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关于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状况的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暂行规定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9.04•【字号】市政办发[2014]55号•【施行日期】2013.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暂行规定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5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暂行规定》已经2014年8月25日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9月4日西安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国发〔2012〕22号)相关要求,保障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实施,改善城市环境,调节能源结构,依据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关于支持北京天津等城市或区域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805号)、《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4-2015年)》(市政办发〔2014〕26号)、《西安市示范应用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发〔2014〕3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新能源汽车生产的企业(以下简称新能源汽车企业)及其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按照本规定经过审核后,可以享受西安市给予的财政补贴政策。
第二章企业条件第三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是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产品及服务质量和安全的责任主体。
参与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汽车生产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符合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车型和企业的相关要求。
(二)拥有单班年产5000辆以上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制造规模,具有产品独立研发、试验验证、生产一致性保障等能力。
关于支持新能源电动重卡推广应用的政策清单

一、概述随着全球环境问题愈发严重,新能源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的热门话题。
在汽车领域,新能源电动重卡因其环保、高效的特点备受瞩目。
政府各项扶持政策也积极支持新能源电动重卡的推广应用。
本文将就支持新能源电动重卡推广应用的政策清单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二、优惠政策1. 财政补贴:政府加大对新能源电动重卡研发和生产企业的财政补贴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专项使用比例,支持企业加大新能源电动重卡的生产投入。
2. 税收优惠:对购物新能源电动重卡的企业给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如免征购置税、减免车辆购置税等,降低企业购车成本,鼓励更多企业使用新能源电动重卡。
3. 通行费减免:对使用新能源电动重卡的企业采取免除过路过桥费等交通通行费用的政策,减轻企业在运输中的相关开支。
4. 车辆年检便利:对新能源电动重卡实行年检便利政策,减少年检程序和费用,提高企业使用新能源电动重卡的便利度。
三、技术研发支持1. 科研补贴:政府针对新能源电动重卡的关键技术研发和创新,设立专项科研资金,对相关企业进行技术攻关的财政补贴支持。
2. 技术推广:政府鼓励新能源电动重卡技术成果的示范推广,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电动重卡技术的快速推广和应用。
3. 标准规范:政府加强对新能源电动重卡行业的标准规范制定和实施,加快推动新能源电动重卡技术标准的统一和完善。
四、基础建设支持1.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配套建设新能源电动重卡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充电站和充电桩,解决新能源电动重卡充电难题。
2. 信息化支持:政府鼓励加大对新能源电动重卡的信息化建设投入,推动新能源电动重卡与物流信息系统的深度融合。
3. 安全保障:政府提供安全保障支持,设立新能源电动重卡使用安全保险基金,投资建设相关安全标准设施。
五、产业协同发展1. 产业链协同:政府鼓励新能源电动重卡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的合作和协同发展,促进新能源电动重卡整个产业链的健康发展。
2. 政策联动:政府部门加强协调,完善相关产业政策配套,形成政策联动效应,为新能源电动重卡产业的协同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一、目的和意义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和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视,新能源汽车作为低排放、高效能源利用的代表,逐渐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
为了推动江苏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提高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减少污染排放,江苏省政府决定实施省级财政补贴政策,以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制定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的相关规定和操作细则,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范围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
二、补贴对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江苏省境内的个人和单位所购买的符合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三、补贴标准1.纯电动汽车:按车型续航里程划分补贴档次,具体标准如下:-续航里程超过250公里的,补贴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辆;-续航里程在150-250公里之间的,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辆;-续航里程在100-150公里之间的,补贴标准为人民币5万元/辆;-续航里程低于100公里的,不予补贴。
2.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按车型续航里程划分补贴档次,具体标准如下:-续航里程超过100公里的,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辆;-续航里程在50-100公里之间的,补贴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辆;-续航里程低于50公里的,不予补贴。
3.燃料电池汽车:按车型续航里程划分补贴档次,具体标准如下:-续航里程超过300公里的,补贴标准为人民币50万元/辆;-续航里程在200-300公里之间的,补贴标准为人民币30万元/辆;-续航里程在100-200公里之间的,补贴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辆;-续航里程低于100公里的,不予补贴。
四、补贴范围1.符合补贴对象的新能源汽车购买款项;2.符合补贴对象的新能源汽车使用过程中的维修保养费用;3.符合补贴对象的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和充电设备的购置费用。
五、补贴申请和发放1.补贴申请:-个人可以通过购车经销商或线上平台向省发改委申请补贴;-单位可以通过购车经销商、生产厂商或线上平台向省发改委申请补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26•【字号】新政发〔2022〕12号•【施行日期】2022.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政发〔2022〕12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22年1月26日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贯彻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优势电力资源转换,有效促进以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为主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深化电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构建绿色交通体系为方向,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加快建设绿色高效、智慧便捷、融合开放的产业发展新生态圈,为我区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政策支持。
着眼于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和我区推广应用实际,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布局、快慢充电结合的方针,适度超前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完善“互联网+”服务平台,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服务和应用环境。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31•【字号】三府〔2016〕352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新能源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2016〕352号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三亚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已经七届中共三亚市委常委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三亚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三亚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31日三亚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促进生态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府〔2016〕35号)和《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琼府办〔2016〕138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取向,以公共服务领域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切入点,积极鼓励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创新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科学规划和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规范的充电服务体系和运行保障体系,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效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促进我市“双修”、“双城”建设,进一步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国际化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的步伐,助力海南生态省建设。
本方案所指新能源汽车为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二、基本原则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商业化运作”,“车桩相随、适度超前”,“统一标准、通用开放”的原则。
中国新能源车应用情况——十城千辆工程

国内几大城市新能源汽车进展概况一览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战略:1. 国务院日前(2010.1.09)决定,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由目前的13个(济南、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扩大到20个。
根据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规划要求,到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占全部汽车的二分之一。
2.“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程:即用3年左右的时间,每年发展10个城市,每个城市推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开展试运行,涵盖这些大中城市的公交、出租、公务、市政、邮政等领域。
3. 国家确定的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工程:北京奥运会、大连达沃斯论坛、上海世博会。
一.北京重点发展的新能源车型:以纯电动、燃料电池及混合动力的轿车、客货车为主奥运500多辆环保车运行一览锂离子电池纯电动客车 50辆奥运村内环线等三条公交线路混合动力客车 25辆奥运公交专线混合动力轿车 75辆编入出租车队运营燃料电池轿车 20辆赛时公务用车燃料电池客车 3辆公交线路(为期1年)纯电动场地车 320余辆奥运场馆间2009年,福田向北京提供900多辆的新能源汽车,使北京成为第一个实现“十城千辆”计划的城市。
近几年目标:到2012年,北京计划实现共计5000辆新能源汽车的示范应用规模,其中2009年实现1000辆车在公交和环卫行业运行。
措施:1、2008年12月28日,北京新能源汽车设计制造产业工程基地以福田汽车为依托成立,占地1000亩,总投资50亿元,具有年产各类替代能源和新能源客车5000辆、高效节能发动机40万台的生产能力;2、今后四年,北京市财政用于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的资金投入不低于500亿元人民币,力争做强做大一批企业,新增产值超过5000亿元,重点涉及新能源、生物医药、信息化等相关领域。
相关企业新能源车研发进展:福田汽车制定的混合动力客车产业化进程时间表:2008年完成满足国四、欧V阶段动力总成混合动力客车的整车开发,形成系列化产品和400台的生产能力,实现市场批量销售;2010年形成年产混合动力客车800台的能力,配套国产电机、电池等关键总成的不同类型混合动力汽车整车销量500辆以上;2012年形成年产混合动力客车1500台的能力。
汽车行业 新能源汽车推广方案
汽车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方案第一章新能源汽车推广概述 (2)1.1 新能源汽车的定义与分类 (2)1.2 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 (2)第二章新能源汽车市场分析 (3)2.1 新能源汽车市场现状 (3)2.2 新能源汽车市场潜力 (3)2.3 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对手分析 (4)第三章新能源汽车政策环境 (4)3.1 国家新能源汽车政策概述 (4)3.2 地方新能源汽车政策 (5)3.3 政策对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影响 (5)第四章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 (6)4.1 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究 (6)4.2 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趋势 (6)4.3 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 (6)第五章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分析 (7)5.1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构成 (7)5.2 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展 (7)5.3 产业链协同发展策略 (8)第六章新能源汽车营销策略 (8)6.1 新能源汽车市场定位 (8)6.2 新能源汽车营销渠道 (8)6.3 新能源汽车促销策略 (9)第七章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 (9)7.1 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体系 (9)7.2 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网络 (10)7.3 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创新 (10)第八章新能源汽车推广案例 (11)8.1 国内外新能源汽车推广成功案例 (11)8.1.1 国内成功案例 (11)8.1.2 国际成功案例 (11)8.2 新能源汽车推广经验总结 (12)8.3 新能源汽车推广问题与对策 (12)8.3.1 新能源汽车推广问题 (12)8.3.2 新能源汽车推广对策 (12)第九章新能源汽车产业合作与发展 (12)9.1 新能源汽车产业合作模式 (12)9.1.1 政产学研用合作模式 (12)9.1.2 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模式 (13)9.1.3 跨行业合作模式 (13)9.2 新能源汽车产业合作前景 (13)9.2.1 政策支持 (13)9.2.2 市场需求 (13)9.2.3 技术创新 (13)9.3 新能源汽车产业合作案例分析 (13)9.3.1 案例一:引导的产学研用合作 (13)9.3.2 案例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 (13)9.3.3 案例三:跨行业合作 (13)第十章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展望 (14)10.1 新能源汽车市场前景预测 (14)10.2 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趋势 (14)10.3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展望 (14)第一章新能源汽车推广概述1.1 新能源汽车的定义与分类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传统能源作为动力来源,或采用新型车载能源转换装置替代传统内燃机的汽车。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2015〕2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5年1月8日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以及《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制定本政策措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新能源汽车纯电驱动战略方向,坚持“深圳质量”理念,按照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并举、机制创新与政策配套并举、公共交通与社会应用并举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努力将深圳建设成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先导城市。
第二条公交车和出租车更新、新增使用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70%。
第三条公务车更新、新增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70%;环卫平板车(桶装垃圾运输车)更新、新增使用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50%;小型物流车(载货3吨及以下)和通勤旅游车更新、新增使用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30%;鼓励和引导个人、企业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第四条适用于我市推广应用政策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汽车产品公告目录,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须承诺随应用规模的提升逐年降低整车售价。
云南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及对策
云南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及对策作者:郑丽丽来源:《汽车观察》2021年第06期作为绿色能源大省,云南省省委、省政府早早提出要打好“绿色能源牌”、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有效促进节能减排。
我国自2015年以来连续5年位居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销第一大国,每年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与保有量均占据全球市场的50%以上。
2020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6.6万辆和136.7万辆。
作为绿色能源大省,云南省的省委、省政府早早提出要打好“绿色能源牌”、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有效促进节能减排。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加快云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202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也印发了《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出台16项措施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从新能源汽车在中国的发展趋势和云南省的相关政策分析,研究总结归纳云南省的相关产业发展是很有必要的。
云南省具备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基础云南省位于我国西南地区,省会为昆明市,东部与贵州省、广西省为邻,北部与四川省相连,西北部紧依西藏,西部与缅甸接壤,南部和老挝、越南毗邻,云南省总面积39.4万平方千米。
截至2020年底,云南省总人口4,720.9万人。
云南省地势呈现西北高、东南低,自北向南呈阶梯状逐级下降,属山地高原地形,山地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88.64%。
云南省下辖16个地级行政区,其中8个地级市,8个自治州,2020年,云南生产总值(GDP)24,521.9亿元。
截至2020年,云南省共有7家企业取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80余个车型进入国家公告目录,项目主要集中于昆明(含滇中新区)、曲靖、大理、瑞丽等州市,产品涵盖纯电动乘用车(轿车、SUV)、客车、厢式货车、专用车,以及混合动力客车等类型,现有新能源汽车产能4.8万辆/年,其中一汽红塔2万辆/年(电动轻卡)、东风云汽1万辆/年(电动客车和物流车)、北汽瑞丽0.8万辆/年(电动SUV)、航天神州0.5万辆/年(电动客车和物流车),云南五龙0.4万辆/(电动客车)、昆明客车0.1万辆/年(纯电和插电客车)。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14•【字号】温政办〔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温政办〔202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14日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国家“双碳”重大战略部署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全力支持我市打造国内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和推广应用示范城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措施:一、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培育发展1.鼓励先进新产品研发。
对企业新开发的新能源乘用车、客车、货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品,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发布车型,且在进入目录后一年时间内销量分别达到1000辆、200辆、500辆、50辆的,按照每个车型100万元给予开发生产企业最高5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2.支持企业扩大销量。
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扩大销量,对新能源乘用车、货车年销量首次达到5万辆、1万辆(之后每增加5万辆、1万辆)的生产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500万奖励。
鼓励动力电池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大与整车企业配套力度;对动力电池年供货量首次达到3GWh(之后每增加3GWh)的生产企业,给予500万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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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状况的 调研报告
21世纪以来,能源消耗及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首要问题,日益引起各国政府和城市的重视。而汽车产业作为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大户,如何通过技术变革提高其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其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发展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北京在快速的城市化和机动化进程中同样面临着严重的汽车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发展新能源汽车,调整车型结构迫在眉睫。 一、新能源汽车发展背景 (一)国际新能源汽车发展潮流方兴未艾 目前,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混合动力汽车(HEV)、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等类型。其中电动汽车发明于1834年,比汽车诞生早51年。受到电池的限制和内燃机驱动汽车的迅速发展影响,到1930年基本绝迹。1970年,一些国家迫于能源问题的困扰,重新燃起对电动汽车的兴趣。1976年,美国首个颁布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研究、发展、展示条例,拉开了新能源汽车研究开发的序幕。美国约有40个不同的城市已经使用或计划使用混合动力客车及技术。2008年,美国奥巴马政府又提出了以发展新能源为核心,辅之以节能和提高能效的新能源战略。2
到2015年前,投入使用100万辆美国本土生产的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目前世界各国研究的12米城市公交混合动力客车共有100余种型号。 (二)国内“三纵三横”的总体研发布局基本形成 与国外相比,国内新能源汽车开发应用工作起步较晚。电动汽车的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经过“八五”、“九五”两个五年计划,重点开发了纯电动客车、电机驱动系统等项目在研发电动汽车的专项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取得了一系列科研成果。 进入21世纪,面对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为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科技部正式启动了国家、地方、企业配套资金24亿元人民币的“十五”期间“863”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2001年将混合动力客车的研发列入“十五”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专项加以研究,提出了燃料电池整车项目、混合动力整车项目、纯电动汽车项目三个发展方向。 2006年底,为持续推动我国清洁汽车的发展,科技部启动了“十一五”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该项目以燃料电池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动力系统技术平台为“三纵”,以燃料电池和动力蓄电池技术、电驱动系统技术、共性基础技术为“三横”,基本形成了新能源汽车“三纵三横”的总体研发布局。 (三)“十城千辆”鼓励公共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3
财政部和科技部于2009年1月《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计划用3-4年时间,发展10个以上城市,每个城市100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开展示范运行(称为“十城千辆”)。通过财政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第一批试点城市包括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13座城市。此后,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又于2010年6月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在现有13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增加天津、海口、郑州、厦门、苏州、唐山、广州等7个试点城市。 推广示范工程中,中央财政重点对购臵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地方财政重点对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给予补助。其中十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车其中混合动力汽车分为使用铅酸电池和使用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两类,最高补贴额分别为8万元/辆和42万元/辆;纯电动汽 车补贴标准为50万元/辆;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标准最高为60万元/辆。 (四)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启动 继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后,2010年6月,财政部等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4
点的通知》,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 二、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 (一)新能源汽车起步较早,并且以纯电动为主导 2008年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北京就已开始大规模应用新能源汽车,共有595辆新能源汽车为赛事提供服务,运行里程超过200万公里,其中部分新能源汽车是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动汽车。投入使用的新能源汽车中包括50辆纯电动客车、25辆混合动力客车、75辆混合动力轿车、20辆氢燃料轿车、400多辆纯电动场地车,此外还有240台地面充电机投入使用。其中,50辆纯电动客车累积运行13.1万公里,提供服务14.5万人次,没有发生一起抛锚故障;东风纯电动场地车415辆,运行里程共计26.65万公里,载客人数累积59.22万人次;20辆上海大众燃料电池轿车,部分作为科技部公务用车,部分交与北京市运输局作为公务用车;3辆清华大学燃料电池客车在公交801路上载客运行,累计行驶2.1万公里。 5
(二)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位居国家前列 奥运会后,北京市被列入十城千辆试点城市,并于2009年6月出台了《北京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提出“以公共交通和市政领域的混合动力、纯电动汽车示范应用为牵引,到2012年形成新能源商用车1万辆,乘用车4万辆的生产能力,实现至2012年共计5000辆新能源汽车在北京市的应用规模。 在前期13个试点城市中,只有北京在2009年完成了千辆的示范计划。目前,北京市已完成奥运保障服务的50辆纯电动车继续投入运营,现已在81路和84路公交线路上运行,至2010年3月,已安全运行210万公里,载客310万人次;混合动力公交车的生产技术相对成熟并于2009年大批量生产使用。2009年4月,首批50辆混合动力车投入到121和414线路上运行,至2010年3月,混合动力车860辆全部投入运营,并分布在34条线路上,累计运行里程1139.4万公里;混合动力车运行状况良好,平均故障率小于1次/万公里,基本没有发生中途坏车抛锚故障等现象。此外,北汽BE701纯电动车将在2010年投产,供应出租车市场。 2008年,北京电力公司在全市范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一座充电站,该充电站总用地面积5001平方米,使用面积1894平方米,电池充电及更换车间共1465平方米,现已有240台9千瓦充电机,采用快速更换电池和分箱充电方式技术,6
单车更换电池时间约为12分钟。2009年共更换电池并分箱充电26296车次,整车充电2004次。目前,北京市电动汽车电池由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并通过向公交集团免费提供电池,进而收取充电费用来维持运营。 (三)政府支持力度大,给予政策性资金倾斜 财政部2009年支持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资金9300万元,包括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模块产业化基地项目资金8000万元和支持电动出租车技术创新1300万元。市科委从2001年开始电动汽车项目研制,已累计投入科技经费4.7亿元。市财政自2008年起,累计投入新能源汽车购臵及运营资金6.48亿元。2009年北京市用于混合动力车、纯电动车的市场财政经费5.5亿元已全部拨付,并在采购流程上采取政府首购、垫付车款等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投入到实际示范运行中。 三、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运营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新能源客车的市场日益推广,随之相关制约新能源客车推广使用的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 (一)实际投入运营车辆数与规划目标仍有差距,推广进度仍需加快 按照规划,北京市2009年新增混合动力公交车860辆,纯电动车50辆;此后每年均需增加千辆以上的新能源汽车——2010年新增1350辆(纯电动公交车50辆、福田混合动7
力公交车300辆、纯电动环卫车1000辆),2011年新增1850辆(纯电动公交车50辆、纯电动环卫车1300辆、纯电动乘用车500辆),2012年新增1100辆(纯电动公交车50辆,纯电动环卫车1050辆)。到2012年示范运行新能源汽车规模约5000辆。 而在实际推进过程中,2009年底,北京市实际投入运营混合动力车800辆,纯电动车50辆,未能全部完成计划目标。而面对2010年增1350辆新能源汽车的新增目标,截止4月份仅新增了60辆混合动力公交车,与年度目标差距较大。 (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影响新能源汽车投入运营 国际经验显示,世界各国在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同时加大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德国柏林计划设臵500个充电站;美国投资4亿美元用于示范项目和电力基础设施建设,1亿美元用于补贴5个州的“电动汽车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东京计划建设300个电池更换站。而国内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最重要配套设施—充电站建设滞后,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最重要障碍之一。虽然各大电网公司和能源公司都提出了充电站建设规划,但大规模的建设尚未全面展开,而且充电站的建设运营存在投资大、经济性差的问题,降低了投资建设基础设施的积极性。 目前北京市唯一的纯电动车充电站设臵在北土城,主要服务于临近的82和84路上运营的50辆公交。由于配套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