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科诊所规章制度【六篇】
西医内科诊所规章制度范本

西医内科诊所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诊所规章制度旨在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诊所规章制度适用于西医内科诊所的全体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患者。
第三条本诊所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益,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诊疗服务第四条诊疗服务应当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进行,不得超范围诊疗。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技术规范,合理使用医疗设备,提高诊疗水平。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认真听取患者病情陈述,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查体,根据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治疗方案、风险和预后,取得患者同意后方可进行治疗。
第八条疾病诊断书需经医师亲自诊察方可出具,不得抄袭、篡改。
第九条本诊所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保证药品质量,合理使用抗生素和激素。
第十条本诊所应当建立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第十一条患者就诊时,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医疗费用。
第三章:医务人员管理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诊疗规范,关爱患者,廉洁奉公。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当保持工作服整洁,佩戴胸卡,便于患者识别。
第四章:环境与设施第十六条本诊所应保持环境整洁,通风良好,光线充足,设施齐全。
第十七条诊疗室内应设置足够的座位,便于患者休息和等待。
第十八条诊所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章:患者权益保障第十九条本诊所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益,保护患者隐私。
第二十条患者有权了解病情、治疗方案和医疗费用,有权选择和拒绝治疗。
第二十一条患者有权要求复印或查阅病历资料,了解诊断和治疗情况。
中医综合诊所的规章制度(18篇)

中医综合诊所的规章制度(18篇)中医综合诊所的规章制度(精选18篇)中医综合诊所的规章制度篇1【门诊部工作人员守则】1、发扬救死扶伤精神,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医疗技术水平;2、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一视同仁;4、自觉遵纪守法,不得收取病人礼金,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漏病人隐私和秘密;6、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7、对工作认真负责,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8、保持医馆整洁,美化环境,创造温馨的就医环境。
【医师执业制度】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
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3、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4、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不实的医学证明文件;5、对重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或及时推荐到有更好医疗条件的医院去就诊;6、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7、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8、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9、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医馆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处理制度】1、建立差错事故登记簿,对所发生的差错应及时查清原因,明确责任,依照规定的《医疗差错事故处理原则》严肃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2、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除立即组织抢救外,同时要向领导报告;3、发生差错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要及时报告,如不按规定报告,其责任人要承担一切后果;【中医科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1、加强中医科室的建设,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药学遗产;2、由中医负责管理。
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3、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书。
中医诊所规章制度(通用11篇)

中医诊所规章制度(通用11篇)中医诊所规章制度1一、门诊部工作人员守则1、发扬救死扶伤精神,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2、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一视同仁。
4、自觉遵纪守法,不得收取病人礼金,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漏病人隐私和秘密。
6、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对工作认真负责,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8、保持医馆整洁,美化环境,创造温馨的就医环境。
二、医师执业制度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
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3、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4、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不实的医学证明文件。
5、对重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或及时推荐到有更好医疗条件的医院去就诊。
6、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7、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
8、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9、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医馆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医师处方制度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诊所申请获准后可以行使处方权利。
2、药房应按照医师处方调配药剂,如果处方出现错误或者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拒绝调配,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进行处方核对。
3、对含剧毒的处方,遵照国家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处理。
应单独处方,其剂量不得超常用量。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量者,应在剂量旁加签名或注明需要情况。
4、饮片处方应注明煎法(先煎、后下、包煎、冲服、烊化等)、剂量、服法、禁忌。
药品要用正名或惯用药名,饮片剂量单位用国家规定的“克”制,西药用“克、毫升”等以及通用的国际单位,中、西药都要标明剂型。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内科诊所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内科诊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科诊所的工作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内科诊所是提供内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依法履行医疗服务职责,开展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工作。
第三条内科诊所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供安全、有效、合理、便捷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内科诊所应当严格依照医疗质量管理标准开展医疗服务,确保医疗质量可控可量化,提高医疗服务的可追溯性和可控性。
第五条内科诊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条内科诊所应当为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不断完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内科诊所应当建立健全患者档案管理制度,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进行保密管理,依法保护患者隐私。
第二章内科诊所管理第八条内科诊所应当设立机构设置、管理岗位、职责责任的规定,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分工。
第九条内科诊所应当建立院务委员会或者医务委员会,负责院内重大事项的决策,监督院内各项工作。
第十条内科诊所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控委员会,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医疗质量评价和改进工作。
第十一条内科诊所应当设立病房管理委员会,负责病房的管理和卫生保洁工作,做好病人的护理工作。
第十二条内科诊所应当建立纪律委员会,负责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维护院内秩序。
第十三条内科诊所应当建立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及时处理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三章内科诊所人员管理第十四条内科诊所医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职业道德,遵守医德医风,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五条内科诊所应当设立人事部门,负责医务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事宜。
第十六条内科诊所应当建立健全医护人员的考核制度,按照岗位要求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估,激励人才。
第十七条内科诊所应当建立职业发展通道,为医务人员提供晋升和职称评定的机会,吸引和留住人才。
内科诊所规章制度

内科诊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科诊所管理,加强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内科诊所是提供内科医疗服务的机构,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内科诊所应当依法设立内科医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内科医疗服务的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内科诊所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内科诊所应当建立完善的患者档案管理制度,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历进行保密。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六条内科诊所应当设立专职医师、护士和行政人员。
医师必须持有相应的医师执业证书。
第七条内科诊所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八条内科诊所应当建立内科医生岗位责任制,明确医生的职责和权利。
第九条护士应当持有相关的护士执业证书,并按照内科医生的要求履行护理职责。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严禁违规医疗行为。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一条内科诊所应当建立健全的预约挂号制度,方便患者就诊。
第十二条内科诊所应当提供规范的诊疗流程,保障患者的隐私和权益。
第十三条内科诊所应当建立病人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
第十五条内科诊所应当保护患者隐私,严禁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四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内科诊所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医疗质量目标和措施。
第十七条内科诊所应当开展规范化的医疗操作,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第十八条内科诊所应当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制度,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
第五章院内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内科诊所应当建立院内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条内科诊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提供及时的急救服务。
第二十一条内科诊所应当配备安全保卫人员,确保医院的治安秩序。
第六章违纪处分第二十二条内科诊所工作人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一)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二)私自调整医疗方案,违背医学伦理;(三)泄露患者隐私;(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五)故意损坏医疗设备或药品;(六)其他违法行为。
内科规章制度(五篇)

内科规章制度1.就诊病员必须先挂号,按照先后顺序就诊,老年病员可优先就诊,急、危、重病人随到随诊。
2.热情接待病人,耐心解答问题,详细询问病史,全面仔细检查,力求正确诊断,治疗措施得力。
3.急、危、重病人处理要及时、准确、敏捷,尽心竭力救治,疑难病人应邀请会诊,必要时转上级医院诊治。
4.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医疗常规,因病施治,合理、安全、科学的用药,详细向病人交待病情和注意事项。
5.对需入院病人,应做必要的辅助检查,做出初步诊断,填写“住院通知单”,办理住院手续,方可入院。
6.实行首诊负责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坚持医疗原则,按规定出具医疗证明,规范书写病历、处方和各种检查申请单。
7.讲究医德,仪表端正,衣帽整齐。
室内整洁,紫外线消毒有记录。
做好科内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8.做好科内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及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及处理工作,防止和控制医院内交叉感染,一旦发现传染病人,立即采取隔离等相关措施。
外科工作制度1、认真执行医护人员岗位职责制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健全科内医德医风的约束机制。
2、对危重病员做到随到随诊,不推诿病人。
对新入院病员,根据各自管理范围及病情及时诊治,不得随意拖延,并按规定书写病历和各种记录。
3、值班医师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好交接班,每日早晚各查房一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住院医师上、下午各查房一次,危重病员应随时查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掌握手术指征,认真执行术前准备,术后护理。
(2)严格执行手术前讨论与小结和审批制度。
根据手术的难易,决定不同职称的医师负责手术操作。
(3)严格执行手术和有创操作前签字制度。
(4)树立无菌操作观念,严格无菌技术操作,防止院内感染。
(5)严格执行输血程序以及输液、用药的各项规定,严防输错血、用错药。
5、加强理论学习,开展基本操作技术的训练,不断提高理论技术水平。
6、加强医疗安全教育,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内科诊所日常管理制度
内科诊所日常管理制度一、患者管理1.1 患者预约内科诊所的患者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或现场来预约就诊。
预约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病情描述等。
为了方便患者就诊,内科诊所将按照预约时间安排医生接诊。
1.2 患者接待患者到达内科诊所后,须前往接待处进行登记,工作人员将核对患者的预约信息,并协助安排就诊。
接待处还需提供患者基本就诊信息的咨询,如医生排班情况、诊疗项目、费用等。
1.3 患者排队内科诊所通常会安排医生在特定的时间段内接诊,根据就诊顺序安排患者排队。
患者需按照排队顺序等候就诊,如有急诊情况,可提前告知工作人员,以便及时安排医生接诊。
1.4 患者诊疗医生在接诊时需认真询问患者病史、症状等信息,并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诊断手段。
根据诊断结果,医生将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并向患者解释治疗过程和注意事项。
1.5 患者随访内科诊所在患者治疗结束后,通常会进行随访服务,以监测患者病情的变化、治疗效果,并提供必要的康复建议。
患者需按照医生要求及时前来复诊,以确保治疗效果。
二、医生管理2.1 医生资质内科诊所的医生须持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处理内科常见疾病。
医生还需定期参加继续教育,提升自身的临床能力。
2.2 医生排班内科诊所将根据医生的专业领域和患者的就诊需求,制定医生的排班计划。
排班需要充分考虑医生的工作负荷、休息时间等因素,确保医生能够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
2.3 医患沟通医生在接诊过程中,需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与信任关系,理解患者的需求和期望,为患者提供恰当的医疗服务。
医生还需敏锐地捕捉患者病情变化的信号,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2.4 医德医风内科诊所的医生应恪守医德,严格遵守医德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权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医生在诊疗过程中需做到诚信正直、专业细致,以优质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和社会的信任。
2.5 质量管理内科诊所需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监测医疗过程的质量和安全,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事故,确保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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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科诊所规章制度【六篇】第一篇: 内科诊所规章制度一、科室全体医护人员改变思想观念,彻底改变旧的医疗作风,树立“一切以病人,一心为病人”的服务理念,搞好医疗工作,同时每个医护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凡发生与病人吵架、骂人的扣发当月奖金的30%。
二、全体医护人员,必须服从科主任、护士长的领导,科主任带领全科人员切实搞好本科室工作,护士长协助科室主任管理好科室及护理部工作,协助科主任收治病人及做好住院病人的思想工作及了解动态情况,发现问题与科主任共同协商解决。
三、加强科室内部团结,科室决不容许相互拆台,发现任何医护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科室交院方处理,本科室决不容许此种人存在。
四、严格当班医生及经治医生管理责任制,凡住院病人及出院后需继续门诊处理的病人,当班医生要热心接待处理,并做好工作,发现推诿者,扣除本月全部奖金。
经治医生对出院病人必须出院当天写好出院小结、诊断意见书,发现违规者,扣除当月奖金10元。
五、科室在科主任、护士长领导下的分工责任制,科室现有医生小分组,科主任实行天天查房制,住院病人统一安排。
六、科室建立严格的`危、重病人讨论制度,经讨论可科内难以解决的问题报医务科及有关院领导,或申请院内、院外会诊。
七、把好医院病人病历、病志书写,科室采用责任主治及科室主任负责制,哪一关出现问题,医院制控办扣除的分数,科室追究责任到人。
八、科室建立每月底的民主生活会,集思广益,科主任、护士长听取每位医护人员的各种反映,科室实行奖勤惩惰,每月奖金取消平均制,促进科室形成良好向上的风气。
九、值班医生、护士,对所在值班室、公共卫生间,实行当天卫生责任制,科主任天天巡视,出现乱脏情况,扣除奖金5元,值班医生、护士,要对值班室及办公室的水、电按时开关,厉行节约。
第二篇: 内科诊所规章制度为了提高我科室的护理质量,使各班护士对所当班的职责有明确的认识,以便能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各项护理工作,现调整如下:一.主班:从早上8:00至下午5:00,其中上午11时至11:20分为午餐时间(病人多忙不过来时适当调整)其职责除完成好正常的治疗护理工作外还负责;洗胃,拔胃管;导尿,拔尿管,灌肠,安装及拆卸心电监护仪危急重病人的抢救和护理工作。
二·白班:中午12:00至下午5:30分,其职责除完成好正常的治疗护理工作外还负责:主班人员下班后接替该班的工作,三测单的绘制(注:医嘱必须签名,不得漏签或者不签,)交班报告和护理记录单的书写工作(三测单和护理记录单楣栏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和缺项,无涂、刮、擦、粘)更换消毒液;另外还负责当天5:30至第二早上8:00这段时间的急诊以及接送病人的工作,口腔护理和防褥护理工作。
三·夜班;从下午5:30至第二天早上11:30分。
(病人多时以及星期天早上延长至12:00)。
其职责除完成好正常的治疗护理工作外还负责:三测单的绘制和交班报告的书写,治疗室打扫卫生后进行紫外线消毒,消毒时间不得低于35分钟,清洗压脉带治疗盘和有盖方盘并打包送去消毒,临睡前锁好空置病房门,整理输液卡及注射单并装订整齐,清点当天销毁的输液器和注射器数量并同紫外线消毒时长一起登记在册;第二天早上8:00以前配制好各种皮试液以及其他各种准备工作,并负责当天的急诊班和外出接送病人的工作。
四·早班从早上8:00至12:00,做口腔护理和防褥护理。
(夜班加班者可以不做)五·中班从早上9:00至下午3:00,做雾化吸入,病人雾化完后清理好雾化吸入器以及送雾管和口含管的清洗和消毒;夜班早上不加班时,由中班待出诊班。
六·如果需要下乡,每人下一个办事处,轮流着下。
七·班排好后不得擅自更改,有事情必须调换或者调休者须征得排班者的同意。
有特殊事情必须提前告知排班者,擅自改班者发生任何事任何后果自己负全责,与排班者无关!八·严禁迟到及踩点接班,必须提前5分钟接班(如有特殊情况要迟到者必须告知当班者);要下班者在接班者未穿好工作服之前不得洗手脱工作服等待下班!九·急诊班以及外出接送病人,必须保证10分钟内到,若有事找不到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并处罚金100元。
十·急救车及急救箱管理严格按照《急救针水检查登记本》上所规定的内容执行。
急救车里的急救药品用后及时补充,谁用谁补充!不得把责任推给急救车管理人员。
第三篇: 内科诊所规章制度(一)诊所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
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
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
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二)病历书写制度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
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三)处方书写制度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必须书写处方。
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
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名,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
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片、丸、胶囊等剂型以片、丸、粒为单位。
中医处方按有关规定书写。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7.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不得超过5种。
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医师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销毁并登记备案。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篇: 内科诊所规章制度第一章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治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员与培训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认识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把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分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承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进货与验收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
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
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测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
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单位等。
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一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购进使用。
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配备与经批准的诊疗、服务范围相一致的药品,制订基本用药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