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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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1997年12月3日云南省第八届人平易近代表大年夜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经由过程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爱护天然情形和天然资本,加强天然爱护区的扶植和治理,依照《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情形爱护法》、《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天然爱护区条例》等有关司法、律例,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天然爱护区,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度或处所县级以上人平易近当局以天然爱护为目标,依法划出必定面积的陆地、水域予以专门爱护和治理的区域。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扶植和治理天然爱护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一切单位和小我都有爱护天然爱护区内天然情形和天然资本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侵犯天然爱护区的单位和小我进行揭穿、控告。

对爱护、扶植和治理天然爱护区以及在有关的科学研究中做出明显成就的单位和小我,由县级以上人平易近当局赐与嘉奖。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平易近当局要把天然爱护区的爱

护、扶植和治理,纳入公平易近经济和社会成长筹划,并作为任期目标义务制的重要考察内容之一。

第六条天然爱护区的爱护、扶植和治理应当保持“周全筹划、积极爱护、科学治理、永续应用”的方针;妥当处理好与本地经济扶植和居平易近临盆、生活的关系。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平易近当局情形爱护行政主管部分对辖区内天然爱护区实施综合治理。

其重要职责是:对天然爱护区的扶植和治理工作进行调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分订定天然爱护区的成长筹划;组织天然爱护区的列级评审;组织查处污染事宜、会同有关部分组织查处破坏、侵犯天然爱护区的重大年夜事宜;经同级人平易近当局赞成,治理一些综合类型或专门类型的天然爱护区。

县级以上人平易近当局林业、地矿、农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分主管相干类型的天然爱护区。

其重要职责是:负责主管的天然爱护区的区划、筹划、扶植和治理工作;建立天然爱护区的治理机构;制订爱护和治理方法;组织查处破坏、侵犯天然爱护区的事宜。

第八条天然爱护区的治理机构负责天然爱护区的具体治理工作。

其重要职责是:依法爱护天然爱护区内天然情形和天然资本,查询拜望天然资本并建立档案,组织情形监测;

制订天然爱护区的各项治理轨制;组织实施天然爱护区的筹划;宣传有关司法、律例,进行天然爱护常识的教诲;负责天然爱护区界标的设置和治理。

第九条凡具有下列前提之一的,应当建立天然爱护区:

(一)有代表性的天然生态体系区域;

(二)珍稀、濒危野爽朗植物物种的天然集平分布区域;

(三)具有专门爱护价值的丛林、湿地、水域;

(四)具有重大年夜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溶洞、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天然遗迹。

(五)须要予以专门爱护的其他天然区域。

第十条天然爱护区分为国度级、省级、地、州、市级和县(市)级。

国度级和省级天然爱护区由省有关天然爱护区行政主管部分或者托付地点地有关天然爱护区行政主管部分担理;

地、州、市级天然爱护区由同级有关天然爱护区行政主管部分或者托付地点地有关天然爱护区行政主管部分担理;

县(市)级天然爱护区由同级有关天然爱护区行政主管部分担理。

第十一条国度级天然爱护区的建立,由天然爱护区地点地的州、市人平易近当局、地区行政公署或省有关天然爱护区行政主管部分向省人平易近当局提出申请,经省级天然爱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省情形爱护行政主管部分提出申报看法,报省人平易近当局赞成后,由省人平易近当局向国务院申报。

省级天然爱护区的建立,由天然爱护区地点地的州、市人平易近当局、地区行政公署或省有关天然爱护区行政主管部分向省人平易近当局提出申请,经省级天然爱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省情形爱护行政主管部分提出审批看法,报省人平易近当局赞成颁布,并报国度情形爱护行政主管部分和国度有关天然爱护区行政主管部分立案。

地、州、市级和县(市)级天然爱护区的建立,参照省级天然爱护区建立的有关法度榜样解决。

第十二条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天然爱护区,由相干行政区域的人平易近当局协商一致后提出申请,并按照第十一条规定的法度榜样报批。

第十三条天然爱护区的范畴和界线由赞成建立天然爱护区的人平易近当局确信,并予以通知布告。

天然爱护区的撤销及其性质、范畴、界线的调剂或者改变,由原赞成建立天然爱护区的人平易近当局赞成。

任何单位和小我,不得擅自移动天然爱护区的界标。

第十四条天然爱护区能够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

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小我进入。因科学研究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同级有关天然爱护区行政主管部分赞成;不得扶植与爱护无关的任何举措措施。核心区内原有居平易近由天然爱护区地点地的县级以上人平易近当局有筹划地慢慢迁出并予以妥当安排。

缓冲区经同级有关天然爱护区行政主管部分赞成能够进入从事科学研究不雅测活动;不得扶植任何临盆举措措施。

实验区经同级有关天然爱护区行政主管部分赞成能够从事参不雅考察、旅行及驯化、滋长珍稀濒危野爽朗植物等活动;不得扶植污染情形、破坏资本或者景不雅的临盆举措措施。

天然爱护区内部未分区的,按照核心区懈弛冲区的规定治理。

第十五条天然爱护区建立后由有关天然爱护区行政主管部分负责组织编制总体筹划,按天然爱护区的级别报同级人平易近当局赞成后实施。

第十六条在天然爱护区的实验区内从事开创扶植的,必须进行情形阻碍评判,编制情形阻碍申报书(表),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下的情形阻碍申报书(表),报县

(市)情形爱护行政主管部分审批;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情形阻碍申报书(表),报地、州、市情形爱护行政主管部分审批;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或者进入省级以上天然爱护区的情形阻碍申报书(表),报省情形爱护行政主管部分审批。

第十七条天然爱护区的扶植和治理经费来源:

(一)本省县级以上人平易近当局赞成建立的天然爱护区,按天然爱护区的级别列入同级人平易近当局的财务预算;

(二)国表里集团、小我捐赠;

(三)天然爱护区治理机构组织开展与天然爱护区成长偏向一致的临盆经营活动的收益;

(四)其他收入。

第十八条天然爱护区内禁止下列行动:

(一)砍伐丛林、开山采石、佃猎、开垦、烧荒、开矿等;

(二)倾倒舍弃物;

(三)超标排放污水。

第十九条违抗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天然爱护区治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依照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违抗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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