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淄博市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表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02•【字号】淄政发[2007]16号•【施行日期】2007.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淄政发〔2007〕1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纲要》是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各级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
为切实抓好《纲要》实施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鲁政发〔2006〕145号)精神,市政府确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落实。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工原则(一)明确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
对涉及需要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不作分解。
(二)确保《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
《纲要》确定的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森林覆盖率和城市绿地率(%)、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城镇登记失业率(%)等指标为约束性指标,必须确保如期实现。
2018年目标分解表

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城市牛皮癣、高炮广告整治及店牌店招提档升 级等)落实全行业覆盖、全时段管理、全流程控制。
全年
巩固人 居环境 奖、文 推进疏导点建设,力争实现大治小吃一条街食品摊贩的有序搬离。 明城市 创建成 果 深化“以克论净”深度保洁,城区主要干道覆盖无死角。 建立城 市常态 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实现城市管理的长效常态。 长效、 精致精 细管理 发挥“大城管”机制的高位指挥、统筹协调、监督管控作用。 机制
何福平 孙夏兵 翟建兵 朱志兵 孙夏兵 翟建兵 孙夏兵 翟建兵 朱志兵
责任单位
法制科 执法大队 行政服务科 执法大队 执法大队 办公室 法制科 法制科 法制科 执法大队 法制科 执法大队 直属机关党委
责任人
缪卫华 杨小卫 高建如 杨小卫 杨小卫 张炳荣 姚松来 缪卫华 缪卫华 缪卫华 杨小卫 缪卫华 杨小卫 张炳荣
科学划分网格。保证地域全覆盖,不留空白,不交叉重叠;保证时段全覆盖,严格执行7315工作制, 落实好错时、延时管理,保证责任全覆盖,管理、服务、处置、监管、考核环环相扣。 城市治 理网格 化 整合管理要素。完善格长制、路长制,建立“城管+N”即执法队员+环卫保洁、物业服务、数字城管采 集、市政园林管理、社区管理、城管志愿者,探索大城管框架下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市政公用等各 类管理要素的融合。 提升网格效能。持续放大网格管理效应,注重共建共享,依托“城管进社区”、“城管志愿服务”及 “社会资本”,动员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参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形成多元治理格 局。 强化功能升级。推行两组APP上线,执法通APP实现任务接收、调查取证、案件处理、店商管理、考勤 管理的“五位一体”,市民通APP推动市民与数字城管的双向信息交换,为市民提供有奖举报、受理查 询的便民服务。 城市治 理智能 化 强化信息共享。全面升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推动城市管理部门间数据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建立 覆盖人、地、物、事、组织的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逐步形成全面感知、广泛互联的城市智能管理服 务体系。 强化区域拓展。积极推动数字城管向如城街道东片区、城南街道、白蒲镇、磨头镇、搬经镇、江安镇 的拓展,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的智能化水平,使城市运转更高效、更敏捷、更低 碳。 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注重人才培养,依托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开展政治理论、城市管理业 务知识培训,全年组织培训不少于4次。 加强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实施党建创新创优工程,开展微型党课、道德讲堂等系列活动,加大宣传力 度,《如皋城管》电视专栏、《城管之窗》报纸专版各不少于6期;城管政务微博、微信,全年不少于 党组织 600条。 建设 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各类党建活动,建立福利待遇正常增长机制。 加强勤廉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党风廉政、政风行风、作风效能建设,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预防惩 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2018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依法公开排污许可信息,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进重点排污单位集中公开环境信息。
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及时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和限停产企业清单。
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及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围绕重大部署着力推进公开
聚焦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做好公开
及时公开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举措。
市委农工办、
市农业局
各县(市、区)
及时公开关于《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年)》推进落实情况以及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市发展改革委
各县(市、区)
按照上级部署,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工作。
充分运用政府网站设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专题专栏,全面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典型案例等信息。
深入解读“三农”政策和强农惠农富农举措,把政策措施讲透彻、讲明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广泛宣传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补贴等政策措施及解读材料,并在网站公开相关情况。定期发布夏秋粮市内收购进度信息。
市农业局、
市粮食局
各县(市、区)
根据《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对村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的要求,实现村务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及时公开我市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出台的政策措施及解读材料,尤其应公开乡村振兴标准支撑工程、新旧动能转换标准领航工程、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工程的实施情况。
松溪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加快整合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建设市级 各分局、相关业务科室、事 政务数据汇聚平台,汇聚各部门政务数据。各级各部门通过市县两级政务数据汇聚 业单位 共享平台共享其他部门数据,凡可从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得到的数据,不 再向公众重复采集。
20. 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 制
对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 22.推进“一窗受理、集成 不动产登记中心、 各乡镇所、 相关业务股 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 服务”改革 审核审批股 室、事业单位 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
征转用地与土地 6.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 资产股、 规划耕保 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股 征转用地与土地 7.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 资产股、 不动产登 政府信息公开 记中心
—2—
办公室、 矿产 8.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资源管理股、 矿产 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资源管理站 9.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机制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26.推动信息同源管理
27. 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 项检查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八)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28.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 办公室、 不动产登 各乡镇所、 相关业务股 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 作用 记中心 室、事业单位 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5—
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 23. 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 不动产登记中心、 各乡镇所、相关业务 结合群众办事需求, 灵活设立综合窗口, 优化力量配置, 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 施建设 审核审批股 股室、事业单位 现象。从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完善导办台、自助上网、电子显示屏、休 息桌椅、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服务。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24.深化“放管服”改革 审核审批股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等情况。 各乡镇所、 相关业务股室、 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 事业单位 律取消。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建筑市场监管范围和下放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建筑市场监管范围和下放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1.16•【字号】淄政字〔2018〕79号•【施行日期】2018.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建筑市场监管范围和下放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淄政字〔2018〕7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为贯彻落实好《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8〕31号)等精神,进一步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围绕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更好地保障服务基层群众和企业,市政府决定,调整建筑市场监管范围并下放部分市级政务服务事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建筑市场监管范围按照市政府权力下放的要求,张店区行政区域内投资主体为市级及以上的工程(含延伸至其他区县的市政工程),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本市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由所在区县(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下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按照现有模式监管。
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监管范围内,做好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市场监管、竣工验收备案、综合验收备案、农民工工资清欠、扬尘治理等相关建设手续的办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相关的投诉、信访工作。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抓好直接监管工程项目的同时,要集中精力重点强化行业指导和市场监管职能,抓好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加大对各区县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查力度,实现对建设工程的全程高质量管理。
二、调整下放一批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各区县涉及住房建设和保障等方面6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确认2项,公共服务2项,其他权力事项1项(相关目录详见附件1)。
2017年市发展改革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模板】

旅游局
规划局
程兆君
农经处
徐 飞
8、推动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创新。
进一步加强吸引外资工作,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发改委
商务局
郭志咸
外经处
吉爱平
坚持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对外投资管理方式,把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和防范对外投资风险结合起来,规范市场秩序,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一些企业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核实。
发改委
编 办
民政局
政务办
许德奎
体改处
陶小军
4、加快财税金融改革。
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改革,扩大PPP模式建设规模。
财政局
发改委
韩长金
投资处
韩世来
强化金融服务创新,推进江淮生态大走廊产业基金等发展。
金融办
发改委张苏煜财来自处潘 涵6、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
启动创新型企业培育“150”计划,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两站三中心”分别达800、500家,新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产品500项。
综合处
王 峰
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18、完善文化发展支持政策。
依托“双创”服务平台和政策支持,做大做强琴筝产业,引导琴筝企业规模化、集聚化、品牌化发展,打响“中国琴筝产业之都”招牌。
宣传部、发改委、文广新局、财政局、XX市、XX区、XX区、XX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卞 吉
服务业处
夏 坚
四、加强社会领域改革
19、深入开展综合医改试点工作。
按照“非禁即入”原则,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医疗保健领域,探索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措施。
发改委
卫计委
许德奎
企改处
陈德辉
备注:领域和事项的序号为扬办发〔2017〕16号文件中的序号,请各相关处室每月25日前报送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字〔2015〕160号文件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字〔2015〕160号文件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1.03•【字号】淄政字〔2015〕111号•【施行日期】2015.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字〔2015〕160号文件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的通知淄政字〔2015〕11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统筹推动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部门和层级的重大问题。
继续取消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审批事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类别,加大力度简化投资审批,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出台有利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创新监管优化服务的制度措施,为企业松绑,鼓励投资创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全面清理和取消各级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015年年底前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类别。
继续加大削减力度,市级再取消下放2-3批行政审批事项。
全面完成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公布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清单全面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能、落实责任。
大力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实行公开透明审批,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
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规范要求,对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编写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进一步清理审批要件,规范审批裁量权,提高审批效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2号文件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任务分工方案【模板】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淄博市贯彻鲁政办发〔2019〕 12号文件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 监管制度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淄政办发〔2020〕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淄博市贯彻鲁政办发〔2019〕12号文件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
淄博市贯彻鲁政办发〔2019〕12号文件 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 制度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2号)要求,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对有关工作任务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明确监管主体,落实责任分工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全面领导,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社会办医、行业组织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医疗卫生行业反腐败力度,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追责问责,筑牢监管底线。加强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教育,推动形成廉洁教育长效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作为深化医改、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要将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综合监管工作履职情况与其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相挂钩,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全面落实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下同),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负责〕 (三)落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部门权责清单,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形成工作合力。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所在地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行统一监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商务、文化旅游、审计、国资、市场监管、医疗保障、人民银行、海关、税务、银行保险监管等部门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承担相应监管职责,厘清责任,细化分工,发挥优势,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各部门根据履职情况,依规依纪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和内部管理的主体责任。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各类医院要按照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服务质量和安全、人力资源、财务资产、绩效考核等内部管理机制。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各环节自律,提高诚信经营水平。(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五)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积极培育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健全医疗卫生质量、技术、安全、服务评估机制和专家支持体系,医学会、护理学会、中医药学会、预防医学会、社会办医协会等行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监督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行业行为规范要求,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等的行为进行规范约束。(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分别负责,各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下同) (六)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督。推进普法宣传,增强公众健康权益意识,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行业监督。鼓励公众通过官方网站专栏、公众号和“12345”热线,举报医疗卫生行业违法违规情况,完善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相关部门负责) 二、明确监管任务,加强全过程监管 (一)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准入和行政许可流程,推进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稳步推行执业医师区域注册和多机构执业。优化社会办医审批流程,开展全流程综合审批,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严格执行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工作要求。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事中事后监管部门切实履行日常监管责任,对许可、备案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淄博海关配合) (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监管。按照分类管理要求,加强政府举办及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监管,不得违反经营目的,不得将收支结余用于分红或变相用于分红。强化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率的管控,落实服务价格公开制度。对医疗机构损害患者权益、谋取不当利益的,依法予以查处。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配合) (三)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和执业证书,医师开展特殊医疗技术或诊疗行为,应按规定取得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开展多机构执业的,应按要求备案。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做好处方权授予、手术分级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医师多点执业监管,严厉打击租借“医师证”及“挂证”等行为。实行医德医风“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九不准”等相关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纳入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医保局负责) (四)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医疗相关产品的监管。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充分发挥临床药师作用,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强化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医疗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临床用药超常预警制度、辅助用药和高值医用耗材跟踪监控制度。(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淄博海关负责) (五)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健全内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机制。协同行业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健全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体系,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的评审评价实行同等标准。(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负责) (六)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重点监管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制度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建立综合绩效考核、激励约束、审计监督机制,监管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定以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晋升、奖惩挂钩。审计部门依法对医疗卫生行业开展审计监督。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分别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配合) (七)积极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的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积极发挥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的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医疗费用调控。全面推开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积极探索将医保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有效方式。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对骗取、套取医保资金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局、淄博银保监分局分别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八)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联防联控机制。卫生健康部门、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等要加强对非法行医案件的打击力度,做好行刑衔接和协作配合。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疗广告宣传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虚假医疗广告,严肃查处假冒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宣讲医疗和健康养生知识、推销药品、推荐医疗机构等非法行为。严厉打击医药、医疗器械、设备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法发〔2014〕5号),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坚决打击。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淄博银保监分局分别负责,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配合) (九)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依法加强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精神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产前筛查与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管。加强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紧急医学救援等任务的指导和考核。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对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估、预警作用,为综合监管提供依据。(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6.17
•【字号】绍政办发〔2018〕31号
•【施行日期】2018.06.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
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8〕3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人员,加强谋划、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各区、县(市)政府要将《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的年度工作要求纳入计划,一并部署、一体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与市政府法制办的沟通联系,工作开展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发现的困难问题等,应及时总结提炼,统筹解决。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7日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表
附件工作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表序号工作任务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时间进度(一)持续加大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力度1*对国务院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做到及时衔接,无缝对接,确保落实到位㊂省编委办国务院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2*再取消和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㊁束缚企业活力㊁腐败寻租易发多发的审批事项㊂省编委办2015年适时取消下放1-2批省级审批事项3*对省政府部门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彻底取消 非行政许可审批 这一审批类别㊂省编委办省级2015年7月底前完成;市㊁县8月底前完成4研究制定规范省政府部门证照管理的工作方案,对增加企业负担的各类证照进行清理规范,研究提出取消束缚企业活力㊁增加企业负担的证照等事项㊂省编委办在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二)推进投资审批改革5*精简与项目核准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并与国家开展的精简工作和公布保留的审批事项相衔接㊂省发展改革委㊁省编委办,各市㊁县政府省有关部门在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6按先省级㊁后市县的步骤,实行项目核准与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办理㊂省发展改革委,各市㊁县政府省有关部门在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7*清理公布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㊁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编码标准㊂省编委办㊁省发展改革委,各市㊁县政府省有关部门在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8建设各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构建纵横联动协管体系㊂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办公厅㊁省编委办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㊁省国土资源厅㊁省环境保护厅㊁省审计厅㊁省统计局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㊁省安全监管局㊁省金融办,各市㊁县政府在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9*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设信息共享㊁覆盖全省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透明㊁规范㊁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现制度+技术 的有效监管㊂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办公厅㊁省编委办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㊁省国土资源厅㊁省环境保护厅㊁省审计厅㊁省统计局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㊁省安全监管局㊁省金融办,各市㊁县政府2015年6月出台‘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三)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10研究制定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实施意见㊂省编委办2015年5月底前完成11*集中清理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机构,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编制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㊂省编委办省发展改革委㊁省民政厅㊁省工商局㊁省财政厅㊁省物价局㊁省法制办2015年底前完成12建立健全规范中介服务收费㊁中介服务机构监管㊁中介机构信用体系㊁行政审批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定㊁社会监督等制度体系,形成中介机构管理长效机制㊂省编委办㊁省发展改革委㊁省财政厅㊁省民政厅㊁省物价局㊁省法制办在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四)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13*研究制定我省‘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管理㊁实行 一个窗口 受理㊁推行受理单制度㊁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㊁编制服务指南㊁制定审查工作细则㊁探索并联审批等跨部门审批㊁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㊁推进网上审批㊁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㊂省编委办省法制办㊁省政府办公厅㊁省发展改革委2015年5月底前制定出台‘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五)创新行政审批体制机制14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㊁设立行政审批局改革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扩大试点范围㊂省编委办㊁省政府办公厅㊁省法制办,各市㊁县政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试点方案落实15推进各市㊁县落实 两集中㊁两到位 ,逐步实现部门内部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处(科)室集中㊁行政审批处(科)室向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㊂省编委办㊁省政府办公厅㊁省法制办,各市㊁县政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试点方案落实(六)全面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16进一步规范完善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 两个清单 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制度运行监管㊂省编委办省法制办㊁省政府办公厅长期任务17*深入推进各市㊁县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各市㊁县201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编制公开工作㊂省编委办省法制办㊁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底前完成18协调做好国家部委垂直管理部门和省垂直管理部门的公开衔接工作㊂省编委办省法制办㊁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底前完成(七)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19继续做好国务院取消职业资格的衔接工作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5年12月底前完成20*组织开展我省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清理工作,纠正把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在实际执行中设置为就业准入㊁企业营业准入的行为㊂对职业资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5年12月底前完成21*衔接好国务院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㊂严控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㊂擅自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律取消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八)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22*按照 清费立税 原则,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清理㊁整合和规范㊂编制公布河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㊂省财政厅㊁省物价局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5年7月底前公布两个目录清单23*开展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㊂编制涉企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㊂省物价局2015年10月底前公布目录清单24*对政府部门在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要求企业通过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㊁专业技术机构以及相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的前置服务收费进行清理㊂编制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㊂省物价局㊁省编委办2015年9月底前完成㊂25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建立公开透明的行业协会商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约束行业协会商会不合理收费行为㊂省民政厅㊁省财政厅㊁省物价局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九)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26严格执行注册资本认缴制㊁企业年检改年报等各项改革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㊂省工商局长期任务,持续推进27严格执行国务院公布的前置改为后置审批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㊂省工商局㊁省编委办长期任务,持续推进28*在全省全面推行 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 一照一码改革㊂省工商局㊁省编委办省质监局㊁省国税局㊁省地税局2015年底前完成29加快推进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㊂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㊁省工商局在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30*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进一步落实经营异常名录㊁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㊁信息共享㊁信用约束,努力构建企业信用监管机制㊂省工商局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长期任务,持续推进31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示㊁扶持申请导航㊁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等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局长期任务,持续推进(十)推进教科文卫体改革32支持高等学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尊重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主体地位㊂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㊁省财政厅㊁省编委办2015年底前完成33全面落实公开招聘制度,支持高等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自主选聘教职工㊂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㊁省财政厅㊁省编委办2015年底前完成34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㊁效能原则,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核定编制内自主确定教学㊁科学研究㊁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㊂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㊁省财政厅㊁省编委办2015年底前完成35支持高等学校自主管理使用学校财产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简化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完善高校生均拨款制度㊂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㊁省财政厅㊁省编委办2015年底前完成36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㊁科技计划(专项㊁基金等)管理联席会议制度㊁战略咨询和综合评审制度和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机制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㊁省统计局2017年底前完成37建立科技报告制度,推动科技成果的完整保存㊁持续积累㊁开放共享和转化应用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㊁省统计局2017年底前完成38加强科技服务和监测职能,加强对省内区域创新能力监测,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创新政策和政策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进行跟踪和效果评估,并定期发布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㊁省统计局2017年底前完成39提高办事效率,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证照发放环节,方便人民群众㊂省文化厅2015年底前完成40实行 先照后证 ㊁ 宽进严管 ,取消游艺娱乐㊁上网服务场所总量和布局要求,健全管理台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全省文化市场发展环境㊂省文化厅2015年底前完成41建立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部门间信息共享㊂省卫生计生委省法制办㊁省公安厅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㊁省工商局㊁省编委办2015年底前完成42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大关系群众健康权益重点领域执法力度㊂省卫生计生委省法制办㊁省公安厅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㊁省工商局㊁省编委办2015年底前完成43坚持落实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㊂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简化再生育审批㊂严厉打击 两非行为,完善对引产手术的监管㊂省卫生计生委省法制办㊁省公安厅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㊁省工商局㊁省编委办2015年底前完成44加快发展社会办医,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㊂统筹推进各市㊁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整合㊂省卫生计生委省法制办㊁省公安厅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㊁省工商局㊁省编委办2015年底前完成45加强出版和广播电视内容管理,加强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对广播电视播出和制作机构的管理,综合治理新闻报刊秩序,抓好图书质量专项检查,加强网络新媒体管理㊂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5年底前完成46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组织实施好 五个专项行动 ,维护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㊂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5年底前完成47积极推进 户户通 工程和地面数字电视建设,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积极推动农村电影放映服务升级,切实发挥好农家书屋作用㊂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5年底前完成48制定出台‘河北省体育设施管理条例“,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㊂省体育局㊁省政府办公厅㊁省发展改革委㊁省教育厅2017年底前完成49精简赛事审批,改革完善体育赛事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实施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㊂省体育局㊁省政府办公厅㊁省发展改革委㊁省教育厅2015年底前完成50按照‘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家体育总局的统一部署,制定出台我省足球改革发展规划,下大力抓好校园足球㊁职业足球和专业队伍建设㊂省体育局㊁省政府办公厅㊁省发展改革委㊁省教育厅2015年底前完成51创新履行行政服务和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公共体育服务职责的方式方法,加快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㊂省体育局㊁省政府办公厅㊁省发展改革委㊁省教育厅2015年底前完成52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若干意见,协调推进体育与旅游㊁医疗㊁会展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研究制定我省体育产业政策,拉动体育消费㊂省体育局㊁省政府办公厅㊁省发展改革委㊁省教育厅2015年底前完成53加快修改完善‘河北省冬季运动发展规划“,做大做强我省冰雪产业,普及和提高我省冰雪运动水平,配合做好2022年冬奥会申办工作㊂省体育局㊁省政府办公厅㊁省发展改革委㊁省教育厅2015年底前完成(十一)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54整合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主体,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跨部门㊁跨行业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㊂省编委办㊁省法制办按照中央的部署分步实施55结合机构改革,对职能相近㊁执法内容相近㊁执法方式相同的部门进行整合,减少执法部门和执法队伍,切实解决多头执法㊁重复执法等问题,探索建立适应省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执法体系㊂省编委办㊁省法制办按照中央的部署分步实施56*组织开展全省企业公示信息的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加强对企业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公示信息行为,促进宽进与严管紧密结合㊂省工商局长期工作,持续推进57建立覆盖全省的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㊁统一的法人单位信息共享与服务系统㊁法人单位业务应用平台,形成包括联合审批㊁市场主体跨部门协同监管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㊁市场主体统计分析的基础应用框架㊂省工商局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2017年底前完成58*启动河北省信息共享平台起步工程,完成工商㊁质监㊁国税㊁地税㊁食品药品监管㊁安全监管㊁环境保护㊁住房城乡建设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㊁司法㊁省检察院㊁省法院等12个部门的重要信用信息的联通共享,实现信用信息征集处理㊁公开公示㊁共享查询㊂省发展改革委㊁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有关部门2015年底前完成信息共享平台建设59*建立环境保护㊁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出台联合惩戒措施㊂省发展改革委㊁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有关部门2015年底前完成60*推动沿海地区率先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㊂省发展改革委㊁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有关部门2015年底前完成61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全程代办㊁重点项目全程代办㊁并联审批㊁首问责任㊁一次性告知㊁限时办结㊁服务承诺等制度㊂省政府办公厅㊁省编委办,各市㊁县政府2015年底前完成62加强政府政务公开㊁信息公开,推动政府部门主动公开行政审批等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依法保障相对人知情权㊂省政府办公厅㊁省编委办,各市㊁县政府2015年底前完成63研究制定统一的网上审批规范,加快建设省级层面的在线审批平台,实现省级层面的 横向联通 ,各市㊁县在实现本级政府部门 横向联通 的基础上,与上级在线审批平台进行联接,实现 纵向贯通 ㊂省政府办公厅㊁省编委办㊁省发展改革委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㊁县政府2015年底前完成64依托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完善电子监察功能,全程跟踪㊁及时预警㊁严肃问责,实现纵横协同监管㊂省政府办公厅㊁省编委办㊁省发展改革委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㊁县政府2015年底前完成65*打造集行政审批㊁政务公开㊁互动交流㊁效能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的省㊁市㊁县三级联动网上行政审批平台㊂省政府办公厅㊁省编委办㊁省发展改革委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㊁县政府2015年底前完成66深入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㊂省财政厅省水利厅㊁省农业厅㊁省国土资源厅㊁省政府督查室㊁省发展改革委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㊁省环境保护厅㊁省林业厅㊁省气象局按照省政府印发的‘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方案(2015年度)“落实67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㊂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意见“,巩固主体改革成果,推进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加强林权流转平台建设,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工作㊂省林业厅河北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中央和省委㊁省政府的部署分步实施68深化国有林场改革㊂进一步完善‘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启动第二批改革试点,明确国有林场公益性质,合理确定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推进国有林场政事㊁事企分开,健全职工转移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㊂省林业厅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2015年8月出台‘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2017年年底前完成第二批试点改革(十二)整合检验检测机构69大力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机构,创新体制机制,完成事业单位性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及转企改制㊂省质监局㊁省编委办㊁河北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8年底前完成(十三)清理地方性法规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70及时提请省政府制定政府规章或由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建议进行立法㊂省法制办长期工作71根据国家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和简政放权㊁放管结合㊁职能转变的要求,及时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提出修改㊁废止的意见建议,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㊂省法制办长期工作72对各级政府及部门出台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改革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进行,符合法律规定㊂省法制办长期工作73对省政府规章㊁省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改革要求的重点进行清理㊂省法制办长期工作(十四)成立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74*省政府成立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㊂省编委办㊁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5月底完成75*各市㊁县政府参照建立简政放权㊁放管结合㊁职能转变的推进机制㊂省编委办㊁省政府办公厅,各市㊁县政府2015年6月底完成序号工作任务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时间进度(十五)狠抓工作落实76各市㊁县政府参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级政府工作方案,设区市的工作方案报省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备案㊂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各市㊁县政府2015年6月底完成77承担改革任务的各级政府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推进举措,排出时间表和进度表,按照职责分工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㊂省政府相关部门,各市㊁县政府2015年6月底完成(十六)加强督导检查78加强对改革的总体协调和指导,建立健全决策㊁议事协调督办㊁巡查㊁考核评价㊁责任追究等改革保障机制,制定统一的工作规范㊁标准和程序㊂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长期工作79及时跟踪各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梳理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收集和汇总各地各部门改革动向和经验做法,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㊂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长期工作80把简政放权的改革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不断加大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创新督查方式㊂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长期工作81积极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估㊂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长期工作82对组织实施不力㊁不按要求推进工作㊁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进行行政问责㊂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长期工作注:表中标注 * 号的为重点督办事项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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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高校、中小学、科研事业单位和公立医院个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按照省出台的《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激励约束机制。结合事业单位行业和专业技术特点,打造高素质技术人才队伍。
、月底前对改革涉及的市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面系统梳理。
、统筹研究制定事业单位调整整合方案,进一步优化布局结构,规范职能和编制配置。
、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探索同机关统筹管理。
、月底前对改革涉及的市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面系统梳理。
、统筹研究制定事业单位调整整合方案,进一步优化布局结构,规范职能和编制配置。(全年)
、创新公益服务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打造公益服务网上平台,推进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提升公益服务优质体验。
、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积极推动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高校、中小学、科研事业单位和公立医院个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按照省出台的《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激励约束机制。
市委组织部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完善事业单位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事业单位中得到贯彻落实。
、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及时调整改革涉及的事业单位党的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紧密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实际开展党的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党的建设工作与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紧密结合,搞好分类指导,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推进,确保党的工作不间断、党组织作用不削弱。
、适时研究制定《关于市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年底前出台市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等领域事业单位编制标准。(月)
稳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政策,推进有发展潜力、转制后能正常经营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月底前制定年工作台账,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对人员、资产规模较小或无固定资产、转制后难以正常运转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撤销事业单位建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妥善分流安置人员。对已实行扎口管理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处理债权债务,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逐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通知》(厅发〔〕号)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转企改制有关具体社会保障政策,扎实做好政策衔接,加大改革力度。
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机关事务局、转企改制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
、进一步完善政策,推进有发展潜力、转制后能正常经营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月底前制定年工作台账,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对人员、资产规模较小或无固定资产、转制后难以正常运转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撤销事业单位建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妥善分流安置人员。
市编办
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办
、根据省制定出台《关于省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适时研究制定《关于市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加强机构编制标准制定,年底前出台市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等领域事业单位编制标准。
积极探索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积极探索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思路办法,研究跨领域、跨区域、跨层级动态调整使用编制的办法,建立事业编制市域内统筹周转调剂使用制度,重点保障基层一线和民生需要。深化高校、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月底前,在公益二类技师学院、中职学校和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公益二类科研院所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市编办
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办,各区县政府
、学习泰安和肥城改革试点经验做法,月底前,对全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梳理摸底。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根据省出台的《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意见》后一个月内,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月份,学习泰安和肥城改革试点经验做法。
、统筹政务数据资源,根据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要求,加快市直部门机房迁移、系统上云和信息化建设管理职能调整,积极推进市直部门所属信息机构、人员调整整合。
、开展市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回头看”。(全年)
、根据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要求,加快市直部门机房迁移、系统上云和信息化建设管理职能调整,积极推进市直部门所属信息机构、人员调整整合。
、结合事业单位行业和专业技术特点,打造高素质技术人才队伍。
1、贯彻落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全年)
2、贯彻落实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高校、中小学、科研事业单位和公立医院个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全年)
、落实好省制定的《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激励约束机制。
、深化高校、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
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管办分离和去行政化。完善医管会和医管办运行机制,在实现医药卫生行业管理和政府办医职责相分离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深化公立医院、科研院所、中小学取消行政级别改革,进一步扩大高校二级学院取消行政级别试点范围,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落实人事管理、经费使用、业务运行等事业单位自主权。
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回头看”。按照制定的全省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回头看”工作方案,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清理整合任务不饱满、偏离公益服务目标的事业单位,大力整合同类同质事业单位,对空编较多的按照一定比例收回编制,年底前基本完成清理任务。统筹政务数据资源,根据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要求,加快市直部门机房迁移、系统上云和信息化建设管理职能调整,积极推进市直部门所属信息机构、人员调整整合。
市编办
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
、按照制定的全省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回头看”工作方案,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清理整合任务不饱满、偏离公益服务目标的事业单位,大力整合同类同质事业单位,对空编较多的按照一定比例收回编制,年底前基本完成清理任务。
、省出台规范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后一个月内,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党组织和行政领导职数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建设调整情况,按程序及时核定调整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职数。
、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党组织和行政领导职数管理。(省出台后一个月内)
、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建设调整情况,按程序及时核定调整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职数。(全年)
、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探索同机关统筹管理。
全面推开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学习泰安和肥城改革试点经验做法,月底前,对全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梳理摸底。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根据省出台的《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意见》后一个月内,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纳入全市深化机构改革方案统筹推进。
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
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
、大力推广医联体、教育集团、文创联盟等,扩大优质公益服务资源覆盖面,推动共建共享。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打造公益服务网上平台,推进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提升公益服务优质体验。
、对已实行扎口管理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处理债权债务,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逐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
、月底前制定年工作台账,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全年)
、对人员、资产规模较小或无固定资产、转制后难以正常运转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撤销事业单位建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妥善分流安置人员。(全年)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统一部署安排,月底前对改革涉及的市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面系统梳理,统筹研究制定事业单位调整整合方案,进一步优化布局结构,规范职能和编制配置。对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探索同机关统筹管理。
市编办
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
年淄博市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
号
改革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改革路径
主要成果及出台时间
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完善事业单位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组织在事业单位的领导地位,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事业单位中得到贯彻落实。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及时调整改革涉及的事业单位党的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紧密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实际开展党的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的建设工作与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紧密结合,搞好分类指导,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推进,确保党的工作不间断、党组织作用不削弱。
市编办
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
、积极探索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思路办法,研究跨领域、跨区域、跨层级动态调整使用编制的办法,建立事业编制市域内统筹周转调剂使用制度,重点保障基层一线和民生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