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的探讨
营改增后总分机构税负变化和纳税方式的探讨

营改增后总分机构税负变化和纳税方式的探讨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3)02-000-01摘要营改增对各行业均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对总分机构这种模式的法律主体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无论从税负上还是从纳税方式上均有变化,总分机构的税负普遍减轻,而汇总缴纳增值税这一问题也亟待解决,本文首先梳理了总分机构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营改增的政策影响,提出总分机构税务管理目标,然后着重分析营改增后总机构收取分支机构管理费对总分机构税收负担的影响,最后对现行总分机构增值税缴纳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营改增总分机构税负汇总缴纳一、总分机构国家相关法规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等文件,明确了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就是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通过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降低经营成本和企业税负。
营改增后,税负和税务流程都会对总分机构产生一定影响。
指引总分机构进行税收管理的国家相关法规包括,2006年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2008年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这两个国家法律法规都是从企业经营目标和财务报告目标角度制定的;第三个与税务最为密切相关的国家法规就是国家税务总局为了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及纳税服务工作,指导大企业开展税务风险管理,于2009年下发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这个指引对大企业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明确了大企业应逐步建立与自身情况相适应的税务内控管理制度,并把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与企业的其他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形成全面有效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
二、总分机构税务管理目标一是提高纳税遵从水平,二是提升税务管理效益。
纳税遵从包括企业的战略规划合规合法、经营决策与日常业务活动合规合法、纳税事项的会计处理合规合法、纳税申报及税款的实际缴纳合规合法、税务相关凭证资料保管准备和税务情况报备合规合法。
中国资管产品增值税研究

中国资管产品增值税研究一现行资管产品增值税制度的主要内容与特点“营改增”之前,税收法规对资产管理行业的营业税处理不太明确,实践中地方税务机关多未实际征收营业税。
这种宽松的税收环境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资管行业的快速发展。
“营改增”之后,资管行业将面临全新的税制环境。
(一)发展沿革1.政策伊始:财税〔2016〕36号文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
文件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将金融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
其中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业适用一般计税方式,税率6%。
36号文确立了金融业营改增的基本方案,使我国成为全球首个对金融服务业全面征收增值税的国家。
但正因如此,税务机关缺乏可参考的经验,初期难免考虑不周,政策出台后一度引发债券市场波动。
2.第一个补丁:财税〔2016〕46号文为缓解市场紧张情绪,2016年4月29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对营改增试点期间有关金融业的政策进行补充,将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纳入免征增值税范围。
3.第二个补丁:财税〔2016〕70号文2016年6月30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以下简称“70号文”),将金融同业免征范围进一步扩大。
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持有金融债券和同业存单所取得的利息收入,纳入金融机构营改增试点中“金融同业往来”的适用范围,免缴增值税。
4.政策细化:财税〔2016〕140号文2016年12月21日及30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了《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以下简称“140号文”)及其政策解读文件。
论弥补增值税转型财政收入减少的有效途径

和服 务设定为增值 税征税范围。 今后 我国可对 交通运 输 、 建筑安
装 、 地产业 、 形资产转 让以及服务 业种 的仓 储 、 房 无 租赁 、 广告 、
代理等行业改征增值税, 并逐渐将金融保险业 、 邮电通讯业、 文
化教育业 、 娱乐业 、 公共服 务业 ( 餐饮 、 宿 、 住 旅社 ) 纳入增值税 征 收范围 , 以符合社会 大生产 的客 观要求 。 保证增值税 管理 “ 链 条”的完整性 , 抵减转 型中由于税基变窄而使财政 收入产生的负
维普资讯
EO O I R CIE经济 作 —■—■■ C N MCPA TC 对仍末抵扣( 退税) 的 定资产 完 进项税额留待下年抵扣 。 纳税人凡有欠缴增值税 的, 其用 固定资 产进项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仍 按照 《 财政部 、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 < 0 4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 税抵 扣范围暂行 办法 >的 20 通知 》财税 [ 0 4] 6 ( 20 18号) 关抵减增值税欠税 的规定执行 。 及有 自2 0 0 6年 1 1日起 , 月 仍按增量计算退税办法执行。 不难看 冉, 上述税收政策过渡性 明显 , 人为成份 和地方部 门干 预权利较重 。
主要集中在工业生产和商业流通两个环 节 ,没有延伸 到交通运
消费型增值 税应纳税 额 =当期 ( 计税 )销售 额 × 适用税
率~ ( 购进非 固定资产商品所含税额 +应税劳务所 含税额 +购 进固定资产所含税 额 ) 显然 , 依据上述计算 公式 , 增值税 由生产型转 为消费型 , 应 纳税额必将减少。0 2—20 20 0 3年 ,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 , 各 地 曾对增值税扩大抵扣范 围带来 的财政减收进行 了测算 ,如果 在六 大行 业对新增 机器设备 类 固定资产进 项税额予 以抵扣 , 全 国财政将减收 10 5 0亿元 , 东北地 区的试点也要拿出 10亿元来 5 “ 埋单 ” 如果今后在全 国推 开实行, 。 财政 收入减少数额, 是 巨 将
我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扩大的影响

东方企业文化・百家论坛 2012年9月145我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扩大的影响分析罗 智 单葆国(国网能源研究院,北京,100052)摘 要:继2012年年初上海增值税改革试点之后,7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增值税改革试点扩大的决定。
在国内外环境不容乐观的背景下,结构性减税政策无疑成为稳增长的重要措施,凸显了增值税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文中分析了营业税改革试点扩大对经济、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影响,并为下一步改革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增值税 营业税 产业结构 影响分析 中图分类号:F810.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355(2012)09—0145—02 7月25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市。
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显示出了我国结构性减税在开始在全国全面铺开。
一、我国增值税改革进程我国增值税改革可以追溯至1979年,我国自1979年起开始试点征收增值税,试点行业包括机械、农机配件、汽车、船舶制造等行业,当时采用购进扣额法和扣税法的计征方法,并采用价内计税法。
1994年进行税制改革,将增值税范围扩大至第二产业(建筑业除外)和第三产业中的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加工、修理修配业,对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则课征营业税。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增值税和营业税双向征收的模式,日益显现出其内在的不合理性和缺陷,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转型。
因此根据需要,2009年开始对经增值税制度再次改革,在试点地区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增值税改革。
尤其是“十二五”期间,为稳定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进结构性减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如表1所示,我国增值税改革进程可以用“试点—扩大试点—正式转型”三个阶段表示。
营改增后转让房屋不动产涉及的增值税新规定

营改增后转让房屋不动产涉及的增值税新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全面实施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的税收改革。
这一重大政策调整,对各行各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对于涉及房屋不动产交易的纳税人来说,了解和掌握营改增后的增值税新规定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解析。
在营改增后,房屋不动产的转让交易的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为转让方,即出售房屋的不动产所有人。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所有的商品和服务。
在房屋不动产转让中,主要包括不动产的出售、出租、抵押等交易行为。
营改增后,房屋不动产转让的税率定为11%。
但是,如果纳税人转让的是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为促进营改增的顺利实施,国家对一些行业和项目给予了税收优惠政策。
在房屋不动产转让领域,对于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以及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等特定项目,都设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营改增后,税务机关对房屋不动产转让征收管理的方式也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纳税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并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同时,税务机关也加强了对虚假申报、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营改增后,对于房屋不动产转让交易,纳税人应当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购方需凭增值税发票进行进项抵扣。
如发生发票遗失等情况,纳税人需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备并公示。
为保障营改增政策的顺利实施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机关提供了全方位的纳税服务与咨询。
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平台、咨询等方式进行业务咨询和办理。
税务机关也积极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帮助纳税人了解和掌握新的税收政策。
营改增后转让房屋不动产涉及的增值税新规定对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了重大影响。
作为纳税人,我们应积极学习和了解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房屋不动产转让交易。
税务机关也应继续优化政策实施和征管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办税体验。
自2016年中国全面实施营改增以来,中国的税收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银行经营管理影响论文

浅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12-000-02为进一步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完善税收制度,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按照我国营业税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所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一项重大税制改革,是实行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生产力意义重大。
一、目前对银行业征收营业税存在的问题按照税法规定,不论从事何种金融业务,原则上统一按照“金融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按照营业税额附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从实际执行情况前,这种征税方法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银行业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合理。
目前,银行业的营业税是按照营业收入征收而非针对营业净收入征收,征税范围主要是贷款利息收入和中间业务收入,未考虑作为银行重要营业成本的利息支出因素,导致银行上缴税收与银行盈亏无关。
二是银行业税收无抵扣项目。
从目前银行的盈利结构看,利差收入是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但银行的业务经营成本(如人员费用、业务运营费用)却不能比照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而使银行在事实上成为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双重承担者。
三是由于营业税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征税,即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后,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管贷款利息是否收回,都要纳入计税收入征收营业税,在目前经济不景气、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如果欠收利息较多时,银行需要动用营运资金垫付税款,导致银行实际承担的税负要比法定税率高。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背景国际上对货物和劳务普遍实行增值税,而目前我国货物和劳务分别适用增值税和营业税,存在对服务业重复征税的现象。
浅议“营改增”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营改增”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营改增”实施以来,改革虽然有很多的成果,达到了一定的预期目标,但是过程中存在问题也是难免的。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暴露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使改革不断深入,发现并缓解改革中的矛盾,是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
本文提出了营改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当前存在的立法有待健全、税率的设置有待完善,地方征管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以及完善营改增的相关意见,健全增值税立法体系,采用低税率避免征收的复杂化;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试点范围;完善税收法律的建设,健全增值税立法体系,加强地方征收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及深化改革,全面推动的经济发展。
标签:营改增;税制转换;税法体系一、营改增进程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全面深化改革阶段。
”营改增”是”十二五”时期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深化财税改革的一部分,是继增值税转型改革之后的又一次重大税制改革,也进入了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力求实现更全面、更深入的改革新阶段。
回顾从2012年上海地区开始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试点,到2013年全国范围内的试点,再到2014年年初,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改革范围,我国的增值税改革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二、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增值税时产生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一个税种,资本主义国家运用增值税的出发点是为其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服务,但这并不妨碍社会主义国家利用其为经济和财政利益服务。
所以要认清增值税的本质,既不能因为其产生于资本主义就加以排斥,也不能因为对其的运用而忽略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增值税本质的认识。
1.部分行業进项税抵扣难,税负加重。
对于某些行业来说,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企业的税负不降反升。
以交通运输业来说,在”营改增”之后,交通运输业由原来不含税销售收入按3%纳税变为了按11%为税率的增值税,应税所得由增值税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
一方面,税率的提高使得销项税额提高,进而使企业的税负加重;另一方面,对于交通业来说,所需购进的固定资产是有限的并且更新的周期较长,而且许多细类的运输成本还没有纳入到”营改增”的范围中,比如运输企业外地加油时大都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企业不能取得过路费、过桥费、保险费等占运输成本很大比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果不能实现完全的进项抵扣。
关于增值税营业税的若干问题思考
遍;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 , 计算方法简便 ; 按行业设计税 目税率。
三 、增值税 营业税存在 的问题。
1 、确认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资格方面 。 现行增值税制把增值税纳税人分为—般纳税 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两者划分的主要依据是 企、销售额和财务核算的完善程度。 l I , 在纳税 人资格认定上虽然已采取 了有效的措施, 但 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 :()由 1 于同时存在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 , 在不同资 格的纳税人之间发生业务时增值税的抵扣链 条就存在了不连续的问题 。2 ( )一般纳税人 认定 以销售额为主要依据 , 科学性不强。销 售额标准实际是一个企业规模的标准, 但在 市场经济条件下, 每年的销售额具有不确定 性 ,当企业销售额达不到标准时,将会被取 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 使企业更难得到进一步 发展。3 ( )…般纳税人认定无法起到真正的 管理作用。 个别企业为了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往往不断的注销建立或挂靠其他公司。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方面。 我国增值税一般实行购进扣税法 , 增值税应 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 减当期进项税额 , 应该说这是增值税管理的核心, 也是国际上 通行的做法 , 在理论上无可非议 。 但在我国 的实践中确存在一定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 : ()企业应纳税款的存在企业可控眭。企业 1 往往依据企业的实际状况在控制进行的认证 和销项的开局 , 从而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每月 的应税额 。 )不利于税务机关的 日常管理 。 ( 2 而税务部 门在平时管理时 , 客观上没有那么 多精 力, 主观上没有足够重视 , 一旦有 问题 , 纳税人不配合, 查证难度相 当大。 ) ( 客观上 3 造成纳税人偷税数额的增大。 部分企业存在 帐外销售和帐内隐匿销售 , 但其进项税额已 抵扣。在购进扣税法情形下 ,偷税部分销售 的税负等于其适用税率 , 形成了纳税人偷税
现行营业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取向
现行营业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取向摘要:当前我国的营业税制度正在有条不紊地运转,但是我国现行营业税存在的问题却是一直都无法回避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营业税重复征税等问题的严重性日益突出。
本文对我国当前营业税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研究,然后提出了营业税并入增值税的改革思路,进而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现实情况提出营业税改革的可行性建议及产生的社会经济效应。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重复征税一、我国现行营业税存在的主要问题1.1营业税计税依据引起的重复征税营业税计税依据所引起的重复征税是指对同一商品或劳务流转额的部分组成课征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税收。
当前我国主体流转税制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共存的双轨制,对于营业税的涉税收入,由于绝大多数没有扣除取得收入相对应的成本费用的进项税额,直接导致营业税纳税人涉税收入中一些组成部分既缴纳了增值税又缴纳了营业税或是缴纳了两次及其以上的营业税,也正是由于营业税没有实行抵扣制度,也造成了增值税纳税人无法抵扣外购劳务、受让无形资产以及购买不动产的进项税额,最终造成这部分价值的重复交税。
所以说,营业税计税依据所引起的重复征税的问题涉及到的不仅仅是营业税纳税人也包括增值税纳税人。
1.2营业税税率体系不符合第三产业发展要求我国第三产业不仅存在上述发展滞后的问题,而且还存在税负与其产业比重不相协调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国宏观税负从2005年的16.48%上升到2009年的18.51%,增幅达12.30%。
服务业税负增长较快,由2005年的16.80%上升到2009年20.02%,增幅为19.15%,服务业税负与宏观税负之间的差距由0.32%扩大到1.51%。
第二产业税负虽然也呈上升趋势,由2005年的20.56%上升到2009年的21.20%,增幅为3.08%,但与宏观税负之间的差距有所缩小。
显然,各大产业之间的比重与其所承担的税负比例严重失衡。
我国第三产业中,除了批发和零售业,其他行业均需要缴纳营业税,我国第三产业中,需要缴纳营业税的行业所占的比例已经稳定在80%左右,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基本上都是纳税人的营业额,而税率多为3%或5%,由此可见,营业税的变化会对第三产业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增值税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增值税论文题目一、最新增值税论文选题参考1、试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不同行业的影响2、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影响的思考3、对增值税转型的几点逆向思考4、交通运输业实行增值税的可行性分析5、增值税和营业税对收入分配的不同影响研究6、增值税转型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影响的实证研究7、中国金融业实施增值税改革研究8、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难点解析9、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企业财务的影响及对策10、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增值税转型的效应分析11、西方模式增值税的不可行性和中国式增值税的制度设计12、增值税的国际比较与借鉴13、改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制度的探讨14、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国际比较与思考15、对物流业改征增值税的思考16、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7、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影响18、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收入归属方案选择19、增值税的国际比较与思考20、将交通运输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思考二、增值税论文题目大全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2、增值税转型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影响的实证研究3、推进服务业增值税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4、中国增值税转型可行性实证分析(续二)5、对我国金融服务业改征增值税的探讨6、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之我见7、增值税转型对经济结构影响的实证分析8、增值税会计:税法导向还是财税分离9、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质及改征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10、营业税改增值税难点透视11、增值税“扩围”改革对行业税负变动的预期影响12、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分析和建议13、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分析14、增值税与营业税合并的现实思考——以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为例15、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问题与建议16、不可忽视增值税转型对地方经济的负面影响17、增值税“扩围”效应研究——基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分析18、扩大增值税征横范围的思考19、营业税改增值税影响及需要注意的问题20、中国增值税应进行第三次重大改革三、热门增值税专业论文题目推荐1、中国增值税转型试点一周年情况分析2、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评价与改革方向3、中国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中长期选择4、增值税“扩围”改革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基于上海改革方案和投入产出表的分析5、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变化趋势及改革路径6、增值税“扩围”改革的路径选择7、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问题研究8、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研究9、增值税的转型与转型中的增值税10、增值税“扩围”改革面临的难题与对策研究11、东北增值税转型试点的初期效应及分析12、当前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具体问题探讨(节选)13、中西文化差异与税制改革水——以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为例14、大势所趋下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15、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税负的影响16、金融服务业增值税征收问题的思考17、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若干问题探讨18、企业R$D投入的税收激励研究——基于增值税的实证分析19、国外交通运输业的增值税政策及其启示20、增值税转型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四、关于增值税毕业论文题目1、增值税“扩围”改革与和地方财政体制调整2、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福利效应研究3、关于增值税、营业税合并问题的思考4、为何我国营业税要改征增值税5、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行为和绩效的影响——以东北地区为例6、关于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思考7、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税负8、增值税“扩围”改革对行业税负的影响——基于投入产出表的分析9、增值税“扩围”的方式选择——基于对行业和体制调整的影响性分析10、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负担的实证研究11、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改革研究12、增值税转型对上市公司财务影响程度研究13、对增值税“扩围”问题的探讨14、增值税转型对就业负面影响的CGE模拟分析15、增值税"扩围"——覆盖服务业的困难与建议16、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地方分享收入的影响17、我国金融业改征增值税的现实意义、国际经验借鉴与政策建议18、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面临八大挑战19、关于增值税的扩围改革20、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意义及其配套措施五、比较好写的增值税论文题目1、增值税“扩围”改革面临的难题与对策研究2、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3、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的影响——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理论的分析4、增值税抵扣制度对行业增值税税负影响的实证研究5、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思考6、增值税“扩围”、单一税率改进与效率得益7、增值税改革事不宜迟8、本地偏好、边界效应与市场一体化——基于中国地区间增值税流动数据的实证研究9、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犯罪几个争议问题的分析10、增值税“扩围”改革后与地方收入分享比例问题研究11、增值税转型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实证研究1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探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一揽子政策出台13、增值税转型试点的政策效应及改革效应14、完善农产品增值税制度的构想15、我国增值税转型的影响效应分析16、中国增值税改革及其初步思考17、增值税转型方案的设计与测算18、增值税的全球化趋势与存在的问题19、增值税“扩围”改革对行业税负的影响研究——基于上海改革方案和投入产出表的分析20、上海增值税“扩围”试点力图实现“五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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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6年第11期 (总第483期)
商 业 经 济
SHANGYE JINGJI No.11,2016
Total No.483
[文章编号】1009—6043(2016)11—0065—0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的探讨
张晓雪 (渤海大学管理学院, 辽宁锦州 121000) [摘 要】 由于营业税与增值税并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中,这些问题越来越明显地被凸显了出来, 所以我国不断地在探索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途径,因此也在全国各地开展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于完善 我国税务系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国家对营业税进行增值税改革是建立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地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 基础上的,我们必须认清这一基本决策的基础。在分析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利弊得失上,一定要综合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常识,理 清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特点,在这样认识的基础上,充分分析和探讨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地方的影响是比较全面的分析思路。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营改增;财政收入;影响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B
一、
营业税改增值税概述
(一1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含义 营业税指的是对中国政府的税收机关依据法律的规 定对中国境内的个体经营者、企业等对其营业额所进行 的税收。营业税有以下几个特点或者含义:第一、征收主 体是中国的税收机关。比如税务局等。也就是说,营业税 在中国的征收主体就一类,那就是中国的税收机关,除此 之外,任何一个主体都没有权力对税收进行征收;第二、 依据是法律。也就是说,对税收有权进行征收的依据必须 是国家的法律,其他任何依据都不得作为税收的依据。第 三、对象是中国境内的经营者。也就是说,以中国境内为 空间范围,中国境外的经营者不受中国税收的影响;第 三、对营业额进行征收。就是说,征收的基础是建立在营 业额上的,没有营业额也就没有印业税。以上三点是营业 税的主要的含义与边界范围。增值税比营业税在含以上 有所变化的一点是,增值税是在产品或者服务过程中,产 生的利润,对这部分进行征税。在我国目前的税制改革 中,所力推的就是把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这也是营业税改 增值的主要含义。 (二)我国营业税改增值税相关政策分析 我国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决定是建立在我国相对成熟 的经济发展基础上的,没有相对成熟的经济发展基础,也 就没有把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魄力,为了推进营业税改 增值税的步伐。我国从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都建立了相 关的制度措施来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实行。首先,在中 央层面,先是颁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人金融商 【收稿日期】2016 ̄10-10 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了若干种免 税措施,中央层面的立法措施也为地方层面的立法措施 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在中央立法措施的基础上,地方的立 法措施也逐渐成熟起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在根 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的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措施, 在这个基础上也就是说,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推动,已经从 中央层面逐渐地往地方层面落实,这是任何一个政策落 实的基础与前提。营业税改增值税也首先是在中央作出 政策后,逐渐地发放到地方层面来落实,而这些落实都是 在借助各个层面的制度措施的基础上完成的。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必要性分析 (_一)增值税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前已述及,增值税是在商品或者服务流转过程中产 生的税种。增值税的征收对象,目前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业 和部分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与服务业有一个显著的特点, 那就是在商品流动环节都具有比较容易辨识的特点,这 就是说,在商品的各个交易环节的基础上,更容易被识 别。而增值税就恰恰在于这样的交易环节上产生,这些特 质无形当中,就增强了增值税征收的可操作性,因为商品 流通或者交易的环节都是容易辨识的,这实际上也是增 值税征收税种的一个显著特点。我们认为,增值税就很好 地避免了营业税不好控制和把握的特性,很多经营者基 于某种利益需求,总是以某种形式来规避营业税,增值税 的产生在一定意义上就避免了这种弊端。弊端的避免实 际上就是税收更加规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任何税收弊 端的存在都是对国家税收权的侵害,更是对国家利益和
一65— 商业经济第2016年第11期 SHANGYE JINGJI No.11,2016 人民利益的侵害,所以,我们一定要在税制改革的层面认 识到这种革除弊端的重要性。 f二)增值税具有很好的稳定性 增值税交易产生的各个环节进行征收,这也就是说, 增值税产生于各个交易环节,也就是说,有利益产生的地 方,就有增值税产生的基础。从增值税产生的对象来看, 在我国主要就是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我们可以清晰地 看到这两个行业的特点。随着这两个行业在我国的迅速 发展,这两个行业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发展模式也在逐步 稳定的发展,增值税的特点在于产生税收的稳定性,就在 于其交易环节的清晰陛,无论交通运输业还是服务业,其 发展都有一定的稳定基础,没有一定的稳定基础的交通 运业和服务业是不稳定的,所以,我们也可以认为,稳定 性是增值税的~大特点。 (三)增值税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 增值税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稳定性和可操作性的特 点,那就是说,在这样的一个特点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更 加有利于促进行业的发展。前已述及,增值税产生于各个 交易环节,是各个交易环节来此存在的基础。所以说,增 值税是靠各个交易环节也就是利益产生的基础上来实现 的,我们认为,这样的交易环节是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 的。其一、交易环节的易识别性导致了交易链的逐步缩短 性。也就是说,在一定程度上,增值税的产生会减少交易 环节,这就直接导致了商品或者服务以更短地路程到消 费者手中。其二、缩短消费环节的基础上,有利于提高商 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正是因为增值税缩短了商品的交易 环节,也就迫使卖家更加注重商品的质量。这些从根本上 来说,都促进了行业的长远发展。 三、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利弊分析 (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积极影响 营业税改增值税,实质上是税种的一种改革。营业税 改增值税具有的积极意义在于:第一、有利于促进或者提 高生产者的积极性。在没有进行这种税种改革之前,营业 税是大多是针对产品最初生产者来进行的,营业税改增 值税之后,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生产者进行商品生产的 积极性,也促进了商品生产的发展,这实际上是一种新的 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方式。第二、营业税改增值税实际上也 是促进商品质量提高的一种手段。因为营业税改增值税 是站在一种更高的格局上来认识这种现阶段的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发展的,很多情况下,只有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 程度才可以或者才敢进行这种改革,营业税改增值税在 一定程度上也就减少了商品的流通环节次数或者商品的 交易的次数。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消极影响 任何改革总是有利有弊,在我国的营业税改增值税 的改革也是如此。在这场税制改革中,我们既要看到营业 税改增值税的有利方面,也要看到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有 一66一 利方面。营业税改增值税,有着非常有益的影响,其消极 影响也是不可小觑的,突出地表现在:第一、不利于商品 的流通,使商品的流通性减弱。因为增值税从根本上说来 产生于商品交易的各个环节,也就是说,只要商品交易或 者有一定的获利基础总会产生一定的税收行为,这就是 说,在商品交易的环节最容易出现增值税,这就迫使商品 经营者努力减少经营环节,不让商品流通,减少商品的 流通率,这就在客观上导致了商品流通速度的减少,不 利于商品交易行为的进一步扩展;第二、容易在市场上 形成囤货现象。也就是说,正是因为市场经济的快速发 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很难形成对市场经济内在 规律的认识。
四、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分析 (-一1对一般纳税人的影响 ’客观来说,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的影响 并不大,但影响并不大并不意味着没有任何影响。营业税 改成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的影响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 面:第一、调动了一般纳入人生产的积极性,从营业税改 增值税的角度来说,对营业税不予以征缴,在一定程度上 就会刺激一般的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他们从事商品生 产的积极性,这是很重要的一方面,因为只有产品或者服 务生产出来了,才能产生相应的市场效益;第二、使一般 纳税人在产品的经营过程中更加注重提高商品或者服务 的质量,正如前述,一般纳税人在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过程 中会有一定的减少商品交易环节的倾向,也就是说,一般 纳税人在一定程度上会故意减少纳税的环节,在这个基 础上,一般纳税人就会刻意追求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促 进商品经济的发展。 (二)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营业税改增值税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对企业的影响 较大。因为企业从本来面目上来说,是不参与市场交易环 节的。也就是说,在这个基础上来说,免去了企业的营业 税,而对企业只征收增值税。免去企业的营业税,就是在 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有利于促进企业的 生产积极性,在很大程度也就是增强了企业市场的竞争 能力,因为免去了营业税,企业就会在提高所生产的产品 质量上下足功夫,企业对产品的生产也就有了更大的自 主性和积极性,这是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最重要的影响。同 时营业税改增值税,在客观上也避免了部分经营者偷税、 漏税的可能性,在以前对企业征收营业税的时候,很多情 况下,企业为了少缴税,乃至不交税,不惜动用各种违法 手段来逃避税收,这是企业发展的使然,这是市场经济下 的一种不正常现象,营业税改增值税,在一定程度上也就 避免了这种现象的产生。 f三1营业税改增值对现代服务业的影响 前已述及,营业税改增值税影响最大的两个部门就 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由于现代服务业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