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轮车队司机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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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轮车队司机作业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入井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B证及以上驾驶证,并经矿安监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司机入井安全资格操作证》后,方可入井驾驶车辆。

2、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安全帽、矿灯、瓦检仪和一般工具。严禁穿化纤衣服,携带手机、电子表、烟火及酒后驾车。

3、运送大型物料要进行捆绑,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按先鸣笛示警、后启动的程序起步行驶。

4、行驶当中驾驶员要对车上的货物的装载高度及宽度负责,严禁人货混装或超高超宽超速行驶,以免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5、副斜井、21辅运上山入井车辆速度控制在大巷每小时不超过20公里,井口、转弯、交叉路口会车时先鸣笛后切换远近灯光,并且时速不超过5公里/每小时,严禁强行硬会。

6、检修工和驾驶人员不能随意更改和甩掉各种保护,车辆严禁带病运行。

7、各种铰接式防爆车辆启动后严禁在铰接范围内站人,进入驾驶室必须将车门关闭。

8、车辆在工作面安装设备或撤销设备时严格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并制定专用的安全措施,安装时有专人指挥,以免视线不清对车辆、设备造成损坏,人员造成伤亡。

9、车辆维修或巷道内作业,临时停放不熄火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如果需要离开驾驶室,必须停车熄火、拉起手制动、别档、掩住车轮,确认无滑车可能,方可作业。

10、入井车辆要严格遵守一车一检制度,按确定好的行车路线行驶,决不允许在盲巷内调车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

二、驾驶员作业操作程序

(一)启动前的检查

1、检查发动机的机油油位。

2、检查发动机防爆水箱水位,燃油油位。

3、检查变矩器,液压油箱,变速箱油位。

4、检查底盘,地表有无渗漏油水现象。

5、检查各种保护是否安全可靠、检查马槽是否关闭严紧。

6、检查各个连接紧固件是否短缺、螺栓有无松动现象,各种管路、轮胎、传动与各个注油嘴情况。

7、检查车容、车貌是否完好,有无损坏,是否干净卫生。

(二)启动后的检查

1、指示、仪表、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2、行车制动与驻车制动操纵阀组是否灵活、可靠。

3、各管路、接头有无渗漏现象。

(三)行驶当中的检查

1、习惯性观察仪表盘中的水温表、机油压力表、气压表、变

矩器温度表、刹车压力表及发电机发电情况。

2、行驶当中听各运转部有无异常响动,如发动机、变速箱、

变矩器、驱动桥有无异响,如有应立即停车熄火,汇报

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处理。其它地方有异响,根据具体情

况确定是否行驶还是及时维修。

3、临时停车时也要仔细观察各管路、接头有无渗漏现象,用

手触摸一些运转部件温度是否正常。

(四)停车后

1、拉起手制动,充足气压,根据停车地形选择适当档位,

熄火,关闭总气阀。

2、对车辆卫生进行彻底的打扫并清理后按规定秩序停平,

停正,进行检查,如润滑部位到保养周期时要及时注油

保养,并填好各种记录。

3、手摸各运转机械部位的温度是否正常,温度有异常及时

汇报服务队处理。

4、检查各部管路、接头、阀组有无渗漏现象。

三、驾驶各种车辆司机的作业规程

(一)驾驶人车司机作业规程:

1、人员乘车前必须排成一列纵队并按先后次序逐个乘车,不得嬉戏、打闹。

2、井下乘车人员必须在矿指定的候车点候车,大巷、主要运输巷道严禁随意停车上下人员。

3、所有乘车人员上车后,必须关好车门,驾驶员启动车辆时,必须鸣笛示警发出开车信号,保证乘车人员做好后,方可驾驶车辆运行。

4、司乘人员必须听从司机指挥,开车前必须将车门、防护栏

关好,车辆开动前司机必须向乘车人员发出警示后询问,得到坐乘人员明确指令后方可开车。

5、乘坐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6、车辆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上站立,严禁扒车、跳车,乘车人员身体各部位及所携带的工具严禁露出车外。

(二)驾驶料车司机作业规程:

1、严禁人货混载。

2、车辆不得超载运行。

3、运送设备、大型材料必须捆绑牢固,拉运易滚动物件时必须采取防滚动措施。

4、运送火工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入井时,应避开交接班高峰期,执行矿井危险品运输相关规定。

5、运送普通材料、设备时,总高度不得超过2.5米,宽度不得超过车厢,长度前端不超过车厢,后端不得超出车厢2米;运送大型设备和物件必须制定专门的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规定执行。

6、超长、超宽、超高物件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7、运送超宽物件车辆,遇对面来车无法会车时,应提前变换或开关前灯,连续变换3次前灯为一次信号提示。

8、大型物件捆绑后司机必须进行检查,并在车的前后设有警示。

9、必须设专人跟车,经过变窄、限高、拐弯路段时,跟车人员必须下车,在设备倾倒范围以外的安全地点指挥,指引车辆顺利通过。

10、遇到巷道内有工作人员或等车人员时,必须提前50米减速鸣笛,距离人员3米必须停车,确认人员躲到安全地点时,方可再次行车。

11、装卸大型物件时,指挥人员必须站在设备倾倒半径以外的安全地点指挥。

12、运行路线上其他车辆应躲避让路。

(三)驾驶特种车司机作业规程:

1、特种车辆司机必须取得特种车辆操作证。

2、特种车辆前后必须粘贴车辆示宽标志。

3、特种车辆行车速度规定:副斜井、21辅运上山巷内重载时不超10km/ h,空载时不超15km/h;进入作业地点后,重载时不超5 km/h, 空载时不超 10km/h。

4、特种车辆入井前必须进行完好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等性能进行检查试验。

5、装车时,要掌握好设备的重心,尽量使设备的重心靠近车辆的载物中心,同时用专用工具捆绑,使用前对捆绑工具进行完好检查;单车装运超宽、超高物件时,设备与铲板之间加有垫木,防止侧滑。

6、装卸车时,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地点;指挥人员在设备倾倒半径外的安全地点指挥。

7、行车时,除跟车人员外,特种车辆禁止载运其他人员,跟车人员必须从指定位置上下车,坐于指定安全乘车位置,在行车中严禁人员爬车、跳车。

四、司机作业井下行车会车的规定:

1、巷道高度、宽度不满足会车要求时严禁会车。

2、大巷内所有车辆严格执行下行车避让上行车的会车制度。会车方式统一规定为:人车与人车会车时,入井人车的停,升井人车鸣笛慢速通过;人车与物料车会车时,物料车停,人车鸣笛慢速通过;大型设备材料车与其它车辆会车时,大型设备材料车停,其他车辆鸣笛慢速通过;如有特殊情况矿内必须结合实际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会车时司机要关闭车辆大灯。

3、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帮距离不得小于0.5m。

4、在水沟盖板处会车时,非水沟侧车辆主动停车让水沟盖板处车辆先行。

5、井下如有突发情况及设备抢修车辆(警示灯)或运送事故人员车辆(警灯)时,由矿调度统一协调所有车辆必须主动让路。

6、同向行驶车辆严禁超车,特殊情况需要超车时必须在会让地点进行。急弯处、风门处不得随意停车。

7、会车时,避让车辆必须停车,行走车辆速度≤10km/h.

8、会车时,必须空车给重车让行。

9、车辆行进途中遇人时,司机必须提前10m停车,随后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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