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制度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计划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计划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儿童的成长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家庭可能面临经济困难,无法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学前教育条件。
为了保障每一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的学前教育机会,制定科学合理的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计划显得尤为重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学前教育资助的政策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1、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资助,顺利入园接受学前教育。
2、提高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完善资助管理体系。
3、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三、资助对象1、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残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及残疾人子女等。
2、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四、资助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合理确定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期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一定比例。
五、资助流程1、宣传发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包括在幼儿园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家长会等,确保每一位家长都了解资助政策和申请流程。
2、家长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向所在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
3、幼儿园审核幼儿园成立评审小组,对家长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评审小组要深入了解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通过家访、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确保资助对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公示审核通过的资助名单在幼儿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幼儿园保教费资助工作计划

一、背景与目的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幼儿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确保所有幼儿都能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我们计划开展幼儿园保教费资助工作。
本工作计划旨在明确资助工作的目标、对象、流程和实施措施,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提高资助效果。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1. 资助对象:本园在园幼儿及其家庭。
2. 资助条件:(1)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扶贫标准;(2)孤儿、残疾儿童、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3)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如自然灾害、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三、资助标准及流程1. 资助标准:(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生每学期减免保教费500元;(2)孤儿、残疾儿童、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每生每学期减免保教费1000元。
2. 资助流程:(1)幼儿家长向幼儿园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幼儿园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及金额;(3)幼儿园公示资助名单,接受家长监督;(4)幼儿园将资助金额直接减免至幼儿保教费中;(5)幼儿园定期向资助对象家长反馈资助情况。
四、实施措施1. 加强宣传,提高知晓率。
通过家长会、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幼儿园保教费资助政策,确保家长充分了解资助对象、条件和流程。
2. 严格审核,确保公平公正。
成立幼儿园保教费资助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资助对象符合条件。
3. 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建立健全资助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助资金专款专用,定期接受上级部门审计。
4. 定期回访,关注幼儿成长。
对受资助幼儿进行定期回访,了解其家庭状况和成长情况,及时调整资助措施。
5.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资助成果。
将保教费资助工作纳入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完善资助政策,确保资助工作长期稳定开展。
五、总结通过实施幼儿园保教费资助工作计划,我们将切实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保障所有幼儿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权利,为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幼儿园幼儿资助的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幼儿园幼儿资助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完善幼儿园幼儿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享受到教育资助政策。
2. 提高资助工作水平,确保资助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3. 加强宣传,提高家长和社会对幼儿资助工作的认识。
三、工作内容1. 资助对象及条件(1)资助对象:凡在我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a.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幼儿;b. 家庭有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幼儿;c. 家庭有残疾、孤寡等特殊情况需要帮助的幼儿;d. 家庭有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幼儿。
(2)资助条件:a. 具有正式学籍;b. 家庭经济困难,符合资助对象条件;c. 无其他教育资助项目资助。
2. 资助标准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以下三个等级:(1)一级困难: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2)二级困难:每人每年资助1500元;(3)三级困难:每人每年资助1000元。
3. 资助程序(1)宣传动员:通过家长会、班级群等形式,广泛宣传幼儿资助政策,提高家长和社会的认识。
(2)申请与审核: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家长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幼儿园进行审核。
(3)公示与发放:对审核通过的幼儿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资助金。
(4)跟踪管理:定期对资助对象进行回访,了解资助效果,及时调整资助政策。
4. 资金管理(1)设立专门账户,确保资助资金安全、高效使用;(2)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核算,定期进行审计;(3)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助资金专款专用。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幼儿园幼儿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
2. 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提高家长和社会对幼儿资助工作的认识。
3. 严格审核程序,确保资助对象真实、准确。
4. 加强跟踪管理,及时了解资助效果,调整资助政策。
幼儿园关于资助的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扶贫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幼儿园在学前教育阶段的重要作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本计划旨在通过科学的管理、规范的操作和有效的宣传,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能够享受到国家的资助政策,为我园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1. 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学前教育资助的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享受到资助。
2. 加强幼儿园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 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入园率,促进幼儿园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
三、主要措施1. 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法规(1)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国家及地方关于学前教育资助的政策法规,提高教职工对资助工作的认识。
(2)定期举办资助政策培训班,提高教职工的业务能力。
2.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认定工作(1)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小组,负责认定工作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对申请资助的幼儿进行审核,确保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 加强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建立健全资助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2)定期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宣传资助政策,提高社会知晓度(1)利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国家及地方关于学前教育资助的政策。
(2)开展“学前教育资助日”活动,邀请家长参与,提高家长对资助政策的了解。
5. 开展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活动(1)定期开展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活动,关注幼儿身心健康,提供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帮助。
(2)与社区、企事业单位合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提供更多发展机会。
四、工作进度安排1. 第一阶段(1-3个月):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
2. 第二阶段(4-6个月):加强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宣传资助政策,提高社会知晓度。
3. 第三阶段(7-9个月):开展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活动,关注幼儿身心健康。
学前教育“三儿”资助金申请指南

学前教育“三儿”资助金申请指南
◆学前教育“三儿”资助政策体系具体内容
学前教育“三儿”资助制度是国家出台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各级财政对普惠性幼儿园的“三儿” (孤儿、残疾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每人每月减免100元的保教费,全年按10个月计算。
◆享受学前教育“三儿"资助政策的学校
各级各类普惠性幼儿园
◆资助对象
孤儿、残疾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
现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①学生监护人填写《困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金申请表》;
②新学年开学后向就读幼儿园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③幼儿园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④幼儿园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幼儿园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⑥由当地小学负责将所属地公民办幼儿园受学生资助金打卡发放到监护人帐户上。
学前资助工作计划5篇

学前资助工作计划5篇思想遵循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计划,“民主公开、坚持服务学生”工作原则,围绕全镇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目标,强化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尽力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二、工作目标1、搞好孤儿、特困生、留守和残疾儿童少年以及流动人口子女基本情况调查,为资助行动提供可靠依据。
2、认真完成贫困生学前教育补助发放任务。
3、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过程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创建公平和谐教育环境。
三、工作措施1、强化认识,提高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做好贫困学前资助发放和管理工作是学校稳定、发展的需要,是国家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生动体现的认识,把为经济困难学生服务和促进教科书有效使用当作要事来办,将各项资助工作抓好、抓实。
2、建章立制,完善工作体系根据新的工作要求,对学校原有的资助规章制度予以修订和调整,使之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建立资助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年末对学校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评,使学校资助工作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3、务实工作,优化资助过程结合深入开展的“课外访万家”活动,分学期深入细致地对学生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摸底,建立全面的贫困生档案库,进一步为资助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工作过程管理,继续实行“双线摸底、集中评审、两地公示、监督发放”的评审发放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二、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即每生每天5元,每年按在园时间200天计算。
三、资金________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由市级与区级按3:7比例负担。
区财政将困难幼儿资助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主要用于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四、用途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学前教育托幼费和餐费等在园期间费用。
五、申请与发放程序(一)申请与评定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填写学前教育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根据《预算法》和《XX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XX号)规定,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补助资金。
具体如下:(一)“一村一幼”双语辅导员专项配套资金。
(二)“一村一幼”建设及监控设备资金。
(三)学前教育补助经费。
包括“三儿”资助、学前教育保教费减免等政策配套类资金,扶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应遵循权责统一、统筹兼顾、规范管理、监督问效的原则。
第二章分配、下达与使用第四条“一村一幼”双语辅导员劳务报酬配套资金用于XX区286个行政村双语辅导员劳务报酬,按照每个村2名双语辅导员,1000元/人.月补助,一年按12个月的标准计算分配。
第五条“一村一幼”建设及监控设备资金根据《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全覆盖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区县“一村一幼”建设的实际情况,按照每所幼儿园启动资金5万元,每套监控设备0.3万元的标准分配下达。
第六条学前教育补助经费“三儿”资助按在园幼儿10%贫困率测算,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扣除中央奖补,省承担34%,其余市、区按25%:75%承担;XX县全面免除幼儿保教费扣除省下达“三儿”资助人数后按600元/生.年,市县按25%:75%承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全部纳入保教费减免范围,并据实免除保教费。
扶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根据学校申报建设、维修及设备购置等计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计算分配资金。
第七条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政策及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实际适时调整补助资金实施政策、相关补助标准及分配因素。
第八条市教育局根据年度预算安排以及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分配原则,提出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方案,商市财政局并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10.24•【字号】冀财教[2013]178号•【施行日期】2013.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财教〔2013〕178号)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直管县财政局、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11]405号),进一步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精神,我们制定了《河北省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2013年10月24日河北省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11]405号),进一步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学前教育助学金,省财政根据年度学前教育经费安排和中央补助等情况,确定学前教育助学金经费数额,用于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第三条普惠性幼儿园须具备如下条件:(一)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二)达到河北省三类幼儿园及以上办园标准;(三)所有公办儿(含公办性质)幼园;(四)低收费、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具体收费标准与本县(市、区)区域内同类型、同等级的教育部门所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相当,具体上限由市、县合理确定,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普通大众能够接受。
幼儿园资助工作计划
幼儿园资助工作计划一、总体目标资助工作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体系,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幼儿都能得到资助,实现教育公平,促进幼儿的快乐学习、阳光生活和健康成长。
二、资助对象与标准1.资助对象: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具有本地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幼儿,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子女、城乡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儿、农村独生子女、儿童福利机构孤儿、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等。
2.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XX 元,用于资助在园期间的学前教育托幼费和餐费等。
三、资金来源与管理1.资金来源: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由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确保资助资金的充足和稳定。
2.资金管理:资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幼儿园要建立健全资助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
四、宣传与监督1.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如家长会、宣传栏、幼儿园网站等,向广大家长和社会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2.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资助工作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同时,加强资助工作的内部监督,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五、实施步骤1.制定资助政策: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资助政策。
2.摸底调查:对在园幼儿进行家庭经济情况摸底调查,确定资助对象。
3.审核公示: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发放资助:按照资助标准,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幼儿家长手中。
5.跟踪反馈:对受资助幼儿的成长和学习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六、总结与展望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资助政策和工作机制。
同时,展望未来发展,探索更多有效的资助方式和方法,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提供更好的教育保障。
通过实施以上幼儿园资助工作计划,我们将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提供更加公平、优质的教育机会,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和成长。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256号)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转移支付资金。
实施期限根据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政策等确定。
第三条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遵循“中央引导、省级统筹、突出重点、讲求绩效,规范透明、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2019-2020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支持地方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支持各地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等。
(二)支持地方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省地(市)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集体幼儿园办园体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健全成本分担机制,制定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支持地方健全幼儿资助制度,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
上述政策到期后,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等情况,适时按程序调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持方向。
第五条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由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共同管理。
教育部负责审核地方相关材料和数据,提供资金测算需要的基础数据,审核地方提出的区域绩效目标,并提出资金需求测算方案。
财政部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规定,会同教育部研究确定有关省份资金预算金额。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明确省级及省以下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第六条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
首先按照中西部地区90%、东部地区10%(东部地区适当向困难省份倾斜)的区域因素确定分地区资金规模,在此基础上再按基础因素、投入因素、管理创新因素分配到有关省份,重点向中西部农村地区和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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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制度学前教育在培养幼儿综合素质和能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了促进
我国学前教育的普及和提高,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制
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的背景和现状,并提出
相应的管理制度建议。
一、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的背景和现状
学前教育资助是指政府或其他机构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提供学前
教育经费的支持。
在我国,由于普惠性幼儿园的发展还不完善,一些
家庭无法承担高昂的学前教育费用,导致学前教育面临着普及和均衡
发展的挑战。
目前,我国的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主要通过两种形式进行:一是通
过政府的社会补贴,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提供学前教育费用的补助;二是通过各类慈善机构或社会组织的资助,为符合条件的幼儿提供学
前教育服务。
然而,当前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资金
分配不均,导致一些地区的学前教育资助力度不够;其次,资助对象
的认定标准不统一,存在着主观性和不公平的现象;再次,资助管理
的信息化程度不高,给资助过程带来一定的不便。
二、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制度建议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管
理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资助标准的统一与公正
应合理制定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的标准,并确保标准的公正性和透
明度。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应提供相应的资助。
建议政府通过
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资助申请与审批,并及时公布相关政策和标准,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
2. 资助对象的认定与管理
建议建立统一的资助对象认定机构,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幼儿进行资
助认定。
认定机构应明确资助对象的认定标准,确保认定过程公正、
客观。
同时,为了方便管理,建议建立幼儿资助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记录和管理幼儿资助的相关信息。
3. 资助资金的使用与监督
对于获得资助的幼儿园,应明确规定资金使用的范围和用途,确保
资助资金用于学前教育的提高和幼儿的发展。
同时,要加强资金的监
督与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审核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和透明度。
4. 资助管理的多元化与完善
为了更好地推进幼儿园学前教育的资助工作,应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建议政府与社会各界加强合作,优化学前教育资助的政策环境,
扩大资助覆盖面。
此外,可以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为学前教育提供更多的资助来源。
三、结语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促进学前教育普及和提高的重要举措。
只有通过合理的资助政策、公正的认定标准、高效的管理机制,才能更好地解决学前教育的资金问题,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
希望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幼儿园学前教育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