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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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项医疗核心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争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争论制度九、死亡病例争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平安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险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平安管理制度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平安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XX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方法》,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平安核心制度建设,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平安,我委制定了《医疗质量平安核心制度要点》(可从国家卫生健康XXX会官网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订本辖区的详细细则和实施工作要求,加强解读和宣贯培训,夯实基础医疗质量,筑牢医疗平安底线。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依据要点完善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平安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XXX会2023年4月18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医疗质量平安核心制度要点医疗质量平安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平安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依据《医疗质量管理方法》,医疗质量平安核心制度共18项。

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平安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2023最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考试题库及参考答案(通用版)

2023最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考试题库及参考答案(通用版)

2023最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考试题库及参考答案(通用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 以下哪项制度是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核心制度?A. 首诊负责制B.三级查房制度C. 会诊制度D. 病历管理制度答案:D2. 以下哪项制度是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管理的核心制度?A. 紧急救治制度B. 药品管理制度C. 输血管理制度D.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答案:C3. 以下哪项制度是医疗机构感染管理的核心制度?A. 消毒隔离制度B. 疫情报告制度C. 手卫生制度D.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答案:A4. 以下哪项制度是医疗机构患者权益保障的核心制度?A. 知情同意制度B. 医疗质量控制制度C. 医疗事故处理制度D. 患者投诉处理制度答案:A5. 以下哪项制度是医疗机构护理管理的核心制度?A. 护理查房制度B. 护理交接班制度C. 护理文书管理制度D.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答案:B6. 以下哪项制度是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核心制度?A. 药品采购制度B. 药品储存制度C. 药品调配制度D. 药品使用制度答案:D7. 以下哪项制度是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的核心制度?A.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B. 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C.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制度D. 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制度答案:A8. 以下哪项制度是医疗机构医疗技术管理的核心制度?A. 医疗技术准入制度B. 医疗技术质量控制制度C. 医疗技术伦理审查制度D. 医疗技术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答案:A9. 以下哪项制度是医疗机构信息安全管理的核心制度?A. 信息安全防护制度B. 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制度C. 信息安全保密制度D. 信息安全培训制度答案:C10. 以下哪项制度是医疗机构患者隐私保护的核心制度?A. 患者信息保密制度B.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C. 患者知情同意制度D. 患者投诉处理制度答案:B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30分)1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明确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职责,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xxxxxx医院2017年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目录(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十八项核心制度口诀:两诊(首诊、会诊)三查(查对、三级医师查房、手术安全核查)三分级(手术分级、分级护理、抗菌药物分级),值班(值班与交接班制度)抢救(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危急值,病历用血三讨论(疑难病例讨论、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核心技术(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重信息.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

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

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3。

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2。

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

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

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二十个医疗核心制度

二十个医疗核心制度

目录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与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十九、患者病情告知制度二十、医护同查房制度二十项医疗核心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计委组织制定了新《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分8章48条,在高度凝练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际先进做法,重点进行了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设计,建立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体系。

总结提炼了二十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工作中严格执行。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患者首次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首诊医师要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二)诊断为非本科疾病,及时转至其他科室诊疗。

若属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患者。

(三)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患者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参加会诊。

(四)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要按时会诊,认真执行医院会诊制度,形成书面会诊意见交申请科室医师。

(五)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主管院长或医务科、总值班协调解决。

(六)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急、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18项核心制度

18项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1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19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19版)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x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设,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我委制定了《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订本辖区的具体细则和实施工作要求,加强解读和宣贯培训,夯实基础医疗质量,筑牢医疗安全底线。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要点完善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xx年4月18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

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医疗十八条核心制度

医疗十八条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做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

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2.按病情紧急程度,会诊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

机构内急会诊应当在会诊请求发出后10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当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

3.医疗机构应当统一会诊单格式及填写规范,明确各类会诊的具体流程。

4.原则上,会诊请求人员应当陪同完成会诊,会诊情况应当在会诊单中记录。

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分别是:
1. 首诊负责制度。

2. 三级查房制度。

3. 会诊制度。

4. 分级护理制度。

5.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6.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7.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8. 术前讨论制度。

9.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0. 查对制度。

11.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2.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3.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 危急值报告制度。

15. 病历管理制度。

16.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7.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基础,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执行本机构的核心制度,并遵循每项核心制度的定义和实施基本原则及关键环节的要求。

2016版国家《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核心制度及医疗重点环节图示


会诊制度 首诊负责 制度 是
危急值报 告制度 是
三级查房 制度
患者到 医院
医生 接诊
判断病情 急危重

疾病超出 本科范围

开具 检查 检查前
检查结果 危及生命

诊断和治疗 计划确定
新技术、项 目准入制度

急危重中 环抢救
护 理 疑难病 例讨论
分级护理 制度
术前讨论 制度
否 院内 死亡 疑难病例 讨论制度 查对制度 治疗前 各种 治疗 手 术 手术分级管 理制度
病历管理制度
死亡病例 讨论制度

医患沟通

手术安全核 查制度患者Βιβλιοθήκη 医疗风险 评估)出院否
治疗后效果 不好或恶化 或诊断不明
医疗 连续性
用血
用抗菌 药物
信息安全管 理制度
病历管理 制度
值班和交 接班制度
临床用血 审核制度
抗菌药物分 级管理制度
2016 版国家《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核心制度及医疗重点环节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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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素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为提升细菌性感染抗菌诊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降低细菌
耐药性,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现象,依据《指导标准》将抗
生素分三级管理:
一、分级标准
1、非限制使用——处方医师开具。
2、限制使用——主治以上医师开具
3、特殊使用——主任医师开具
二、分级管理措施
1、非限制使用抗菌药品:指经临床长久应用证实安全、有效,对细
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抗菌药品。如青霉素、氯霉素、先
锋5号等;
2、限制性使用抗菌药品:是相对于非限制抗菌药品来说。在疗效、
安全、对细菌耐药性影响等方面存在一定不足,药品价格也相对较高,
这类抗菌药品应控制使用。如三代头孢类抗生素。
3、特殊性使用抗菌药品:是指不良反应显著,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
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而造成严重后果;新上市抗
菌药品,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首先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
药品;价格昂贵药品。
特殊使用抗菌药品须经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含有抗感染临床
经验感染或相关专业教授会诊同意,由含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以下为特殊使用抗菌药品:
(1)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
(2)碳青霉烯类抗菌药品;亚安培南/西司她丁、美洛培南、帕尼培
南/倍她米隆、比阿培南、朵利培南;
(3)多肽类和其它抗菌药品:万古霉素、去甲基万古霉素、替考拉
宁、利奈唑烷;
(4)抗真菌药品: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口服剂、注射
剂),伏利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
三、分级管理临床应用
临床上轻度或局部感染患者,应首选非限制使用抗菌药品进行诊疗;
严重感染、免疫功效低下合并感染者或己明确病原菌,只对限制性或
特殊抗菌药品敏感患者,可使用限制性或特殊抗菌药品。
患者若需要使用限制性抗菌药品,应经含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
格医师同意并署名。若需要使用特殊抗菌药品,应含有严格临床用药
指征或确凿依据,处方需经含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同意
并署名。若科室上述等级医师不在,则需要科主任署名。紧急情况下,
临床医师能够越级使用高于权限抗菌药品,但仅限于1天用量,要做
好相关病历统计。
门诊患者若需要抗菌药品诊疗,标准上只能选择非限制性药品。若病
情需要使用限制性、特殊抗菌药品,分别需含有中级、高级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署名。另外,门诊抗菌药品使
用时间标准上不得超出3-5天,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病等慢性感染
性疾病除外。

抗菌药品分级管理目录
分 类 非限制使用抗菌药品 限制使用抗菌药品
特殊使用抗菌
药品

青霉素类 青霉素、氨苄西林、苯唑西林、氯唑西林、哌拉西林、阿莫西林、苄星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青霉素ⅴ钾 阿洛西林、美洛西林、磺苄西林、呋布西林、替卡西林、羧苄西林、氟氯西林、双氯西林、甲氧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氨苄西林/
她唑巴坦、替卡西林/
克拉维酸钾哌拉西林/
她唑巴坦、氨苄西林/
舒巴坦、氨苄西林/氯唑
西林、替卡西林/克拉维
酸钾、哌拉西林/舒巴坦

阿帕西林、美洛
西林/舒巴坦
分 类 非限制使用抗菌药品 限制使用抗菌药品
特殊使用抗菌
药品

头孢菌
素类

头孢氨苄、头孢羟氨苄、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克洛、头孢呋辛、头孢哌酮、头孢噻肟、头孢曲松(国产) 头孢孟多脂、头孢甲肟、头孢替唑、头孢硫咪、头孢丙烯、头孢咪唑、头孢地尼、头孢她啶、头孢唑肟、头孢曲松(进口)、头孢泊肟脂、头孢噻吩、头孢哌酮/她唑巴坦、头孢氨苄/甲氧苄啶、头孢哌酮/舒巴坦、头孢拉定/舒巴坦、头孢曲松/舒巴坦、头孢唑啉/舒巴坦、头孢噻肟/舒巴坦 拉氧头孢、头孢
匹胺、头孢米
诺、头孢西丁、
氟氧头孢、头孢
地嗪、头孢替
安、头孢美唑、
头孢克肟、头孢
吡肟、头孢尼
西、头孢她啶/
舒巴坦

其它β-
内 酰胺类 氨曲南、 美罗培南、亚胺培南-西司她丁、
帕尼培南-

氨基糖甙类 链霉素、新霉素(口服或局部用)、庆大霉素、阿米卡星、卡那霉素 奈替米星、妥布霉素、依替米星、大观霉素、西索米星、核糖霉素 异帕米星、阿司米星、巴龙霉素
分 类 非限制使用抗菌药品 限制使用抗菌药品
特殊使用抗菌
药品
氯霉素类 氯霉素(局部) 氯霉素、甲砜霉素

糖肽类 去甲万古霉素、万古霉素、替考
拉宁

大环内酯类 红霉素、琥乙红霉素、吉她霉素、乙酰吉她霉素、螺旋霉素、乙酰螺旋霉素、麦迪霉素、麦白霉素、罗红霉素 克拉霉素、阿奇霉素、地红霉素、交沙霉素、环脂红霉素

四环素

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局部)、四环素 米诺环素、美她环素

喹诺酮类 吡哌酸、环丙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左旋氧氟沙星 培氟沙星、依诺沙星、妥舒沙星、洛美沙星、氟罗沙星、芦氟沙星、托氟沙星 司氟沙星、莫西沙星、加替沙星
磺胺类
磺胺嘧啶、复方磺胺甲恶唑、磺胺脒、甲氧苄啶、联磺甲氧苄

分 类 非限制使用抗菌药品 限制使用抗菌药品
特殊使用抗菌
药品
磺胺嘧啶银、磺胺
嘧啶锌、柳氮磺吡

抗真菌类 制霉菌素、克霉唑、联苯苄唑、特比萘芬、酮康唑、复方土槿皮酊、、灰黄霉素、硫化硒、托萘酯 氟胞嘧啶、氟康唑(国产)、咪康唑、伊曲康唑、两性霉素B、克念菌素 两性霉素B脂质体、氟康唑(进口)

抗结核类 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乙胺丁醇、对氨基水杨酸钠、链霉素、- 乙(丙)硫异烟胺、利福喷汀、利福昔明、利
福霉素、利福定、卷曲
霉素、氨硫脲

硝基咪
唑类

甲硝唑、替硝唑 奥硝唑

林可酰胺类 林可霉素、克林霉

唑酮烷

利奈唑胺
分 类 非限制使用抗菌药品 限制使用抗菌药品
特殊使用抗菌
药品
抗麻风病类 氨苯砜 沙立度胺

其它类 磷霉素 乌洛托品、新生霉素 夫西地酸、多粘菌素E、多粘菌
素B、杆菌肽

注:氨基糖甙类、氯霉素类、四环素类标准上不作为儿童一线用药,
喹诺酮类不用于儿童,氨基糖甙类作为老年人用药应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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