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一、理论考核考场规则

1、考生进入考室,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稿纸、计算器。只准带钢笔、圆珠笔、铅笔、胶擦、圆规、三角板等。

2、考生不准在允许带进考室的任何文具上和手、脚以及其它地方写有公式或文字。

3、考生开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室,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监考员查对,考前十五分钟分发试卷。

4、迟到三十分钟,不准进入考室,考试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退出考室。

5、考生必须用蓝、黑包钢笔或蓝、黑圆珠笔在试卷上答题,字迹要求清楚、整齐。

6、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试题的任何内容,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

7、考生除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外,不能在卷面内作其他任何可能表明身份的标记。

8、考生在考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案。交卷后,不得在考室附近逗留或谈论。

9、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依次退出教室,任何不准将试题、试卷

和草稿纸带走。

10、考生要正确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冒名顶替等。

二、技能考核考场规则

1、考场场地应整洁、卫生、明亮,设备仪器必须完好,应备的工卡量具、原材料必须齐全,符合规定的要求。

2、考场应具备足够的设备检修、材料供应人员,距考场 10 米设警戒线,考试时有专人把守,严禁无关人员出入。

3、考试前一天,鉴定所应将考场编号,饮水处、卫生室、小卖部、厕所的分布示意图贴出,同时张贴考场规则和考生须知等,并组织考生熟悉场地、设备和工位。任何人不得随意更动设备和调换位置。

4、每个考场设考评小组,主考 1 个,监考人数与考场工位数之比视工种特点而定。监考人员于考前 40 分钟到考务组领取试题,然后到考场分发备料、查看设备等。考生于考前 30 分钟佩戴准考证,携带允许带的工卡量具、原材料及身材份证(学生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工位。监考人员查验证件及工卡量具、原材料无误后,拆封分发试题。然后,考生按要求摆放工卡量具和原材料,熟悉设备。开考时间一到,由监考人员统一发令开始操作。

5、考生必须根据本工种的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和操作规程独立完成作业,不得随意串

岗、换岗和借用工卡量具、原材料等,不得互相串通和替代。

6、监考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搞好对所负责的工位的考室的监督和服务,但不得对考生进行指点和评论,因设备和考场问题延误时间可以由监考人员记录并顺延。

7、考生必须在考场内保持安静,出场后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和喧哗。考生做完试件交由监考人员查处,考生不得到编号现场,不得在试件上留任何标记。

8、考生操作完毕,出场应按文明生产要求处理现场。考试终了时间一到,一律停止操作。继续操作者成绩作废。

9、监考人员对考生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违纪情况、操作完成时间等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对违纪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宣布试件作废、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理。

10、考生做好的试件由监考人员或监考人员通过工件传递员交给打变号员,打变号时,不得有其他人员在现场,并要认真填写编号记录。记录要严格保密,并密封妥善保管,登记、统分时方可开封对号。

11、试件打、变号后,需要装袋密封的,应装袋密封并由打、变号人员在封袋签字,然后交考务组存处。需当即送考评组评判的,打、变号员要通过工件传递员迅即送达。在工件转交中应办理转交手续,以防丢失、损坏。

鉴定考试考场规则、违纪处理规定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或者两证不符者不得进入考场,视为缺考。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核对。 三、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视为缺考。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四、考生只准携带钢笔、签字笔、2B铅笔及其他规定物品。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及通信工具、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带入考场的要存放到指定位置,违者视为作弊。 五、开考后,考生应首先在试卷、答题卡的规定位置准确填涂“地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职业、级别、科目代码”等相关信息,然后开始答题。信息填涂不准确成绩为零分,不予复核成绩。 六、试卷上不得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答案写在草稿纸上无效。 七、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八、考生应尊重监考人员,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喧哗干扰考场秩序。

职业技能鉴定 考生违纪处理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试卷按作弊处理: 1.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卷的; 3.夹带资料、传递纸条等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的; 4.在答案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准考证等信息的; 5.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的; 6.同一考场试卷雷同的; 7.携带规定之外的资料、文具、通信工具、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或者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考试资格,两年内不准报考,并通报考生单位: 1.找人替考的; 2.代替别人考试的; 3.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监考人员、威胁人身安全的。 4.特别提示:2015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第25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3.操作技能考场要按照不同工种、专业的要求设置相应的操作工位,并配备必要的工具、刃具和原料等。 4.考场内应配备充足的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5.考场要保持安静整洁,保证参考人员的良好考试环境。 6.考场要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消防设施,确保参考人员的安全。 7.考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考试,不得迟到、早退或延长考试时间。 8.考场要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对违反考场规则、考试纪律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9.考试结束后,要及时清理考场并妥善保管考试材料,确保考试的安全和保密。 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8.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试卷和工件,并核对 试卷份数是否与考场情况记载表一致。同时,对考场进行清理和整

理,保证考场环境的卫生和整洁。 9.监考人员应当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载表和监考记录表, 确保考试过 程的记录真实可靠。同时,要认真听取考生的反馈意见,及时反馈 给考试主管部门,为考试工作的不断改进提供参考。 考场环境应该符合相关的标准,包括良好的采光、通风、卫生和整洁等方面。对于操作技能考核来说,考场内的设备、设施、物料和用具的技术条件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工位的摆放、操作台的设置和编号也应该符合对应的安全文明规范操作要求。同时,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都需要配置监考员,以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考场入口处应该张贴相关的考生守则、考场规则、考试时间和考场说明,并且考场内需要设有考场办公室、考评员及工作人员休息室以及配套的服务设施。在考场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应由考场主任组织全面检查和验收,确认无误后签字负责。 监考人员是考试工作中的重要角色,必须认真维护考场纪律,完成考场监督、检查工作,对参考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为了确保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正性,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包括监考和考评人员)需要遵守以下考场规则。 首先,监考人员和考评人员需要按照省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监考人员职责》(见附件1)和本手 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自配考评人员管理规程》所附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工作职责》履行监考和考评工作职责。 其次,考生需要在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 要求或允许携带的考试工具(如计算器和工具),进入考场。其余物品需要放在考室小件物品存放处。考生需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考位的左上角。监考或考评人员需要查验考生证件,核对考场座位排列表,并检查其所携带的考试工具是否符合要求。考生进场后,主考人员需要宣读《职业技能鉴定考生守则》(见附件2)和注意事项。

第三,考试预备铃响后,监考或考评人员开始拆封试卷袋并分发试卷。考生需要按照试卷或答题卡要求准确填写基本信息(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考号和鉴定机构)。考生迟到30 分钟以上将不能入场,考试60分钟后方可退场。考生退场时 需要经过监考或考评人员的验收,并获得准许后方可退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或再次进入考场续考。 第四,考生需要使用兰色、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答案,标准答题卡需要使用2B铅笔在正确答案方框上满格涂黑。考生需要保证字迹清楚,卷面整洁。不得在试卷和考件上私自做任何标记,否则将不记分。 第五,考生需要在考场内保持肃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出现请人代考、夹带、偷看、交谈、传递、代做等行为,否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试卷作零分处理。考试时,不准使用各种通信工具,不准抽烟。如果考生有违反考场规则或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监考或考评人员应及时纠正和制止,情节严重者应作出严肃处理。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一、考试时间和须知 1.考试时间: -每个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试时间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两部分,具体考试时间根据不同的职业而定,一般不超过8个小时。 -考试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将在考场门口的公告牌上公布,请考生准时到场。 2.考场须知: -考生需要自备工具、材料和设备等,具体要求在考试通知中详细说明。 -考生进入考场后需遵守考场秩序,不得交谈、妨碍他人考试,禁止携带手机和通讯设备。 二、考场管理规定 1.入场须知: -考生入场前需准备好考试所需的证件、工具和材料等。 -进入考场前应将手机、通讯设备等个人物品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以免影响考试纪律。 -考生应准时入场,迟到超过规定时间者不得入场。 2.试题发放:

-考场内的工作人员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发放试题,试题一律以密封的 方式发放,考生不得擅自拆封。 -试题发放后,考生可开始答题,答题过程中不得交谈。 3.答卷规定: -考试时,考生必须使用规定形式的答卷,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考 试科目等相关内容。 -考生应在答卷上根据试题要求准确、清晰地作答,不得在答卷上作 任何标记和涂改。 4.检查与监督: -考场内将有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考场秩序井然。 -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如作弊、通讯、交谈等,工作人员将依据规定 进行处理。 5.考试结束: -考试结束时间到达后,考场内将有工作人员进行答卷的收集和清点,考生需将答卷放在指定位置,并等待通知离场。 -离场时,考生需带走个人物品,检查携带物品时应有工作人员进行 确认。 三、违纪处理规则 1.查实违纪行为: -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考场工作人员将进行调查核实,如查实违 纪行为,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布局要求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布局要求 1. 考场整体要求 - 面积要求:考场的面积应足够容纳所有考生,保证考生在考试期间的舒适度和安全性。面积要求:考场的面积应足够容纳所有考生,保证考生在考试期间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 通风和采光:考场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确保考生在考试期间有良好的空气质量和光线环境。通风和采光:考场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确保考生在考试期间有良好的空气质量和光线环境。 - 安全设施:考场应恰当配备各项相关的消防设施和紧急疏散设备,以确保考试期间的安全。安全设施:考场应恰当配备各项相关的消防设施和紧急疏散设备,以确保考试期间的安全。 2. 考生座位布局 - 考生座位要求:每个考生应有足够的个人考试空间,保证考生之间的隐私和安静。考生座位要求:每个考生应有足够的个人考试空间,保证考生之间的隐私和安静。

- 座位标识:每个考生座位应有明确的编号,并在可见位置标注出来。座位标识:每个考生座位应有明确的编号,并在可见位置标注出来。 - 合理间距:考生座位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间距,以便于考生活动和监考人员巡视。合理间距:考生座位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间距,以便于考生活动和监考人员巡视。 3. 监考人员位置 - 监考人员位置:考场应设有足够数量的监考人员位置,确保监考人员能够全方位地监管考试过程。监考人员位置:考场应设有足够数量的监考人员位置,确保监考人员能够全方位地监管考试过程。 - 清晰视野:监考人员位置应设置在考场的合适位置,以便于监考人员观察到整个考场的情况。清晰视野:监考人员位置应设置在考场的合适位置,以便于监考人员观察到整个考场的情况。 - 方便移动:监考人员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间距,便于监考人员巡视考场和与考生交流。方便移动:监考人员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间距,便于监考人员巡视考场和与考生交流。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一、理论考核考场规则 1、考生进入考室,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稿纸、计算器。只准带钢笔、圆珠笔、铅笔、胶擦、圆规、三角板等。 2、考生不准在允许带进考室的任何文具上和手、脚以及其它地方写有公式或文字。 3、考生开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室,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监考员查对,考前十五分钟分发试卷。 4、迟到三十分钟,不准进入考室,考试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退出考室。 5、考生必须用蓝、黑包钢笔或蓝、黑圆珠笔在试卷上答题,字迹要求清楚、整齐。 6、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试题的任何内容,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 7、考生除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外,不能在卷面内作其他任何可能表明身份的标记。

8、考生在考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案。交卷后,不得在考室附近逗留或谈论。 9、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依次退出教室,任何不准将试题、试卷

和草稿纸带走。 10、考生要正确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冒名顶替等。 二、技能考核考场规则 1、考场场地应整洁、卫生、明亮,设备仪器必须完好,应备的工卡量具、原材料必须齐全,符合规定的要求。 2、考场应具备足够的设备检修、材料供应人员,距考场 10 米设警戒线,考试时有专人把守,严禁无关人员出入。 3、考试前一天,鉴定所应将考场编号,饮水处、卫生室、小卖部、厕所的分布示意图贴出,同时张贴考场规则和考生须知等,并组织考生熟悉场地、设备和工位。任何人不得随意更动设备和调换位置。 4、每个考场设考评小组,主考 1 个,监考人数与考场工位数之比视工种特点而定。监考人员于考前 40 分钟到考务组领取试题,然后到考场分发备料、查看设备等。考生于考前 30 分钟佩戴准考证,携带允许带的工卡量具、原材料及身材份证(学生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工位。监考人员查验证件及工卡量具、原材料无误后,拆封分发试题。然后,考生按要求摆放工卡量具和原材料,熟悉设备。开考时间一到,由监考人员统一发令开始操作。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场规则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场规则 一、应考人员在考试前15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军官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身份证(军官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考试时只准带黑、蓝色钢笔(圆珠笔)、2B铅笔、直尺、橡皮、铅笔刀入座。与考试无关的已带资料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三、严禁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电子字典)等电子产品入场;如有带入上述物品,必须切断电源,并按规定进行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但理财规划师职业的专业能力、综合评审可使用专用计算器,物流师、公共营养师可使用普通计算器。 四、应考人员应做好考前准备,考试时不得随意出入考场。考试期间离开考场视作考试结束,不得重返考场。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五、试卷发放后,应考人员必须首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的准考证号对应位填涂。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方做其他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试卷(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严禁交头接耳、夹带传递资料、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卡)。 八、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纸(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执行。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在考前30 分钟凭有效身份证件 (或军官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公安部门认可的有效证件)原件和准考证原件进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或工位上,以便查对。迟到三十分钟不得进场,开考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退场。 二、理论考试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实操考试除携带必要的工具或通知要求携带的物品外,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三、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改带;不得把答案写在试卷装订线以外;不得在考卷或考件上做任何标记,违者一律不给分。 四、采用答题卡答卷时,考生需用自备 2B 铅笔按规范要求填涂在答题卡上,划写在试题册的答案无效。 五、考生如遇到试题分发错误、字迹模糊或考件有严重缺陷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涉及试题内容。 六、考试期间必须保持考场安静,交卷后,请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七、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自觉维护考场秩序。考试期间禁止使用各种通讯工具,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停用,不准偷看他人试卷,不准传递、夹带、换卷,操作技能考核不准提示或指导别人加工考件,不准替代别人加工考件等,。对于违反纪律或舞弊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与警告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八、操作技能考核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听从考评员的指挥;对于不听劝阻并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考评员可停止其考试,违章操作损坏设备的应追究有关责任。 九、考试时间终了,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人员回收、清点完考试资料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等任何考试资料带出考场。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一、考试场地和设备要求: 1.考试场地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境要求,如考场要求光线明亮、 通风良好等; 2.考场设备必须符合考试要求,如电源稳定、设备完好、鉴定用具准 确等; 3.考场应设有监考员的席位,以确保监考员能够全面观察和监督考生 的考试过程。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 1.考试时间必须明确规定,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任务; 2.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实操两种形式,在保证考试公正的前提下,考 试方式可以根据不同职业技能的特点而有所不同; 3.笔试考试的试卷要求准确、全面,实操考试的任务要求具体、实际。 三、考生报到和准考证要求: 1.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到,并携带准考证; 2.准考证必须是考生本人,不能转让他人使用; 3.准考证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在考试过程中随身携带。 四、考试秩序和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的纪律,遵守考场的秩序,禁止作弊、抄袭等违 规行为;

2.考生必须服从监考员的管理和指导,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交头接耳、交换试卷等; 3.如果考生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考场,必须提前向监考员报备并经批准。 五、考试监督和违规处理: 1.考试过程必须全程监督,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2.对于考生的违规行为,监考员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警告、记过、取消该科目成绩等; 3.对于严重的考试违规行为,监考员有权终止该考生的考试,并将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六、考试成绩的确认和公布: 1.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必须进行确认和核实,确保无误; 2.考试成绩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评定和评分,保证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考试成绩必须及时公布,并向考生提供成绩查询的途径。 七、考试后的处理和反馈: 1.考生对于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2.考试结束后,考生可以要求退还准考证; 3.对于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考生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并由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和改进。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理论考试) 1.参考人员应按《准考证》所指定的时间、考场和编号参加考试。 2.考试预备信号发出后,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并依编号 对号入座。入场时,参考人员应按《考试准备通知单》的规定,携带文具用品。超过规定考试时间30分钟不准入场. 3.参考人员入场后应认真检查试卷是否完整、清晰,并在试卷上正确、 清晰地填写姓名、考号。若发现试卷不清晰,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4.参考人员应用自来水笔或圆珠笔答题。 5.不得夹带、传递、窃视、交头接耳、冒名顶替. 6.参考人员不得在考试中途离开考场。在完成答题前离开考场者不能 再进考场。 7.考试终止时间到后,参考人员应主动将答卷交监考人员,不得再继续 答题。 8.考场内严禁吸烟、高声喧哗. 9.除考场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巡视员外,未经考场主任批准,其他 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10.对违反考场规则、考试纪律人员,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 处理。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操作技能考试) 1.参考人员应按《准考证》所指定的时间、考场和编号参加考试。 2.考试预备信号发出后,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并依编号 对号进入操作工位。入场时,参考人员应按《考试准备通知单》的规定,携带工具刃具,并按职业和劳动保护要求着装。超过规定考试时间30分钟不准入场。 3.参考人员入场后应认真检查操作工位准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若发 现有不符合要求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4.参考人员要严格遵照工种、专业的程序要求,进行规范化操作,不得 有传递、剽窃和舞弊现象(或交换原料、、工夹量刃具和成品等). 违反者,监考人员有权制止直至中断其考核。 5.参考人员要爱护考场公物,注意安全。不得在考试中途离开考场. 6.考试终止时间到后,参考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将操作台(或工 位)清理干净,主动请监考人员给予验收。 7.考场内严禁吸烟、高声喧哗。 8.除考场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巡视员外,未经考场主任批准,其他 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9.对违反考场规则、考试纪律人员,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 处理。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准备规则 1.本所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本规则做好考场准备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

理论考试(技能笔试)考场规则 编号:80273001-ZY-2507 一、请考生自带钢笔、圆珠笔、普通计算器(绘图铅笔、橡皮、尺),凭准考证、身份证、岗位证按考场、考号入座,证件不全者不准参加考试。 二、理论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技能笔试时间为60-120分钟)。考生提前15分钟入场,考试开始后30分钟以内不准离开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准进入考场,否则取消考试成绩。 三、考生收到试卷后应立即核对试卷工种名称、级别、卷别、页数,核对 无误后立即在试卷密封区内指定位置填写考生姓名、单位、考号。在试卷密封区外填写考生姓名、考号或做特殊标记的,取消考试成绩。 四、考生必须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绘图题除外)在试卷密封区以外书写试题答案(技师、高级技师考试只能用同颜色一种书写工具;选择题、判断题采取答题卡阅卷的,答案必须用2B铅笔涂在答题卡指定题型区域和题号内,保持卡而整洁,修改时用橡皮擦干净),否则答案无效。 五、考场统一发放草纸,考生不准把任何资料带入考场,否则按一般违纪处理。拒不交出考试有关资料者,按较严重违纪处理。考生在考试期间对报名数据、试卷内容或答题要求有疑问,应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准与他人交头接耳或自言自语,否则按一般违纪处理。考生在考试期间应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振动状态,不准使用手机通讯、存储功能,否则按较严重违纪处理。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准擅自调换座位或离开指定座位,否则按较严重违纪处理。 六、初级、中级、高级工鉴定发现一般违纪行为,一次给予警告,二次卷而扣10分,三次取消考试成绩。当场发现较严重违纪行为或摄像回放发现一般违纪行为,一次卷面扣10分,二次取消考试成绩。(技师、高级技师鉴定发现一般违纪行为,一次卷面扣10分,二次取消考试成绩。当场发现较严重违纪行为或摄像回放发现一般违纪行为,取消考试成绩。) 七、对替考、传条、交换试卷或答题卡、强行抄袭、大声喧哗、读答案等严重违纪行为直接取消考试成绩,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下一次报名资格。考场严禁吸烟,严禁酒后应考,违者按公司员工奖惩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等监考人员验收完试卷后才能离开考场。 九、木鉴定机构依法组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核,对有威胁监考人员、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本鉴定机构将提请 编号:80273001-ZY-3007

职业技能认定考核规则

职业技能认定考核规则 理论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并将“双证” 展放在座位的左上角,以便查对。 2.笔试考试考生允许带铅笔、橡皮、黑色中性笔,不得携带书籍、纸张等;移动电话必须处于关闭状态或放于指定地点。 3.考试开始30 分钟后,迟到者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30 分 钟以后场内人员方可交卷出场。 4.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询问;若属试卷分发错误、试卷缺页、试题漏印、字迹模糊等或是上机考试计算机问题可举手询问。 5.笔试考试选择题、判断题的答案使用2B 铅笔涂写在答题卡上,答在试卷上或草稿纸上无效;简答题和计算题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在答题纸上,并在答题纸上注明工种和试卷代码,在试卷密封位置写明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 6.笔试考试答题卡要妥善使用,各项信息须在监考人员的讲解下认真准确涂写。答题卡不得折叠。 7.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严禁代替他人考试。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左顾右盼,严禁撕毁、传递或交换试卷或答题卡。 8.考试结束铃响时,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人员验收试卷和答题卡后方可离场。离开考场时,不得带走试卷、答题卡和草稿

纸。 9.考生要尊重监考人员,服从监考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的正常监考工作。 实际操作考核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服从考评人员和工作人员统一指挥,在规定区域等候,非本场考核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2.考前15 分钟,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携带规定的工卡量具、原材料进入考场。考评人员检录并查验考生证件及携带的工卡量具、原材料无误后,抽签确定工位,并签字确认。迟到5 分钟取消该项考核资格。 3.考试开始,由考评人员统一发号指令操作,并计时。考生根据本工种的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和操作规程独立完成作业。考核期间不得随意串岗、换岗和借用工卡量具、原材料,不准互相串通和替代。 4.考试结束,考生立即停止操作。做完工件交由考评、监考人员封存,不得在试件上留任何标记。考生操作完毕整理好个人物品和现场,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5.严格遵守考点安全规定,杜绝人身和其他事故发生。 6.文明礼貌,尊重考评人员,不得与考评人员无理纠缠,影响正常考核。 实际操作考场安全工作规则 1.各类设备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2023年电焊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规定

电焊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原则 一、编制阐明 为使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认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原劳动部颁布旳《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职业资格证书规定》(劳部发[1994]98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考核管理规定》、以及《电焊工国家职业原则2023》制定本原则。如下配置按30人/周期旳鉴定能力设置。 二、合用范围(按国标) 本原则合用于认定本职业(工种)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等级别旳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 三、人员配置(按国标) (一)所长

负责鉴定所(考场)旳全面管理工作。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二)副所长 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旳平常工作。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三)工作人员 1.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旳平常事务,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旳详细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2.考核人员:自人考核员不得少于3人。持有劳动保障部门颁发旳考核员资格证书。 3.考务人员:能纯熟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鉴定人员旳报名、资格审查、考场安排、设备材料准备、辅助考核员和监考员工作、考务档案管理和办证等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4.设备维修、材料管理人员:负责技能鉴定所旳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及材料管理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原理及使用,并持有有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5.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置。负责鉴定收费和平常财务管理工作。必须持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四、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二)鉴定工作规程(报名、收费、鉴定、办证) (三)岗位职责 (四)档案管理制度 (五)多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六)考核员、考务员工作守则、考场规则 (七)安全、保卫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场规则(小编推荐)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场规则(小编推荐) 第一篇: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场规则(小编推荐)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于考试前2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并将证件置于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二、考生只能携带必备的文具(如铅笔、橡皮、钢笔、圆珠笔等)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三、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按要求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码、工作单位、考点等项;填涂过程中汉字和数字部分应使用钢笔或圆珠笔,答题卡中须涂黑的部分应使用2B铅笔;填涂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处禁止使用涂改液涂改;凡未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码或填涂辨认不清、未按规定填涂而影响考试成绩者,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撕毁答题卡或者答卷者,答卷作废。 四、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考试答题,答题时用笔正确,字迹清晰;考生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附近逗留、喧哗;交卷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五、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试(笔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期间不可离开考场,特殊情况需离开考场的由监考人员陪同。 六、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的情况,考生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答与试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七、考生应保持考场安静,遵守考场纪律。考试过程中如出现交头接耳、抄袭夹带、冒名顶替或交换试卷等违纪违规情况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试卷作废直至取消鉴定资格等处理。 八、考生提前答题完毕的,可在座位上举手示意,待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和答题卡翻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核查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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