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电缆敷设工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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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电缆敷设工艺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定了电缆敷设前的准备工作、电缆敷设人员、电缆敷设的基本工艺要求、电缆敷设操作要领及检验。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修理船舶的电缆敷设。凡属具有特殊要求的电缆敷设,不属于本规范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船用电缆耐火贯穿装置技术条件船舶电气设备和电缆接地工艺规范

3 电缆敷设前的准备工作

3.1准备“电气设备布置图”、“电舾装布置图”、“综合导电系统图”“电气系统图”、“电缆清册”、“隔热布置图”及“防火区域划分图”等。

3.2熟悉本工艺要求和施工方法以及该船舶的电气施工原则工艺。

3.3 准备好电缆敷设用的安装件、支承件、紧固件及施工用工具和材料。

3.4 为便于安装,电缆安装件、支承件等按施工区域集配。

3.5根据电缆清册进行电缆切割备料。

3.5.1事先做好电缆临时标牌,标牌上注明电缆编号、规格、长度、起终点设备名称和位置,每根电缆二块。

3.5.2按“电缆清册”规定的长度做好电缆穿过隔舱或甲板的停止标记。

3.5.3每根电缆切割时,随时将临时标牌包扎于该电缆的两端。

3.5.4电缆的切口应避免受潮影响绝缘,必要时可采取包扎封口措施。

3.5.5 按照“电缆清册”规定的拉敷地点及顺序将电缆依次卷入电缆筒备用。

3.6根据“电气设备布置图”、“电舾装布置图”于船上对电缆支承件和贯通件进行定位。

3.7 在船体构件和甲板上开孔

3.7.1 开孔一般应为圆形或腰圆形,如开孔为其它形状,其折角应为圆角。

3.7.2在横梁、肋骨及纵衍上开孔见图1和表1。开孔边缘至纵桁面板的距离H应不小于纵桁腹板高度h的40%。当贯通件开孔尺寸超过上述规定进行强度补偿时,应与船体结构设计联系。

7.3在甲板上开孔

3.7.3.1开孔的形状为圆形或腰圆形,孔的长宽比不小于2,其长轴应尽量沿艏艉线方向布置,以保证在相同的面积情况下减少沿船宽方向的开孔宽度。

3.7.3.2在船肿二分之一船长的区域内的强力甲板上开孔,沿船宽方向的开孔尺寸不得超过货舱口至船边距离的6%,其它处甲板上开孔,腰圆形开孔宽度不得超过货舱口至船边距离的

9%,圆形的开孔则不超过上述距离的6%。当贯通件开孔尺寸超过上述规定进行强度补偿时,应与船体结构设计联系。

3.9 支承件、贯通件、安装件的焊装

3.9.1 电缆支承件、贯通件应焊接牢固,应能保证电缆紧固而不致脱落。电缆框、

筒在船体舱壁或甲板上的焊接应采用双面连续焊,以保证强度。

3.9.2 支承件和安装件的撑脚不应直接焊接在主甲板以下的船壳板上,也不应直

接焊接在球扁钢的端面上。

3.9.3 若在水密舱壁、油柜和水柜上焊接底脚,则须加装加强复板焊接。

3.9.4 所有焊接件在焊接后应随即清除焊渣,并涂以防锈漆。电缆敷设前,电缆通

道部分应预先涂以完工漆。

4 电缆敷设人员

电缆敷设施工人员上岗前应进行船舶电缆敷设的工艺知识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应知、应会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5 电缆敷设的基本工艺要求

5.1电缆敷设的线路应尽可能平直和易于检修。

5.1.1 主干电缆暗式敷设时,敷设路径上的封闭板必须便于开启。

5.1.2 所有电缆线路的分支接线盒若为暗式安装时,则封闭板必须便于开启,并有耐久标志。

5.1.3不应将电缆敷设在隔热或隔音绝缘层内,也不应在电缆上喷涂油漆、泡沫塑料等

热材料。

5.1.3冷藏室、锅炉舱等处的电缆应全部明线敷设,居住室应尽可能采用暗式敷设。

5.1.5 居住室电缆若采用明线敷设,可采用滞燃塑料槽予以保护。

5.2 电缆敷设应防止机械损伤

5.2.1 尽量避免在货舱、贮藏室、甲板上、舱底花钢板下等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敷设电缆,若无法避免时,则须设置电缆护罩或电缆管加以防护。货舱和甲板上的电缆护罩厚度,一般不应小于3mm,以保证足够强度。

5.2.2 尽量避免在可动或可拆的部位敷设电缆,以免活动件移动或拆装时损伤电缆。

5.2.3 电缆穿过甲板时,应采用金属电缆管、电缆筒或电缆围板保护。

5.2.4 在前桅敷设电缆应采用长度不小于2m的镀锌钢管(或不小于1m单根电缆管)。保护钢管尽可能装在前桅后部,且管子上端必须密封(见图4)。

5.2.5雷达桅内敷设电缆,可在距甲板高度250mm以上处,经多个水密电缆筒或水密填料函箱将电缆引出(见图5)。

图5 电缆在雷达桅内敷设

5.3 电缆敷设不应跨过船体伸缩接头,如确实不能避免时,电缆应保证有一定伸缩裕度。5.4电缆应尽量远离热源敷设。电缆离蒸汽管、排汽管及其法兰、电阻器、锅炉等热源的空间距离一般应不小于100mm;电缆与蒸汽管、排汽管交叉时,其空间距离一般不应小于80mm,否则应采取有效的隔热措施。

5.5电缆敷设应防止潮气凝结和油、水的影响

5.5.1 尽量避免在有潮气凝结、滴水和有油、水侵入的场所敷设电缆。

5.5.2 在易受油水浸渍的花钢板下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敷设在金属管子或管道内,管子或管道应贴近花钢板安装,其两端一般应高出花钢板250mm以上,并用填料函或护圈填塞堵料封闭(见图6a、图6b)。

5.5.3在潮湿舱壁上敷设电缆时,电缆与舱壁间至少应有20mm的空间。

5.6 电缆应避免穿越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气体影响的场所(如氧气间、油漆间、蓄电池室、煤仓、弹药库等)。对必不可少的照明电缆应敷设在金属管内。金属管穿过舱壁时,应保持其原有的密封性能,以防止有害气体进入其它舱室。

5.7 电缆严禁穿越油舱,电缆一般不应穿越水舱,如无法避免时,可用单根无缝钢管穿管敷设,管子与舱壁的焊接应保证水密,并应有防腐蚀措施。

5.8 电缆与船壳板、甲板、舱壁及防火隔堵间距不小于20mm;电缆与双层底及滑油、燃油柜的敷设间距应不小于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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