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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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报警分级标准

可燃气体报警分级标准

可燃气体报警分级标准
摘要:
一、可燃气体报警分级标准的背景和意义
二、可燃气体报警分级标准的具体内容
1.轻度报警
2.中度报警
3.重度报警
三、可燃气体报警分级标准在实际应用中的作用
四、总结
正文:
可燃气体报警分级标准是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为了加强可燃气体泄漏事故的预防和控制,规范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设置、使用和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标准。

它对于指导企业和个人正确应对可燃气体泄漏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可燃气体报警分级标准,可燃气体报警分为三个级别:轻度报警、中度报警和重度报警。

1.轻度报警:当可燃气体浓度达到设定值的10%~25% 时,报警器发出轻度报警。

此时,可燃气体泄漏尚不会对人体造成明显危害,但需要引起注意,采取措施查找泄漏源并及时处理。

2.中度报警:当可燃气体浓度达到设定值的25%~50% 时,报警器发出中度报警。

此时,可燃气体泄漏已经对人体产生一定危害,可能引起头晕、乏
力等症状,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如撤离现场、关闭泄漏源等。

3.重度报警:当可燃气体浓度达到设定值的50% 以上时,报警器发出重度报警。

此时,可燃气体泄漏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可能引起窒息、中毒甚至死亡,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拨打紧急电话求助。

可燃气体报警分级标准在实际应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它能帮助企业和个人及时发现可燃气体泄漏,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其次,报警分级有利于根据泄漏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降低事故损失。

最后,通过可燃气体报警分级标准的宣传和普及,有助于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安全检查-报警—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检查内容与依据

安全检查-报警—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检查内容与依据
安全检查-报警—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检查内容与依据
序号
标准内容
依据标准
1
有可燃气体和粉尘泄露的封闭作业场所必须设计良好的通风系统,保证作业场所中的危险物质的浓度不超过有关规定,并设计必要的检测和自动报警装置。
HG20571-95
3.1.5
2
在使用或产生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的工艺装置、系统单元和储运设施区内,应按区域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2 有毒气体或其中含有可燃气体,一旦泄漏,有毒气体可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但可燃气体不能达到25%LEL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3 既属可燃气体又属有毒气体,只设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4 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同时存在的场所,应同时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注:①2区及附加2区的划分见《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GB50160-2008
5.1.3
3
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包括甲类气体和液化烃、甲B类液体的储罐区、装卸设施、灌装站等,下同)的2区内及附加2区内,应按本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应按本规范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1 可燃气体或其中含有毒气体,一旦泄漏,可燃气体可能达到25%LEL,但有毒气体不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②LEL可燃气体爆炸下限浓度(V%)值。。
SH3063-1999
3.0.1
4
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或操作室。
SH3063-1999
3.0.4
5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必须经国家指定机构及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性能认证和消防认证。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必须经国家指定机构及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型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还应经国家指定机构及授权检验单位的防爆性能认证。

可燃气体报警器规范

可燃气体报警器规范

可燃气体报警器规范可燃气体报警器规范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防止可燃气体泄漏导致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准则。

以下是可燃气体报警器规范的一些建议和要求。

一、安装位置的选择:1. 可燃气体报警器应安装在易产生可燃气体的容器附近,如燃气炉、锅炉等;2. 报警器应远离水源、高温场所和明火,避免误报和损坏;3. 在多个房间的情况下,每个房间应至少安装一个报警器;4. 报警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区域,以确保及时探测到可燃气体的泄漏。

二、安装操作及检测:1. 报警器的安装和操作应按照厂家提供的说明和使用手册进行,确保正确安装和使用;2. 定期检查报警器的电池电量,一般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检查,确保正常工作;3. 定期进行报警器功能测试,确保报警器正常工作、声音清晰;4. 如果发现报警器出现故障或者红灯闪烁,应及时联系厂家或专业人员进行检修或更换。

三、事故处理和预防:1. 如果报警器响起,应迅速离开现场,并尽快关闭可燃气管道的阀门;2. 切勿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备,以免激发可燃气体引发火灾或爆炸;3. 如果无法找到泄漏点或无法关闭阀门,应迅速报警并联系相关部门,寻求专业救援;4. 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是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重要措施之一,但也不能完全依赖报警器,应注意定期维护、检修和更换电池等。

四、警示标识和警示语:1. 报警器应有明确的警示标识,用于指示其类型、功能和安全警示;2. 在使用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区域内,应设置清晰可见的警示语,提醒人们注意可燃气体泄漏的危险和处理方法;3. 警示标识和警示语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通过遵守可燃气体报警器规范,有助于及早探测到可燃气体的泄漏,保障公共安全,并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同时,对于使用者来说,定期的维护和检修,以及正确的使用操作,也是确保报警器正常工作的重要环节。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可燃气体报警器的重要性,不仅在安装时要注意遵守规范,也要时刻保持警觉和谨慎,做好事故处理和预防工作,从而保障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规程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规程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规程可燃气体报警器是防止爆炸危险的重要工具,因此检定内容规范和有效的管理是必需的,检定规程和标准可以帮助更好地检查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保证危险的可燃气体排放处置的严格规范性。

一、报警器的种类
可燃气体报警器分为三种:比率报警器、开放式报警器和微量燃气报警器。

比率报警器适用于检测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高达2000ppm,开放式报警器可以用于检测范围从1ppm到1000ppm不等的有害气体,而微量燃气报警器则可以用于检测范围从0.2ppm到10ppm不等的有害气体。

二、报警器检定项目
1.外观检查:检查报警器的外观,确认外观无腐蚀、破损或刮伤等现象。

2.保护装置检查:检查报警器的保护装置,确认是否正常工作。

3.功能性检查:检查报警器功能,确认是否正常,是否完整并能
正常工作;进行报警器的低压检查,确认报警器能够准确检测出低浓
度的可燃气体;检查报警器使用的测量传感器,确认能够反映真实气
体浓度变化;在有足够的气体浓度时,检查报警器的灯光是否熄灭;
检查报警器的调节功能,确认可以根据不同环境做出正确调节;检查
报警器的数字显示功能,确认可以准确显示气体浓度。

三、检定结果评估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结果评估,根据检查项目确认检查结果为
“合格”或“不合格”,报警器检定结果不合格时,应及时地与气体
报警器生产厂家联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更换报警器。

四、管理规定
1、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工作应由型号上试到面的专业人员进行。

2、气体报警器的安装须遵循《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规范》的要求,安装完毕后需做出正确的检定记录。

3、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后,应及时进行现场检查,确认使用效果。

气体报警器标准规范

气体报警器标准规范
中控室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声、光报警;
现场安装区域警报器应有声、光报警功能。
GB/T 50493-2019基本规定3.0.4
5
可燃气体探测器必须取得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防爆合格证和消防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参与消防联动的报警控制单元应采用按专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产品标准制造并取得检测报告的专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国家法规有要求的有毒气体探测器必须取得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安装在爆炸危险场所的有毒气体探测器还应取得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防爆合格证。
13
下列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释放源周围应布置检测点:
a气体压缩机和液体泵的动密封;
b液体采样口和气体采样口;
c液体(气体) 排液(水)口和放空口;
d经常拆卸的法兰和经常操作的阀门组。
检测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时,探测器探头应靠近释放源且在气体蒸气易于聚集的地点。
严格按设计院设计安装,如有设备位置变更,及时变更设计,涉及到可能泄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应配备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报警器。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设施,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无论是引进项目还是国内配套项目,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
仪表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章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制度
GB/T 50493-2019基本规定3.0.1
2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应采气体的报警级别应优先。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探测器应固定牢固,需要临时检测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场所,采用便携式气体探测器。
GB/T 50493-2019基本规定3.0.6
7
进人爆炸性气体环境或有毒气体环境的现场工作人员,应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探测器。进入的环境同时存在爆炸性气体和有毒气体时,便携式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探测器可采用多传感器类型。

甲类仓库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标准

甲类仓库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标准

在甲类仓库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时,应遵循以下标准:根据可燃气体释放源的位置和气体的比重,选择室外或室内设置报警器。

对于密闭的厂房内可能存在的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的安装高度应距离地面0.3m~0.6m。

对于敞开或半敞开的厂房内,报警器的安装高度应设置在可能泄漏气体的空间内。

对于比空气略重的气体,报警器的安装高度宜在释放源下方0.5m~1.0m的位置。

对于比空气略轻的气体,报警器的安装高度宜高出释放源0.5m~1.0m。

当不设集气罩时,可在上层空间设置探测器,上层空间距顶板0.3m以内,下层空间距释放源上方4m左右。

当密闭空间为狭长形状,其横截面积小于4㎡时,两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大于15m。

当使用石油液化气或比重大于0.75的混合气时,可燃气体报警器距释放源中心的水平安装距离不应大于3m,两探测器安装间隔不应大于6m,宜设置在墙角等空气不流通的部位。

当使用天然气、人工煤气或比重小于0.75的混合气时,可燃气体探测器距释放源中心的安装距离不应大于4m,两探测器安装间隔不应大于8m,距通风口、窗户应大于0.5m。

当空间高度超过4m时,应设置集气罩或分层设置探测器。

集气罩应设置在距释放源上方4m左右的位置,集气罩面积不得小于1㎡。

探测器安装在集气罩内。

当不设集气罩时,可分上下两层设置探测器,上层距顶板0.3m以内,下层距释放源上方4m左右。

报警器的有效覆盖水平平面半径,室内宜为7.5m,室外宜为15m。

在有效覆盖面积内,可设一台检测器。

有毒气体探测器与释放源的距离,室外不宜大于2m,室内不宜大于1m。

报警器的环境适应性要求、报警器的安全性要求、报警器的可靠性要求、报警器的安装和使用要求等都需满足相关规范。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为了保障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范,以检测泄漏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浓度并及时报警,以预防火灾、爆炸和人身事故的发生。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泄漏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计,并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术语、符号可燃气体系指气体的爆炸下限浓度(V%)为10%以下或爆炸上限与下限之差大于20%的甲类气体或液化烃、甲B、乙A类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可燃气体或其中含有少量有毒气体。

有毒气体系指硫化氢、氰化氢、氯气、一氧化碳、丙烯腈、环氧乙烷、氯乙烯。

最高容许浓度系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即工人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所不应超过的数值,也称为上限量。

一般规定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2区内及附加2区内,应按本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应按本规范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当可燃气体或其中含有毒气体泄漏时,可燃气体可能达到25%LEL,但有毒气体不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当有毒气体或其中含有可燃气体泄漏时,有毒气体可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但可燃气体不能达到25%LEL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当既属可燃气体又属有毒气体时,只需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当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同时存在时,应同时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注:2区及附加2区的划分见《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应为一级报警或二级报警。

常规的检测报警宜为一级报警。

当工艺需要采取联锁保护系统时,应采用一级报警和二级报警。

在二级报警的同时,输出接点信号供联锁保护系统使用。

4.1.4 在封闭或半封闭的厂房内布置不同火灾危险类别的设备时,应在可燃气体释放源的7.5米范围内设置检测器,符合安全规定。

4.1.5 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半封闭的厂房内,应在释放源上方和易于积聚可燃气体处设置检测器,以确保安全。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二五七处设备内校规程(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规程)1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油气浓度(汽油、柴油、喷气燃料)作业环境中使用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自校、比对和使用中检查。

2 概述仪器的检测依据是以甘肃省计量研究院检定的尤其浓度检测报警器为标准器具,通过在同一作业环境中同时开启工作时示值的变化来比对是否正常,用于监测环境中可燃气体的浓度。

3.1 外观及结构3.1.1 仪器不应有影响其正常工作的外观损伤。

3.1.2 仪器连接可靠,各旋钮或按键应能正常操作和控制。

3.2 标志和标识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出厂时间、编号、防爆标志及编号和国产仪器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及编号等应齐全、清楚。

3.3 通电检查仪器通电后,仪器应能正常工作,显示部分应清晰、完整。

3.4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检查仪器的声光报警应正常。

3.5 绝缘电阻对使用交流电源的仪器,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 MΩ。

4 计量器具控制仪器的控制包括自校、比对和使用中检查。

4.1 检定条件4.1.1 检定环境条件环境温度:0~40℃;相对湿度:<85%;通风良好,无干扰被测气体。

4.1.2 检定用设备4.1.2.1 气体标准物质采用与仪器所测气体种类相同的可以产生油气的标准物质,如汽油、喷气燃料等。

若仪器未注明所测气体种类,可以采用汽油油气或者喷气燃料油气为标准物质。

标准气体的浓度约为满量程的10%,40%,60%及大于报警设定点浓度的气体标准物质。

气体标准物质的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2%(k=2)。

也可采用标准气体稀释装臵稀释高浓度的气体标准物质,稀释装臵的流量示值误差应不大于±1%,重复性应不大于0.5%。

气体标准物质的浓度单位在使用时应换算成与被检仪器的表示单位一致。

4.2 外观及结构4.2.1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的检查通入大于报警设定点浓度的气体标准物质,使仪器出现报警动作,观察仪器声光报警是否正常,并记录仪器报警时的示值。

重复测量3次,3次的算术平均值为仪器的报警动作值。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强制检定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强制检定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现在已经成了各个石油化工企业以及涉及到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的一种标配了,也成了政府和专家们隐患排查的一个几乎必查项目,尤其是2017年安监总局发布了第121号文《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后,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设置与否直接上升到重大安全隐患的层面了,由此可见,相关部门对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重视程度了。

但是今天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去研究可燃有毒气体报警设置的技术问题,而是重点探讨一下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设置之后的后续工作,也就是检测报警仪的维护、检测、检定等事宜。

关于检测报警仪的维护、检测、检定等后续工作事宜,也是一件令大家闻之头疼的事情,因为这里面的事情给人一种毫无头绪的感觉,群里也是为此展开过热烈的讨论,但总归无果而终。

那么今天我们就从头捋一捋气体检测报警仪的维护、检测、检定等方面的问题。

当一个气体检测报警仪从它在现场安装完成之后,并且正式投用的那一刻起,该气体检测报警仪实际上也正式进入了全生命周期的后半辈子环节,也就是运行、维护、报废环节。

此处的词语“维护”代表的是广义上的维护,它包含了保养、维修、检测、检定等内容。

我们正式探讨第一个问题,气体检测报警仪的维护是必须要做的吗?答案是肯定,但我们并不是仅仅要一个肯定的答复,我们习惯于从法律法规、政策条文中寻找依据。

在2021年6月10日通过的《安全生产法》中,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向我们传达了两个信息,第一明确规定了安全设备需要定期的维护,第二明确规定了安全设备的检测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可能较真的网友会问,气体检测报警仪属不属于安全设备呢?这个问题确实很普遍,那么我们必须把安全设备的范围讲清楚,一部法律的出台,并不能够解决所有的细节问题,这个时候就需要对法律进行释义,新《安全生产法》颁布了,目前还没公布条文释义,但我们可以参考2014版《安全生产法》条文释义,在201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中对安全设备做了以下解释:“安全设备主要是指为了保护从业人员安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及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勇于救援而安装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器械,如矿山使用的自救器、灭火设备以及各种安全检测仪器,包括安全检测系统、瓦斯检测器、测风表、氧气检测仪、顶板压力检测仪等。

可燃气报警仪报警值设置标准

可燃气报警仪报警值的设置标准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可燃气体的种类、环境压力、环境温度、可燃气区域浓度分布、以及使用场所的危险等级等。

下面将根据不同的使用场景和气体种类,给出相应的报警值设置标准。

首先,对于工业场所的天然气、石油气、城市煤气等可燃气体的检测,通常推荐报警下限设置为爆炸下限的20%左右,这样能够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生产安全。

对于报警上限的设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通常建议不要设置过高。

在天然气输送管道附近,可燃气报警仪的报警设定值应结合气体的具体成分、管网压力和环境温度等因素,以确保探测器能够准确反应实际情况。

另外,对于石油化工行业,可燃气报警仪的报警值需要根据不同工艺环节和生产条件进行调整。

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密切关注可燃气体的浓度变化,及时处理泄漏等问题,确保生产安全。

在实验室环境下,对气体敏感,对环境中的可燃气体要求较高,因此对报警仪器的精度和响应速度要求更高。

在这种情况下,可燃气报警仪的报警设定值通常设置为爆炸下限的2%~10%。

在实际应用中,可燃气报警仪的报警值设置还需要考虑环境中的其他因素,如温度、压力、湿度等。

这些因素会影响可燃气体的浓度,因此需要定期对报警仪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必须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可燃气体报警器。

这类设备在安装时应遵循相关规范,确保其安装位置合理、线路连接正确、传感器维护及时等。

总之,可燃气报警仪报警值的设置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在工业、石油化工、实验室等不同场景下,报警设定值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同时,在安装和使用报警器时,应遵循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场所,如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必须使用防爆电气设备,以确保人员安全和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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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一种用于检测可燃气体浓度的安全设备,它可以及时发现可燃气体泄漏并通过声光报警的方式提醒人们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为了确保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国际上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标准。

本文将介绍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标准。

一、概述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产品标准和测试标准。

产品标准是针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所制定的规范,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

测试标准则是用于验证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性能和可靠性的方法和程序。

二、产品标准
1. EN 50194-1
EN 50194-1是欧洲用于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产品标准的基准文件。

该标准规定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包括检测灵敏度、响应时间、误报率、抗干扰性等方面的要求,并规定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标识和说明。

2. GB 15322
GB 15322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产品标准。

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包括检测灵敏度、响应时间、误报率、抗干扰性等方面的要求,并规定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标识和说明。

3. UL 1484
UL 1484是美国用于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产品标准的基准文件。

该标准规定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包括检
测灵敏度、响应时间、误报率、抗干扰性等方面的要求,并规定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标识和说明。

三、测试标准
1. EN 60079-29-1
EN 60079-29-1是欧洲用于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测试标准的基准文件。

该标准规定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性能测试方法和程序,包括检测灵敏度、响应时间、误报率、抗干扰性等方面的测试要求,以及测试结果的评估方法。

2. GB 15323
GB 15323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测试标准。

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性能测试方法和程序,包括检测灵敏度、响应时间、误报率、抗干扰性等方面的测试要求,以及测试结果的评估方法。

3. UL 2075
UL 2075是美国用于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测试标准的基准文件。

该标准规定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性能测试方法和程序,包括检测灵敏度、响应时间、误报率、抗干扰性等方面的测试要求,以及测试结果的评估方法。

四、总结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标准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选购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时,应注意产品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并选择合适的产品。

同时,生产厂家也应根据标准进行生产,并对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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