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档案馆对建设工程归档的要求
上海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程序及文书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程序及文书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验收告知)市、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告知建设单位(个人)报送竣工档案的要求。
市、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将报送竣工档案有关事项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第三条(指导检查)建设单位(个人)在建设项目申请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建立档案资料归档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建设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资料。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根据法规规章规定,对建设单位(个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分标段或分单位工程实施建设的项目,应及时跟踪检查。
检查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建设单位(个人)提供该阶段建设完成时应保存的档案,并在《建设项目竣工档案检查记录单》上做好记录。
建设单位(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个人)发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整改告知单》。
在竣工验收阶段检查合格的,发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结论单》。
第四条(验收申请)建设单位(个人)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土综合验收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提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也可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土综合验收时,一并提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
市、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转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申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建设工程规土管理综合验收申请表》或《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索引目录;(三)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结论单;(四)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电子档案光盘。
市、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受材料时应当出具收件凭据。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规范标准

建立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第一章建立工程文件归档的根本职责一、建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立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围。
二、在与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立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在与工程招标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二〕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进展立卷归档;〔三〕负责组织、监视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视、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四〕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五〕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展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六〕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立单位移交。
四、建立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与时向建立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与时移交总包单位。
建立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与时向建立单位移交。
五、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展监视、检查、指导。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展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二章工程文件的归档围一、对与工程建立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立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二、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围应符合以下目录要求:工程准备阶段文件见附录1,建立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见附录2,市政根底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见附录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文件共分为桩基、土建、给排水、电气、幕墙、电梯、钢结构分别见附录4.1-4.7,建立工程竣工图见附录5,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施工文件见附录6,市政根底设施工程竣工图见附录7,监理文件见附录8。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归档范围(上海市-建筑类)——监理

编号必须连号,如有附件,需盖监理项 目章 编号必须连号,如有附件,需盖监理项 目章 按材料种类排列
√ √ √ √ √ √ √ √
21 监理月报(质量) 22 监理月报(安全)
包括签到页 日期相连 1、期数必须连号。2、日期必须相连。 3、数据必须与实际相附 1、期数必须连号。2、日期必须相连。
1、按单体(根据实际情况):桩基、基础、 主体、钢结构、精装修、节能、幕墙、电梯 、竣工(如有消防、智能,需在竣工评估报 告中体现,也可独立出消防、智能评估报 告);如地下车库有民防、非民防之分,桩 基不用分(为地下车库桩基),非民防:基础 、竣工,民防:主体、竣工;按项目:围护 、室外总体、景观绿化(如不属监理范围不 用出)。 2、评估报告封面、落款处盖公章,如有审 核人、批准人都应手签,总监签字处还应加 盖总监注册章。
1、编号相连,一张通知单一张回复单。2、 通知单的附件盖监理项目章,回复单的附件 盖施工项目章。3、回复单监理复核意见必 须闭合 1、编号相连,一张通知单一张回复单。2、 通知单的附件盖监理项目章,回复单的附件 盖施工项目章。4、回复单监理复核意见必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名称
归档范围 备注 建设 城档 单位 √ √ 只需报审表后面附件不要 √ 只需报审表后面附件不要 √ √ 先按单体、再按专业分开,只需报审表 后面附件不要
√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回 10 复(质量) 1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回 复(安全)
√ √ √
12 监理工作联系单(质量) 13 监理工作联系单(安全) 14 15 16 17 18 19 20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工程竣工报验单 工程进度计划 材料监理平行检测 监理旁站记录 会议纪要 监理日记
上海市档案条例(参考版)

《上海市档案条例》(1995年6月16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12月10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档案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11月25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档案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事业的建设,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法人、其他组织以及个人的档案的管理和利用,适用本条例。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档案,是指法人、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档案事业,应当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视档案宣传教育,根据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保证档案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的落实。
第五条市和区、县设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档案事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对本市的档案事业依法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区、县的档案事业,对本区、县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业务上受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市和区、县其他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负责本系统的档案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管理,为档案工作提供必须的条件,保障档案工作正常开展。
第七条档案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维护档案完整、准确与安全,便于社会利用和保守国家秘密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机构第八条地方国家档案馆包括具有公共性质的综合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
综合档案馆是按行政区域设置的,收集和永久保管多种门类的档案并向社会提供利用的机构。
完整版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l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J11321—20082008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编制技术规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 l 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0 9年2月1日2008 上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OO8]982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主编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统一编号为DG/TJO8—2046—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00八年八十一月二十四日前言本规是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按照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7]184号文件的要求,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较为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本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工作的实践经验,依据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并以多种式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和技术难点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主要规定的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文件的质量;5工程文件的组卷;6案卷构成;7工程声像档案的编制;8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等。
完整版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标准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l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J11321—20082008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编制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 l 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0 9年2月1日2008 上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OO8]982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主编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O8—2046—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00八年八十一月二十四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按照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7]184号文件的要求,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较为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本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工作的实践经验,依据国家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并以多种方式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和技术难点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文件的质量;5工程文件的组卷;6案卷构成;7工程声像档案的编制;8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等。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要求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要求一、归档要求:(一)、归档材料的质量要求:1、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见《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档案移交书》(以下称“移交书”);2、归档的全部材料都必须是原件(个别情况除外);3、归档材料质量符合国家要求(详见《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 —2001);(二)、归档的程序:1、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利用《移交书》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核对自检,要求如下:⑴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符合要求(详见《移交书》)。
⑵工程文件为原件。
⑶工程文件的内容及深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范。
⑷工程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⑸工程文件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
⑹工程文件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⑺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为A4幅面,图纸为国家标准图幅。
⑻工程竣工图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清晰。
⑼所有竣工图均加盖竣工章。
⑽利用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修改符合国家规定。
⑾档案整理符合国家标准。
2、建设单位在做好自检工作后,在竣工验收前通知台州市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为方便建设单位,可在档案存放地预验收),五个工作日内对建设工程档案是否完整等提出意见,并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向台州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归档要求的工程档案。
城建档案馆在接到档案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审核意见实行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档案合格,台州市城建档案馆出具《建设竣工档案验收合格证》。
为方便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如档案中还缺少竣工决算资料,城建档案馆可先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认可意见书》,待建设单位中规定时间内,将资料补齐再换发《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三)、档案预验收需提交的资料:1、全套工程档案;2、档案自检报告;3、《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档案移交书》;(四)、档案正式验收进馆需提交的资料:1、全套工程竣工档案;2、《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档案移交书》;。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技术要求
附件2: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技术要求一、基本规定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拍摄应当与工程建设同步,真实记录工程建设过程的实际状况,全面反映建筑物构筑物的整体面貌,能够系统记录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和成果;2、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必须图像清晰、稳定,色彩还原准确,被摄主体没有明显失真变形,禁止技术处理;3、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当地城建档案馆室对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进行预验收;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据实补充、完善,重新编制声像档案,并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二、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要求1、反映工程原址、原貌及周边状况的声像档案;2、记录工程建设活动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如拆迁情况、招商引资、签约仪式、工程招标与投标、奠基仪式等的声像档案;3、记录基础施工过程中工程测量、放线、打桩、基槽开挖、桩基处理等关键工序的声像档案;4、记录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整体情况,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工,隐蔽工程施工,内外装修装饰的声像档案;5、反映工程采用的各种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声像档案;6、记录工程重大事故第一现场、事故指挥和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情况的声像档案;7、记录工程验收情况、竣工典礼的声像档案;8、反映竣工后的工程面貌的声像档案;三、声像档案归档要求1、照片档案归档要求1照片图像主题明确,画面清晰完整,色彩还原准确,被摄主体不能有明显失真变形现象;2数码照片应采用专业摄影设备拍摄,采集原始图像文件储存格式为无压缩的JPEG或TIF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500万像素,数码照片应当洗印成5-7英寸光面彩色照片,并与数码照片一并归档;3数码照片应当是原始版, 不得经过后期加工、修饰或裁剪;2、录音档案归档要求1录音档案应当内容完整,声音清楚,材质完好;2录音档案应当配有录音文字整理材料, 注明内容、时间、地点、人物;3录音带应当是母带,以及编辑后的成品带或光盘;4录音的载体为盒式录音磁带或CD光盘, 录音载体材质完好,没有变形、断裂、发霉及磁粉脱落、磨损、划伤现象;5录音应采用MP3或WAV格式;3、录像档案归档要求1录像档案归档前应当进行筛选和鉴别,选择体现主题明确、图像稳定、画面清晰、色彩真实,选择体现主题内容、主要人物、场景特色等主要因素的素材归档;2录像带制作应当采用PAL制式;录制格式为:①标清:DV、DVCPRO、DVCAM等;②高清:DVCPRO HD、HDDCAM等;3录像带应当选择质地良好的产品,没有发霉、变形、掉磁、折损和信号丢失现象;4、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归档照片一般不少于30张,录像档案一般不少于30分钟;重大、重点建设工程归档照片不少于60张, 录像档案一般不少于60分钟;四、声像档案整理要求1、照片档案整理1照片档案整理按年度—专题、事项、工程项目等内容建立文件夹进行照片组管理,文件夹可按具体需要设置多级文件夹,最低一级文件夹内存放一组联系密切的数码照片;各级文件夹必须以中文命名;2对同一年度文件夹内的下一级文件夹可按专题、事项、工程项目建立,并按内容题名来命名文件夹;3对同一专题、事项、工程项目等的文件夹内的下一级文件夹可按相关照片组建立,照片组文件夹可按时间+事项来命名;4最低一级文件夹的数码照片按形成的先后顺序进行重新编号,并附照片说明;5数码照片洗印成照片的,可按胶片照片整理要求进行;洗印照片应与数码照片编号一致;2、录音、录像档案整理1录音、录像档案以一盒为一个保管单位;2录音、录像档案的档号编制格式如下:类别+属类+年代+盒号+盒内素材流水号三位↓↓↓↓↓—即R·3—2000—1—001录音、录像档案档号表示此素材分类属于录音、录像档案类,为2000年第一盒第1个素材;3每一个保管单位以录音片段、录像片段为单位,填写卷内文件目录;4卷内文件目录包括序号、档号、内容、责任者录制单位或个人、长度、录制时间等内容;①序号填写录音、音像片段的排列顺序号;②内容填写录音、音像片段内容名称;③长度填写录音、音像片段的记录时长;④录制时间填写录音、音像片段内容的摄录时间;五、声像档案着录要求1、照片档案着录应当以照片的自然张或若干张一组为单位进行着录;着录项目应当包括题名、照片号档号、底片号、时间、摄影者、备注、参见号、册号、页号、组内张数、主题词或关键词、密级、保管期限、类型规格、档案馆代号、文字说明等;2、照片组的着录应符合下列要求:1以一组照片为单位着录时,题名应根据题名拟写要素,简明概括、准确反映一组照片的基本内容;2以一组照片为单位着录时,照片号、底片号、页号均应着录起止号;时间应着录起止时间;参见号、摄影者可以着录多个;3录音、录像档案可以一盒或若干盒有联系的录音、录像带为一个单位进行着录,也可以按片段为单位;4录音、录像档案的着录项目应当包括档号、题名、责任者录制单位或个人、录制时间、长度、位置、地点、磁带编号、磁带类型规格、密级、保管期限、档案馆代号、主题词或关键词等;5声像档案着录与标引的方法和要求,应当按照城市建设档案着录规范和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执行;六、声像档案编目要求声像档案应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主题目录、摄影者目录等;1、照片档案的总目录应当由照片号、底片号、题名、时间、摄影者、备注等基本项目组成;2、录音、录像档案的总目录应由档案号、题名、时间、长度、磁带编号、备注等组成;七、声像档案密级划分要求声像档案的密级与保管期限原则上与其反映的工程档案一致;1、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2、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八、声像档案保管要求1、声像档案的保管和保护除符合纸质档案保管和保护规定外,还应遵循以下要求:1不同载体形式的声像档案应当分开存放;照片档案应与纸质档案存放在一起,录音、录像档案应存放在专用声像库房或防磁柜里;2照片如发现有发黄、发霉、变质等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补救;3录音、录像、硬盘等磁性载体的档案应当竖放在专用柜内;4录音、录像带要定期检查,一般每隔半年重绕一次;如发现磁带变形、段裂、磁粉脱落等现象,要及时进行清洗和技术处理;2、库房温湿度控制标准要求:九、声像档案移交和接收要求1、城建档案馆室在接收声像档案时应逐一验收;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应按要求整改;2、接收和移交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双方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符合下列要求:1移交单位应提交档案移交目录,交接双方根据档案移交目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双方填写档案移交和接收证明书并签字、盖章;2档案移交和接收“证明书”、“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两份,一份由移交单位保存、一份由接收单位保存;。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流程及要求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归档流程、内容及要求来源:浙江工业大学校园建设处发布时间:2010-3-14阅读次数:1330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归档流程、内容及要求一、流程图二、归档内容1、前期文件:2、招投标文件:3、监理文件:4、施工文件:5、竣工图:6、竣工验收文件:7、财务文件:8、声像、缩微、电子档案:9、地下管线竣工测量资料:三、要求:1、归档资料为原件。
2、前期资料在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将前期办理资料及清单归档。
3、招投标文件在招投标完成后将招投标资料及清单归档。
4、施工文件(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竣工图(原件三套)、监理文件(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和竣工验收文件在工程完工后三月内归档。
5、工程决算文件在工程完工后六月内归档。
浙江工业大学基建档案管理条例浙工大基(2004)6号基建技术档案按工程项目立卷,从立项到竣工验收要跨越几个年头,具有周期长、范围广、流动性大、文件资料交叉使用的特点。
为规范和促进我校基建档案工作,推进信息化管理,创造条件建立基建档案数据库,结合我校基建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一条基建技术档案的收集范围:从该工程项目的计划到工程竣工结算,所有涉及此工程的基建文件、资料、图纸、工程照片、录像等均属此列。
收集的档案资料力求达到完整、准确、系统。
第二条为保证资料的完备,拿到第一手资料的人员要审核资料的完整性,如:文件的附件、批复,施工图、初步设计的出图章及负责人的印章等。
拿到的文件应立即把原件交档案员保管,复印件备用,以防丢失。
如工作中须用原件,则应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的去向,如原件一时不能上交,则应把复印件交档案员。
第三条借用资料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注意保管,及时归还。
档案资料如外借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并约定归还日期,原件一般不外借。
第四条档案员要加强与施工单位资料员的沟通,负责督促工程管理人员上交相关资料,负责各类资料的收集、把关与整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提交竣工资料,并审核竣工资料的完整性,且督促做好竣工会议纪要及监理总结。
上海城建档案馆归档清单-精选-精选.doc
附录 A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归档范围序号归档文件保存单位建设城建档单位案馆一﹑前期立项文件一立项文件1 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项目建议书报告和附件√√2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附件√√3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4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5 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专家建议文件√√6 环境影响评价及卫生预评价报告及审批文件√√7 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1 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2 用地申请报告及建设用地批准书√√3 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6 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及附件﹑土地招拍文件及拍卖﹑中标通知√√7 土地勘察定界报告√√8 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工程建设许可﹑备案文件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文件√√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附地形图﹑总平面图√√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附其他图纸√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有关行4 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河湖﹑教育﹑白蚁防治﹑卫生等)批准文件﹑备案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四招投标文件(不含未中标的投标文件)含招标书、投标书、评标记录、中标通知书、合同1 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承包合同√2 施工招投标文件合同√3 监理招投标文件合同√4 设备等其他招投标文件及合同√二、设计阶段一勘察﹑测绘﹑设计基础文件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 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3 地形测量成果报告√√4 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条件通知书√√二设计文件及设计图1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2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审批文件√√3 方案设计图纸和说明√4 方案设计各政府部门审批意见√√5 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6 初步设计评审意见√7 施工图及其说明√8 设计说明书及设计计算书√√9 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文件√√10 工程投资估算材料√11 工程设计概算材料√12 施工图预算材料√三、施工阶段一开工审批文件√1 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2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掘路许可)√√3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文件√二建筑工程施工文件(一)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文件√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质量计划)审批表√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质量计划)√(二)质量管理文件1 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2 建设工程特殊工种人员上岗审查表√√3 工程开工报告√√4 工程复工报告√√5 工程竣工报告√√6 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纪要及修改依据汇总表√√7 技术核定单及技术核定单汇总表√√8 设计变更通知及设计变更通知汇总表√√9 技术质量交底记录√10 地基验槽记录√√11 水准点﹑标高测量成果报告(含验收记录及第三方测量记录)√√12 建(构)筑物测量复核单√√13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成果√√14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点﹑基准点﹑专用水准点平面位置布置图√√15 垂直测量成果表√√16 隐蔽工程验收单√17 各类专业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18 沉桩工程开工令√19 试打桩记录√20 各类桩施工记录汇总表√√21 各类桩施工记录√22 混凝土预制桩﹑钢管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PHC等桩外观检查记录√23 钻孔灌注桩成孔﹑钢筋笼制作﹑吊放等验收记录√24 桩位轴线﹑标高﹑偏差汇总表√√25 打桩桩位编号﹑标高﹑偏差图√√26 监测资料√27 工程质量一般事故报告表√√28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报告表√√29 工程质量保修书√√30 施工日记√21 其他资料√(三)质量保证文件1 各类材料﹑设备试验报告汇总表√2 各类材料﹑设备试验报告√3 各类材料﹑设备质量证明书﹑复试报告汇总表√4 各类材料﹑设备质量证明书﹑复试报告及质量证明书√5 桩身质量检验报告√6 灌注桩成孔测试报告√√7 桩基承载能力度试验报告√√8 一﹑二级焊缝无损检测报告√9 生活给水水质检测报告√10 各类检测报告√11 各类设备安装记录√12 各类设备调试记录√1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2 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3 各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4 各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5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6 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7 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8 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9 建筑屋面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0 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12 建筑电气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3 智能建筑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4 通风与空调分部(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5 电梯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6 建筑节能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7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记录√18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9 质监机构签发的质量不合格项目通知(含整改通知﹑停工单暂缓施工指令√√20 质量整改报告及复查意见√√21 各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施工质量验收报告)√√三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文件(一)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文件1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2 施工组织设计√1 市政工程开﹑竣工报告√√2 图纸会审记录√√3 技术交底记录√√4 工程设计变更及汇总表√√5 工程洽商记录√√6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7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8 补救达到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三)测量文件1 交桩书√√2 导线点复测记录√√3 临界时水准点放样复核记录表√√4 工程基准线放样复核记录表√√5 工程控制点放样复核记录√√6 测量复核记录√√7 高程、沉降观测等记录表√√8 各道工序放样记录√√9 各道工序放样复核记录√√10 土基压实度汇总表√11 道路弯沉值测量记录表√√12 碎石﹑砾石﹑三渣基层压实密度汇总表√13 沥青混合料压实度﹑厚度汇总表√14 井内尺寸管底高程竣工测量记录汇总表√√15 污水构筑物各主要部分实测高程汇总表√√16 隧道圆环轴线位置记录表√√17 连续墙垂直度检验汇总表√√18 沉井轴线﹑刃脚平均高程﹑倾斜率检测表√√19 管线工程竣工测绘成果报告√√(四)各工序施工原始记录1 基坑处理施工记录√2 砼浇注记录√3 桩位总体布置图√√4 墩(台)沉入桩记录汇总表√√5 墩(台)桩位编号﹑偏差图√√6 打桩记录√√7 钻孔桩记录汇总表√√8 钻孔桩成孔质量检查记录√√9 钻孔桩钻进记录√10 钻孔桩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11 结构吊装施工记录√12 箱涵顶进记录√13 预应力钢筋张拉记录表√14 沉井工程下沉记录√15 其他各类施工原始记录及汇总(含施工日记)√(五)质量保证文件1 主体结构技术质量试验资料(施工记录类及施工试验报告)√2 各类原材料试验及各种预制件质量资料、合格证明及汇总表√3 工程总体质量综合试验资料(使用功能试验记录)√(六)工程质量评定文件1 单位工程、部位、工序工程划分表√√2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3 各道工序质量评定表√4 各道工序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 关键工序验收证明汇总表√6 关键工序质量验收记录√7 市政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评分表√√8 外观项目评分表√9 实测项目检查评分表(实测抽查记录)√10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分表√√11 市政工程预验收文件√√12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记录√√1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4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5 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四监理文件1 监理规划√2 监理实施细则√3 监理部总控制计划等√4 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5 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6 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7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8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9 分包单位资质材料√10 成品、半成品供货单位资格报审表√11 供货单位资质材料√12 各类报验申请表√13 监理测量复核记录√√14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15 建立工程师通知回复单√16 工程临时延期回复单√17 费用索赔申请表√18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19 工程竣工报验单√20 有关进度、质量、造价控制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21 工程暂停令√22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23 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24 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25 费用索赔审批表√26 预付款报审与支付√27 月付款报审与支付√28 监理工作联系单√29 工程变更单√30 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与签认√31 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32 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33 合同变更材料√34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记录√35 市政工程各工序质量验收证明汇总表√36 市政工程各工序质量验收证明书√37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价)报告√√38 监理工作专题总结√39 监理工作月报总结√40 监理工作工程竣工总结√√五科研文件1 开题报告、任务书、批准书√√2 协议书、委托书、合同√3 研究方案、计划、调查研究报告√4 科研试验文件√5 阶段报告、科研报告、技术鉴定√√6 成果申报、鉴定、审批及推广应用文件√√7 重要课题研究报告√√六设备文件1 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文件、合同、出厂质量合格证明√2 设备、材料装箱单、开箱记录、检验检测记录√3 设备图纸、使用说明书、零部件目录√4 设备测绘、验收记录及索赔文件√5 设备安装调试、测定数据、性能鉴定√四、竣工阶段一竣工图(一)建筑工程竣工图1 总体竣工图(1)设计总说明书√√(2)总平面布置图√√(3)室外给排水、燃气、电力、电讯等专业管线图及综合管线图√√(4)室外建筑小品、道路、园林绿化等竣工图√√2 专业竣工图(1)建筑竣工图√√(2)结构竣工图√√(3)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竣工图√√(4)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竣工图√√(5)采暖通风空调工程竣工图√√(6)燃气工程竣工图√√(7)装修(装饰)工程竣工图√√(二)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图1 道路工程√√2 桥梁工程√√3 广场工程√√4 隧道工程√√5 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等交通工程√√6 轨道交通工程√√7 地下人防工程√√8 水利防灾工程√√9 排水工程√√10 供水、供热、供气、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工程√√11 高压架空输电线工程√√12 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工程√√13 场、厂、站工程√√二竣工文件1 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4 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5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6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7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终身责任人登记文件√√8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明(含竣工验收测量成果)√√9 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含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各专业竣工验收鉴定证书(包括:档案、消防、环保、10卫生防疫、环卫、劳动保护、电梯等专业)及竣工验收√√文件11 地名使用批准书、通知、决定书√12 编订(变更)门弄(楼)号牌通知√13 工程决算(汇总表报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14 审价报告(汇总表报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15 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和财产明细表√三声像档案1 工程照片√√2 录像√√3 录音√注:打“√”表示应保存的归档文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档案馆对建设工程归档的要求
建设工程归档是指将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整理、保存和管理的过程。
在上海市档案馆,对建设工程归档有着严格的要求,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查询性。
以下是上海市档案馆对建设工程归档的要求:
一、建设工程项目归档范围
上海市档案馆要求建设工程项目归档的范围包括所有在上海市范围内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无论规模大小、性质轻重。
这些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建设工程项目。
二、归档文件和资料的收集
上海市档案馆要求收集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立项文件: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规划方案等;
2.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图纸和设计文件;
3.施工合同和协议: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合同等;
4.施工进度和质量检测报告: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日志、质量
检测报告等;
5.验收和竣工文件:包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等;
6.工程变更和索赔文件:包括工程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索赔申请等;
7.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包括工程结算报告、工程决算书等;
三、归档文件的整理和编目
上海市档案馆要求对收集到的归档文件进行整理和编目,以确保文件的有序和可检索性。
整理和编目的原则通常包括按照工程项目的时间顺序、工程部位、工程性质等进行分类和编号。
四、归档文件的保存和管理
上海市档案馆要求对归档文件进行妥善的保存和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保存和管理的要求包括:
1.档案室的环境和设施:确保档案室的温度、湿度、光线等环境因素符合档案保存的要求,并配备合适的档案柜、文件盒等存储设施;
2.档案的鉴定和装订:对归档文件进行鉴定,确认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进行装订,以免文件丢失或损坏;
3.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归档文件进行数字化管理,提高档案的可访问性和利用效率;
4.档案的保密和权限控制:对涉及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的归档文件,
要进行保密处理,并控制档案的访问权限,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五、归档文件的利用和查询
上海市档案馆鼓励广大群众利用归档文件进行学术研究、历史调查、法律诉讼等活动。
为方便利用和查询,档案馆提供了相应的查询服务和设施,如线上查询系统、纸质档案阅览室等。
六、归档文件的移交和注销
对于归档文件的移交和注销,上海市档案馆也有相应的要求。
移交和注销的程序和规定由档案馆制定,并与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协商和确认,确保归档文件的移交和注销程序合法、规范和透明。
总结起来,上海市档案馆对建设工程归档的要求主要包括归档范围的确定、归档文件和资料的收集、归档文件的整理和编目、归档文件的保存和管理、归档文件的利用和查询、归档文件的移交和注销等方面。
这些要求旨在保护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为学术研究、历史调查、法律诉讼等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参考。
通过上海市档案馆的规范和专业的管理,建设工程归档工作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和推动,为上海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