的网上银行交易信息进行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

中国光大银行数字证书的存放介质为“阳光网盾”。

网上银行业务指令:客户以本人的客户号、登记注册卡(八折)号、证件号码及数字证书、适当密码,通过网络向银行收到的查阅、充值等业务命令命令的泛称。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一、权利(一)甲方自愿申请注册乙方个人网上银行,经乙方同意后,有权根据不同的注册项目享受不同的服务。

(二)甲方在登记注册期内有权办理网上银行冻结相关手续。

(三)甲方对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电话“”、登录乙方网站或到乙方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和投诉。

二、义务(一)甲方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应遵守《中国光大银行电子银行个人客户章程》和乙方公布的交易规则。

(二)甲方至乙方营业网点或乙方规定的其他渠道办理网上银行登记注册、冻结、更改等业务,应当按乙方建议办理有关相关手续并提供更多合乎乙方建议的有关资料或信息。

甲方应当确保所提供更多的资料或信息真实、精确、完备、合法、有效率,对于因甲方提供更多资料或信息不真实或不完备或存有其他瑕疵所导致的损失由甲方分担。

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6篇

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6篇

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6篇全文共6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甲方:银行(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企业客户(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提供的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POS刷卡等电子银行服务。

1.2 乙方可通过甲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渠道进行资金管理、支付结算、贷款业务办理等操作。

第二条服务开通2.1 乙方需携带相关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等资料到指定的甲方网点办理电子银行服务开通手续。

2.2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资料后,将开通相应的电子银行服务,并提供相关操作介绍和安全提示。

第三条服务使用3.1 乙方需使用正确的客户号和密码登录电子银行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3.2 乙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客户号和密码,不得将其告知他人或以任何方式泄露。

3.3 乙方在使用电子银行服务时,如发现异常交易或账户信息,请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第四条费用结算4.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基础电子银行服务免费;其他增值服务或特殊业务则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4.2 乙方在进行支付结算等操作时,应根据甲方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手续费。

第五条安全保障5.1 乙方在使用电子银行服务时,应使用正版杀毒软件,并定期更新操作系统及浏览器补丁,以确保账户信息安全。

5.2 乙方需定期修改登录密码、交易密码,并定期查看账户明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给甲方。

第六条协议解除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滚动续签。

6.2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经对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其他事宜7.1 本协议未涉及的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行网银协议书

工行网银协议书

工行网银协议书甲方(银行方):中国工商银行乙方(客户方):[客户全称]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银行服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提供的服务,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银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户查询、转账汇款、缴费支付、投资理财等。

1.2 甲方应保证网上银行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客户服务。

第二条服务费用2.1 乙方应按照甲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2.2 甲方有权根据服务成本和市场情况调整服务费用,调整前应提前通知乙方。

第三条账户安全3.1 乙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户信息及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

3.2 因乙方原因导致账户信息泄露或密码被他人盗用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交易安全4.1 乙方应确保所有交易均由本人操作,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4.2 乙方应通过甲方提供的正规渠道进行交易,不得使用非法软件或手段。

第五条法律责任5.1 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网上银行进行违法活动。

5.2 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导致的责任和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6.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自动续期一年。

6.2 任何一方需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8.1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中国工商银行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姓名]日期:[签订日期]乙方(签字):[客户全称]日期:[签订日期]。

2024年网上银行业务客户服务协议

2024年网上银行业务客户服务协议

2024年网上银行业务客户服务协议欢迎您使用本银行的网上银行服务。

在您开始使用本网站的服务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协议。

通过使用本网站的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部分,请停止使用本网站的服务。

一、账户注册1. 在您注册本网站的账户时,需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您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本银行。

2. 您需对您的账户和密码保密,不得将其透露给他人。

如因您保管不当导致的损失,本银行不承担责任。

二、服务内容1. 本网站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户查询、转账、交易记录查询等。

您需按照本银行的规定使用这些服务。

2. 您在使用本网站服务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违规的操作。

三、风险提示1. 网上交易存在风险,您应谨慎操作。

对于因您操作不当而导致的损失,本银行不承担责任。

2. 如发现账户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本银行客服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您的资金安全。

四、责任限制1. 本银行对于您使用本网站服务所遭受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于系统故障、通讯中断等原因导致的损失。

2. 您应对您在本网站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本网站服务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其他条款1.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本银行所有。

如有任何问题或争议,均以本协议的最新版本为准。

2.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被确认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3. 本银行有权根据需要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并在网站上公布。

修改后的协议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感谢您阅读以上协议,祝您使用愉快!。

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客户服务协议(最新版 直接使用)

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客户服务协议(最新版  直接使用)

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服务协议甲方:乙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1、电子银行业务:是指通过因特网终端、电话、手机等电子设备渠道向社会提供的银行服务,具有信息查询、支付结算、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功能。

2、客户证书:指存放在XX等物理介质或客户端系统数据文件区上甲方身份证明的电子文件。

3、电子指令:指客户通过电子银行向中国农业银行发出的各类业务请求命令的统称。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须在中国农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2、甲方可自行选择将已在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作为电子银行注册账户。

注册账户原有性质不变,甲方仍可在乙方营业柜台办理各项业务。

3、甲方如对乙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有疑问、意见或建议,可以拨打电话95599、登陆乙方网站或向乙方营业网点咨询或投诉。

4、甲方办理电子银行业务申请、业务变更、暂停业务、恢复服务、注销业务等,均应按乙方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由此发生的风险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5、网上银行判别注册客户合法性身份和确认交易有效性的标识是客户证书及相应密码;电话银行判别注册客户合法性身份和确认交易有效性的标识是客户号和相应密码。

甲方应妥善保管客户号、客户证书、相应的密码以及电子银行注册账户账号、银行卡号及其密码,如因保管不当、密码泄露等造成风险损失或纠纷,由甲方自行负责。

凡通过电子银行客户号、客户证书及相应密码实现的交易,均视作甲方本人所为,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按照《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服务价格标准》向乙方支付电子银行相关服务费用,并同意乙方从其约定账户主动扣收。

7、甲方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时,如其申请的具体业务涉及到有关法律法规或乙方其他业务规定,须同时遵守。

8、甲方不得攻击、损坏乙方电子银行系统,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名誉。

9、甲方应熟知乙方电子银行服务客户的相关操作规定,并严格按相关操作规定使用电子银行服务,如因甲方操作错误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客户服务协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客户服务协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客户服务协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个人网上银行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业务定义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个人网上银行”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为个人客户开发的网上理财软件系统,浦发银行将借助此软件系统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账户管理、投资理财、贷款*、汇款支付等多种服务“密码”指客户确认身份的字符信息,分为客户查询密码、凭证交易密码和动态密码动态密码以手机短信方式发送到客户预留的手机上“数字证书”指用于存放客户身份标识,并对客户发送的个人网上银行交易信息进行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业务指令”指客户通过个人网上银行系统发出的查询、转账等电子指令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权利甲方自愿申请注册乙方个人网上银行,经乙方审核同意后,将有权根据注册项目的类别享受相应的服务甲方在注册期内有权办理个人网上银行注销手续甲方对乙方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客服电话“ ”或到乙方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和投诉二、义务甲方办理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应遵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章程》规定的各项内容甲方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个人网上银行注册、注销、变更等手续,应提供相关资料,按乙方要求填写申请表,并签名确认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业务申请表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申请表与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因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办理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应直接登录乙方网站通过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地址登录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的客户号、卡/折号、密码、数字证书、接收动态密码的手机是甲方进行个人网上银行交易的重要要素,甲方承诺由本人妥善保管,并保证不将该等资料或物品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对因自身提供、泄露、被窃、遗失等原因造成该等资料或物品被他人使用的,该行为视为甲方完成的行为,甲方对该使用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乙方执行甲方通过个人网上银行发出的业务指令后,甲方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业务指令甲方应按照机密的原则设置和保管密码,避免使用生日、电话号码等与本人相关的信息作为密码甲方发生卡/折丢失、密码泄露、数字证书丢失、接收动态密码的手机丢失等情况,应及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挂失等手续,否则可能产生无法正常使用个人网上银行功能、账户资金安全性降低等各类风险甲方承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妥相关手续并生效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在使用个人网上银行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注册信息如需更改,应及时按照乙方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在上述手续办妥并生效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办理个人网上银行业务的账户的支付能力,并严格遵守支付结算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不得以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各类款项甲方不得有意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恶意攻击乙方个人网上银行系统甲方办理个人网上银行业务时,如其使用的服务功能涉及到乙方其他业务规定或规则的,须同时遵守相关规定或规则甲方长期不使用个人网上银行,应主动向乙方申请办理个人网上银行的注销手续,否则由其自身承担可能产生的各类风险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一、权利乙方有权根据甲方资信情况,决定是否受理甲方的注册申请乙方有权制定个人网上银行业务收费标准,并在网站或营业网点公布后生效乙方有权对个人网上银行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甲方存在恶意操作,诋毁、损害乙方声誉等情况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并保留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甲方利用乙方个人网上银行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的,乙方将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停止为其办理个人网上银行业务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甲方的个人网上银行业务指令办理业务对所有使用甲方客户号、卡/折号、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该操作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乙方处理个人网上银行业务的有效凭据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提交的个人网上银行业务指令,不承担任何责任:1.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2.甲方账户存款余额或信用额度不足3.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4.甲方未能按照乙方的有关业务规定正确操作5.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属乙方过失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通讯中断等情形乙方有权通过网站或营业网点公告形式变更个人网上银行业务的服务范围、章程及服务协议协议终止或在服务有效期内中止时,乙方有权不退回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二、义务在乙方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乙方负责及时准确地处理甲方发送的个人网上银行业务指令,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查询交易记录、资金余额、账户状态等服务(二)乙方对于个人网上银行所使用的相关软件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三)乙方负责及时为甲方办理个人网上银行注册手续,并按甲方注册功能的不同为甲方提供相应的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四)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咨询服务乙方在法律法规许可和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使用甲方的资料和交易记录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如甲方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完全由于乙方的原因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个人网上银行业务操作的失败或错误,乙方应负责赔偿签约客户的经济损失,但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应仅限于客户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的赔偿责任不应包括客户的任何间接损失第四条法律适用条款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通行的金融惯例本协议是乙方的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的补充而非替代文件,如本协议与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有冲突,涉及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内容的,应以本协议为准第五条差错和争议的解决甲方发现自身未按规定操作,或由于自身其他原因造成个人网上银行业务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的,应及时通过拨打服务热线“ ”或到营业网点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调查并告知甲方调查结果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协议的中止和终止甲方个人网上银行注销手续办理完毕,本协议即为终止在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其它乙方业务规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

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8篇

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8篇篇1甲方:[甲方银行名称]乙方:[乙方企业名称]鉴于甲方拥有电子银行系统,乙方有需求使用电子银行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一、协议目的双方同意并确认通过电子银行系统提供和接受金融服务,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内容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电子银行服务:1. 在线转账支付结算服务;2. 对账单查询服务;3. 账户信息查询服务;4. 信贷业务服务;5. 其他双方约定的金融服务。

三、服务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服务年限]。

期满后,除非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否则协议自动续约。

四、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 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子银行服务;2. 对乙方提供的资料保密;3. 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指导;4. 对乙方提出的疑问及时解答。

(二)乙方权利义务:1. 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2. 及时更新资料信息;3. 保证电子交易的安全性;4. 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使用电子银行服务。

五、安全保密措施及责任承担1. 双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护数据安全;2. 任何一方泄露对方商业秘密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乙方应妥善保管其电子交易密码及相关安全工具。

因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费用与支付结算方式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支付电子银行服务费用。

结算周期为季度结算,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

如有变动,甲方将提前通知乙方。

七、协议的变更与终止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履行完毕所有未完成的交易和服务。

八、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篇2甲方:[甲方名称](下称“甲方”)乙方:[乙方名称](下称“乙方”)鉴于乙方愿意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前言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关于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所达成的约定,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

中国XX银行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改善客户服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申请人(以下简称“甲方”)与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XX银行电子银行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协议双方应予遵守。

第一条定义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电子银行服务:指乙方借助国际互联网、公共通讯、电话集成线路等方式为甲方提供的支付结算服务、客户理财服务及信息类服务。

根据服务渠道的不同,可分为网上银行服务、电话银行服务、手机银行服务、短信金融服务、家居银行服务等。

身份认证要素:指在电子银行交易中乙方用于识别甲方身份的信息要素,如客户号(用户昵称、证件号码等)、密码、电子证书、USB Key、动态口令、签约设置的主叫电话号码、签约设置的手机SIM卡或UIM卡等。

密码:指甲方在电子银行服务中使用的各种密码,如登录密码、交易密码、账户密码等。

交易指令:指甲方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向乙方发出的查询、转账、购买金融资产等指示。

错误:指乙方未能执行、未能及时执行或未能正确执行甲方交易指令的情况。

第二条电子银行服务的开通及服务内容(一)网上银行服务的开通及服务内容甲方通过银行网站登记甲方个人基本信息及账户信息,并按照要求完成其他相关操作后,自助开通网上银行,成为网上银行的普通客户。

普通客户可享受的服务包括:查询、信用卡还款等服务。

甲方到银行柜台或E动终端签约,成为网上银行的高级客户。

高级客户可享受的服务包括:查询、转账、网上支付、缴费、证券基金业务、外汇业务、贵金属业务、信用卡、保险业务、贷款业务等金融交易服务和信息服务,高级客户还可申请开通或变更其他网上银行所提供的功能。

(二)电话银行服务的开通及服务内容甲方通过95533客户服务电话登记甲方个人基本信息及账户信息,并按照要求完成其他相关操作后,自助开通电话银行,成为电话银行的普通客户。

普通客户可享受的服务包括:查询、咨询、投诉、建议、口头挂失等服务。

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3篇

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3篇篇1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一、甲方指定的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为乙方指定的企业客户(以下简称“客户”)提供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

二、本协议的签订是在甲方对客户的适当培训和信息交流的基础上完成的。

客户确认已充分了解本行电子银行服务项目的性质、内容、使用范围、服务方式、风险和条款等。

客户必须使用安全的系统和信息设备,保护它的登录名、口令、数字证书等访问安全信息,如有泄漏客户应立即通知本行。

三、银行的电子银行服务项目包括:网银、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

四、客户在银行电子银行办理各项业务前,必须有银行开立的企业银行账户,并按银行规定完成账户的注册和授权手续;有的客户需要在银行规定的范围内采用符合银行认证标准的加密设备,将登录名、口令、数字证书等信息保护措施合理、科学地运用于电子银行服务项目的操作中。

五、客户需保障登录名、口令、数字证书等信息的合法、有效、安全,不得将其转让、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客户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障登录名、口令、数字证书等信息的秘密性和安全性,且应对非法使用这些信息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客户对使用银行电子银行服务项目的操作行为负全部责任,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行的规定。

六、客户在使用银行的电子银行服务项目时,应理性使用、正确操作,服务提供者可以归因于客户错用电子银行服务项目或违反银行有关规定而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及损失。

客户应承担损坏登录名、口令、数字证书等信息的全部费用,以及由于客户错用电子银行服务项目或违反银行有关规定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七、如需要变更登录名、口令、数字证书等信息,客户必须按照本行规定程序进行变更,否则客户要承担因变更失败所产生的风险和后果。

客户应及时通知银行变更登录名、口令、数字证书等信息,并需要有条件通过非法途径,如通过口头、电话、传真、邮件等途径变更用户信息,以防止客户的信息被盗用或者篡改。

八、银行在为客户提供电子银行服务项目时,应具备快捶的服务响应能力,保证系统的安全及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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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编号:
甲方(网上银行客户):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分行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银行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填写《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交易规则》。

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

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银行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

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银行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

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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