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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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

1.我与美商达成的合同中采用的术语为FOB上海,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为2001年3 ~ 4月份,可是到了4月30日,买方指派的船只还未到达上海港,问:

1、如果货物在5月2日因仓库失火而全部灭失。发生灭失的风险应由谁来负担?

2、如果船于5月2日到达并装运,由此为保存货物而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谁负担?

⏹FOB条款中有规定: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担货物灭失或毁坏的一切风险:当其

指定的船只未按时到达,或未接受货物,或较规定通知的时间提早停止装货,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其开始承担。所以风险由买方承担。2.买方承担

2.有一份FOB合同,甲公司出口卡车500辆,该批货物装于舱面,其中40辆是卖给某国乙公司的。货物抵运目的港后由承运人负责分拨,船行途中遇到恶劣天气,有50辆卡车被冲进海中。事后甲公司宣布出售给乙公司的40辆卡车已在运输途中全部损失。乙公司认为甲公司未履行交货义务,要求赔偿损失,甲公司认为货物已经越过船舷,风险已转移,无须赔偿。请判别孰是孰非?为什么?

⏹该案例的关键在于货物有没有特定化。

如果货物进行特定化了,证明该50件中的40件是乙公司的货物,那么风险在越过船舷时转移至乙公司,甲公司无需赔偿。

但是,在案例描述中说明,货物抵目的港后由承运人负责划分。由此看来,在货物运输途中,货物并没有特定化,不能证明50件损失的货物属于乙公司的货物。因此,乙公司有权要求索赔,卖方要承担相应责任。

3.FOB条件下出口一批食品.合同签定后买方委托我方租船,买方负担相关费用.我方接受委托.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消合同.请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卖方应据此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但考虑到长远利益:

一卖方应与买方尽力协调,使货物尽快运送到目的地,减少买方的损失;

二卖方可以适当降低价格,缓和买方情绪;

三讲明事情原委,消除买方误解;

四卖方事先应慎重,量力而行。

4.我某公司每公吨242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 进口200公吨钢材。我方如期开出48400美元信用,但美商来电要求增加信用证金额至50000美元,不然有关出口捐税及签证费应由我另行电汇。美方此举是否合理?

⏹本案发生的问题主要有两个:

☐ 1.对美国FOB贸易术语的解释与国际商会《2000通则》解释的区别;

☐ 2.运用该术语时两费用上的区别。

⏹本案对我们的启示:

☐ 1.我方业务员对外成交时应注意《美国对外贸易定义1941年修订本》与国际商会《2000通则》解释的区别,前者按FOB Vessel成交时,买方必须支

付出口税捐及因领取出口所需的各种证件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对美洲一此国家进行贸易往来时采用FOB术语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采用哪一种解释。例如:“FOB New York Subject To 2000 INCOTERMS”。

5.在80年代,有一出口商同国外买方达成一交易,合同约定的价格条件为CIF,当时正

值海湾地区爆发战争,装有出口货物的轮船在公海上航行时,被一发导弹误中而沉。由于在投保时没有加保战争险,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的赔偿。问:买方为此向买方提出索赔是否合理?

不合理,在CIF下,卖方负责投保,在买方没有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卖方无需投保战争险。

6.按CIF贸易术语出口。卖方按合同的规定装船完毕后取得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装运单据。但是,载货轮船在启航后第二天就触礁沉没,买方闻讯后提出拒收单据,拒付货款。试问,卖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买方必须收取单据,并支付货款。

因为以CIF术语达成交易,货物风险和费用的划分点在装运港船舷,买方承担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

CIF贸易术语下交货属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据交货,买方凭单据付款。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齐全且正确,卖方无权拒收拒付

7.某公司按CIF London向英国出口一批季节性较强的货物,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如此签约是否正确?如果按买方所附加的要求,这一合同的性质还属于CIF合同吗?为什么?CIF价格术语的特征是单证买卖,也称象征性交货,只要卖方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所以卖方的附加条件显然与CIF合同的性质不符。

8.某外贸公司出口苹果酒一批,L/C上均使用的是Apple Wine,我方出口单据上也是使用Apple Wine,单证完全一致。不料货到进口国遭海关扣留并罚款,原因是商品内外包装上均用的是Cider。海关认为货证不一致,属于伪报

L/ C业务中不仅单证要一致,货证也要一致。如果货名与L/C不符,应要求对方改证,或自己更换包装。

Cider的含义既可以是苹果酒,也可以是苹果汁,这两种含义在征税时是不一样的,应加以注意。如果是出口到伊斯兰教国家,由于这些国家一般禁止进口酒,不适宜用Apple Wine 。

9.我某出口公司与德国一家公司签定出口一批农产品的合同。其中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但在成交前我方公司曾向对方寄送过样品,合同签定后又电告对方,确认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物装运前由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签发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德国后,该外国公司提出:虽然有检验证书,但货物品质比样品差,卖方有责任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因此要求每吨减价6英磅。我公司以合同中并未规定凭样交货为由不同意减价。于是,德国公司请该国某检验公司检验,出具了所交货物平均品质比样品差7%的检验证明,并据此提出索赔要求。我方不服,提出该产品系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不至于低7%。由于我方留存的样品遗失,无法证明,最终只好赔付一笔品质差价。

▪此例是一宗既凭品质规格交货,又凭样品买卖的交易。

▪卖方成交前的寄样行为及订约后的“电告”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根据商品特点正确选择表示品质的方法,能用一种表示就不要用两种,避免双重标准。

▪既凭规格,又凭样品的交易,两个条件都要满足。

▪样品的管理要严格。如“复样”、“留样”或“封样”的妥善保管,是日后重要的物证。

10.选择题:某公司向国外某客商出口50吨小麦,卖方实际交货时多交了2吨,买方可做出如下(ABD )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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